物流承运商整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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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商整合管理办法
一、目的
1、为了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更好地规范我公司与物流承运商的合作,降低生产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2、承运商指我公司将运输业务外包给其它运输或物流企业来承运,这些承接我公司运输业务的企业,被称之为承运商。
3、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物流部所有的承运商管理。
二、承运商使用原则
1、整合原则:将原有的40多家承运商削减整合至2-3家,以规范承运商管理、规避公司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并保持至少2家承运商的合作关系,以规避因某个承运商出现异常而影响整个运输配送的工作,并保持运输价格和服务品质的良性竞争。
2、分线原则:使用的2-3个合同承运商,根据其网点布局、运输单价、整体服务水平等情况,将公司运输业务分配给2-3个合同承运商负责,并报上级部门及监督部门批准备案。
3、合作原则:承运商要委派人员驻派到我公司,以快速沟通处理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物流在途信息、提高服务质量。
三、承运商的资质要求
1、证照合法、齐全、有效:主要是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组织机架代码证、行业资质证明。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办公地点:要有自己的停车场、货物分拨中心、独立的办公场地等。
3、要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必备的设备:对于公路承运商要有自己的运营车辆,有自营的运输网点。
4、资信良好:对承运商的经营状况及资信情况要了解清楚,要求承运商信誉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行业资质证明。
5、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及货品追踪负责人等。
6、防风险能力强:
(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专人负责车辆。
(3)货物有相关保险。
(4)有理赔能力及赔付及时。
四、承运商的甄选程序
1、收集资料:遵循本办法所规定的承运商的资质要求,多渠道收集运输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初步了解运输供应商的注册资金、办公地点、公司规模、主营业务、运输报价等信息。
2、初步筛选:由物流经理对收集的运输供应商进行初步的筛选,选出与我公司要求相匹配的3-5个整合实力较强的运输供应商作为备选承运商,并建立其档案。
3、约谈:由物流部约备选承运商,就双方合作的意向进行商谈,即进一步
对备选承运商进行了解,也对我公司物流特点进行说明,包括送货区域、运量、结算方式、出货时间、运输时效要求、交货要求、运输费用等,并要求备选运输商提供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与《运输方案》、填写《承运商情况调查表》。
4、实地考查:将《运输方案》、《承运商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交财务经理审核,商定实地考查的时间。
5、商谈合同:对符合我公司运输要求的备选承运商,就合作细节进一步商定,答成初步的合作共识。
6、合同报批:填写《承运商合同审批表》,详述选择该承运商的理由,并附上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运输方案》、《承运商情况调查表》。
7、订合同、试运作:合同批复之后,约承运商签订合同,首次合作的承运商至少3个月的试合作,试用承运商之业务量不得超过总业务量的1/3,且需指定业务办理人,并出具《提货授权书》。
8、正式合作:试合作期满,由物流部填写《承运商评估表》,评估合格者则正式合作,不合格者则终止合作。
五、承运商的档案管理
1、承运档案分级:合同承运商、曾合作承运商、意向承运商
2、档案信息:《承运商情况调查表》、证照复印件、运输报价、合同复印件、提货授权书等
3、档案存放地:物控部
4、建档负责人:董宇
六、运输合同范本
公司
运输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xx有限公司
住所:
乙方:
住所:
主要营业地:
主要办事机构: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有意续约,乙方和甲方应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合同期届满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所承担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二条:委托服务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托运品为:;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负责将货物完好无缺地从甲方指定接货点运送至甲方指定目的地(门到门服务)。
2、乙方指派为办理甲方货运业务的联系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为甲方办理货物托运的相关事宜,指派乙方处理与甲方对账、结算等事宜,上述代表变更时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非乙方指定人员处理接货、对帐、结算等事宜,甲方有权拒绝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与甲方业务交往中所有单据、函件应表明乙方身份,乙方使用的托运单及物流凭证等单证应加盖乙方公章或者营业站点的业务章,异地接货托运的则应由乙方出具相应的货运签收回单,否则该单据不可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保密条款
1、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甲乙双方从对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双方负有保密的义务,并且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
2、双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要求其参与本合同工作之雇员遵守本条款。
第四条:费用与结算
1、委托费用包括货物从起运地运至目的地的运输费、保险费、送货费。
2、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内容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经双方盖章的《物流配送价格表》之规定执行(详见合同附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提高价格。
3、每月的物流费乙方于次月3号提供上月物流费用明细报表,甲方需5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乙方次月10号前开具上月物流费用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款到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