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 PPT课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世界上多数国家,特别是主要航运大国,目前仍主 要按海牙规则来规范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0
B、《维斯比规则》
全称《1968年修改统一提单若干法律问题的国际 公约的议定书》,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称布鲁塞尔议定书,简称《海 牙-维斯比规则》或《维斯比规则》,1977年6月 23日生效,目前有23个缔约国。
对承运人的责任限额、集装箱运输、责任限制、权 利的丧失、提单证据效力、非契约索赔、适用范围 等做了规定。
(二)不可转让提单(记名提单)与可转 让提单(后者按抬头又分为指示提单与不 记名提单[空白提单])
(三)清洁提单与不清洁提单(根据承运 人是否在提单上进行批注)
7
提单的内容
由正面条款和背面条款两部分组成,前者主要是对货 物、运输情况的描述,一般由托运人填写,承运人或 者其代理人签字,后者是承运人印就的权利义务条款
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1
节一、海上货物运输 节二、国际航空、铁路货物运输 节三、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2
节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国际海运 1、班轮运输——提单或海运单 [ 法律规定,杂
货] 2、租船运输——租船合同(航次租船合同或定
期租船合同)[特有条款,大宗货物]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收取运费、承担由海
特点: 1、加入国多是小国、内陆国和发展中国家,大国或发达
国家都没有加入; 2、按照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扩大了承运人的责任范围,
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相对平衡了船、货双方的利益和风 险,并扩大了提单的适用范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趋于平 等。
12
区别: 海牙规则
汉堡规则
责任基础: 不完全的过失责任制 完全的过失责任制
上将货物从一国港口运往另一国港口而与托运人 所订立的合同,主要分提单和租船合同两种。
3
提单运输
提单的概念 Bill of lading, B/L,指用以证明海上货 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 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主 要适用于散杂货定期班轮运输,是国际海 上货物贸易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合同形式。
免 责: 航行过失 火灾过失 无过失免责 无过失免责
责任期间:
装到卸
接到交
责任限制:


关于延迟责任: 无规定
承担责任
关于实际承运人: 无规定
与承运人共负连带责任
关于舱面货和活牲畜: 无规定
适用
关于保函: 效
无规定 承认善意保函在托承间有
诉讼时效:
1年
2年
13
航行过失免责
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在驾驶或管理 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造成的货物损失承 运人可以免责;
9
A、海牙规则
全称《1924年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 公约》,1931年6月2日生效,现有成员国8 7个。
在制定时代表当时主要航运大国的利益,侧重于对 承运人利益的保护,因此在执行中颇受非议。
问题主要表现在承运人的责任问题,特别是广泛的 免责条款、承运人的最高赔偿限额、诉讼时效、责 任期间及适用范围等方面。
严格意义上,并非一个独立的规则,而只是对《海 牙规则》中某些规则的修订,应结合《海牙规则》 一同适用。没有对《海牙规则》做出实质修改,其 基本原则和法律精神仍然是偏向承运人和航运国的 利益。
11
《汉堡规则》
全称:《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1978年联合国贸 易会议主持制定,1992年11月1日生效,缔约国20个。
5
提单的法律特征
A、提单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是运输合同 的证明(初步证据);在承运人和提单受 让人之间是运输合同本身(最终证据)
B、是承运人接收货物、装船向托运人出具 的收据
C、代表货物所有权,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 物的物权凭证
6
提单的种类
(一)已装船提单与备运提单(根据签发 提单时货物是否已装船)。
14
适用范围
1 海牙规则 适用于缔约国签发的提单。 2 维斯比规则 适用于在缔约国签发的或从缔约国港口启运
的提单;如果提单载有的或由提单证明的合同规定,该合同 应受该规则或使该规则生效的任何国家的立法约束,则该提 单也适用维斯比规则。
3 汉堡规则 如果装货港、卸货港或备选卸货港中的实际卸
货港在缔约国内,或提单或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其他单证在 缔约国内签发,或提单或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其他单证规定 该规则或实施本规则的国家立法约束该合同,即适用之。 注意:汉堡规则不适用于租船合同,但可适用于依租船合同 签发的提单;同时,汉堡规则适用于所有的海上运输合同, 而不仅仅适用于提单。
提单受内国法或国际条约的强制调整,因此,提单背 面的权利义务条款虽由承运人自行制定,但以不违反 有关内国法或国际条约的规定为限。
目前绝大多数承运人的提单是根据《海牙规则》或 《维斯比规则》制定的;各国的提单一般适用提单签 发地国家的法律。
但是,由于美国1936年《海上货物运输法》适用于自 美国运输和向美国运输的提单,向美国的运输也要受 到美国法的约束,因此提单中往往含有适用美国法的 条款。
4
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
指船舶在固定的航线和港口间、依事先规 定的船期和公布的费率进行的运输。一个 承运人一般同时运输多个托运人的货物。
一般情况下,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交付提 单,有时承运人也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 如海上运单、大副收据或提货指示等,不 同的单据,其法律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
火灾过失免责
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过失导致的火 灾承运人可以免责;但如果属于班轮公司实际过失 (提供的船舶不适航)或私谋造成火灾的除外 。
无过失免责(过失推定原则)
承运人对其掌管期间因货物灭失、损坏及延迟交货的 损失负赔偿责任,除非承运人证明他本人及其代理人、 受雇人为避免事故的发生及后果,已经采取了一切合 同所要求的措施。
8
提单的法律调整
国际上调整提单运输的国际公约有三:《海 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
中国不是三个公约的成员国,但是,199 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商法》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规定是以《海 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为基础并适当吸 收了《汉堡规则》的有关规定,故而了解这 三个公约对于我们认知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 法律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