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相障碍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双相障碍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双相障碍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双相障碍临床路径

一、双相障碍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ICD10:F31/31.0~31.9),且为急性发作期,排除慢性退缩病人。

(二)诊断依据

根据《精神病学第5版》(沈渔邨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国际疾病和相关健康问题分类(第十版)》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相关指南(世界卫生组织,1990年)等相关指南。

1、符合双相障碍诊断标准:本病的特点是反复(至少两次)出现心境和活动水平明显紊乱的发作,紊乱有时表现为心境高涨、精力和活动增加(躁狂或轻躁狂),有时表现为心境低落、精力降低和活动减少(抑郁)。发作间期通常以完全缓解为特征。由于仅有躁狂的病人相对罕见,而且他们与至少偶有抑郁发作的病人有类似性(在家庭史、病前人格、起病年龄、长期预后等方面),故这类病人也归于双相(F31.8)。躁狂发作通常起病突然,持续时间2周至4、5个月不等(中数约4个月);抑郁持续时间趋于长一些(中数约6个月);但除在老年期外,很少超过1年。两类发作通常都继之于应激性生活事件或其它精神创伤,但应激的存在并非诊断必需。首次发病可见于从童年到老年的任何年龄。发作频率、复发与缓解的形式有很大变异,但随着时间

推移,缓解期有渐短的趋势。中年之后,抑郁变得更为常见,持续时间也更长。

2、临床类型及诊断要点:

(1)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轻躁狂【F31.0】

过去必须至少有一次其它情感发作(轻躁狂、躁狂、抑郁或混合性),发作符合轻躁狂的标准(F30.3)。

(2)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F31.1】

目前发作必须符合不伴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F30.1)的标准;过去必须至少有一次其它情感发作(轻躁狂、躁狂、抑郁或混合性)。

(3)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F31.2】

目前发作必须符合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的标准;过去必须至少有一次其它情感发作(轻躁狂、躁狂、抑郁或混合性)。

(4)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轻度或中度抑郁【F31.3】目前发作必须符合轻度抑郁发作或中度抑郁发作的标准;过去必须至少有一次轻躁狂、躁狂或混合性的情感发作。

(5)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抑郁发作【F31.4】

作目前发作必须符合不伴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抑郁发作的标准;过去必须至少有一次躁狂、轻躁狂、躁狂或混合性的情感发作。

(6)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

抑郁发作【F31.5】

目前发作必须符合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抑郁发作的标准;过去必须至少不一次躁狂、轻躁狂、躁狂或混合性的情感发作。

(7)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混合状态【F31.6】

病人过去至少有过一次躁狂、轻躁狂、躁狂或混合性的情感发作,目前或表现为混合性状态,或表现为躁狂、轻躁狂、躁狂及抑郁症状的快速转换。

虽然双相障碍最典型的形式是交替出现的躁狂和抑郁发作,其间为正常心境分隔;但是,抑郁心境伴以连续数日至数周的活动过度和言语迫促,以及躁狂心境和夸大状态下伴有激越、精力和本能驱力降低,都并不罕见。抑郁症状与轻躁狂或躁狂症状也可以快速转换,每天不同,甚至因时而异。如果在目前的疾病发作中,两套症状在大部分时间里都很突出且发作持续至少两周,则应作出混合性双相情感障碍的诊断。

(8)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缓解状态【F31.7】

病人过去至少有过一次躁狂、轻躁狂、躁狂或混合性的情感发作,且至少另有一次轻躁狂、躁狂、抑郁或混合性的情感发作,但病人目前无明显的心境紊乱,并已处于这种状态数月。然而,不排除病人为减少复发危险而正在继续治疗之中。

(9)其它双相情感障碍【F31.8】

(10)双相情感障碍,未特定【F31.9】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根据《精神病学第5版》(沈渔邨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精神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2006年)、《双相障碍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编著,沈其杰主编,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7年)等相关指南。

1.药物治疗

根据病情选择锂盐,心境稳定剂包括丙戊酸盐、卡马西平等,抗精神病药。兴奋躁动严重者,可短期合并苯二氮卓类药物治疗或典型/非典型抗精神病药针剂,对症治疗药物。

2.合并其他合适的非药物治疗

如:MECT;心理治疗;生物反馈治疗;音乐治疗及其他康复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30日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F31/31.0~31.9双相障碍编码。

2.处于发作期的患者,年龄≥18岁。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入院后必需完成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含血型检测)、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心肌酶谱、血电解质、血脂、血糖、病毒性肝炎检查、甲状腺功能常规检查;

(3)脑电生理检测、心电图、头颅CT、胸片、彩色B 超(腹部、泌尿系);

(4)心理测验(BRMS)。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检查项目:

血药浓度测定、TCD、自身抗体测定、凝血功能、糖化血红蛋白、相关心理测验等。

(七)出院标准

1、精神症状消失或症状缓解。

2、自知力恢复或大部分恢复。

3、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八)变异及原因分析

1.临床症状改善不明显,需调整药物治疗,导致住院时间延长,住院费用增加

2.合并其他躯体疾病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而转入其他临床路径

3.合并其他精神疾病,需要联用其他药物,导致住院时间延长,住院费用增加

4.患者或监护人要求退出临床路径

5.出现转相,导致住院时间延长,住院费用增加

6.诊断更改

7.其他变异原因

二、双相障碍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ICD10:F31/31.0~31.9),且为急性发作期,排除慢性退缩病人。

患者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门诊号:_________住院号:_________

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临床路径(试行) 一、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ICD-10:J44.001或J44.101) (二)诊断依据。 根据《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诊治中国专家共识(2017年更新版)》 1.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病史; 2.出现超越日常状况的持续恶化,并需改变基础COPD的常规用药者; 3.通常在疾病过程中,患者短期内咳嗽、咳痰、气短和(或)喘息加 重,痰量增多,呈脓性或黏脓性,可伴发热等炎症明显加重的表现。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诊治中国专家共识(2017年更新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学组)。 1.一般治疗:吸氧,休息; 2.对症:止咳化痰、平喘; 3.抗生素; 4. 呼吸支持。 (四)标准住院日为10-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疾病编码(ICD10 J44.101 或ICD10 J44.001); 2. 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入院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尿、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血糖、电解质、血气分析、BNP(心衰标记物)、凝血四项、D-二聚体(D-dimer)、红细胞沉降率、c反应蛋白(CRP)。 (3)痰涂片找细菌、真菌及抗酸杆菌,痰培养+药敏试验,结核抗体; (4)胸部CT、心电图; 2.根据患者病情选择: (1)心脏彩超; (2)腹部超声; (3)下肢血管超声; (4)呼出一氧化氮检查 (5)血型、输血前四项(梅毒、HIV、乙肝、丙肝); (6)肺功能+支气管舒张试验 (七)治疗方案。 1. 评估病情严重程度; 2. 控制性氧疗; 3. 抗生素、支气管舒张剂、糖皮质激素治疗、止咳祛痰; 4. 机械通气(病情需要时);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与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费用,指导我院 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负责临床路径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并提供技术指导。 三、成立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各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 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 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具体实施及管 理工作。 四、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各科室 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 五、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临床路径实 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六、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每月上旬召开本科室临 床路径月度总结评估会议。 —1—

七、建立多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医院相关科室和行政后勤部门要全力保障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实施,对医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和各临床科室提出的有关工作事项应优先办理。 八、建立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临床路径管理实时监测。 九、奖惩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医疗质量检查考核体 系,与医院绩效考核挂钩。医院每月对各科室临床路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例数、费用对比、数据上报、持续改进措施等方面) 进行评比,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好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不力的科室或个人,医院将视情况提出批 评、处罚意见,重点追究有关科室主任的责任。 附: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二 O 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2—

临床路径-双相情感障碍床路径(2012年版)

双相情感障碍临床路径 (2012年版) 一、双相情感障碍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ICD-10:F31)。 (二)诊断依据。 根据《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第10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1.反复(至少两次)出现心境和活动水平明显紊乱的发作。心境和活动水平紊乱有时表现为心境高涨、精力和活动增加(躁狂或轻躁狂),有时表现为心境低落、精力降低和活动减少(抑郁)。 2.发作间期通常以完全缓解为特征。 3.躁狂发作通常起病突然,持续时间2周至4、5个月不等(中数约4个月);抑郁持续时间较长(中数约6个月);除在老年期外,均很少超过1年。 4.无器质性疾病的证据。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双相障碍诊疗指南》(中华医学会编著)。 1.进行系统的病史、治疗史采集及精神检查,制定治疗

方案。 2.药物治疗:一般遵循联合用药的原则,以心境稳定剂作为基础性治疗,再根据不同的临床相可分别联合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或苯二氮卓类药物治疗。 3.必要时联合使用心理治疗和康复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5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F31双相情感障碍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后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3)胸片、心电图、脑电图; (4)心理测查:杨氏躁狂评定量表(YMRS)、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攻击风险因素评估量表、自杀风险因素评估量表、治疗中需处理的不良反应量表(TESS)、护士用住院病人观察量表(NOSIE)、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 2.根据患者情况可选择的检查项目:血脂、心肌酶、超声心动图、腹部B超、头颅CT、内分泌检查、凝血功能、抗“O”、抗核抗体等。

临床路径工作总结精选

临床路径工作总结精选 篇一: 自去年12月1日起,我院开始实施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现对我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医院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各种组织 医院通过召开动员会、临床路径工作协调会、专题研究会,贯彻落实临床路径试点工作,营造试点工作氛围。一是建立临床路径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医、护、药、信息、病案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分工负责,责任到人,领导小组下设临床路径管理办公室,常设于医务处,具体负责全院临床路径的组织实施、检查、评估等工作。二是试点科室成立实施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三是成立由分管院长、医务处及试点科室负责人、医技、药学、护理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实施过程中的临床技术指导,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与分析。四是成立临床路径质控管理组与临床路径指导评价组。 二、制定工作制度加强试点管理 为规范临床路径工作流程,医院制定了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培训制度、督查制度、评估制度,医患沟通制度、质控管理制度以及试点工作协调机制等8个工作制度。 各管理组织坚持例会制,定期开会分析、总结评价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每个季度各管理

组织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建立三级督查体系,一级为院工作领导小组;二级为质控管理与指导评价组;三级为科室实施小组。一级抓一级,确保试点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扎实开展,务求实效。 三、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存在问题 我院在试点工作开展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试点工作刚刚起步,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还处于探索阶段,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可避免的在试点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1、试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各科室对临床路径管理的重视及对试点工作的认识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部分科室对临床路径文本甚至临床路径本身实施的目的和意义的认识存在一定的误区,与卫生部实施临床路径的初衷有较大差别,个别科室没有按照医务科的统一部署成立科主任为组长的相关组织,对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医务人员认为临床路径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医疗费用,会影响自身的收入,因此,对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致使对临床科室、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试点工作中存在的系列问题没有及时研究解决,某种程度上影响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2、试点工作执行力度存在缺陷 一部分科室因加床严重、医务人员短缺、医院要求进一步降低平均偿付标准,导致医院效益下降;临床路径的法律地位问题等客观原因,使参加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的动因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试点工

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腹股沟疝临床路径 (征求意见稿) 一、腹股沟疝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腹股沟疝(不伴有梗阻或坏疽者)(ICD-10: K43.9)行腹股沟疝无张力修 补术。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成人腹股沟疝、股疝修补手术治疗方案(修订稿)》(中华外科分会疝与腹壁外科学组,2003年)。 1.有明确体征:腹股沟区可复性包(肿)块。患者一般无特殊不适。长时站立或出现包块较久时偶伴局部胀痛和牵涉痛。分为腹股沟斜疝与直疝。 2.腹股沟斜疝:多见于儿童及青壮年,位于腹股沟韧带上内方,疝块外形呈梨形或椭 圆,经腹股沟管途径突出; 3.腹股沟直疝:多见于老年人,位于腹股沟韧带上方,疝块外形呈半球形,基地较宽, 由直疝三角突出; 4.排除鞘膜积液、腹股沟淋巴结等其他疾病。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成人腹股沟疝、股疝修补手术治疗方案(修订稿)》(中华外科分会疝与腹壁外科学组,2003年)。 1.一周岁以内婴儿,可暂不手术; 2?儿童腹股沟疝仅做疝囊高位结扎(可选择腹腔镜下修补); 3.成人腹股沟疝需使用人工材料行无张力疝修补术(开放式或腹腔镜)。 (四)标准住院日为56_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 K43.9腹股沟疝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 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_2_天(指工作日)。 1.所必须的检查项目: (1)血、尿、大便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型,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 毒、艾滋病); (3)心电图及正位胸片; 2.必要时行肺功能、超声心动图、立位阴囊/腹股沟B超及CT检查。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

合阳县医院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 各临床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现制定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请各科认真组织实施。 一、组织原则 1、我院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在临床路径与单病种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下设临床路径与单病种指导评价小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指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承担指导评价小组的工作。 3、各临床科室成立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组长为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或负责人,成员为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4、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主任指定本科室医师担任,原则上要求为主治医师以上。 二、工作职责 (一)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1、制订本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2、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4、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5、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6、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二)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2、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3、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4、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三)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2、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学、临床检验、影像及财务等部门制订临床路径文本; 3、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4、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四)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实施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 2、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 3、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 4、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三、临床路径的开发与制订 (一)选择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脑出血恢复期康复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脑出血恢复期康复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脑出血,已行手术治疗或无手术治疗指征,生命体征稳定。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物理医学与康复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诊疗指南-神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临床表现: (1)意识障碍 (2)运动功能障碍 (3)感觉功能障碍 (4)言语功能障碍 (5)吞咽功能障碍 (6)认知功能障碍 (7)精神、情感、心理障碍 (8)膀胱及直肠功能障碍 (9)日常生活功能障碍 (10)脑神经麻痹 2.影像检查:CT或MRI等影像学检查发现脑出血表现。 (三)康复评定。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物理医学与康复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康复医学(第5版)》(人民卫生出版社)、《脑外伤、脑出血术后和脑卒中早期康复诊疗原则》(卫办医政发〔2013〕25号) 1.一般情况。包括生命体征,饮食、睡眠和大小便等基本情况。 2.康复专科评定。入院后3天内进行初期评定,住院期间根据功能变化情况进行一次中期评定(大约住院2周左右),出院前进行末期评定。 (1)意识状态的评定 (2)运动功能的评定 (3)感觉功能的评定 (4)言语功能的评定 (5)吞咽功能的评定 (6)认知功能的评定 (7)精神、情感、心理状态的评定 (8)膀胱及直肠功能的评定 (9)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评定 (四)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物理医学与康复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康复医学(第5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1.临床常规治疗

2.康复治疗 (1)体位摆放与处理 (2)意识障碍处理 (3)运动治疗 (4)作业治疗 (5)物理因子治疗 (6)认知功能训练 (7)言语治疗 (8)吞咽治疗 (9)矫形器具及其他辅助器具装配与训练(10)心理行为治疗 (11)中医治疗 (12)痉挛处理 3.常见并发症的处理 (1)感染的治疗 (2)深静脉血栓的治疗 (3)压疮的治疗 (4)异位骨化的治疗 (5)其它:如骨质疏松、关节挛缩。(五)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日为21-28天。(六)进入临床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脑出血。

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 合阳县医院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各临床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现制定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请各科认真组织实施。 一、组织原则 1、我院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在临床路径与单病种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下设临床路径与单病种指导评价小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指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承担指导评价小组的工作。 3、各临床科室成立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组长为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或负责人,成员为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4、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主任指定本科室医师担任,原则上要求为主治医师以上。 二、工作职责(一)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1、制订本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2、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4、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5、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6、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二)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2、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3、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4、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三)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2、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学、临床检验、影像及财务等部门制订临床路径文本; 3、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4、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四)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实施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 2、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 3、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 4、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三、临床路径的开发与制订(一)选择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1、常见病、多发病; 2、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 3、优先选择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制定临床路径推荐参考文本的病种。 (二)临床路径诊疗项目包括医嘱类项目和非医嘱类项目医嘱类项目应当遵循循证医学原则,同时参考卫生部发布或相关专业学会(协会)和临床标准组织制定的疾病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包

5个重性精神病临床路径表单

双相情感障碍临床路径 一、双相情感障碍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ICD-10:F31)。 (二)诊断依据。 根据《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第10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1.反复(至少两次)出现心境和活动水平明显紊乱的发作。心境和活动水平紊乱有时表现为心境高涨、精力和活动增加(躁狂或轻躁狂),有时表现为心境低落、精力降低和活动减少(抑郁)。 2.发作间期通常以完全缓解为特征。 3.躁狂发作通常起病突然,持续时间2周至4、5个月不等(中数约4个月);抑郁持续时间较长(中数约6个月);除在老年期外,均很少超过1年。 4.无器质性疾病的证据。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双相障碍诊疗指南》(中华医学会编著)。 1.进行系统的病史、治疗史采集及精神检查,制定治疗方案。 2.药物治疗:一般遵循联合用药的原则,以心境稳定剂

作为基础性治疗,再根据不同的临床相可分别联合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或苯二氮卓类药物治疗。 3.必要时联合使用心理治疗和康复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5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F31双相情感障碍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后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3)胸片、心电图、脑电图; (4)心理测查:杨氏躁狂评定量表(YMRS)、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攻击风险因素评估量表、自杀风险因素评估量表、治疗中需处理的不良反应量表(TESS)、护士用住院病人观察量表(NOSIE)、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 2.根据患者情况可选择的检查项目:血脂、心肌酶、超声心动图、腹部B超、头颅CT、内分泌检查、凝血功能、抗“O”、抗核抗体等。 (七)选择用药。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临床路径 (2016年版) 一、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阻塞性睡眠呼吸低通气暂停综合征(非危重)(ICD-G47.302)。 (二)诊断依据 根据《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诊治指南(2011年修订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睡眠呼吸障碍学组)。 1.症状:睡眠时打鼾、反复呼吸暂停及觉醒,或自觉憋气,夜尿增多,晨起头痛,口干,醒后疲惫,可伴有白天嗜睡、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反应迟钝、阳萎,性欲减退、夜间心绞痛等。严重者可出现心理、智力、行为异常。

2.体征:肥胖(BMI≧28Kg/m2),颈粗短、小颌畸型、下颌后缩,鼻甲肥大和鼻息肉、鼻中隔偏曲,口咽部阻塞、悬雍垂肥大、扁桃体和腺样体肥大、舌体肥大等。 3.多导睡眠监测(PSG) 满足以下任一项OSAHS诊断即成立:①临床有典型的夜间睡眠打鼾伴呼吸暂停,ESS评分≧9分等症状,查体可见上气道任何部位狭窄及阻塞,AHI≧5次/h; ②日间嗜睡不明显,ESS评分<9分,AHI≧10次/h;③ESS评分<9分,AHI≧5次/h,存在认知功能障碍、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疾病、II型糖尿病、和失眠等1项或1项以上OSAHS并发症。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依据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诊治指南(2011年修订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睡眠呼吸障碍学组)。 1. 内科治疗 ①无创持续正压通气治疗(CPAP):单水平持续正压

(CPAP),自动调压(AutoCPAP),双水平正压(BiPAP)呼吸机。符合下列一个或几个条件的OSAHS患者可考虑CPAP治疗 1、年龄超过50岁者; 2、AHI≥20者; 3、AHI≤20,但自觉症状明显(尤其白天嗜睡症状明显者),问卷评分高者; 4、OSAHS患者经手术治疗,症状改善不明显,或术后复查AHI仍较高,低氧血症严重; 5、重叠综合征患者; 6、肥胖,BMI≥28,颈围≥40cm的患者; 7、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合并心、脑、肺血管疾病者及II型糖尿病者; 8、鼾症或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愿或不能接受手术治疗者。 ②口腔矫正器治疗: 适合单纯打鼾和轻-中度OSAHS患者,特别有下颌后缩

双相情感障碍临床路径

抑郁症临床路径 (2012年版) 一、抑郁症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抑郁发作(ICD-10:F32)。 (二)诊断依据。 根据《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第10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1.主要症状为心境低落,兴趣和愉快感丧失,导致劳累感增加和活动减少的精力降低。常见的症状还包括稍做事情即觉明显的倦怠。 2.病程2周以上。 3.常反复发作。 4.无器质性疾病的证据。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抑郁障碍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编著)。 1.进行系统的病史、治疗史采集及精神检查,制定治疗方案。 2.系统的抗抑郁药物治疗。 3.系统的心理治疗和康复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5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F32抑郁发作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后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3)胸片、心电图、脑电图。 (4)心理测查: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攻击风险因素评估量表、自杀风险因素评估量表、治疗中需处理的不良反应量表(TESS)、护士用住院病人观察量表(NOSIE)、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 2.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的检查项目:血脂、心肌酶、超声心动图、腹部B超、头颅CT、内分泌检查、凝血功能、抗“O”、抗核抗体等。 (七)选择用药。 1.选择原则: 总原则是根据病情,结合备选药物的安全性、耐受性、有效性、经济性和服用的简易性进行选择。即遵循STEPS 原则:Safety(安全性)、Tolerability(耐受性)、Efficacy (有

临床路径管理实施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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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人民医院 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 为适应医改,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降低医疗成本、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收费,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我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Clinical pathways,CP)是医护专家针对无并发症单纯性疾病制定的,以患者及其疾病(或手术)为中心、以时间作为横轴,以入院、诊断、检查、用药、治疗、护理、饮食、教育、出院等技术与服务的提供作为纵轴所做的最适当的、有顺序性、有时限要求的整体医疗计划和服务程序。 一、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意义 临床路径是一种诊疗标准化方法,以缩短平均住院日、合理使用医疗费用为特征,按病种设计最佳的医疗和护理方案,根据病情合理安排住院时间和费用。它不仅可以规范诊疗过程,减少一些不必要、不合理的诊疗行为,而且还可以规范诊疗行为的时间等,增强诊疗活动的计划性。在提倡高效率、高品质、低费用的医疗服务改革下,临床路径提供了多专业协作的工作模式,保证医疗护理等措施在既定时间内实现,并达到预期的医疗效果,促使了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通过使用患者版的临床路径,帮助患者及家属了解医护详细过程和时间安排,使患方能积极配合和监督医院的工作,促进医患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使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得到不断提高。 二、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海元 副组长:彭光华、吴小平、颜迪平、肖易波、刘中林 组员:胡峰生、秦湘梅、周日贵、蒋斌、张志英、金秀萍、康华佳、刘朝晖、曾白洋职责: 1.建立以临床路径为指导的单病种限价管理模式,制定单病种限价管理有关制度、规定; 2.组织全院科主任、护士长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培训教育; 3.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4.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推行与实施临床路径所需要的帮助; 5.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和改进措施;

取内固定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与表单完全版

取内固定临床路径 路径说明:本路径适合于诊断为骨折内固定术后患者 一、骨折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骨折内固定术后() 行内固定拆除术() (二)诊断依据。 参照《临床诊疗指南--骨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 1.病史: 明确外伤骨折后进行手术内置物植入病史; 2.主要症状及体征:患者患处无明显症状,局部见明显手术疤痕,无红肿、溃疡及窦道形成,局部无压痛叩击痛。 3.X线摄片检查可见:钢板内置物存在,无断裂松动剂脱落,见 骨折处连续性骨痂通过。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外科学(下册)》(8年制和7年制教材临床医学专用,人民卫生出版社)。 1.术后目前生活质量及活动水平。 2.全身状况允许手术。 3.首选拆除内固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他治疗方式。 (四)标准住院日为≤1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编码TCD:BGG000、骨折内固定术后();

2.明确外伤骨折后进行手术内置物植入病史; 3.钢板内置物存在,无断裂松动剂脱落,见骨折处连续性骨痂通过。 4.除外以下情况: 1)并发严重感染骨髓炎形成者; 2)内置物因外院器械不和或时间久远不能取出者; 3)合并其他的疾病(如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癫痫)等严重影响第一诊断导致住院时间延长者。 5.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 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7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尿常规; (2)电解质检查、肝功能测定、肾功能测定、凝血功能检查、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 (3)胸部X线平片、心电图; (4)骨科X线检查。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CT检查、肌电图、血气分析、肺功能检查、超声心动图等。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时间。建议使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事项解读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事项解读临床路径诊疗项目包括医嘱类项目和非医嘱类项目。 医嘱类医疗服务项目应遵循循证医学原则,同时参考卫生部发布,以及组织相关学会(协会)和临床标准组织制定的疾病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包括饮食、护理、检验、检查、处置、用药、手术等。 非医嘱类服务项目包括健康教育指导和心理支持等项目。 (工作任务:头颈外科、腹部外科分别就甲状腺癌、胃癌和结肠癌的临床路径诊疗项目提供具体医嘱类和非医嘱类项目清单。)推行临床路径管理的临床科室应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循证医学原则,确定完成临床路径标准诊疗流程需要的时间,包括总时间和主要诊疗阶段的时间范围。 循证医学的运用应基于实证依据,缺乏实证依据时,应基于专家(专业团体)共识。制定临床路径的专家必须讨论并评估证据的质量和如何运用于关键环节控制。 (工作任务:头颈外科、腹部外科分别就甲状腺癌、胃癌和结肠癌的临床路径标准诊疗流程拟定时间范围和评估医疗质量以及关键环节控制的方式、方法。) 临床路径文本包括医师版临床路径表、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和临床路径变异记录单。 (一)医师版临床路径表

医师版临床路径表是以时间为横轴、诊疗项目为纵轴的表格,将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任务依时间顺序以表格清单的形式罗列出来。 (二)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 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是用于向患者告知其需要接受的诊疗服务过程的表单。 (三)临床路径变异记录单 变异记录单是用于记录和分析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的变异情况的表单。 (工作任务:头颈外科、腹部外科分别就甲状腺癌、胃癌和结肠癌所需临床路径文本拟定医师版临床路径表、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预计可能出现的变异情况。) 实施临床路径应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一)具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标准; (二)临床路径文本中所列项目中医疗技术服务可及性、连续性有保障; (三)相关科室有良好的流程管理文本和训练; (四)关键环节具有质控保障; (五)紧急情况处置和警告值报告制度能力评估。 (工作任务:头颈外科、腹部外科分别就甲状腺癌、胃癌和结肠癌实施临床路径的条件进行评估,需要跨科室部门协调的部分报请医务处。) 临床路径实施前应当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

精神科住院病历书写规范1

精神科住院病历书写规范 1、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错字上,每页修改不超过3处、累计不超过10个字。 2、主诉记录患者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导出疾病第一诊断) 3、首程由本院已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4、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是指上级医师查房时对患者病情、诊断、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疗效的分析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等的记录。 主治医师(二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第二天完成。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风险评估、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含替代治疗方案)等。 主治医师(二级医师)日常查房记录至少每半月一次,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 5、患者住院时间较长的写经治医师每月阶段小结,阶段小结的内容包括入院日期、小结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6、患者出院前应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上级医师同意患者出院。出院病程记录的具体内容:患者一般情况、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诊断、出院情况、出院医嘱、医生签名等。出院诊断与入院诊断不符合者应进行讨论分析。 住院诊疗经过记录(包括使用的药物,有无换药,换药的原因,换药后的疗效记录,有无药物副反应,心理治疗、行为矫正治疗,ECT、低频脉冲电治疗、文体训练等治疗的记录,临床路径完成情况)。 出院医嘱:包括a、出院服药的记录,药物品种、规格、剂量、用法;b、出院注意事项(健康教育处方);c、随诊时间及注意事项;d、转院患者记录具体的转院科室及注意事项。 9、使用专用知情同意书,如患者和/或其家属对所告知内容拒绝接受,应由其签字并在病程 记录中详细记录。患者住院期间至少应有包括入、出院沟通记录在内的3次沟通记录,住院时间超过1个月的患者,除首次沟通记录外,每月至少应有1次沟通记录。如为电话沟通,需准确记录沟通时间及联系电话,家属来院时补签名。 10、 ?首次病程记录的格式: ?****年**月**日**:**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民族,文化程度,籍贯。主诉,第几次发病第几次住院。 ?一、病例特点分五个方面来书写(不需列题): ?一般特点:性别年龄特点、婚姻状况等。 ?主要症状:总病程,起病诱因,起病形式,全病程中曾出现的精神症状,既往治疗情况(门诊就诊/住院医院、门诊就诊/住院时间、诊断、服用药物名称及最高剂量、服药依从性、间歇期社会功能恢复情况),此次起病时间,主要症状等,具有鉴别意义的阴性症状等。 ?既往病史:包括既往阳性病史、个人史及家族史。 ?主要阳性体征及有鉴别诊断意义的体征、精神状况检查。 ?辅助检查:此次住院前做的所有辅助检查,未做则不需书写。 ?二、拟诊讨论

临床路径工作流程

XX人民医院 临床路径工作流程 一、严格按照卫生部发布的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控制的通知要求,对公布的我院10个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控制指标开展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监控。 二、医院成立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业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管理、护理管理、药事管理、信息统计、临床医技、病案管理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定期检查全院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控制的实施情况,并进行效果评价和考评奖惩。 三、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管理工作在医院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科室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管理实施小组具体实施,科室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管理实施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任组长,组员包括科内医疗人员、护理人员、临床药师和其他相关责任人。 四、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管理实施小组要组织科室相关人员学习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管理相关知识,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上。 》 五、临床科室的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管理实施小组每月对本科室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控制指标进行评价,医院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评估分析,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管理实施小组,督促整改落实,保证质量持续改进。 六、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控制指标:

(一)诊断质量指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 (二)治疗质量指标:治愈率、好转率、未愈率、并发症发生率、抗生素使用率、病死率; (三)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术前平均住院日; (四)经济指标:平均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耗材费用。 七、实施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管理的科室建立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登记本,详细记录患者单病种管理的相关信息。 八、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管理实施小组对每个纳入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每季度汇总分析,上报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实施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的相关卫生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结合实施小组上报的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综合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科室落实。 》 九、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管理实施小组定期对患者进行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依从性检查,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医务工作人员进行实施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的依从性检查,每个季度分析评价依从性检查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十、奖罚。医院将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考评结果纳入医疗质量检查考评体系,并与相关责任人的职称晋升、评优选先、绩效考核等挂钩。

颈椎病脊髓型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颈椎病脊髓型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颈椎病(脊髓型)(ICD-10:M47.1↑ G99.2*)行颈前路减压植骨固定、颈后路减压植骨固定、颈前后联合入路减压植骨固定术(ICD-9-CM-3:81.02-81.03)。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骨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外科学(第一版)》(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等。 1.病史:有颈脊髓压迫的临床症状。 2.体征:出现颈脊髓压迫的阳性体征。 3.影像学检查发现颈椎间盘组织退变及其引起的继发改变。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骨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外科学(第一版)》(北京大学医学

出版社)等。 1.脊髓型颈椎病。 2.严格正规保守治疗3个月无效时选择手术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7-15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M47.1↑G99.2*颈椎病(脊髓型)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3-4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胸片X线平片、心电图; (4)颈椎正侧伸屈位片、CT和/或MRI。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

(1)肺功能、超声心动图(老年人或既往有相关病史者)、双下肢深静脉彩超、C反应蛋白; (2)术前可能根据需要检肌电图、诱发电位、CTM等; (3)有相关疾病者必要时请相应科室会诊。 (七)选择用药。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建议使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1)推荐使用头孢唑林钠肌内或静脉注射: ①成人:0.5g-1g/次,一日2-3次; ②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③使用本药前须进行皮试。 (2)推荐头孢呋辛钠肌内或静脉注射: ①成人:0.75g-1.5g/次,一日三次; ②肾功能不全患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制订给药方案:肌酐

临床路径实施流程及流程图

临床路径实施流程图 r f 医疗计划护理人员下发患者版临床路 径告知单 护理人员执行医疗计划,并协助做好变异监测 提出改进建议 —路径实施流程、实施流程部分退出临床路径 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变异分析与记录

1、经治医师完成患者的检诊工作,与上级医师对住院患者进行临床路径的准入评 2、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根据医师版临床路径表开具诊疗项目,向患者介绍住院期间为其提供诊疗服务的计划,并将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相关护理组; 3、相关护理组在为患者及家属作入院介绍时,向他们详细介绍其住院期间的诊疗计划以及需要给予配合的内容; 4、经治医师根据当天诊疗服务完成情况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5、医师版临床路径中的服务项目完成后,执行(负责)人应在相应的签名栏签名。 ?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应满足以下条件:诊断明确、没有严重的合并症、能够按 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预计时间完成诊疗项目的患者。 ?出现以下情况时,患者应当退出临床路径: (1)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需要转入其它科室实施治疗的; (2)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要求出院、转院或改变治疗方式而需退出临 床路径的; (3)发现患者因诊断有误而进入临床路径的; (4)患者出现严重的医疗相关感染等情况不适应继续完成临床路径的。 ?设立紧急情况警告值管理制度:警告值是指患者在临床路径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异常情况,处于危险边缘,应迅速给予患者有效干预措施和治疗。 二、变异的管理:是临床路径管理的重点 1、变异的定义:指病人在接受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出现偏离临床路径程序或在根据临床路径接受诊疗过程中出现偏差的现象。 2、变异的分类:变异有正负之分,负变异是指计划好的活动没有进行(或 结果没有产生),或推迟完成,如延迟出院、CT 检查延迟;正变异是指计划好的活动或结果提前进行或完成,如提前出院、CT 检查提前等。 3、按照变异产生的原因分为:疾病转归造成的变异,医院系统造成的变异;医务人员造成的变异;病人需求造成的变异,退出五种情况。 4、变异的处理的遵循以下步骤:

临床路径知情同意相关制度及流程

民权县人民医院 临床路径知情同意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改善医疗服务管理的有效措施。按照卫生部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临床路径病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二、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有创操作、使用贵重物品或药品、试验性临床医疗等医疗活动时,应由患者本人、家属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授权委托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如未成年人、

精神疾病患者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监护人签字; 2、患者因病(如昏迷、气管插管、窒息等)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真实意愿或无法签字时,由其直系亲属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无直系亲属者,由其关系人签字。 3、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直接说明的,须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的直系亲属,由直系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直系亲属或直系亲属无法签字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关系人签署知情同意书。直系亲属、关系人和法定代理人须获得患者的授权委托书。 四、病人存有疑虑拒绝接受检查、治疗,主管医师应进一步做出解释,告知由此可能导致的后果并记录;如病人仍拒绝接受,应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则不可实行,由病人或授权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五、由主管医师或其上级医师履行告知义务,对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取内固定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与表单完全版

取内固定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与表单完全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取内固定临床路径 路径说明:本路径适合于诊断为骨折内固定术后患者 一、骨折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骨折内固定术后() 行内固定拆除术() (二)诊断依据。 参照《临床诊疗指南--骨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 1.病史: 明确外伤骨折后进行手术内置物植入病史; 2.主要症状及体征:患者患处无明显症状,局部见明显手术疤痕,无红肿、溃疡及窦道形成,局部无压痛叩击痛。 3.X线摄片检查可见:钢板内置物存在,无断裂松动剂脱落,见 骨折处连续性骨痂通过。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外科学(下册)》(8年制和7年制教材临床医学专用,人民卫生出版社)。 1.术后目前生活质量及活动水平。 2.全身状况允许手术。 3.首选拆除内固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他治疗方式。 (四)标准住院日为≤1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编码TCD:BGG000、骨折内固定术后(); 2.明确外伤骨折后进行手术内置物植入病史; 3.钢板内置物存在,无断裂松动剂脱落,见骨折处连续性骨痂通过。 4.除外以下情况: 1)并发严重感染骨髓炎形成者; 2)内置物因外院器械不和或时间久远不能取出者; 3)合并其他的疾病(如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癫痫)等严重影响第一诊断导致住院时间延长者。 5.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 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7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尿常规; (2)电解质检查、肝功能测定、肾功能测定、凝血功能检查、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 (3)胸部X线平片、心电图; (4)骨科X线检查。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CT检查、肌电图、血气分析、肺功能检查、超声心动图等。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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