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关于加强生产交接班管理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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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生产交接班管理的通知
全体员工: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生产过程中的交接班管理,确保生产交接规范进行,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经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征询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意见后,决定执行如下规定:
一、全面贯彻执行生产交接班管理制度
1.凡有交接班的工序,其接班者要提前20分钟进岗位接班,接班者未按时到达时,交班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所有实行交接班的工序全部实施书面记录交接,【交接内容:工作任务;正生产产品品名、批号、规格、数量、状态、检验结果等;质量情况;设备运行情况;衡器使用情况;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方法;卫生清洁情况;书面文字材料;其他事项】交接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由接班者负责人负责将当班所有交接人员列队拍照实时上传**微信群内,要求交接人员站姿整齐,交接双方负责人站于队列前进行拍照,不在照片内人员视为迟到或缺勤(拍照人除外)。
3.交班时,接班者所发现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处理,所发生的事故由交班者负责。接班者没有发现但事实存在的问题则由接班者负责处理,所发生的事故由接班者负责。
二、生产情况抽查规定
1.生产任务正常进行且有夜班生产的情况下,车间主任、设备动力部负责人、质管部负责人需在每周夜间不定时进行不同交接班时段的生产现场巡视抽查工作,并将车间生产情况进行拍照实时上传**微信群内。
2.生产任务正常进行且有夜班生产的情况下,生产副总经理需在每周夜间不定时进行生产现场巡视抽查工作,并将车间生产情况进行拍照实时上传***微信群内。
3. 经营领导小组、总经理、职能部门负责人不定时进行生产现场巡视抽查工作,并将车间生产情况进行拍照留存,按照职能逐级督查处置违规问题。
4.对于生产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抽查发现的问题,除当班责任人员承担主要责任外,相关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一并进行追责处理。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原实施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夜间值班规定不再执行。
主管(含)级以上人员需保持24小时手机正常开机,按照职责逐级处理解决经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应急事件,对于手机关机联系不上、突发应急事件处置不及时、处置不当的人员由经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影响程度对相关人员给予严肃追责处理。
四、具体交接条款参照《生产交接班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执行。由综合管理部牵头组织生产部联合落实检查,在执行中如发现违反本规定的现象,将按照《员工行为规范》《劳动管理规定》《岗位职责》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或影响范围较大的事项将视为严重违规违纪,对相关人员给予辞退处理。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