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的立法宗旨和意义
教师法解读 PPT
5、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5项)
❖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 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 的现象;
❖ 包括三方面内容: A、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B、制止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C、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自身水平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6项)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C、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018年上半年综合原题
❖幼儿萌萌午休时不睡觉还发出吵闹的 声音,何老师把她关在厕所里,以免影 响其他幼儿休息、何老师的做法( )
A.不正确,侵犯幼儿的人身权和人格尊严 B.不正确,侵犯了幼儿的思想自由和受教育权 C.正确,有利于保障其他幼儿午间休息的权利 D.正确,有利于引导萌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2、教育教学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2项)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 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 作任务;
3、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3项)
❖
❖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 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 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 的社会活动;
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有劳动权和劳动 者有休息权的具体化。
5、民主管理权(该法第7条第5项)
❖ 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 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 民主管理”的权利;该法的这一规定是将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落到了实处。
❖ 6、进修培训权(该法第7条第6项)
2、科学研究权(该法第7条第2项)
❖ 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 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 利;
教师法学习讲稿
教师法学习讲稿(总5页)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教师法学习讲稿王兵老师们:上午好!今天,教育局安排我与大家一起学习《教师法》,受时间的限制,恐怕只能起个引子作用,如果我的这个引子能点燃大家学习这部法律的热情,这将是我今天得到的最高荣誉。
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说:“教师是高明的雕塑家。
教师的职业是太阳底下再没有比它更高尚的职业。
”但教师政治地位的高低与社会历史条件休戚相关。
战国末期荀况指出国家要振兴就必须“贵师”,而国家衰落就必然“贱师”。
当然,在封建社会中只有那些大儒宗师才享有比较高的地位,而一般教书匠的地位是低下的。
解放后,尽管教师一直被定为国家干部的身份,但教师的政治地位长期比较低下。
“文革”结束后,党和政府赋予教师前所未有的政治地位,广泛提倡尊师重教,调动了教师的政治热情和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我们要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
不但学生应该尊师重教,整个社会都应该尊重教师。
”1985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希望通过“教师节”庆祝、纪念活动,使教师工作真正成为全社会最受人尊敬、最令人羡慕的职业之一,从而形成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
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建立了“教师节”,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颁布和实施,教师的地位又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
下面,我就我国教师法的诞生及其意义、教师的权利、教师的义务这三个方面和大家共同探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诞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从1986年开始起草,后经过八年酝酿、修改,于1993年10月31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建国以来专门为教师制订的第一部法律,是教师队伍管理的“母法”。
教师法的制定和颁布,对于提高教师的地位,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造就一支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教师职业道德知识竞赛题
教师职业道德知识竞赛题为你提供,!1,教育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2,我国发展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3,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是什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4,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那些基本条件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5,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6,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7,受教育者享有哪些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8,教师享有哪些权利为你提供,!(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9,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10,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哪些职责(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11,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12,教师法的立法宗旨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13,教师法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14,每年的哪一天为教师节九月十日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符合那些条件可以取得教师资格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16,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什么(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17,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有无试用期应当有试用期18,教师发生哪些情形时,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四大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公民道德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但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20,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根据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重在建设,以人为本,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21,公民道德建设的方针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坚持注重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坚持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坚持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相配合.22,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23,《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规定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什么为人民服务24,《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规定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什么是基础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要紧紧抓住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坚持不懈地在全体公民中进行道德教育,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要求,不断灌注到全体党员和干部群众的头脑之中,使人们懂得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什么是必须提倡的,什么是坚决反对的.25,《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规定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是什么学校是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教书与育人紧密结合起来.要科学规划不同年龄学生及各学习阶段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坚持贯彻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校纪校风建设.要发挥教师为人师表的作用,把道德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要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他们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26,公民道德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什么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是公民道德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27,社会公德是什么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28,职业道德是什么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29,家庭美德是什么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30,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是:(1)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2)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3)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4)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31,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哪些原则(一) 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三) 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四) 教育与保护相结合.3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未成年人是指那些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3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保护的主要特点有哪些基础性,长期性,多功能性,普遍性,优越性34,什么是学校保护指各级各类有关的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对未成年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实施的专门保护.3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校保护的基本特征有哪些学校保护的实施主体是有关的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及其教职员.学校保护的对象是未成年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学校保护的实施与学校的教育行为机密相关.与学校教育无关的事件,行为不属于学校保护的范围.36,什么是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即通常意义上的司法机关,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37,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有哪些特点社会保护的内容丰富而又具体.社会保护的责任主体极其广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38,《沈阳市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行为行政处分办法》中规定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哪些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并降低职务一级,撤销教师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等5种.39,出现哪些情形,中小学教师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处以行政警告处分(一)不尊重学生,讽刺,挖苦学生,侮辱学生人格的;(二)私自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刊物和其它商品的;(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能认真听取学生家长正确意见和建议,训斥或无故指责学生家长的;(四)故意散布有损学生,家长,同事,领导及学校名誉的言论,并造成影响的;(五)语言举止不文明,衣着不得体有损教师形象的.40,那些情形之下,中小学教师被处以行政记过处分为你提供,!(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影响的;(二)剥夺学生在学校学习和参加活动权利的;(三)公开或变相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四)参与各种有偿办班补课的;(五)不认真备课和上课,不批改作业和辅导,不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41,中小学教师有哪些情形,处以撤销教师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一)公开诋毁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二)公开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宣传,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恶劣,严格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五)参与有偿办班补课并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仍然不改的.42,教师发生哪些情形,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降低职务一级(1),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2),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影响极坏;(3),私自组织学生参与有偿办班补课;43,什么情况下,教师被处以开除公职中小学教师触犯刑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4,什么是德育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45,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什么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46,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教师道德是高水准的道德.教师道德是自律性的道德.教师道德是有深远影响的道德.47,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作用对教育的调节功能对学生的教育功能对社会生活的辐射功能48,大力加强教师师德建设的意义加强师德建设是造就合格教师,培养合格人才和加强精神文明的需要.加强师德建设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更具有现实意义.49,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热爱并献身人民教育事业,尽职尽责,教书育人.50,贯彻执行好教育方针应遵循哪些原则全面发展的原则面向全体学生的原则使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的原则51,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遵循哪些教育规律(1)”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是社会主义阶段教育工作的根本规律.(2)全面发展的育人规律.(3)”教书育人”的教学规律.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52,教师在业务上应具备哪些能力组织教学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教材的能力.板书能力.组织开展课外活动的能力.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能力.创造思维能力.教育研究的能力.开展社会活动的能力.53,教师的业务要求是什么通过有计划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人类社会几千年积累起来科学文化的基本工具,基本理论,基本技能.54,什么是学生观指教师对学生最基本的看法,是教师认识学生的观点和评价学生的标准以及对待学生的根本思想方法,是调节教师与学生关系的思想基础,是教育观的核心.55,热爱学生的教育意义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良心的重要体现.热爱学生是教育学生的前提.热爱学生是教育学生的手段.热爱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精神动力.热爱学生是新型教育观的体现.56,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含义以身作则,就是教师用自己的行为作学生的榜样.为人师表是由教师劳动的教育性和示范性决定的,教师在教育劳动中,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身教重于言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是教师道德的显著特征.57,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道德要求身教重于言教.言行一致,表里如一.58,什么是教师的言表风纪指教师在职业活动中,为完成教育任务达到教育目的,遵循一定的社会规范和生活准则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方式的总和.它包括语言谈吐,衣着仪表,待人接物,法纪风貌和一贯作风.59,教师的仪表,举止要注意什么衣着整洁大方,举止端庄.教师的衣着要体现教师的职业特点和健康的审美情趣.整洁,大方的服装,不只是一个人的外部装束和卫生要求,也是人民教师内在思想,学识,修养,气质,性格的综合反映.举止端庄,就是教师的举止要端正,庄重.60,教师的语言,态度要注意什么教师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教师要使用文明语言,要坚决摒弃一切尖酸刻薄的挖苦学生的语言.不要把”口头禅”和社会行话带入课堂.教师还要注意不要给学生起绰号,否则,师生关系会变得庸俗.61,教师礼貌待人的基本要求是尊重同事,领导,学生家长,特别是尊重学生.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守时守信.尊重人们的不同习惯,习俗,信仰和文化传统.62,义务教育的根本宗旨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63,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依法实施的原则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予以保障的原则64,义务教育的基本特征强制性,普及性,国家性,免费性65,我国教育方针包括哪几个基本点培养”劳动者”或”社会主义建设人才”.要求全面发展.66,全面发展的教育由哪几部分组成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67,教师资格包括哪些内容公民地位思想政治条件学历要求教育教学能力68,什么是教师培训为你提供,!指对在职教师的培训,是相对于职前教育而言的.它是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前教育的必要延伸和继续.69,教师为什么要掌握教育理论学习掌握教育理论是从事教师职业劳动的特殊需要.这种特殊需要是由教师职业劳动的复杂性所决定的.教师职业劳动的对象是复杂的.教师职业劳动的内容是复杂的.教师在职业劳动中,借以对学生施加影响的各种手段和形式是复杂的.70,为什么说献身教育,教书育人是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的基本原则献身教育,教书育人是祖国和人民对教师提出的根本要求.献身教育,教书育人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体现.献身教育,教书育人是教师职业道德体系的核心.献身教育,教书育人是人民教师实现人生价值的现实途径.71,教师如何做到尊重学生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自尊心和个性.教师要尊重学生的批评意见.72,教师如何保护学生身心健康重视体育和健康教育,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73,热爱学校的基本要求增强主人翁意识,做好本职工作,争取多做贡献.关心学校教育的目标和管理目标的实现,主动想办法,提建议,促进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关心学校物质环境的建设,积极参加建校,护校,美化校园的各种活动.关心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为形成良好校风,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献计出力.积极维护学校荣誉.74,关心集体的基本要求热情支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组,学年组,教学班所开展的各项活动.发挥个人的能力和活力,为集体建设和发展多办实事.积极维护和发展集体的良好传统.维护集体利益.75,团结协作的基本要求平等待人,互相尊重,不”文人相轻”加强交流,去长补短,老,中,青教师相互学习.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以诚相见,互谅互让.为了给学生以良好的人格影响,教师要有”慎独”精神,严格要求自己.总结经验,消除矛盾,不相嫉,而相亲.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这是好的团结协作的武器.76,教师如何才能做到自觉遵守职业纪律教师不折不扣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不得个行其是.教师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听从指挥.教师不得借职业之便谋取个人私利,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教师应当和学生建立正常的师生关系.必须禁止打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77,教师如何才能做到模范地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认真学习,用政策法令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78,什么是义务教育是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一种教育法律制度,即国家根据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一定年限和一定范围教育的强迫教育制度.79,义务教育法制定的目的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80,实施义务教育的总原则实施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81,加强义务教育法制监督的意义有利于完善义务教育实施的法制体系.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法》的贯彻执行.有利于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公民的合法权益.82,教师要做到严格要求学生应注意哪些方面严而有情严而有理严而有格严而有恒严而有法83,教师如何做到了解学生力求全面深入的了解每一个学生.教师要懂得学生的心理特点.84,人民教师如何才能做到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坚定信念要充分认识党的性质,增强党的观念.立志教育,做好本职工作.85,对于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行为教育法作出了哪些处罚规定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6,对于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的作弊行为教育法作出了哪些处罚的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87,对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行为教育法作出了哪些处罚的规定。
教育法规导读 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导读
四、拖欠教师工资或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 拖欠教师工资,是指未按时、定额地支付教师的工资性报 酬,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各 种补贴等。拖欠教师工资,是违反《教师法》、侵害教师 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五、其他法律责任
✓ 违反宪法和其他法律,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追究其民事的、行政的、刑事的法律责任,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教育法规导读
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导读
学习目标
◆ 了解《教师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及意义; ◆ 掌握《教师法》的基本内容; ◆ 熟悉《教师法》的法律责任; ◆ 区分《教师法》实施的四种方式。
• 概述
第一节
• 《教师法》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 法律责任
第三节
• 《教师法》的实施
第四节
第一节 概 述
✓ 教师违反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侵犯了国家的、集体的、社会的、 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的、行政的、刑事 的法律责任。
六、教师申诉的程序
申诉的提出
申诉的受理
申诉的处理
第四节 《教师法》的实施
一、切实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 《教师法》的制定,使广大教师有了自己的法律武器。但法律的 生命力不仅在于它的制定,更重要的在于它的实施,在于它在社 会生活中得到贯彻落实。
2. 叶圣陶:如果我当教师,教育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3. (美)布鲁肖:给教师的101条建议,中国青年出版社2013年版。 4. 尹力:《教师法》实施10年:守望与期待.教育理论与实践,2005(2). 5. 刘军:《教师法》对教师权益的保护及其存在的问题.北京教育学院学报,
2006(6).
《教师法》解读
考核部分
规定了教师考核的目的、内容、方式 和程序。
强调了教师应当遵守考核纪律,认真 履行考核职责。
明确了教师考核的结果应当作为教师 聘任、晋升、奖惩的依据。
待遇部分
规定了教师的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等待遇。 明确了教师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强调了国家和各级政府应当逐步提高教师的待遇水平。
04 教师资格和任用制度解读
教师资格制度概述
教师资格分类
包括小学、初中、高中等 不同学段的教师资格,以 及语文、数学、英语等学 科的教师资格。
资格条件
具备相应学历、教育教学 能力、职业道德等条件, 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或 认定程序获得教师资格。
资格证书管理
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家教育 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和管理 ,有效期一般为五年,需 定期注册。
02
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通过规范教师队伍管理, 提高教师素质,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03
适应社会变革需求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革,教育领域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 遇,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 要。
《教师法》的重要性
确立教师的专业地位
通过立法明确教师的专业职责和资格 要求,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 誉感。
重点突出
在解读过程中,突出强调《教师法 》中的重点内容和核心条款,帮助 读者更好地把握其精髓和要义。
结合实际
将《教师法》的解读与实际工作相 结合,通过案例分析、经验分享等 方式,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教师法》。
02 《教师法》基本框架
总则部分
阐述了《教师法》的立法宗旨 、适用范围、教师的基本权利 和义务等内容。
资格和任用部分
教师法律制度
教师法律制度(四)教师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一、我国的教师法律体系(一)《教育法》关于教师工作的条款(二)《教师法》(三)其他法律关于教师工作的规定(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关于教师工作的规定(五)地方教育法规与规章关于教师工作的规定二、教师的法律含义《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这一规定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1.教师是从事专门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这是就教师身份而言的),必须具备专门的资格和达到特定的要求。
2.教师的职责是教育教学(这是就教师的职业特征而言的)。
只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人,才具备教师的最基本条件。
3.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这是就教师工作目的而言的)。
教师所有的教学工作必须服务于这个目的,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这个职责。
三、《教师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一)《教师法》的立法宗旨1.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2.为了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二)《教师法》的基本原则1.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2.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节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一、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特点(1)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产生并由教育法律规范所设定的,不同于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也不同于教师作为普通公民所具有的民事权利和其他社会经济权利和义务,而是一种特定职业所拥有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2)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与其职业、职责紧密相连。
二、教师的权利(一)教育教学权(二)科学研究权(三)管理学生权(四)获取工资报酬权(五)民主管理权(六)进修培训权三、教师的义务(一)守法义务(二)教育教学义务(三)政治思想教育义务(四)尊重学生义务(五)制止有害学生行为的义务(六)提高教学水平义务第三节教师的管理一、教师资格制度(一)教师资格的分类及其适用范围(二)教师资格条件1.合格的中国公民2.学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解读与实施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关于教师的法律。
本章主要介绍《教师法》的立法过程及其法律地位、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资格和作用、教师的待遇等,并对《教师法》实施的效力进行案例分析。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从1986年开始起草,后经过八年酝酿、修改,于1993年10月31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教师法的制定和颁布,对于提高教师的地位,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造就一支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立法过程1986年3月,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六届全国政协四次会议上,许多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尽快制定教师法的提案和建议。
此后不久,国家教委据此成立了《教师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着手《教师法(草案)》的起草工作。
起草过程中,广泛听取和征求了教育界,法学界一些专家和广大教师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形成了《教师法(草案送审稿)》。
1989年4月《教师法(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经多方征求意见又作了二次修改。
1990年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两次对《教师法(草案送审稿)》进行讨论。
国务院法制局和国家教委又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提出的意见对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再次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形成《教师法(草案)》,报全国人大常务会议审议。
1991年8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教师法(草案)》进行审议,会议对教师待遇和推行教师聘任制等有关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
1992年10月,国务院将教师法草案撤回,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并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精神对《教师法(草案)》作进一步修改,之后提交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习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习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习笔记
【通过】: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实施】: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目的】:{合法权益、教师队伍、事业发展}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师含义】: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教师资格学历】: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教师法解读
《教师法》主要内容解读一、立法宗旨(1)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2)提高教师队伍素质(3)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二、《教师法》关于教师的权利1.教育教学权2.科学研究权3.管理学生权4.获取报酬待遇权5.民主管理权6.进修培训权三、《教师法》关于教师的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
2.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
3.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
4.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的义务。
5.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义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教师法》关于教师的考核与奖励1、教师的考核。
教师考核的机构:《教师法》第22规定教师的考核机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教师考核的内容:《教师法》第22条规定考核的内容是“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四个方面。
教师考核的原则:《教师法》第23条规定:“考核应当客观、公正、正确”,即考核要遵循客观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准确性原则,应当坚持全面考核,以工作成绩为主。
程序上的基本要求:“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教师考核的结果:《教师法》第24条规定:“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通过对教师的考核,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其结果,一是教师受聘任的重要依据;二是教师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三是教师奖励的重要依据。
2、教师的奖励。
教师奖励的内容:《教师法》第33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教师奖励的基本原则:⑴奖励的层次性:规定学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家三个层次的奖励,并就不同层次的受奖对象作“成绩优异”、“突出贡献”、“重大贡献”的规定;⑵奖励的多样性:主要体现在奖励的项目上;体现物质与精神奖相结合。
《教师法解读》课件
教师法的基本原则
教师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性、平等性、公正性、保护性、激励性和终身学习性。这些原则确保了教师在工作中的 权益和责任,为其提供了积极的发展环境。
教师的职责和权利
教育指导
提供优质的教育指导和支持。
பைடு நூலகம்学生评估
对学生进行公正和准确的评估。
课程设计
制定有针对性的课程设计。
班级管理
维护良好的班级纪律和秩序。
教师的考核和评价
学生评价
考核教师教学水平和学术能力。
同行评价
由同事评估教师的工作表现。
上级评价
学校领导对教师的绩效进行评价。
教师的基本素质要求
1 专业知识
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
3 沟通技巧
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关系能力。
2 教育情怀
对学生有责任心和爱心。
4 创新意识
敢于尝试新的教育方法。
教师的选拔和任用
1
选拔程序
2
通过面试和考核筛选优秀的候选人。
3
招聘条件
要求申请者具备相关学历和资质。
薪酬待遇
为教师提供合理的薪酬和福利。
教师法的目的和定义
教师法的目的是规范教师的行为,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为教师提供发展和 培训机会。教师法是一部法律,旨在确保教育质量、促进教育改革和教师专 业化发展。
教师法的背景和意义
教师法的制定是对教师职业地位的提升和教育公平的推动。它使教师能够更 好地履行职责,保护合法权益,并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 量。
《教师法解读》PPT课件
教师法解读PPT大纲: 1. 教师法的定义和目的: 2. 揭示教师法的背景和意义: 3. 探讨教师法的基本原则: 4. 介绍教师的职责和权利: 5. 强调教师的基本素质要求: 6. 说明教师的选拔和任用程序: 7. 讨论教师的考核和评价机制: 8. 探究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培训:
教师资格证中的教育法规与政策名词解释与总结
教师资格证中的教育法规与政策名词解释与总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我国教育系统中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保障教师权益,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该法规明确了教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范了教师资格的获得和使用,对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二、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是国家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从业资格证书,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入证明。
教师资格证的获得需要教师具备一定的学历和专业素养,并通过相关考试合格。
教师资格证的持有者才有资格在教育系统中合法从事教师职业。
三、教育行政管理法规教育行政管理法规是对教育行政工作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
包括教育计划、教育经费、教育设施等方面的管理法规。
教育行政管理法规的落实,对于保障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四、《中小学教师法》《中小学教师法》是我国针对中小学教师制定的专门法规,旨在规范中小学教师的职业行为和教育教学水平。
该法规明确了中小学教师的权益和义务,规定了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对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具有积极影响。
五、教育政策教育政策是指国家针对教育领域制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教育政策的出台旨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育政策通常包括教育经费保障、教育改革、教育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六、教育改革教育改革是指在保持教育稳定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制度创新和改革举措,促进教育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教育改革的目标包括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创新人才等。
教育改革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七、教育评价制度教育评价制度是对学生学习情况、教育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估和反馈的体系和方法。
教育评价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改革。
教育评价制度通常包括学生考试、学业水平测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
八、师德修养师德修养是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核心内容。
良好的师德修养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职业担当。
教育法10
教育法治化:是教育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简称,它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事务,促进教育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
教育法制化要求做到:主体合法:凡是参与教育领域活动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主体资格要有法律的明确授予。
内容合法:无论是教育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的内容,还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内容或其他活动内容,都应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程序合法:所有与教育教学等相关的活动都应遵循法定的程序要求。
救济有道:国家要有完整的教育权法律救济体制。
教育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拥有教育立法权的专门机关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依据教育立法程序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教育法律关系,规范社会主体的教育行为,规定社会主体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的教育法:是指所有有关社会主体的教育行为以及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宪法性规范、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教育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教育法:则仅指教育法律,即教育基本法和教育单行法律。
教育法体系的基本原则 1.依法治教原则;2.提高全民族素质、推进人的现代化的原则;3.依法保障教育主体合法权益原则;4.公民教育权利平等的原则;5.教育活动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6.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原则;7.增加教育投入、保障教育经费稳定来源和增长的原则。
法的渊源包括法的历史渊源,理论,形式渊源其原意为法的“来源”或“源泉”。
它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1.法律规范的创制机关、创制权限和创制方法;2.法律规范有那些表现形式,不同形式的规范之间的效力等级和相互关系如何。
教育法的渊源:是指教育法的形式渊源,即教育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
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要是由国家有权机关制定并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教育性的规范文件。
含:宪法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有关教育的法律,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教育的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教育规章和教育规范性文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教育法的司法解释;我国政府加入的及与外国政府缔结的有关教育的国际公约和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适用范围一、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我国专门为教师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
该法于1993年经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迈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为教师的权益保护和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适用于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以及其他由国家规定的教育机构的教师。
该法也规定了一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也适用于这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我国教育事业中的主要从业人员,是教师们权益保护的法律基石。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保障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通过有针对性的具体规定,为教师们的权益保护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障。
该法规定了教师的基本权利,包括教学和科研的自主权、教育教学条件的保障权等;该法还规定了教师的合法权益,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机构应当保障教师的合法职务权益,不得随意调整教师的职务、岗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还规定了教师的社会保障和薪酬待遇,为教师们的物质生活和社会地位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与此该法还规定了对于教师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支持,以及教师的职业发展晋升机制等内容。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部专门保护教师权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出台对于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教师权益,提高教师整体素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部法律的出台,不仅仅是对教师权益的保护,更是对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的有力支持。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立法和实施,可以更好地保障教师们的权益,激发教师的教育热情,进而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推动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在法治社会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的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总结回顾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适用范围和保障内容的介绍,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这部法律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
教师法的摘抄笔记
教师法的摘抄笔记
【实用版】
目录
1.教师法的概述
2.教师法的主要内容
3.教师法的实施与影响
正文
一、教师法的概述
教师法是我国第一部以教师为对象的专门法律,它对于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的待遇和地位,规范教师的行为,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教师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 1993 年颁布,自 1994 年起实施。
二、教师法的主要内容
教师法共分为十章,主要内容包括: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资格和任用,教师的培训和进修,教师的考核和奖惩,教师的工资和福利等。
1.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管理学生权等权利,同时,教师也需要履行教育教学、培养学生、服务社会等义务。
2.教师的资格和任用: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教育教学能力,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
教师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3.教师的培训和进修:国家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教师的考核和奖惩:教师应当接受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定期进行考核。
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法违规的教师,应当依法给予处理。
5.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国家保障教师的工资待遇,教师的工资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
同时,教师还享有各种福利待遇。
三、教师法的实施与影响
教师法的实施,对于提高教师的地位,保障教师的权益,激发教师的积极性,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2教师法解读
(二)关于教师的其他待遇
A、教师津贴:教龄津贴、其他津贴; B、教师补贴:是一种地区性补贴; C、教师住房:优先、优惠、责任在政府; D、教师医疗: E、教师退休;
六、关于教师的权益保障
教师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途径或手段是 进行教育法律救济。 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有: (一)私力救济(不合适); (二)公助救济;包括: 1、集体谈判;2、教师申诉制度; 3、教育行政复议;4、信访制度; 5、人民调解。 (三)公力救济的具体方式:教育行政诉讼
5、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5项)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 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 的现象; 包括三方面内容: A、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B、制止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C、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自身水平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6项)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资格的限制与丧失
1、教师资格的限制。《教师法》第14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 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取得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法》第14条: “……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3、教师资格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七、提高教师素质的法律保障
《教师法》规定的管理教师的几种 基本制度是: (一)教师资格制度
取得教师资格必须具备的实体条件:
1、中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 3、具有法定学历或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4、具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
教师法3–6指导
教师法3–6指导
摘要:
1.教师法的概述
2.教师法的意义
3.教师法的具体内容
4.教师法的实施与指导
5.教师法的未来发展
正文:
教师法是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1993 年颁布实施,是我国教育领域的第一部专门针对教师的法律。
教师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规范教师的行为,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教师法的具体内容包括: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资格和任用,教师的培训和进修,教师的考核和评价,教师的待遇和福利等。
教师法的实施与指导,主要依靠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共同努力。
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教师法的宣传和普及,学校的校长和教师要负责教师法的执行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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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意义:第一、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二、对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第三、有利于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第四、有利于使教师队伍建设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第五、有利于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法律意识。第六、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