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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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

第8-9章 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
事实的,这也是书证与物证的区别。 2、书证的实质在于其所承载的内容所反映
的思想或者观点,这些内容是通过文字、图形、 符号等方式表达出来的,但无论以何种方式表 达,其内容应当与案件有关联性,并且能够为 一般人所认识和理解。
3、书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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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证 (一)物证的概念 物证是以其内在属性、外在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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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 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 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 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 后果。
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 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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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据的法定种类,还涉及到一个重要的问题,就 是单一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情形:
《证据规则》第69条: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 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 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第八-九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 据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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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证据制度概述
一、证据的概念 关于证据的概念,刑诉法第42条明 确规定: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 切事实都是证据。而民事诉讼法并 没有明确规定。 在民诉理论上认为证据是指:能证 明案件情况的、依据法定程序收集 并认定的事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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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证明

民事诉讼的证明


证明责任的法律规定
《证据规定》第2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 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 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证明责任的分配
(一)证明责任分配的含义 证明责任的分配,是指法院在诉讼中按照一定的标准, 将事实真伪不明时所要承担的不利后果在双方当事人之间 进行划分。
四、推定规则
推定,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法院按照经验法则,从已知 的事实推断未知的事实的一种证据规则。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 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 该主张成立。
Hale Waihona Puke 5、自认制度:不能适用于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事实
第二节 证明责任

一、证明责任概述 (一)证明责任的两层含义 (1)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应当提出证据加以证明,也即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责任。 若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证据后不 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将可能导致法院对自己不利的裁判。
质证内容
是指某种证据材料具有证据能力的根据。
质证程序的设置,其直接目的在于就证据的真实性、相关性 和合法性提出质疑,从而最终确定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质证的顺序
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七)自认的事实
1、自认: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
实予以承认。当事人所承认的事实就是自认的事实。

民事诉讼法学教程(第9章)

民事诉讼法学教程(第9章)

2018/10/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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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证据的种类

6、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作对自己有利的陈述属于主张,因此当 事人陈述对于自己的主张不具有证据意义,当 事人陈述与本方相关证据的关系也只是证明对 象与证据的关系。当事人陈述只有对对方当事 人的主张有说明作用时才具有证据意义。 经法院通知后,鉴定人应当出庭,拒不出庭作 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1 )当事人提供的本证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必须 达到高度概然性的标准,才能获得利己目的 2 )当事人提供的伪证只要能使待证事实处于 真伪不明,即可达到利己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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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分类

二、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传来证据)

1、划分标准:按照证据的来源。 2、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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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证明对象

二、免证的事实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 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 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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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真题
(2008)45.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是未成年人,因此,王某没有证人资格,不能作 为证人 B.原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 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法院许可 C.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乙律师是目击案件情况发生的人 ,对方当事人丙可以向法院申请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如 法院准许,则乙不得再作为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D.李某在法庭上宣读未到庭的证人的书面证言,该书面 证言能够代替证人出庭作证 参考答案:C

民诉证据证明总结范文

民诉证据证明总结范文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和证明是两个至关重要的概念。

证据是支持诉讼主张的依据,而证明则是通过证据来证实某一事实存在的过程。

以下是对民诉证据证明的总结,旨在帮助理解其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及其具体应用。

一、证据的种类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证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书证: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表现的证据,如合同、借条、票据等。

2. 物证:以物品的物理形态、质量、数量、位置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照片、录像、物品等。

3. 声音证据:以声音为载体,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录音、录像等。

4. 视听资料:以视听资料为载体,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录音、录像等。

5. 电子数据: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证据,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电子文件等。

6. 证人证言: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7. 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8. 法院指定的鉴定意见:鉴定机构根据案件需要,对特定问题所作出的鉴定结论。

二、证明责任在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由主张事实存在的当事人承担。

证明责任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原始证据责任: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 反证责任: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3. 无证据责任:一方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未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三、证明标准在民事诉讼中,证明标准分为以下几种:1. 优势证据标准:指在案件事实无法查清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优于另一方当事人的证据。

2. 过半数证据标准:指在案件事实无法查清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数量达到案件事实发生可能性的过半数。

3. 绝对证据标准:指在案件事实无法查清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足以排除合理怀疑。

四、证据的收集与运用1. 当事人应当积极收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

9第九章 民事诉讼证明

9第九章 民事诉讼证明
对象的概念
证明对象,也称待证事实,是指需要证明主体运用证据予以证明的对 案件的解决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二、证明对象的范围 (一)实体法律事实
实体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作为 证明对象的实体法律事实,一般可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1.主要事实。主要事实是指关于法规构成要件的事实,即由民事实体 法规范规定的作为形成特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基本要素的事实,故又 称为要件事实。 2.间接事实:是指借助于经验规则、理论原理能够推断主要事实存在 与否的事实。 3.辅助事实:是指能够明确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据力的事实,或者说 对证据能力和证据的可信性有影响的事实。
A.甲承担举证责任 B.甲、乙均应承担举证责任 C.乙承担举证责任 D.丙作为证人承担举证责任
习题选练:2003年司法考试题
患者甲与某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甲认为由于该医院误 诊,导致其疾病没有及时得到治疗,造成了财产和精 神上的损害,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 的民事责任。甲提出病历和X光片保存在医院,只要 医院出示病历和X光片就可以证明医院对此负有责任 。请回答:
罗森贝克的“规范说”:凡主张权利存在的人应当对权利 发生的法律要件事实负证明责任;否认权利存在的人,应 当就权利妨碍、消灭或受制的法律要件事实负证明责任。
五、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一)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定
1.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与证明责任的分配 2. 《证据规定》对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定
三、证明责任与主张责任的关系
主张责任,是指当事人为了获得有利的裁判,需要向 法院主张对自己有利的案件事实。
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规范先于主张责任而存在。
证明责任决定了主张责任的分配。
四、证明责任分配的学说

案件发生法律效力证明书(2篇)

案件发生法律效力证明书(2篇)

第1篇文号:[编号]证明单位:[证明单位名称]证明时间:[年月日]证明事项:[案件名称及基本情况]一、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名称]一案,于[年]年[月]月[日]在[法院名称]提起诉讼,原告[原告姓名](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被告姓名](以下简称“被告”)就[案件争议焦点]等问题产生纠纷。

原告认为被告[简要描述原告的主张],被告对此予以否认。

本案经过[法院名称]的审理,现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

二、案件审理过程1. 立案审查[法院名称]于[年]年[月]月[日]收到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遂于[年]年[月]月[日]正式立案。

2. 开庭审理[法院名称]依法于[年]年[月]月[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原告、被告及其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质证和辩论。

3. 裁判结果[法院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如下判决:[判决结果摘要,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主文、判决依据等]三、法律效力1. 本案判决书已依法送达双方当事人,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本案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2. 本案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原告与被告应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 本案判决书具有以下法律效力:(1)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2)对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具有法律上的确认效力;(3)对当事人之间的行为具有法律上的指导效力;(4)对本案及相关案件具有法律上的参照效力。

四、证明结论综上所述,[案件名称]一案经[法院名称]审理,已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证明人:(签名)[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附件:[判决书复印件]注:本证明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证明单位存档,一份送达当事人。

章民事诉讼证明范文

章民事诉讼证明范文

章民事诉讼证明范文民事诉讼中,证据是法院判断事实、制定裁决结果的依据。

证据不仅对当事人的权益保护起着重要作用,也是法院公正、合理、科学判决的基础。

因此,在民事诉讼中,有必要对证明进行一定的论述。

第一,民事诉讼的证明是一种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它以书面形式呈现,附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必须提供与请求有关的证据。

而且,相关的证据必须经过合法途径取得并经过法定程序形成,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只有符合这些要求,证据才能被法院认可。

第二,民事诉讼的证明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可以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当事人的陈述、勘验笔录等等。

无论是哪一种证据形式,都必须与案件或争议的事实具有直接关联。

只有当事人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法院才能就案件事实进行查明和认定。

第三,证明的方法和程序在民事诉讼中至关重要。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应的证据,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法院。

对于属于书证的证据,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交原件、复印件或者公证书等方式进行证明;对于属于物证的证据,则需要将物证交给法院保管,以便在需要时进行查验。

此外,在证明过程中,法院还可以根据具体案件的需要,进行勘验、询问、鉴定等程序,从而全面、公正地获取证据。

第四,法院对证据的处理应当在严格的法律框架下进行。

法院在处理证据时,具有相当的自由裁量权。

它可以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筛选、审查,并根据法律规定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评判。

同时,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请求当事人补充证据或者出示证明,以便更全面地判断事实。

在判断证据时,法院应当遵循适用法律、公证事实、实事求是、举证责任在当事人等原则,确保裁判结果的公正、合理。

第五,当事人可以对法院对证据的处理结果提出异议。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判断证据的证明力有异议,他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应的说明,并提供法律依据或者证明材料。

同时,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进行再审,重新审查、评价证据。

当事人在异议时应当注意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民事诉讼证人证言范例

民事诉讼证人证言范例

民事诉讼证人证言范例在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对于案件的判决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们以一个虚构的案例为例,为大家展示一则民事诉讼证人证言的范例。

案情回顾:甲、乙双方因一块土地产权发生纠纷,甲方称该土地是其祖上世代所有,乙方则称该土地属于其所有。

双方为了争夺土地产权,将此案告上了法庭。

证人证言范例:法官:请出示证人证言。

证人1(甲方邻居张先生):我是甲方的邻居,多年来一直见证甲方祖上对该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可以明确证实该土地一直由甲方家族所有。

法官:请问,您如何做出上述证言?证人1:我曾多次在该土地上见到甲方的祖辈劳作,亲眼目睹他们对土地的照料和管理。

而且,我还曾听到甲方的祖辈提起他们对土地的所有权。

法官:非常感谢。

请下一个证人出庭。

证人2(乙方的工友李先生):我是乙方的工友,我可以证实乙方在购买该土地后对其进行了大规模开发和改造,证明乙方是该土地的合法所有者。

法官:请问,您如何证实乙方对土地的开发和改造?证人2:我曾亲眼见到乙方亲自指挥工人们对土地进行改造,他投入了大量资金和精力来开发这块土地。

我还和乙方一起规划了土地的未来利用方式。

法官:谢谢您的证言。

庭审到此结束。

结案意见:经过调查和证人证言的核实,法庭认定甲方对土地的所有权更加确凿,因此判决该土地归甲方所有。

乙方应立即将土地移交给甲方,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通过以上证人证言的范例,我们可以看到在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只有真实、客观的证言才能帮助法庭还原案件的真相,做出公正的判决。

希望大家在今后的诉讼过程中,能够认真对待证人证言的审核和呈现,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审判。

第9章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

第9章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

三、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一、概念界定

民事诉讼“证据”是在民事诉讼程 序中,“证明主体”依法提供,并经过 “举证、质证、认证”程序确认,能够 “证明”处于争议中的案件事实的真伪 状态的“证据材料”。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内涵
(一)是“证明材料”的组成部分: (二)是民诉“证据材料”的组成部分: (三)具有“证据资格” : (四)具有一定程度“证明力”: (五)证据资格和证明力由程序赋予:
D、制作方式和来源:
种类: a、原本(原件); b、正本:照原本全文抄录、印刷,对外具 有与原本同等效力; c、副本:照正本……; d、复印件; e、节录本。 相关规范: 《民事诉讼法》第68条、《证据规定》第20条。

《民事诉讼法》第68条

《民事诉讼法》第68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 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 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

2、程序法要件事实:
A、当事人的主体性要件事实:
如,主体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是否适格等; B、其它的程序事实: 如主管、管辖、回避、诉讼期间、 强制措施、审判组织的构成、程序选择、 审理方式选择等方面的事实。
3、域外法律和地方性法律规 范:
“法律事实”和“法律规范”的区别:
“法律规范”的存在是特定主权领 域内获得国家公权维护和强制力保障的 一种特殊事实,法官对之有当然的“识 别”职责,无须当事人证明,而一旦超 出那个特定的主权领域,它将回归为需 要证明的“普通法律事实”。

三、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传统理论所界定的几个特征:
1、客观性: 2、关联性: 3、合法性: 本质:

第9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范文

第9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范文

第九章民事诉讼中的证明一、单项选择题1、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否定的,如何处理?()A、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B、让陈述事实的一方当事人继续举证C、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必须做出正面回答D、由人民法院负责继续调查取证答案:A2、王权为了在诉讼中取得优势地位,在一审中不出示自己具有的有力证据,而在二审中出示。

二审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王权提供的是新证据,且一旦采纳本案就要发回重审或改判。

但是王权所出示的新证据没有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且不具有提出不能地客观原因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A、不采纳该证据,维持一审判决。

B、不采纳该证据,由人民法院继续调查取证,再行审理C、采纳该证据,裁定院审判决是错误的,发回重审或改判D、采纳该证据,发回重审或改判,但原审判决不属于错误案件答案:D3、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期限有争议的是()A、由被告负举证责任B、由原告负举证责任C、由法院调查确定D、由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公正判定答案:A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了证据交换的程序,请问下列有关证据交换的叙述中哪个是正确的?()A、证据交换的时间只能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不得私下商定B、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三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C、证据交换,可以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D、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庭审时再提出答案:C5、王某承包了20亩鱼塘。

某日,王某发现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王某认为鱼的死亡是因为附近的腾达化工厂排污引起,遂起诉腾达化工厂请求赔偿。

腾达化工厂辩称,根本没有向王某的鱼塘进行排污。

关于化工厂是否向鱼塘排污的事实举证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8.3.33)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存在污染事实的王某负举证责任B、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自己没有排污行为的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C、根据“举证倒置”的规则,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D、根据本证与反证的分类,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答案:A6、甲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6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所借的6000元。

第九章民事诉讼证明

第九章民事诉讼证明
2012-4-11 14
证明责任与提供证据责任的区别(二):
6、责任转移与否不同。前者分配标准分配之后不会 责任转移与否不同。 发生转移;后者会随着败诉的风险的转移而转移。 发生转移;后者会随着败诉的风险的转移而转移。 7、能否预先在当事人之间分担不同。前者可以根据 能否预先在当事人之间分担不同。 分配标准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后者只能根据具 分配标准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 体情形随时变化。 体情形随时变化。 8、能否由双方当事人负担不同。前者只能由一方当 能否由双方当事人负担不同。 事人负担;后者则可能由双方当事人负担。 事人负担;后者则可能由双方当事人负担。 9、能否由代理人承担不同。前者只能由当事人承担; 能否由代理人承担不同。前者只能由当事人承担; 后者则可以由代理人承担。 后者则可以由代理人承担。 10、能否强化不同。 10、能否强化不同。前者只发生是否有必要倒置的问 后者则有必要强化当事人的提供证据的责任。 题;后者则有必要强化当事人的提供证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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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明责任的分配标准
(一)证明责任分配的含义
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事实真伪不明的败诉风险, 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事实真伪不明的败诉风险, 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是原、 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是原、被告各自负担一些事 实真伪不明的风险。 实真伪不明的风险。 证明责任分配的核心问题是:应当按照什么样标准来分 证明责任分配的核心问题是: 配证明责任才既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配证明责任才既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又能较迅速完成 诉讼。 诉讼。 证明责任的分配, 证明责任的分配,既要从客观上确立分配证明责任的一 般原则, 般原则,又要从微观上解决具体各案中的证明责任的公平 分配。 分配。 研究证明责任应当注意的问题: 研究证明责任应当注意的问题: 1、证明责任的分配属于实体法问题; 证明责任的分配属于实体法问题; 2、证明责任的分配是按照主张权利还是否认权利的标准分 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无关; 配,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无关; 3、证明责任的分配是脱离具体诉讼而进行的抽象分配。 证明责任的分配是脱离具体诉讼而进行的抽象分配。

第9章 证据、证明

第9章   证据、证明
第9章 证据、证明
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据
一、证据概述 (一)概念
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
概念辨析: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诉讼案件事实 的一切根据和方法。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1、客观性 证据的内容必须是客观的,是对客观事物真实
情况的反映。 证据的表现形式必须是客观的。 作为证据的内容与案件的待证事实间的联系是
管和使用 易于伪造 4、与书证、物证的区别 视听材料与书证 视听材料与物证
案例1
甲为收集到丈夫有外遇的证据,将录像机安 装在自己家的卫生间,结果将第三者在甲家卫 生间入厕及洗浴的情节都偷录下来。在甲与丈 夫的离婚诉讼中,此录像能否作为定案的证据 呢?
案例2
一个来北京打工的李小姐与房主王某签订了 房屋租赁协议,租期一年,月租2000元。李小姐 一次性给付了房主王某24000元,即全年房租。 由于李小姐突然家乡有事,需要返乡,就与房主 商议请求扣除违约金后返还余额,但房主拒绝, 并不承认收到全年房租。李小姐在与王某一次交 涉中,偷录了两个人的谈话,谈话中能够证明李 小姐已经交付了全年的房租,此录音可否作为定 案的根据呢?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 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 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 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 定。
Z28: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
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 民法院应予准许。
直接证据——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的证据。
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证案件主要事实, 而必须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第九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第九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含义 预决事实:为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事实。
1、刑事判决对民事诉讼的预决关系 2、民事判决对民事诉讼的预决关系 3、行政诉讼对民事诉讼的预决关系 4、《证据规定》扩大到仲裁裁决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1、刑事判决对民事诉讼的预决关系
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否 定,并非被告人所 为——有预决效力 无罪判决 证据不足、事实不 清 ——无预决效力
二、证明对象的范围
(二)程序法事实 1、含义: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 消灭的事实,即诉讼上的法律事实。 2、分类: (1)需要当事人向法院主张后,才予以证明的(存 在仲裁协议、协议管辖的事实,关于耽误期限有 正当理由的事实) (2)不需当事人主张,法院应主动予以查明的(正 当当事人、管辖权、应当采取民事强制措施的法 定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5、自认的撤回
《证据规定》第8条第4款: 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 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 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 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撤回条件: (1)自认与真实不符出于错误 (2)受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胁迫 (3)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撤销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一)诉讼上自认的事实
1、诉讼上自认的概念 2、诉讼上自认的构成要件 3、诉讼上自认的分类 4、诉讼上自认的效力 5、自认的撤回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1、诉讼上自认的概念
诉讼上的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向法院 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主要事实。 *间接事实、辅助事实不能成为自认的对象。 *不同于对诉讼请求的承认。 *不同于附加理由的否认。 *不同于诉讼外的自认。

2018年法考民诉真题考点精解之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参考模板)

2018年法考民诉真题考点精解之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参考模板)

2018年法考民诉真题考点精解之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备考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对于知识点的巩固和强化必不可少,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未来的考题,考生们能够通过做历年真题强化应试能力,提高复习效率。

《2018民诉真题卷》是由希律法考研究中心组编,收集了2012年-2017年民事诉讼法和仲裁制度的全部真题,每道题都从立法、理论、司法实务方面进行解析,力求让考生对每一道真题了解得详细、透彻,并将考点罗列。

废话不多说,内容见真章,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部分《2018民诉真题卷》的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

目录考情分析 (I)分值分布表................................................................................................................................................ I I重要考点检索表...................................................................................................................................... I II第一部分单项与多项选择题 (1)第1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1)第2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3)第3章主管与管辖 (6)第4章诉 (12)第5章当事人 (16)第6章诉讼代理人 (26)第7章民事证据 (28)第8章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38)第二部分不定项选择题 (116)四、2015年司考之不定项选择题 (125)五、2016年司考之不定项选择题 (128)六、2017年司考之不定项选择题 (132)第三部分卷四主观题 (136)四、2015年司考之案例分析题 (150)五、2016年司考之案例分析题 (153)六、2017年司考之案例分析题 (158)第一部分单项与多项选择题第八章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考情分析:①此章内容几乎每年必考,考查分值为3分左右。

民诉法第9章 民诉证明

民诉法第9章 民诉证明

证明标准

一、证明标准概说
证明标准是指证明待证事实存在或不存在要达到 的程度或尺度。

二、两大法系国家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简述
(一)英美法系国家“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 准
当某一事实主张被陪审团确信为在证据上具有占优势
的盖然性,即存在的或主张的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要大 于不存在的可能性时,就被认定为真实。 注意:刑诉中要求“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二、证明对象的范围
(一)实体法律事实和程序法律事实 (二)外国法、地方性法规、习惯 (三)经验法则

三、无需证明的事实(证据规定8、9)
(一)自认的事实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自然规律及定理 (四)推定的事实(事实推定和法律推定) (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仲裁裁决、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二)我国证明责任分配的补充规则(特别规定) 1、特殊侵权案件中证明责任分配(证据规定4条) 第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由——; 第二,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 第三,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臵物、悬挂 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 第四,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 第五,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 第六,高危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 第七,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 第八,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 2、劳动争议案件特别规定 规定第6条——用人单位举证责任 3、司法者公平裁量(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之诉讼上的体 现)规定7

2.“成交确认书”卖方一栏为台湾万隆发展 有限公司(下称发展公司),而签名、盖 章的却是台湾万隆发达有限公司(下称发 达公司)(注:发展公司与发达公司的法 定表人皆为梁希冠。),合同为假合同。 一审鉴定结论:“收款收据”、“还款计 划书”、“委托授权书”为梁希冠的笔迹。

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自己总结)

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自己总结)

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自己总结)第一篇: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自己总结)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证明标准,又称证明程度或者证明要求,是证据法中的核心和灵魂。

是诉讼中担任提供证据责任的诉讼主体对案件待证事实进行证明必须达到的程度。

只有达到证明标准,该诉讼主体才能卸去其承担的提供证据责任,法院也必须根据证明标准衡量待证事实已经得到证明还是仍然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

因此无论是对法官还是诉讼当事人,证明标准都是一个重要而又现实的问题。

简而言之,证明标准就是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所应达到的最低证据要求。

一、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概述(一)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概念及含义证明标准的抽象性以及具体案例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使得证明标准在理解上存在较大的分歧。

第一种观点:在英美法系国家,证明标准被认为是负有承担证明和提供证据负担的一方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予以证明应达到的水平、程度或量。

在其诉讼法上,证明标准是以多元论为基本特征的。

不同的诉讼法实行不同的证明标准,甚至在同一个诉讼法内部也可能因为案件所涉及的内容不同而适用相异的证明标准。

所以英美法上的证明标准显得比较复杂。

第二种观点:德国科隆大学著名证据学家汉斯·普维庭认为“证明尺度也是一把尺子,衡量什么时候证明成功了;证明尺度也决定对某个具体内容的法官心证,它决定着法官必须凭什么才算得到心证”第三种观点:墨非认为:“证明标准是指履行举证责任必须达到的范围和程度。

是证据必须在事实裁判者头脑中造成的确定性或盖然性的程度,是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有权赢得诉讼之前使事实裁判者形成确信的标准。

从证明责任的履行来看,证明标准是证据质量和证明力的测试仪。

”第四种观点认为,证明标准是证据份量的对比。

如卞建林等认为:“证明标准是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举证的份量相对于对方当事人举证的份量来说,应当超过多少。

”证明标准不可能仅仅只是用言语做出精彩明晰的描述,从不同角度可以对证明标准做出不同的理解,总体来看,证明标准包含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从诉讼双方当事人的角度来讲,证明标准负有证明责任人的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必须达到的要求,如果证明不能达到证明标准将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二是从法官角度来讲,法官通过自由心证判断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是否达到证明标准,或者说是证明标准是法官自由心证的界限;三是从证明标准自身的性质来讲,证明标准是对案件事实进行证明的一种尺度。

民事诉讼中证明

民事诉讼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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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证明责任的概念
• 证明责任又称举证责任,对此定义存在各种观点:
• 1、行为责任说: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 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其主张真实的责任。
• 2、双重含义说: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 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其主张真实的责任,如果 当事人不尽举证责任,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 2、证明对象的范围
– 1)实体法事实
– 当事人主张的具有民事实体法意义上的事实。该部分事实 主要有以下几类:
– (1)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
– (2)当事人之间变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
– (3)当事人之间消灭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
– (4)妨碍当事人权利行使、义务履行的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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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主要学说
• 1、罗马法中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
• 罗马法对于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规定了两大原则:
– 1)原告应负证明责任;
– 这一原则为法律要件分类说奠定了基础。
– 2)主张者负担证明的义务,否认者不负担证明义务。即举证 责任在于主张之人,不存在否定之人。
– 这一原则为消极事实说奠定了基础。
– (1)特别要件说。创始人是德国的韦伯。
– 韦伯将权利发生要件上的事实分为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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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是与权利发生有直接重要关系的特别要件事实; – 另一种是普遍存在于一切权利发生情形的一般要件事实。主张权利成立的人,只
就前者特别要件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 (2)规范说(最低限度事实说)。创始人是德国的法学家罗森伯格。 – 规范学说建立在纯粹的实体法规范结构的分析之上,从法律规范相互之间的逻辑
关系中寻找分配的原则。规范说将所有的法律规范分成四大类: – A、权利发生规范,是能够引起某一权利发生的规范,如关于合同订立的规范; – B、权利妨碍规范,指权利发生之初,便与之对抗,使之未得发生的规范,如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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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民事诉讼中的证明一、单项选择题1、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否定的,如何处理?()A、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B、让陈述事实的一方当事人继续举证C、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必须做出正面回答D、由人民法院负责继续调查取证答案:A2、王权为了在诉讼中取得优势地位,在一审中不出示自己具有的有力证据,而在二审中出示。

二审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王权提供的是新证据,且一旦采纳本案就要发回重审或改判。

但是王权所出示的新证据没有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且不具有提出不能地客观原因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A、不采纳该证据,维持一审判决。

B、不采纳该证据,由人民法院继续调查取证,再行审理C、采纳该证据,裁定院审判决是错误的,发回重审或改判D、采纳该证据,发回重审或改判,但原审判决不属于错误案件答案:D3、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期限有争议的是()A、由被告负举证责任B、由原告负举证责任C、由法院调查确定D、由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公正判定答案:A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了证据交换的程序,请问下列有关证据交换的叙述中哪个是正确的?()A、证据交换的时间只能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不得私下商定B、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三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C、证据交换,可以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D、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庭审时再提出答案:C5、王某承包了20亩鱼塘。

某日,王某发现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王某认为鱼的死亡是因为附近的腾达化工厂排污引起,遂起诉腾达化工厂请求赔偿。

腾达化工厂辩称,根本没有向王某的鱼塘进行排污。

关于化工厂是否向鱼塘排污的事实举证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8.3.33)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存在污染事实的王某负举证责任B、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自己没有排污行为的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C、根据“举证倒置”的规则,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D、根据本证与反证的分类,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答案:A6、甲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6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所借的6000元。

在诉讼过程中,乙某提出该6000元系甲某赠与自己的钱,不应当负返还责任。

对此主张应当由()负举证责任。

A、原告甲某B、被告乙某C、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D、人民法院答案:B7、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A、只有对方当事人认可的B、只有对方当事人举不出相应证据反驳的C、对方当事人认可或者不反驳的D、只有对方当事人不与反驳的答案:C8、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但()除外。

A、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B、勘验笔录C、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D、当事人陈述答案:A9、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10.3.48)A、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已构成自认B、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可作为对张某不利的证据使用C、郭某仍需对张某造成财产损害的事实举证证明D、法院无需开庭审理,本案事实清楚可直接作出判决答案:C10、关于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这正确的?()(2009.3.41)A、证据交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而进行,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而实施B、民事诉讼案件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必须组织进行证据交换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间届满之后申请延长,但只能申请延长一次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的,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无权再提交证据答案:A11、下列哪些不属于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A、甲在一起案件中申请审判长回避的情形B、乙作为被告人因重病不能参参加诉讼的情形C、丙作为离婚案件的被告车祸身亡的情形D、丁要求调取被告人档案材料的情形答案:D12、某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为40天,遂将举证通知和受案通知、应诉通知同时于7月20日发出。

原告于7月22日收到,被告于7月24日收到,那么举证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A、7月23日B、7月25日C、7月21日D、原告于7月23日计算,被告于7月25日计算答案:D13、举证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

为了防止在诉讼过程中出现“证据突袭”的现象,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对提供证据的时间进行了规定。

下列关于举证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有:()A、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B、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C、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D、如果当事人已经被准许延长举证期限,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仍然无法提供证据的当事人无权要求再次延长举证期限答案:D14、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家的狗咬伤,住院治疗花去1200元。

甲起诉到法院,要求乙赔偿,乙说:“我家的狗拴在树上,从来没有咬过人,这一次怎么会弄断了绳子咬你呢?一定是你逗我家的狗,并割断了栓狗的绳子。

狗才咬人的。

所以你是自作自受,责任在你自己。

”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应证明自己所受的损害B、甲应证明自己所受的损害系乙的狗咬伤所致C、甲应证明乙具有过错D、乙可以通过证明损害是由甲自身的过错所致而免责答案:C15、关于自认的说法。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司考2009.3.42)A、自认的事实允许用相反的证据加以推翻B、身份关系诉讼中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事实可以适用自认C、调解中的让步不构成诉讼上的自认D、当事人一般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一律不得进行自认答案:D16、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中,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司考.2007.3.33)A、举证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B、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需法院认可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D、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答案:D17、甲养的宠物狗将乙咬伤,乙起诉甲请求损害赔偿。

诉讼过程中,甲认为乙被咬伤是因为乙故意逗狗造成的。

关于本案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下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7.3.45)A、甲应当就乙损害与自己的宠物狗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B、甲应当对乙故意逗狗而遭狗咬伤的事实负举证责任C、乙应当就自己没有逗狗的故意负举证责任D、乙应当就自己受到甲的宠物狗损害伤害以及自己没有逗狗的故意负举证责任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哪些?()A、在民事诉讼中,所有的案件只要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诉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则无需举证B、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可以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自己不利的证据C、对双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法院不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D、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答案:ABCD2、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关于举证责任的承担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张某和王某对代理权发生了争议,如果张某主张有代理权,则其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B、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偿还借款1万元,赵某对曾从李某处借款1万元的事实不持异议,但他声称这笔借款已经归还,对于此案,李某应当对赵某没有归还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C、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因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D、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答案:AD3、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等案件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A、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B、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诉讼C、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D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答案:ABCD4、三个小孩在公路边玩耍,此时,一辆轿车急速驶过,三个小孩捡起石头向轿车扔去,坐在后排座位的刘某被一石子击中。

刘某将三个小孩起诉至法院。

关于本案举证责任分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8.3.80)A、刘某应对三被告向轿车投掷石子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B、刘某应对其所受损失承担举证责任C、三被告应对投掷石子与刘某所受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D、三被告应对其主观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答案:ABC5、某军队医学研究所研制开发一种利用磁场作用治疗风湿病的磁性治疗仪,并取得了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

后来,该军队医疗研究所发现甲仪器公司制造的一种风湿病治疗仪很类似于自己的专利产品制造方法,认为侵犯了自己的专利产品制造方法,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仪器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甲仪器公司否认侵权,因此,应当就下列哪些事实负举证责任?()A、自己制造风湿病治疗仪获得的利润B、自己制造风湿病治疗仪的技术方法C、军队医学研究所所享有磁性治疗仪的专利权D、自己的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磁性治疗仪的制造方法答案:BD6、可由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有()?A、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B、应由法院勘验或委托鉴定的C、当事人双方提出的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D、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答案:AD7、在民事诉讼中,对于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如何对待?()A、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B、只有在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时,才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C、应与其他证据同等对待D、只有经过查证、质证后,视情形决定是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答案:AB8、《民事诉讼法》弟64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A、涉及可能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B、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C、当事人因为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证据D、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答案:AB9、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8.3.90)A、在王某诉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合同可能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事实,在此情况下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B、在胡某诉黄某侵权一案中,因客观原因胡某未能提供一项关键证据,在此情况下胡某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C、在周某诉贺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周某因自己没有时间收集证据,于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进行调查收集D、在武某诉赵某一案中,武某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请复议一次答案:ABD10、关于举证责任分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司考四川2008.3.81)A、县供电局安装的高压线电线压死了刘某的牛,刘某诉请损害赔偿,县供电局应就其对刘某的牛的死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B、张某因被李某养的狗咬伤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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