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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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席位分配是一个非常有趣而重要的问题,它在政治学管理和对策论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处理的方法最早的有尾数最大法;然后是Q值法;1974年引入了席位分配问题的公理体系研究方法,并于1982年证明了同时满足五个所用的比例分配方法存在较大缺陷分配为11,7,3名额。其结果是,单位增加一个先进名额后,丙部门反而减少了一个名额。公理的席位分配方法是不存在的。后又有一些新的算法,如:新值法,最大熵法,0-1规划法,法,值法最小极差法和最大概率法等。但有时我们遇到大会上遇到少数情况,某个部门的人数较少,按上述方法分不到席位。本文讨论的是“少数原则”下解决席位分配问题,在解决“少数原则”情况下较方便。

正文

问题:

2.1问题:在一次民族代表会中,有一个民族的人口在该国占有极少比例,但大会必须考虑政策给一个席位的分配资格。如果我们遇到同样的问题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给出少数分配的原则,并讨论在该特殊问题下的分配问题。

少数原则:在席位分配中,各部门都有分配资格,当席位数n大于单位(部门)数i时至少分配一个席位。

2.2问题的一般表述

一个单位由m个部门组成,其中第i个部门的人数为a

i (1)

i m

≤≤,学校总人数

为a。如果该单位需要召开一个由n个代表参加的代表大会,且每个部门尽可能分配一个名额,组织者必须把n个席位尽可能公平的分配到个部门中去。记每个

部门最后应分配到的席位数为n

i ,试问n

i

是多少?

模型假设

要解决这样的问题首先必须舍弃原有的公平分配体系,让更多的部门拥有席位分配的资格,建立相对公平的指标。

建立数量指标

首先我们必须讨论总席位数n和总部门数i之间的关系

1)当n〈i时,由于不可能保证每个部门都可一分到席位,这时我们尽可能的让更多的部门分到席位,可以由D’Hondt法(备注2)中的a

i

/1来做比较,由值的大小来决定分配与否(由值的大小由大到小按顺序来排,依次给予一个席位直到分配完)

2)当n=i时,由少数原则,每个部门必须分到,刚好每个部门分配一个

3)当n〉i时,每个部门至少可以分到一个名额。余下的我们按相对公平原则分

配。先用比例划分取值[n

i ](n

i

=(a

i

/a)*n ,由n

i

取整得到)

(1)若[n

i

]存在0值,由少数原则,每个部门至少分配一个名额,余下的n-i 个席位由Q值法(备注3)进行分配;

(2)若[n

i ]不存在0值,每个部门先分得[n

i

](i=1.2.3…i)余下的右Q值

法决定分配额。

模型建立

记席位分配的总席位数n和总部门数i

1)当n〈i时,由D’Hondt法中的a

i

/1来做比较,由值的大小由大到小按顺序来排,依次给予一个席位直到分配完;

2)当n=i时,每个部门分配一个;

3)当n〉i时,每个部门至少可以分到一个名额。先用比例划分取值[n

i ](n

i

=

(a

i /a)*n ,由n

i

取整得到)

(1)若[n

i

]存在0值,由少数原则,每个部门至少分配一个名额,余下的n-i 个席位由Q值法进行分配;

(2)若[n

i ]不存在0值,每个部门先分得[n

i

](i=1.2.3…i)余下的由Q值

法决定分配额。

模型求解

某单位按有甲乙丙三个部门并设20个代表席位。它的最初职工人数及职工代表席位为

系名甲乙丙总数

学生数 100 97 3 200

学生人数比例 100/200 97/200 3/200

席位分配 10 9 1 20

引用部分

备注1:某学院按有甲乙丙三个系并设20个学生代表席位。它的最初学生人数及学生代表席位为

系名 甲 乙 丙 总数 学生数 100 60 40 200 学生人数比例 100/200 60/200 40/200

席位分配 10 6 4 20 后来由于一些原因,出现学生转系情况,各系学生人数及学生代表席位变为21。

备注2:D ’Hondt 法 :比利时人D ’Hondt 提出将甲、乙、丙3部门的人数Pk (k=1,2,3)都用i(i=1,2,3,…)整除,将等Pk/i (k=1,2,3…,i=1,2,3,…)商从大到小排列,取排列在前的21个数。若这21个数中有个是甲部门人数被整数相除所得的商,则甲部门分得m个名额,乙、丙部门类推。

备注3:使用不公平值的大小来确定分配方案,不妨设

11n p >22

n p ,即对单位A 不

公平,再分配一个席位时,关于11n p ,22n p 的关系可能有 1. 111

n p >

22

n p ,说明此一席给A 后,对A 还不公平;

2. 111

+n p <

22n p ,说明此一席给A 后,对B 还不公平,不公平值为 1

)1(11),1(21211111

2221-⋅+=++-=+n p p n n p n p

n p n n r B

3. 11n p >122+n p ,说明此一席给B 后,对A 不公平,不公平值为 1

)1(11)1,(121222221121-⋅+=++-=+n p p n n p n p n p n n r A 4.11n p <122

+n p ,不可能

上面的分配方法在第1和第3种情况可以确定新席位的分配,但在第2种情况时不好确定新席位的分配。用不公平值的公式来决定席位的分配,对于新的席位分配,若有

)1,(),1(2121+<+n n r n n r A B

则增加的一席应给A ,反之应给B 。对不等式 r B (n 1+1,n 2)

)

1()1(112

1222

2+<+n n p n n p

引入公式

k k k

k n n p Q )1(2+=

于是知道增加的席位分配可以由Q k 的最大值决定,且它可以推广到多个组的一般情况。用Q k 的最大值决定席位分配的方法称为Q 值法。

参考文献

1. 姜启源 数学建模(第三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 Huntley ID.James D J G.Mathematical Modeling[M].Oxford Uniwersity Press,1900

3. Burghes D N Huntley I Medonald J JOHN WILEY & SONS,INC 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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