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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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社会公平
人文学院财英1301班肖亮亮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始终不渝的价值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随着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由于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仍然任重道远。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摆在现代化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使全体人民能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多更好地平等参与、平等竞争、平等发展、平等享有。
公平正义,现在早已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词了。但到底什么是公平正义,却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莫衷一是。
就拿人们关心的收入分配领域的公平正义问题来说,人们对收入差距的看法就不尽相同。有人认为,市场经济讲竞争,人的能力有强有弱,承担的风险有大有小,付出的努力有多有少,收入存在差距是必然的,也是公正的;也有人说,有差距是正常的,但要看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是什么;还有人说,收入存在一定的差距是正常的,但超过一定限度就难说公正了。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理解公平正义呢?
所谓公平正义,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正,一般来说,反映的是人们从道义上、愿望上追求利益关系特别是分配关系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但凡有人群且有利益分配的地方,就必然会产生公平正义的问题。但要准确把握公平正义的内涵,必须用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眼光来分析。
首先,公平正义是历史的。公平正义是一个发展着的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认识是不同的,没有恒定不变的公平正义的标尺。今天我们认为“不公正”的现象,历史上可能就曾以“公正”的面貌出现过;今天我们认为“公平”的事情,随着历史的发展就有可能逐渐演变成“不公平”。马克思曾指出:“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观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阶级的公平观则要求废除被宣布为不公平的封建制度……关于永恒公平的观点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因此,我们应该把公平正义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中来讨论。
其次,公平正义又是具体的。公平正义在不同领域,内涵也不尽相同。比如在经济领域讲公平正义,主要是指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所体现的平等,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机会均等、公平竞争。而在社会领域的公平正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体现在保障包括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需求,因而不能把经济领域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公平原则简单拿过来。因此,我们必须把公平正义置于具体的领域,针对具体问题和具体人群进行具体的分析,而不能不加分析、不加区别地简单套用。
再次,公平正义还是相对的。公平正义的实现受具体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制约,那种绝对完美的公正是从来没有的,只会存在于观念和幻想之中,公正本身就包含着差异和差别。从横向来说,尽管我们的思想理论、政策法规明确了公平的具体含义、原则和评价尺度,但面对的现实世界却是千差万别的。我们所处的经济文化环境不同、社会条件不同、个人禀赋和家庭状况不同,所以并不是都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纯粹的起点平等是做不到的,也是不存在的,竞争的最后结果也就不可能完全公平,在实际中只能求得大致公平、相对公平。从纵向来说,公平的实现也不是瞬息之间一蹴而就的,是要受到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制约的,是一个发展的历史过程。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程度如何,公平问题解决和实现的程度也就如何,这不取决于人们的意志和善良意愿。
总之,当我们用历史的、具体的和相对的眼光,来审视公平正义时,就不会被某些表象所迷惑,就不会“刻舟求剑”,把被历史抛弃的公平观念再拾起来;就不会“以矩画圆”,混用不同领域的公平标准;就不会“揠苗助长”,提出不切实际的公平要求。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那么,到底如何维护社会正义呢。
从经济生活角度上说,第一,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生产)第二,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
方式并存,健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分配制度,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让居民的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第三,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第四,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要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发挥财政在再分配中的作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卫生体制,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强化税收调节,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第五,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第六,完善市场机制,加强宏观调控,稳定物价,提高居民购买力。
从民主法治角度来说,应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发扬民主,健全利益表达机制。利益表达机制主要通过政治民主机制来实现。要牢固确立公共权力为民所授、为民所有、为民所用、主权在民的理念,强调公民基本权利平等的社会价值观。要开辟和疏通各种渠道,建立规范的利益表达、对话和协商机制,引导各个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各种社会利益关系。要进一步调整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扩大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使公民在广泛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形成新的和谐关系。
二是健全法制,完善激励动力机制。激励动力机制主要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来实现。激励动力机制的主要法律形式就是《民法》〉,它保障民事主体的财产和人身权利,要求人们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从事经济社会活动,使得社会全体成员能在平等、有序的竞争环境中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和创造性,并按照贡献大小公平地参与社会财富的分配,维护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
三是依法行政,健全整合平衡机制。整合平衡机制主要通过政府管理机制来实现。最主要的法律形式是《行政法》,因为《行政法》除了监督和制约行政权的作用之外,其最经常、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加强政府和其他公共权力对社会公共生活的管理,合法、合理地调节公民、法人和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利益分配和利益矛盾。它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
四是依法保障,强化利益救济机制。利益救济机制主要通过司法保障机制来实现。当公民的利益受到威胁或破坏,公民的合法权益被组织或者他人侵害之时,利益救济机制就应该启动和运行,司法机关作为正义的保护神应该挺身而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