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化学课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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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化学课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围绕学校“理论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坚持“纵向对接,横向服务,突出应用”的原则落实课程教学目标任务,使学生系统掌握数理化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运算和技巧,逐步培养学生抽象概括问题的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理学基础,同时为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做好充分准备。
二、教学内容
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和化学课程的授课内容分固定部分与自选部分。其中,固定部分的教学根据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性意见修订,固定学时、学分,但不固定其中的教学内容,各专业之间的教学内容可根据专业的需要进行定制;自选部分的教学由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的需要进行设定。
三、高等数学课程改革
分类、分层教学:本着“以生为本,因材施教” 的教学原则,将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学生,按不同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进行授课,使教学内容与学生实际需要相适应。
1、不同层次的具体目标是:
Ⅰ层次:全面系统地熟练掌握高等数学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运算和技巧,逐步培养学生抽象概括问题的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的后续课程的学习以及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做好充分的准备。同时为参加江西省和全国数学竞赛以及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培养更多的选手,提高两种竞赛的获奖水平。
Ⅱ层次:掌握高等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基本运算和技巧,培养学生的理性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创新思维能力,培养学生应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后续的学习以及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Ⅲ层次:贯彻“实用、够用”的原则,力争这部分学生达到教学大纲的最基本要求,掌握简单的数学解题方法,学会用数学知识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为后续的学习和工作打下基础。
2、教学内容:根据专业的不同,高等数学课程分成三大类,具体教学内容见下表。
四、大学物理、化学课程改革
构建不同的教学模块和实验以供全校不同专业选择,以满足不同专业学生的实际需要,实行分类教学,形成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开放演示创新实验相结合的课程体系。对大学物理及化学课程设置改革如下:
注:以上课程为固定部分,各专业还可根据本专业的需要定制教学内容。
五、考核方法
1.理论课程考核:采用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形成性评价包括平时作业(20分)、课堂讨论发言(5分)以及对学生的考勤(5分)等,占总成绩的30%;终结性评价则采用期末考试笔试的形式,终结性评价采用教考分离的方式,占总成绩的70%。
2.实验课程考核:实验报告成绩分为四个方面:实验预习(10分)、实验操作(40分)、数据处理(30分)和实验讨论(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