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
注:本文经过精心编辑,部分内容来源网络,如有疑议,请联系我们处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08号
《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已经2008年5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局长李长江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工作,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