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范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

施细则

1

关于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

(暂行)

各学院团总支:

为具体实施《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依据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学术科技创新活动

第一条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类包括: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活动,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校、院二级各类科技节(周),学术科技类报告、讲座等。

第二条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组织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包括“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程序设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精英杯”基础学科竞赛、学院组织的基础和专业课程竞赛等。

第三条科技成果的内容包括: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有内部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年论文、科技论文),各种专利产品、软件、课件开发转让等。

第四条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收录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鉴定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和转入学校的转

让经费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的开发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分成部分经费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的技术成果鉴定,以校级以上组织的专家鉴定会上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

第五条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及项目开发所得分值表:

第六条科技节(周)指由学校、学院正式组织的,有一定时间跨度、由一系列学术科技类相关项目构成的学术科技文化活动。参与者以获得科技节(周)组织的各类竞赛、各类奖励等级为依据申报学分,记分标准参照第五条竞赛类评分标准执行。

第七条参与学术科技类讲座、报告等活动,每参加一次并撰写1500字以上总结性专题报告的记0.3分。

参加学术讲座、报告的认证由活动组织者负责提供。

第二章文体竞赛及校园文化活动

第八条文体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组织的各种文化、艺术、体育竞赛。

第九条校园文化活动包括面向学生开展的全校(院)性人文、艺术类讲座、报告、演讲、征文、辩论、展览、书画、摄影、文化艺术节、重大文艺演出等活动,学生发表文章(作品),参加大学生艺术团以及其它学生社团等。

第十条文体竞赛活动分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按照活动等级和获得奖项给予相应学分。集体项目的分值与个人项目同等记录。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文体竞赛所得分值表:

第十一条参与人文、艺术类讲座、报告等活动,每参加一次并撰写1500字以上总结性专题报告的记0.2分。

参加讲座、报告的认证由活动组织者负责提供。

第十二条演讲、演出等人文、艺术类校园文化活动的学分,采用立项申请制,由校团委负责审批。每参加获得立项的人文、艺术类校园文化活动一次记0.1分。

第十三条学生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作品的,每篇记3分;在其它正式刊物发表作品的,每篇记1分;在内部刊物发表作品的,每篇记0.2分,内部刊发新闻通讯的每篇记0.1分。

第十四条参加校大学生艺术团并完成定期训练任务及相关演出任务,按年考核合格的,团员每年记 1.5分,分团(队、部等)负责人每年记2分,艺术团负责人每年记2.5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