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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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最新)为贯彻落实X年3月21日财政部和环保部在X市召开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会议精神,根据X省、X省政府《关于X-X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和环保部《关于X-X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协议》和《实施方案》)以及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市X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综〔X〕67号)要求,落实河长责任制,全面推进X支流X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X年度,我县X溪(X河上游)跨省界断面年均值达III类水质,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达标率可以有10个百分点的波动。
二、实施范围
X镇、X镇、X乡、X乡、X乡等5个乡镇,流域主要由X溪、X 溪构成,其中X溪汇入X溪,后转西入X省X干流。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重点整治任务。
X年计划投资5150万元,其中生态补偿资金4700万元,地方配套450万元,实施23个生态补偿项目。
(二)重点整治区域。
X年度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X镇和X镇两个重点乡镇,两个乡镇生态补偿金占全部补偿资金的77.67%。
(三)用好生态补偿资金。
生活污水集中治理方面:包括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农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确定补助比例为85-95%;农村垃圾收集转
运方面:包括购置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立垃圾转运长效机制等,
确定补助比例为80-90%;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方面:包括生态护岸建设、生态清淤、河道绿化等方面,确定补助比例为90-95%饮用
水水源地保护方面:包括设置警示标志、改造扩建饮水管网等方面,确定补助比例为85%环保能力建设步伐:包括环保总控室,并购买总控室有关控制设备等,确定补助比例为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乡镇部门为成员的X年度X 溪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X溪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的领导决策、指挥调度、协调推进等各项工作;各相关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X溪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强化督查管理。
一是建立流域补偿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
严格把控资金使用范围,严格遵循项目申报、施工、验收等建设制
度,加强资金绩效评估管理。专项资金要严格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按照水质提升和保障需求,合理安排、使用补偿资金,确保补偿资金精准、高效。资金项目管理小组定期组织开展资金使用效益评估,及时优化调整资金、项目策略。
二是建立流域补偿资金专项审计制度。
由审计部门每年定期对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当年的流域补偿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流域补偿资金支持项目的建设与运行情况,以及各级各部门在落实流域补偿机制方面的职责落实情况等内容组织开展专项审计。
三是建立项目定期监督检查制度。
由县环保局牵头,财政、水利、效能、农业、城乡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参加,每季度开展一次流域整治项目定期督查,确保项目按期动工、按期完成阶段任务、按期完工、按期投入运行,确保发挥应有的环境效益。
(三)实施目标考核。
以水质目标倒逼责任落实,县环保部门每个月将对5个乡镇交界断
面水质进行考核。对每次监测水质不达标的,或者考核的5项指标
同比恶化的,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并扣除该乡镇1/12的年度生态
补偿资金;连续两次被通报的,由县政府对该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