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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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1#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评估监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二零一七年三月
项目名称: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
1#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评估监测
建设单位: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承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承担单位负责人:杨春
项目负责人:邱连勇
报告编写:苏前
报告审核:房昕
报告审定:申旭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电话:(0991)3822309、3838941
传真:(0991)3838410
邮编:830011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428号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评估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评估相关技术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情况 (5)
2.1 企业概况 (5)
2.2 脱硝超低排放改造 (6)
2.3 除尘超低排放改造 (6)
2.4 脱硫超低排放改造 (7)
2.5 CEMS改造 (7)
三、监测内容 (7)
3..1超低排放指标 (7)
3.2 运行工况 (7)
3.3 监测项目及频次 (8)
四、评估结果 (8)
4.1 环境监测期间煤质资料 (8)
4.2 采样与监测方法 (8)
4.3 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
4.4 测试结果 (9)
五、评估结论 (9)
六、评估建议 (10)
前言
为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依据《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5号)和《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以及自治区环保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新环发[2016]37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煤电机组环保水平,促进煤电行业清洁发展,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于2014年启动1#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程。

该工程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了168小时试运行,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煤电机组达到燃机排放水平环保改造示范项目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60号)的要求,2016年12月,受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委托,新疆环境监测总站对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1#机组超低排
放技术改造工程进行综合评估,通过现场监测及数据处理现提出如下综合评估意见:
一、评估依据
1.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3)《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 年)》(发改能源[2014]2095号)
(4)《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新环发[2016]379号)
(6)《关于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89号)
1.2 评估相关技术文件
(1)《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1#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测报告单》(新疆环境监测总站2017.1)
(2)《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1#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CEMS比对监测报告》(新疆环境监测总站2017.1)
二、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情况
2.1 企业概况
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现有的两台300MW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HG-1038/18.4~HM35型锅炉,机组目前采用的环保设施为:综合除尘效率大于99.85%的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脱硫效率大于93%、除尘效率大于50%的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脱硝效率不低于85%的低氮燃烧技术+SCR脱硝装置,两台机组共用1座210m 高、出口内径7米的钢筋砼高烟囱。

电厂现有及改造后主要设备及环
保设施概况见(表2-1)。

2.2 脱硝超低排放改造
延用现有脱硝工艺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工艺,催化剂层按2+1层设计,2层为催化剂层,1层为预留层。

本次改造将原有两层旧催化剂更换为新催化剂,同时增加16台声波吹灰器。

2.3 除尘超低排放改造
在除尘器入口烟箱中,加装气流均布及颗粒预捕集装置,同时为了消除吸收塔内局部烟气流速过快,在喷淋层与高效除雾除尘装置之间的位置,增设1套气流差异化分散器及颗粒均布装置,从而使烟气根据吸收塔的结构及高效除雾除尘器模块布置,形成差异化气流,并使颗粒形成初步团并,使得细微颗粒变成易收集的较大颗粒,提高高效除雾除尘器对其收集能力。

2.4 脱硫超低排放改造
脱硫装置改造采用原塔改造的方式,在不允许新建吸收塔,吸收塔不具备增高条件,引风机不具备增容改造条件下,对原吸收塔浆液泵、氧化风机、吸收塔搅拌器等根据工艺需要进行增容改造。

2.5 CEMS改造
本次改造,对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1#机组烟气脱硫后安装的CEMS设备进行了超低设备的更换,1#机组烟气脱硫后安装的CEMS设备为南京波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ACX-C150型烟气分析仪。

三、监测内容
3.1监测要求
超低改造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关于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89号)中限值,即烟尘排放浓度10mg/m3,SO2排放浓度35mg/m3,NO X排放浓度50mg/m3。

3.2 运行工况
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1#机组在环保监测期间正常生产,机组运行稳定;脱硝、除尘和脱硫系统以及辅助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新环发[2016]389号)相关文件,测试75%以上工况负荷并保持稳定。

监测期间锅炉负荷见表3-1
3.3 监测项目及频次
四、评估结果
4.1 环境监测期间煤质资料
监测期间,每天取入炉混煤样1 个,分析结果见表4-1
4.2 采样与监测方法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严格按照《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 692-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29-2011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参照执行《固定污染源排放低浓度颗粒物(烟尘)质量浓度的测定手工重量法》(ISO 12141:2002)。

4.3 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4. 3.1 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
行)》(HJ/373-2007)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分析、全程序质量控制。

4.3.2 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坚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数据经3级审核。

4.4 测试结果
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1#机组总排口监测结果
见表4-1。

本次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在相同煤种和工况(75%以上稳定工况)条件下,1#机组颗粒物、SO2、NO X排放浓度值分别为3.0mg/m3、5mg/m3、24mg/m3,均符合《关于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89号)中对污染物低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五、评估结论
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1#机组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采用目前国内成熟稳定运行的脱硝、脱硫、除尘技术改造措施,项目改造后颗粒物、SO2、NO X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0mg/m3、5mg/m3、24mg/m3,均以满足《关于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项目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89号)的要求限值(烟尘浓度<10mg/Nm3,SO2<35mg/Nm3,NO X<50mg/Nm3)。

各项CEMS测值与参比方法测值比较结果均符合考核指标要求。

此次监测结果表明: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1#机组改造符合超低排放的相关环保要求。

六、评估建议
1、本次监测只在工况75%以上时测试达标,还需加强烟气在线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测量数据准确,上传数据可靠。

2、进一步优化污染设施的运行管理,在确保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同时,提高设备运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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