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自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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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自评报告
(阳原县医院部分)
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按照省、市有关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强化落实,扎实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河北省医改办关于开展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自评估工作的通知》(冀医改办函[2014]16号)等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评估汇报如下:
一、资源配置情况:
阳原县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一体的二级综合性医院,属河北省第二批公立县级医改试点医院。医院占地50.3亩,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住院床位380张。
二、管理体制建设情况:
1、为了确保医改顺利稳步推进,县医改领导小组正在编纂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院长聘用制章程,以达到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人员聘用制度的目的。建立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长效机制,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正在积极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模式,着力创新县级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激发单位活力,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2、为精准核定县级医院编制等设置数,县编办、人社等部门在医改启动后深入县医院,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详细核对了县医院的现有科室设置。目前县医院编制数已由原来的230人核定为现在的300人。并于10月初顺利完成核岗核编工作,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正在数据测算阶段。
三、补偿机制:
(一)补偿机制建立情况:
2013年7月1日零时,县医院按照医改要求准时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新收费标准执行到位。药品零差率销售启动后,县医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取消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按进价销售。从2013年9月-2014年9月取消药品加成县医院减少收入970万元,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收入137万元,降低大型医疗检查价格减少收入28万元。为确保医改后县级医院运行平稳,我县多次召开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对县医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基线调查工作,并将县级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以及县医院债务问题等列入今后改革的重点。目前,县级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已按照5:4:1(即县财政补贴2012年度药品合理差价总量的40%)的方式由财政给于补偿,并已纳入财政预算,按月拨付,每月31.9万元。
(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
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要求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下调了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提高了护理类服务价格、部分手术类价格,床位费于2014年1月7日获得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批准并执行。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内容共2800多项,但根据实际服务能力县医院只调整了不到300项,综合看来,要想达到通过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达到补偿60%的目的,提高基层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才是最有效的办法。
(三)财政投入情况:
县财政对县医院财政拨付政策为:
1、工资部分:拨付在编差补职工基本工资的70%,2011年为260.90万元,2012年为264.18 万元,2013年为265.83万元,均为县财政拨付
2、专项资金拨付:2011年710万元,2012年390万元,2013年160万元均为基建专项资金。
3、取消药品零差价后县财政增加拨付资金情况:县财政从2013年7月1日县医院执行药品零差价后,每年为县医院增加拨付资金380万元,均由县财政列支。2013年7月-12月在于2014年一次性拨付,2014年按月拨付,每月31.9万元。
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一)药品招标采购机制建立情况
县医院药品统一网采制度已落实。目前药品采购已经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执行国家招标价、统一配送,并严格执行备案、应急等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现药品配送基本能确保及时到位,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基药网络平台建设,完善基药采购制度、基药派送制度,以及建立基药二次议价制度,以确保临床用药得到有效保障。经统计:县医院从2013年9月起到2014年9月,网上统一采购药品总金额达2177.9万元。
(二)监管情况
为了强化监管,提高群众满意度,我县县医院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药品采购的监管力度。一是县医院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药品价格,及时公布“药品零差率”后的药品降价信息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信息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所购买的药品价格一目了然。二是通过增加患者费用查询系统,让患者对每天的治疗情况和用药情况一目了然,增加了患者的知情权。三是出台了《县医院新农合统筹金管理办法》、《县医院抗菌药品管理规定》,并制定了各科室药占比指标,与职工效益工资直接挂钩,有效地控制了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四是力求所有药品耗材采用网采,严禁与县医院有业务往来的药品供应商进出临床及业务科室。五是医院与药品供应商和医务人员都签订了《杜绝商业贿赂协议书》,同时县医院出台了《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商业贿赂管理规定》,有效地遏制了药品和耗材流通领域与医院、医生之间的利益链条。
五、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我县在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对各医疗机构均采用总额预付制度,采用这一支付方式,能有效地减少医保资金的透支风险,并能够有效地降低患者住院次均费用或中段费用,有效降低人民群众的就医负担。截止10月底县医院门急诊次均费用90.16元,同比下降13.54%;门急诊次均药费40.61元,同比下降19.96%;住院次均费用3077.12元,同比下降30.19%,住院药品次均费用2253.48元,同比下降26.77%;药品收入1880.75万元,同比下降43.37%。
六、人事分配制度
(一)人事制度改革
医院现有职工378人,其中正式职工273人(包括70%差补编制人员137人和自收自支编制人员136人),临时聘用93人,返聘12人;执业(助理)医师在岗94人,执业护士在岗82人,;医技人员在岗40人,医务人员共有233人(不包括返聘人员),其中临床医技93人,护理人员140人。全院具有高级职称的28人,中级职称的92人,初级职称的108人。县直各医疗机构编制采用县情和医院情况相结合,由县编制委员会、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目前确定县医院编制数为300人,核岗按照县级医院岗位设置标准设置,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审核后,报张家口人社局批准。
县医院在职职工的养老、医疗保险按照个人和单位共担交付方式,退休职工由县财政负担。(二)分配制度改革
目前县医院尚未执行绩效考核。县医院属于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县财政对县级医院的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