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19年市直及市内四区安置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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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

欢迎共阅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人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3]38号?2003年12月18日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事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建设局),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

号)极稳择业。

干部断改积极转业军领导知》主择合我军官的方业军置工任。

各级、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安置任务,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六条?省人事部门设立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的街道、乡镇,也要有专人负责其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第七条?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职责(一)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制定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

(二)负责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和其它经费的统计、预(决)算、申报、审核、核拨和调整等工作。

(三)负责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档案接收与移交工作。

(四)协调办理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

(五)指导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和培训工作。

(六)对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职责(一)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具体办法及相关政策。

(二)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和其它经费的核定、预(决)算、申报、调整和发放等工作。

(三)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

(四)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档案的接转、存放与管理。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济政办发[2008]36号【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9.24【实施日期】2008.09.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08〕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做好200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安置原则(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对符合进市直部门和市内4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下同)安置的军转干部,继续实行“四公开一监督”考试考核安置办法(公开安置办法、公开考试考核成绩、公开安置计划、公开安置去向、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坚持军转安置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相结合的原则。

个人志愿与接收单位需求相结合,科学安置。

(三)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

对选择到市直部门安置的军转干部,由所属单位根据军转干部本人条件,结合工作岗位需要,科学合理定岗定位;对安置到县(市)、区的军转干部,由当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安置。

(四)坚持严格落实军转安置政策的原则。

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作为军转安置的主渠道,合理安置。

二、安置程序考试考核安置工作按照4个阶段进行。

(一)量化赋分。

根据填报的军转干部量化赋分表,由部队和地方军转安置部门依照其档案记载分别进行核对。

(二)组织笔试。

凡是列入安置计划并符合到市直部门。

济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档案管理流程

济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档案管理流程

济南⾃主择业军转⼲部档案管理流程对于济南⾃主择业军转⼲部档案管理流程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服务对象:济南市⾃主择业军转⼲部。

办理流程:(1)市⾃主择业中⼼根据省军转部门下达的安置计划,接收部队移交的⾃主择业军转⼲部档案,并存放档案室安排专⼈保管。

(2)按照⾃主择业军转⼲部落户情况将档案发⾄各县(市)区管理服务机构,由县级管理服务机构接收登记造册,集中统⼀保管。

(3)查(借)阅⾃主择业军转⼲部档案,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不得擅⾃拍摄复制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主择业军转⼲部不得查阅本⼈及直系亲属档案。

(4)⾃主择业军队转业⼲部被党和国家机关、⼈民团体或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正式录⽤聘⽤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将其档案转出。

⾃主择业军队转业⼲部从党和国家机关、⼈民团体或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辞职、被辞退、解除聘⽤合同后,其档案不再归安置地军队转业⼲部安置机构管理。

(5)因求职、就业等原因需要调⽤⾃主择业军队转业⼲部档案的,原则上只提供副本。

确因⼯作需要调⽤档案正本材料的,须经市级⾃主择业军队转业⼲部管理服务机构主管领导批准,县级管理服务机构、⽤⼈单位和⾃主择业军转⼲部三⽅签定协议后,⽅可允许外调,限期归还,并不得擅⾃转借他⼈。

(6)根据济南市《市内五区⾃主择业军转⼲部档案及⽇常管理服务转移办法,对符合档案和管理服务转移条件的⾃主择业军转⼲部,按照有关规定进⾏相应转移和交接。

(原则上每年11⽉1-15⽇集中办理⼀次。

)(7)⾃主择业军转⼲部开具与档案有关的证明时,须本⼈持⾝份证到户⼝所在县(市)区管理服务机构,由⼯作⼈员根据档案情况据实开具。

(8)⾃主择业军转⼲部转业后需⼊档案的材料经市⾃主择业中⼼批准后,档案管理部门凭转递单⼊档。

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中发[2001]3号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中发[2001]3号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中发[2001]3号一、总的原则1.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

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3.国家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相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市(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机构。

4.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

二、安置地点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4.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自主择业的;(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4)因战因公致残的。

山东省政府令第287号——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山东省政府令第287号——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山东省政府令第287号——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2.25•【字号】山东省政府令第287号•【施行日期】2015.04.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官转业安置正文山东省政府令第287号《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已经2015年1月23日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郭树清2015年2月25日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退役士兵安置的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四条退役士兵安置坚持城乡一体、多元安置、统筹兼顾、体现优待的原则。

退役士兵安置实行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制度。

第五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

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领导,建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制,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国防动员以及双拥考核评比目标体系,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各级机构编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军转填表注意事项及说明

军转填表注意事项及说明

军转“表格”填写说明1、《审批表》编号共12位,由单位编号。

2、《审批表》是全面反映转业干部基本情况、德才表现和地方分配使用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填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

⑴封面:右上角安置去向填写拟安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填表机关:转业干部所在的师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

姓名:以档案为准,姓名是两个字的,中间要空一个字。

⑵封面部别、职别:部别填写转业时所在部队番号全称(按编制表),职别填写职务全称,技术干部只填写技术职务。

封内部职别:与封面一致。

⑶封面、封内安置方式:分别填写“计划分配”或“自主择业”。

⑷照片:贴着现军衔正面一寸免冠彩照(夏一、二号服装)。

⑸出生地:填写出生时户口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旗)。

入伍地:以入伍登记表为准,必须注明。

⑹职务(技术)等级及时间: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分别填写正、副师职,正、副团职,正、副营职,正、副连职,排职及时间;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分别填写正、副处级,正、副科级,科员、办事员及时间;专业技术军官和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分别填写技术X级及时间。

⑺军衔(文职级)及时间:军官填写军衔等级及时间,文职干部填写文职级别及时间。

⑻安置去向:封内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旗)。

⑼现家庭住址:拟回爱人工作地的可填爱人地址,拟就地转业的可填现住址。

联系电话:填写家庭及本人联系电话或其他有效通信方式,必须填写。

⑽奖惩及原因:要写明奖惩的时间、原因、等级。

有何专长:填写被地方省级或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认可及举办的各种竞赛考核中取得名次、专业等级证书的特长项目,一般业余爱好不填写。

住校及学历情况:含函授及自考等。

如:1993.9-1997.7 国防科技工程大学本科(函授)⑾工作简历:主要填写在部队历任职务(含党内主要职务)的起止年、月。

本栏只填起始时间,不填终止时间,第一个和最后一个任职时间必须填写,中间要选填主要职务和任职时间较长的职务,一项经历写一行,并注意上下对齐,技术等级要加括号注明。

【军转最新规定】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军转最新规定】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军转最新规定】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军转最新规定】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12〕1号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军队各级组织坚持把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规定,不断探索改进安置办法,保证了军转安置任务的顺利完成,推动了军转安置工作的改革发展。

随着国家和军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现就进一步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措施、创新办法、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安置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军转安置任务和政策落实。

——健全运行机制,促进安置工作公开透明。

改进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安置各个环节的工作,使安置工作信息更加公开,程序更为规范。

——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安置任务和政策有效落实。

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制约,有效防止和纠正移交安置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使安置计划得到全面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组织协调更加有力。

——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安置制度建设。

适应国家和军队各项改革特别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保障有力的政策制度体系,不断推进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通盘考虑,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

——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不断提高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坚持注重德才、注重实绩,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与其服役期间表现和贡献挂钩。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核量化赋分标准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核量化赋分标准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核量化赋分标准为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核量化赋分标准,确保安置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1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安置工作实际,现对行政(团处级以下)、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核,制定如下量化赋分办法。

一、量化考核计分标准2量化考核计分由军龄分、职级分、优待分、奖励分、学历学位分、惩戒扣分6部分组成。

具体量化标准如下:(一)军龄分每年计1分。

部队特招人员,以前在地方工作国家承认工龄的,在地方工作年限一并计算军龄分。

(二)职级分正团职计25分,副团职计20分。

其中:任现职满3年加2分,以后每满1年加1分。

技术5级计21分,技术6级计20分,技术7级计19分,技术8级计18分,技术9级计17分,正营职(含相应职级的文职行政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下同)计16分,副营职计14分,正连职计12分,副连职计10分,排职计8分。

上述基础上,对担任主官的加2分,担任其他领导职务的加1分。

(三)优待分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5年计1分,满10年计3分,满15年计5分,满20年及以上计7分。

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时间可累计合并计算。

同时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不重复计算年限。

(四)奖励分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计25分,被大军区(公安部)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计20分,上述荣誉称号获得者累计奖励总得分分别不超过30分、25分;获一等功的每次计15分,获二等功的每次计10分,获三等功的每次计2分,上述立功者累计奖励总得分分别不超过20分、15分和10分。

同一原因多次受奖的,只按最高奖项计分1次。

战功按上述标准提高一个层次计分。

上述奖励不含集体奖励。

有参战经历的计6分。

(五)学历学位分大学本科计1分,研究生(或硕士以上学位)计2分,以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或学位证书为准。

(六)惩戒扣分行政处分扣分:警告每次减2分,严重警告每次减4分,记过每次减6分,记大过每次减8分,降职(级)或降衔(级)每次减10分,撤职每次减12分。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日期】2000.09.08•【文号】国办发[2000]62号•【施行日期】2000.01.01•【效力等级】军事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0〕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总部: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现将《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二000年九月八日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中央军委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1999〕19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及军队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改革现行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逐步实行军队转业干部住房分配货币化、商品化和社会化,以促进军队建设、维护军队转业干部的切身利益。

(二)基本原则。

与国家及军队房改政策衔接配套,坚持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体现对军队转业干部的优待。

军队转业干部享受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当或同级条件地方人员的各项住房待遇。

二、住房供应保障(三)保障方式。

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四)房源供应。

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按要求为军队转业干部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

对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在其到地方报到前提供房源;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在其到地方报到后的一年内提供房源。

所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应当做到选址合理、质量可靠、设施配套。

2015山东济南市军转干部安置去向选择规定

2015山东济南市军转干部安置去向选择规定

2015山东济南市军转干部安置去向选择规定
中公军转网搜集整理山东济南军转干部安置区县选择规定,供2015年转业的军队干部参考。

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干考试信息、军转干安置政策、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供2015年军转干部参考。

济南市军转干部安置去向选择规定
军转干部根据安置计划和考试考核成绩,分团职、营职(含技术10、11级)、连排职(含技术12、13、14级)和技术7、8、9级4个层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选择去向并现场公布。

分数相同的,按照职务赋分、任职时间、入伍时间、立功赋分、学历赋分、出生日期,依次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选择公安部门的,应符合人民警察有关录用条件的要求。

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不能选择进入公务员队伍。

未选择去向的,由军转安置部门在剩余计划内指令性安置。

对选择到企业安置的军转干部,可以不参加考试考核。

随调家属与军转干部同时接收、同时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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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部济南市安置政策(2012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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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暂行规定全文

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暂行规定全文

军转⼲部安置政策暂⾏规定全⽂第⼀章 总 则第⼀条 为了做好军队转业⼲部安置⼯作,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 本办法所称军队转业⼲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职⼲部。

第三条 军队转业⼲部是党和国家⼲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量。

军队转业⼲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第四条 军队⼲部转业到地⽅⼯作,是国家和军队的⼀项重要制度。

国家对军队转业⼲部实⾏计划分配和⾃主择业相结合的⽅式安置。

来源:张*臻新-浪博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作和职务;⾃主择业的军队转业⼲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

第五条 军队转业⼲部安置⼯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第六条 国家设⽴军队转业⼲部安置⼯作机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军队转业⼲部安置⼯作。

省(⾃治区、直辖市)设⽴相应的军队转业⼲部安置⼯作机构,负责本⾏政区域的军队转业⼲部安置⼯作。

市(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军队转业⼲部安置⼯作机构。

第七条 解放军总政治部统⼀管理全军⼲部转业⼯作。

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党委和政治机关负责本单位⼲部转业⼯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负责全军转业到所在省、⾃治区、直辖市⼲部的移交,并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军队转业⼲部安置⼯作。

第⼋条 接收、安置军队转业⼲部是⼀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军队转业⼲部安置任务。

第九条 军队转业⼲部应当保持和发扬⼈民军队的优良传统,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努⼒学习,积极进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量。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中组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武警总部政治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现将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抓紧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可靠。

本通知下发前,已按我部有关规定归档的材料予以保留。

中共中央组织部2009年7月16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转业军官安置其他行政权力流程图人社局

转业军官安置其他行政权力流程图人社局

xx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业军官安置其他行政权利流程图向县(市)区移通过小组批准后,返回军转办主任组织落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 交军转干部档案按时向市军转办报送定位 主任负责,与岗位责任人共同公示安置办法、落实计划方案结果和向部队发出报到通知 对每一名军转干部进行分配定位,安置结果报主管局长审定后 向监督部门备案投诉、举报 落实、反馈报局长备案1、 法律依据:《军队转业干事安置暂行办法》2、责任科室:干部科3、办理时限:15日4、监督电话:xx从市军转办接监督部门 局办公室承办人 (审查档案、登记军转办 主任向上级申请增人计划军转办 (拟制安置意局长 办公会县军转安置领接待、办理军转1、安置条件:2、 报到条件: (1)系当年度计划分配军转干部; (1)转业证;(2)符合留市安置的条件。

(2)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行政关系介绍信。

县(市)区军转办负责安置并按时上xx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资格认定其他行政权利流程图1、 法律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 2、 任科室:就业服务局3、 办理时限:10日4、监督电话:8722396申请人提出申请 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审查推荐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县就业服务局审查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考察推荐项目,确定贷款额度、对象、用途、期限和反担保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经办行审核,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担保还款能力等,审查合格后,向就业服务局出具《贷款通知书》经办行放贷,向担保中心出具《担保合同》,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将贷款额一次存入本行,开设账户。

(以上银行办理时限:3周)申请人取贷款金不合格的退回申请人,并一次告补证内容未通过审查退件给申请人,并一次告知理由xx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力量办学初审其他行政权利流程图1、 法律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2、 责任科室:就业服务局3、 办理时限:15日4、监督电话:xx办学单位承办人 登记、初审报市主管 部门审批监督部门 局办公室8711453市主管部门审核后返回承办人承办人实地考察办学单位,符合办学条件承办人通知办学单位审批后返 回承办人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初审不合格,一次性书面通知xx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中介机构设立初审其他行政权利流程图领取表格投诉、举报 落实、反馈1、 法律依据:《河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2、 责任科室:就业服务局3、 办理时限:15日4、监督电话:xx科长 (复审)监督部门 局办公室申报单位(申报) 承办人 (登记、初审)(1)申请条件 (2)申报文件1、 有标明“人才”字样的名称; 1、书面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2、 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2、工作章程和制度;3、 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不少于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十万无的注册资金。

民政部关于印发《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2.10.15•【文号】民发[2012]175号•【施行日期】2012.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民政部关于印发《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1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为切实加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现将《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试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优抚安置局。

民政部2012年10月15日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为了进一步明确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职责,规范服务管理行为,确保军休干部待遇全面落实,不断提升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机构(一)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包括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军休干部休养所(站),是各级政府直接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专设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实现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

(二)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实行主任(所长、站长)负责制,接受民政部门领导和监督。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军休干部的接收规模,按照有利于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需求设置和调整。

(三)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民政部党组下发的《关于加强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组通字﹝2008﹞16号)要求,合理设置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010年军转济南市直安置计划

2010年军转济南市直安置计划
符合人民警察有关录用条件(国家承认大学专科以上学 历) 符合人民警察有关录用条件(国家承认大学专科以上学 历) 符合人民警察有关录用条件(国家承认大学专科以上学 历) 符合人民警察有关录用条件(国家承认大学专科以上学 历) 符合人民警察有关录用条件(国家承认大学专科以上学 历) 符合人民警察有关录用条件(国家承认大学专科以上学 历) 符合人民警察有关录用条件(国家承认大学专科以上学 历)
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83 市小清河投融资管理中心 86 87 90 91 27 62 63 71 88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创新 园管委会) 市安全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教育局 市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信访处 市国 72 46 69 64 65 66 67 68 70 93 94 95 96 主管部门 总数 营职含 技术10 、11 2 3 4 5 7 7 7 7 7 7 16 16 16 16 171 医疗卫生专业
市政府办公厅 市政协办公厅 市委宣传部 市委统战部 市信访局 市委农办 市档案局(馆) 市科协 市文联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 市城乡建设委 市市政公用局 市城市园林局 市城管局 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 1 1 1 1 1 1 1 1 2 4 1 3 3 1 1 4 4 4 2 1 1 2
备注
市地税局 市司法局 市卫生局 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 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 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 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历下区 市中区 槐荫区 天桥区
5 12 10 10 16 16 16 16 16 15 29 29 29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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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2010年军转干部安置计划表

济南市2019年军转干部安置去向选择会方案

济南市2019年军转干部安置去向选择会方案

济南市2019年军转干部安置去向选择会方案定于2019年11月12日-11月13日,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三楼礼堂(市中区建设路99-5号,军休大厦)召开济南市2019年军转干部安置去向选择会,现将方案通知如下:一、工作时间及安排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11月12日(周二)上午:团职、技术7、8、9级;下午:营职及技术10、11级。

11月13日(周三)上午:连排职及技术12、13、14级(1-90名);下午:连排职及技术12、13、14级(91 -151名)。

二、会场设置会场设置:会场设选择区、备选区、候选区。

选择区:军转干部在此选择单位,分选择席、信息录入席和监督席。

备选区:前一名军转干部选择时,下一名军转干部在此准备。

候选区:选择单位前的军转干部在此等候。

三、选择单位程序1、点名。

开始前30分钟在会场外点名,工作人员核查其军官证及准考证,确认身份后进入会场,领取《济南市2019年军转干部安置去向选择表》,到候选区按次序就座填写。

2、资格审查。

军转干部进入备选区等候时,进行资格审查。

3、选择单位。

军转干部依次到选择区选择单位。

由本人将《济南市2019年军转干部安置去向选择表》交工作人员,同时在《2019年安置接收单位军转干部签字表》上签字确认。

选择完毕。

四、注意事项1、请各转业办按照时间安排及时通知到军转干部本人,准时参加安置去向选择会,并将通知情况及时反馈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处。

2、军转干部参加安置去向选择会时,需携带军官证(转业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选择公安系统的需要在现场上交本人所有的学历、学位证书备审。

3、军转干部到候选区等候时,可带一名亲属。

4、选择单位前军转干部不得离场,选择完毕后立即退场。

军转干部按规定时间,提前半小时赶到现场,迟到者列半天最后一名选择;每半天结束时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军转干部选择安置去向,每名限时3分钟,自前一名军转干部选择完毕后开始计时,逾时未做出选择者,视为自动放弃。

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等关于印发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等关于印发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等关于印发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3.12.18•【字号】鲁人发[2003]38号•【施行日期】2003.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官转业安置正文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人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3]38号2003年12月18日)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事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建设局),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现将《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以来,部分军队转业干部选择了自主择业的安置方式,我省各项安置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起来。

随着国家和军队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将有更多的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

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军地之间、部门之间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改进和完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改革的需要,建立和完善我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体系,加强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转联[2001]8号)、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转联[2001]9号)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28•【文号】•【施行日期】2018.11.20•【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是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个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科学管理、改革创新,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第五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二)依规依法、全面从严;(三)分级负责、集中管理;(四)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五)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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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4
2
3
44 任正团领导职务时间满3年
陆 军 孙钦金 1976.09 2015.02 1999.07 21
10
3
2
3
39
陆 军 魏文辉 1983.04 2018.06 2001.09 19
9
3
1
32
陆 军 王国军 1976.03 2014.01 1994.12 26
9
3
2
3
43
陆 军 亓 涛 1984.01 2017.06 2001.09 19
9
4
32
陆 军 赵 松 1984.01 2018.06 2003.09 17
9
4
2
32
陆 军 杨 斌 1984.11 2018.06 2003.09 17
9
3
5
1
35
陆 军 许天炜 1978.02 2011.09 1999.07 21
9
4
2
3
39
陆 军 刘 伟 1982.09 2016.08 2005.06 15
9
3
5
32
陆 军 李玉军 1981.11 2015.12 2004.09 16
9
4
1
30
陆 军 隋永兵 1979.03 2014.01 2000.07 20
9
3
2
3
37
陆 军 赵金铎 1978.10 2016.05 1997.12 23
9
2
2
36
第 1 页,共 26 页
济南市2019年市直及市内四区安置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档案考核分数表
大单位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级时间 入伍时间 军龄分
职务分
学历分
一等功/战时 二等功/战时
二等功
三等功
三等功
艰苦边远地区 、特殊岗位
科研 奖励
领导职务 满3年
处分分
档案 总分
陆 军 汪作雷 1986.06 2017.12 2003.09 17
8
4
29
复核情况
陆 军 杨 青 1986.08 2015.06 2002.09 18
6பைடு நூலகம்
4
19
陆 军 接贵鹏 1989.10 2014.06 2011.06 9
6
3
1
19
第 3 页,共 26 页
济南市2019年市直及市内四区安置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档案考核分数表
大单位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级时间 入伍时间 军龄分
职务分
学历分
一等功/战时 二等功/战时
二等功
三等功
三等功
艰苦边远地区 、特殊岗位
7
3
27
陆 军 李 洁 1985.08 2016.04 2003.12 17
7
3
1
28
陆 军 俞寻营 1981.07 2014.06 2000.12 20
7
3
1
31
陆 军 乔 广 1985.02 2013.12 2007.06 13
7
4
1
25
陆 军 刘 虎 1985.12 2013.09 2004.09 16
6
3
1
26
陆 军 唐鲁宁 1988.10 2017.09 2011.12 9
6
3
1
19
陆 军 王 磊 1988.01 2015.06 2006.09 14
6
3
23
陆 军 王国宇 1989.07 2014.06 2006.09 14
6
3
1
24
陆 军 张佃贺 1989.08 2016.06 2007.09 13
8
4
1
31
陆 军 郑 义 1985.10 2015.06 2002.09 18
8
4
1
2
33
陆 军 解明哲 1983.01 2014.12 2002.09 18
8
4
1
31
陆 军 赵玉国 1982.05 2017.09 2001.12 19
8
3
2
32
陆 军 孟宪伟 1980.11 2017.09 2001.12 19
7
3
2
28
陆 军 吴磊学 1988.09 2016.06 2005.12 15
6
3
1
25
陆 军 张亚君 1990.08 2014.12 2008.09 12
6
4
22
陆 军 武 庆 1990.01 2015.06 2012.06 8
6
3
17
陆 军 刘 琦 1989.01 2014.06 2011.06 9
6
3
24
第 4 页,共 26 页
济南市2019年市直及市内四区安置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档案考核分数表
大单位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级时间 入伍时间 军龄分
职务分
学历分
一等功/战时 二等功/战时
7
2
1
29
陆 军 李新国 1981.11 2016.06 2002.12 18
7
3
2
30
陆 军 阮明卫 1982.05 2017.09 2001.12 19
7
3
1
30
第 2 页,共 26 页
济南市2019年市直及市内四区安置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档案考核分数表
大单位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级时间 入伍时间 军龄分
6
3
1
23
陆 军 路长星 1990.02 2016.06 2008.09 12
6
3
21
陆 军 王永刚 1986.02 2015.10 2009.12 11
6
3
20
陆 军 姚君博 1986.02 2015.09 2006.12 14
6
3
-2 21
陆 军 王伟丰 1986.05 2014.06 2005.12 15
职务分
学历分
一等功/战时 二等功/战时
二等功
三等功
三等功
艰苦边远地区 、特殊岗位
科研 奖励
领导职务 满3年
处分分
档案 总分
陆 军 吴华东 1985.10 2017.09 2004.09 16
7
3
1
27
复核情况
陆 军 薛 敏 1986.01 2017.09 2004.12 16
7
3
2
4
32
陆 军 徐大鹏 1987.08 2016.04 2003.12 17
科研 奖励
领导职务 满3年
处分分
档案 总分
陆 军 范逸群 1989.08 2014.12 2012.06 8
6
4
18
复核情况
陆 军 李 涛 1987.06 2015.02 2008.06 12
6
3
2
23
陆 军 纪华健 1988.08 2014.01 2006.09 14
6
3
1
24
陆 军 王召镇 1985.12 2014.06 2004.12 16
8
2
2
31
陆 军 王晨曦 1985.07 2014.06 2004.09 16
7
3
1
2
29
陆 军 郭 坤 1989.02 2017.06 2007.09 13
7
3
23
陆 军 胡振杰 1981.10 2014.06 2000.12 20
7
3
1
-2 29
学历应为本科
陆 军 黄玉朋 1982.05 2014.12 2001.12 19
济南市2019年市直及市内四区安置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档案考核分数表
大单位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级时间 入伍时间 军龄分
职务分
学历分
一等功/战时 二等功/战时
二等功
三等功
三等功
艰苦边远地区 、特殊岗位
科研 奖励
领导职务 满3年
处分分
档案 总分
复核情况
陆 军 张岩松 1978.06 2014.06 1995.09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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