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计生局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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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计生局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职责(一)办公室。

1、负责组织协调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局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

3、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安全保卫、机关行政事务。

4、负责上传下达,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5、负责小车的管理与使用安排。

6、负责中心工作的情况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7、负责编制省、市和县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工作。

8、负责研究制订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指导计划生育系统的财务和基建工作。

9、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

(二)法规股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查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2、负责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工作。

3、负责群众来信来访、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工作。

4、负责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

5、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指导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工作。

6、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治理工作。

7、负责对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8、负责《二孩生育证》的审批工作。

9、负责《生育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三)规划统计股

1、负责研究提出我县人口发展战略,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编制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工作。

2、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规定工作。

3、负责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工作。

4、负责有关计划生育的人口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参与分析研究全县人口统计数据,发布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信息。

(四)宣传科教育股

1、负责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协调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口径和宣传品的管理工作。

5、指导基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总体规划及各种计划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人口科学和生殖健康研究项目工作。

8、依法负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使用和节育技术推广的规章制度。

9、负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层网络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和艾滋病预防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五)流动办

1、负责拟定全县流动人口管理的工作规划。

2、围绕局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及时指导乡镇计生办流动人口工作,开展好各项服务工作,促进流动人口工作开展。

3、负责搞好流动人口调查,按要求拟出分析与对策,报领导决策。

4、负责督促乡镇的流出、流入人口办证、验证、合同签订、

孕检到位工作。

5、负责督促出租屋单位的流动人口管理合同签订工作。

6、负责对流出流入人员的档册、信息交换平台的管理和异动工作。

7、负责组织流动人口管理员学习有关法规政策。

8、负责对流动人口的统计和上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发放管理工作。

(七)指导站

负责对全县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进行综合管理和监督;对全县技术服务、避孕节育新技术推广使用、基层网络建设进行指导;指导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工作,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拟定生殖健康服务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咨询、指导和艾滋病预防等工作。

(八)计生服务站

1、负责开展全县“三查一治”工作,为广大农村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提供优质服务和生殖服务及生殖保健咨询服务,协助乡镇、村做好孕前管理工作。

2、负责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组织开展人流、放环、取环、结扎等各项计划生育手术并做好术后的咨询、随访工作。

3、负责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做好出生缺陷干预、生殖

健康、生殖保健、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晚婚晚育及避孕节育的科普宣传、教育咨询和指导工作。

4、负责做好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的诊断治疗工作。

5、负责做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保健检查、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工作。

6、负责乡镇计生技术服务所的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

(九)计生协会

发挥计生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职能,协助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引导广大育龄群众树立婚育新风,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指导各地抓好协会组织建设,管理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基金和协会项目工作。

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指导全县镇村计生协工作;开展宣传、服务、交流等活动;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向广大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方面的科学技术知识,帮助群众解决生育、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反映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诉求,履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能,维护群众尤其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发挥基层计划生育群众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对计划生育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依法参与村(居)民自治,健全和完善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反映群众需求,维护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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