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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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营造良好的专利申报氛围,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公司专利数量,维护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保护公司利益,提倡并鼓励专利申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专利分为三类: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要具备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盖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汉东东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并可作为技能职务晋升评审的加分项。

第二章专利申报

第五条专利提交

每季度产业政策研究室组织车间提报一次,对于不按要求、时间进行提报的部门,给予部门负责人负激励200元,由产业政策研究室组织初步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各部门安排专人及时配合进行专利申请文件修改。(对于日常工作中存在提报专利的需求可随时联系产业政策研究室)。

员工对其职务发明创造要求申请专利,但经公司主管领导及专利管理部门研究认为不适合申请的,应向发明人讲清道理、妥善处理。在发明(设计)人就其职务发明创造是否申请专利协商不一致时,发明(设计)人不得以个人作为申请人申请专利。

专利提交流程为:SH320_专利提报申请单

第三章奖励分类及分配

第六条专利奖项

第七条奖励分配

针对专利受理、授权进度,产业政策研究室及时发布即时激励,获得奖励的员工自行制定奖金分配方案,奖励方案以专利提出与撰写人员为主,未参与专利申报工作的人员不能参与奖金分配。

第四章专利权归属

第八条本办法涉及的专利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及技术秘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合同约定由公司享有或持有的其它专利产权。

第九条凡职务发明创造及其他职务智力劳动成果所形成的专利产权以及公司委托他方研究、开发、设计、制作等所形成的专利产权,当事人享有署名权,其申请权和所有权属于公司。

第十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本职工作范围内或执行公司分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并由公司承担责任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属于职务创作软件,软件设计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属于公司。

第十一条与其他公司或个人进行合作研究或合作开发时,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订立专利产权归属及专利产权保护条款。在签订合作研究合同、技术合同(包括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合同)和专利实施许可、版权转让许可合同时,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本公司的合同管理规定。

第五章专利权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设专利产权主管部门---产业政策研究室,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专利产权管理的第一负责人。

第十三条公司专利产权对外授权、转让或受让时,必须根据法律或公司规定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四条公司对外宣传(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参加国内外科技展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以及接待参观访问等,凡涉及公司专利产权的,未经公司授权,当事人不得泄露实质性内容。

第十五条对准备申请专利的科研成果,应遵守“先申请后鉴定”的原则,在专利申请公布或公告前进行技术鉴定的,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泄漏。

第十六条技术引进工作中涉及专利技术时,必须要求许可方提供专利项目清单、专利文献、法律状态等资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技术引进中签订的协议,避免出现限制自身发展、改进引进技术和有碍申请改进专利等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因离职、退休,以及外来人员在结束学习、合作研究和临时聘用人员离开公司前,必须将全部技术资料移交所在部门,部门负责人负责核实,当事人对其技术内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专利权保护

第十八条在专利产权的管理、实施、许可转让,举报他人的侵权行为等保护公司专利产权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公司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未经公司批准私自授权、转让公司专利产权的,给予责任人降级六个月处分;造成公司权益受损或谋取私利的应赔偿经济损失的,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给予责任人降级三个月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对本部门专有技术、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方面管理不善,给公司无形资产和经济利益造成损失或引起经济纠纷、给公司的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

任人降级三个月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严重者追究法律其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石化产业政策研究室。

附:《专利申报管理办法》名词释义

1、专有技术及技术秘密:指未申请专利但具有实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技术和经验,如关键工艺技术参数、试验数据、技术诀窍、操作规程、配方、企业标准、内控标准、消化引进的各种资料、图片和科学技术秘密等。

2、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财务信息、供销网络、客户名单、涉外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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