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历年司考真题(案例分析)
【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司考真题(案例分析)(共9页)

四、案例分析题:(2009年)六、(本题20分)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
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
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
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参考答案:1.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由乙县林业局作出,故乙县法院具有管辖权。
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当对撤销没收决定请求与赔偿请求分别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行政赔偿的请求进行单独审理或对二项请求合并审理。
行政法律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选择题1.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A. 国家机关B. 社会组织C. 公民D. 以上都是答案:D2.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A. 权利和义务B. 民事权利和义务C. 经济权利和义务D. 文化权利和义务答案:B3.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A. 财物B. 行为C. 智力成果D. 义务答案:D4.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A. 行政主体地位优先B. 强制性C. 公正性D. 伦理性答案:D5.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称为()。
A. 行政法律行为B. 行政法律事实C. 行政法律规范D. 行政法律关系答案:B二、简答题1. 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答: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在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基于行政法律规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 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答: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政相对人是指与行政主体进行行政法律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 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主要包括权利和义务。
权利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所享有的权益;义务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
4. 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答: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财物、行为、智力成果等。
财物是指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具体行为;智力成果是指具有创造性的思想、理论、技术等。
5. 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答: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点:①行政主体地位优先;②强制性;③公正性;④广泛性;⑤层次性。
三、论述题1. 论述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答: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称为行政法律事实。
行政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行政法律案例分析试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背景某市某区居民张先生,于2018年1月1日向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关于某食品生产企业涉嫌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投诉。
投诉称,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劣质原料,并对外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的食品。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对涉案企业进行了调查。
二、案例分析题目请根据以下案情,回答以下问题:1. 分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投诉后的法定程序;2. 分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时的处理方式;3. 分析张先生作为投诉人,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4. 分析涉案企业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5. 分析该案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责任及法律后果。
三、案例分析(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投诉后的法定程序1.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审查投诉材料,确认投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2.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投诉,应当立案调查。
3.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后,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4.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调查过程中,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调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询问当事人、查阅相关资料、抽样检验等。
5.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对案情复杂、涉及多个环节的,可以延长至90个工作日。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时的处理方式1.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采取以下处理方式:(1)制止违法行为,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2)依法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食品及其原料、包装物等物品;(3)对涉案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4)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张先生作为投诉人,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1)依法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查处违法行为;(2)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案件,保障其合法权益;(3)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理决定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行政案例分析试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A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
近年来,A公司在某市多个区域进行房地产开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然而,在2019年,A公司在某市B区进行房地产开发时,因违法建设被当地政府查处。
根据调查,A公司在B区某地块进行房地产开发,未取得相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在建设过程中,A公司违反了国家关于建筑安全的有关规定,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此外,A公司还擅自改变了规划用途,将原本规划为住宅的土地用于商业开发。
二、法律问题分析1. 违法建设行为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工程建设的,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条件。
”2. A公司违法建设行为的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可以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律制度案例试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案例背景:某市A区居民张先生,因不满其居住的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导致小区环境卫生恶化,影响居民生活质量。
张先生多次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但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
无奈之下,张先生向A区住建局投诉。
A区住建局受理后,经调查发现,该小区物业管理确实存在问题,但物业管理公司表示,其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但仍未能完全满足居民的要求。
A区住建局在调解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拒绝与居民进行协商,导致调解失败。
随后,A区住建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罚款。
问题:1. 请分析张先生在此次事件中的权利和义务。
2. 请分析A区住建局在此次事件中的职责。
3. 请分析物业管理公司在此次事件中的责任。
4. 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论述如何完善行政法律制度,以更好地维护居民权益。
二、论述题题目:试论述行政法律制度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
要求:1. 结合实际案例,论述行政法律制度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
2. 分析当前我国行政法律制度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存在的问题。
3. 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以加强行政法律制度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
三、简答题1. 简述行政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2. 简述我国行政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3. 简述我国行政法律制度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意义。
四、选择题1. 张先生向A区住建局投诉的行为属于以下哪种法律行为?A. 行政复议B. 行政诉讼C. 行政调解D. 行政处罚2. A区住建局在此次事件中的职责不包括以下哪项?A. 调查处理B. 调解C. 依法作出行政处罚D. 代替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整改3. 物业管理公司在此次事件中的责任不包括以下哪项?A. 提高物业管理水平B. 与居民进行协商C. 拒绝接受居民投诉D. 依法履行职责五、案例分析题案例背景:某市B区某公司员工李某,因工作原因被公司解雇。
李某认为公司解雇其违反了劳动法规定,遂向B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B区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后,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范文(4篇)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范文(精选4篇)第1篇: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例】病人孙某,女,9岁。
因颈部包块来院就诊,经认真检查确诊为甲状腺癌,并有颈淋巴结转移。
经周密考虑,医生同孙母谈了如下内容:①根据病人所患癌症的病理类型分析,病人对化疗、放疗不敏感。
放疗、化疗只能起到短期维持作用,几乎没有根治作用。
②常规甲状腺癌根治术有较高的五年存活率,手术的成功希望较大。
但术后不可避免会造成颈部塌陷变形,肩下垂,身体外观和功能都要受到一定损害。
③改进型甲状腺根治术的五年存活率无明确定论,有文献报道效果较好,术后不会出现身体外观的明显改变。
但本院只有2名医生学习过该手术,本院尚未开展此手术,手术成功的把握较小。
根据以上情况,孙母提出采用改进型手术,医生接受了孙母的选择。
医务人员进行了认真的手术准备,并请上级医院的专家来指导,但孙母手术前夕突然拒绝手术。
医务人员断然否决了孙母的要求,按原计划进行手术,结果手术成功。
【问题】请分析医务人员的医德行为。
【答题要点】1.医务人员一开始确定手术时,主动征询孙母意见,尊重患儿家长的选择,是符合诊疗医德的。
孙某9岁,属发育期自主选择力丧失,医务人员听取孙母对手术选择的意见,符合“自主”医德准则;医务人员在手术前,向患儿家属说明各种治疗方法的利弊,“为病人的自主选择提供充分条件”,是对患方“知情同意”权利的尊重。
2.医务人员采用改进型手术,符合人体实验的医德要求。
改进型手术因疗效不确定,属临床实验性疗法,对其加以运用具有人体实验的性质。
本例中医务人员采用该术,是为了病人的利益,“实验目的纯洁高尚”;而且医务人员术前认真准备,请专家指导,符合“保障安全讲求科学”的医德要求。
3.医务人员后来对孙母拒绝手术不加理睬,仍按原手术计划施术,是违背医德要求的。
医务人员应尊重病人、受试者及其监护人接受或拒绝手术或实验、并随时撤销和退出手术及实验的权利,不应强迫施术。
可见,医务人员尊重病人自主权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
行政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3月,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拟在某市某区投资建设一住宅项目。
该项目位于该区的一块未开发土地上,开发商与土地所有者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在项目前期准备过程中,开发商按照相关规定向市规划局提交了项目规划申请。
市规划局在收到开发商的规划申请后,经审查认为该项目的规划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于2018年4月作出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然而,在发放许可证的过程中,市规划局发现该项目的规划与周边环境存在一定的不协调,且未充分考虑交通、绿化、公共服务设施等因素。
于是,市规划局决定暂停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要求开发商重新进行规划调整。
开发商认为市规划局的决定不合理,遂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市政府经审理认为,市规划局在审批过程中存在违法情形,遂作出撤销市规划局作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复议决定。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市规划局在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情形?2. 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三、案例分析(一)市规划局在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情形1. 规划审批程序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审查、批准城乡规划,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
”本案中,市规划局在审批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周边环境、交通、绿化、公共服务设施等因素,且未对开发商提交的规划申请进行充分审查,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形。
2. 规划内容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城市、镇规划应当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本案中,市规划局在审批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周边环境、交通、绿化、公共服务设施等因素,导致规划内容与周边环境存在不协调,违反了上述规定。
(二)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1. 行政复议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申请人的复议请求,并作出复议决定。
行政法历年司考真题(案例分析)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与目标在于:
(1)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本案中政府随意废止规范性文件而不履行告知和补偿义务,就是在程序和实体上都有违法的情况。
有关规定:
《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
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问题:
1.本案是否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如何确定?
2.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3.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4.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如何判决?
5.本
一、二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什么?为什么?
6.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市政府会同区政府调整了补偿标准,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法院是否应予准许?理由是什么?
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
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
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
行政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某街道某小区居民李某,因房屋漏水问题多次与邻居王某发生纠纷。
李某的房屋位于小区的顶层,由于屋顶防水层老化,导致屋顶漏水,渗水至王某的房屋。
双方就漏水原因、维修责任及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无果,李某遂向当地居民委员会寻求帮助。
居民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认定李某的房屋漏水系屋顶防水层老化所致,要求李某承担维修责任。
李某不服,认为防水层老化属于自然损耗,应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
于是,李某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争议焦点1. 屋顶防水层老化是否属于自然损耗?2. 李某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3. 李某是否应承担屋顶防水层维修责任?三、案例分析1. 屋顶防水层老化是否属于自然损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房屋的维护单位,对房屋的维修、保养负有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房屋、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因此,屋顶防水层老化并非自然损耗,而是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到维修保养义务所致。
2. 李某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本案中,李某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李某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着对小区房屋、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责任。
因此,李某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3. 李某是否应承担屋顶防水层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房屋、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含参考答案)分析

行政法学第一章行政法绪论第一节行政第二节行政法第三节行政法学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第二节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一、单选题1.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司考卷二第39题)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2.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原则的要求?(2015年卷二第43题)A.合理行政B.高效便民C.诚实守信D.程序正当二、多选题1.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2011年司考卷二第76题)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2.高效便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关于高效便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司考卷二第77题)A.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补充B.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C.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D.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3.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而合法行政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
下列哪些做法违反合法行政的要求?(2011年司考卷二第78题)A.因蔬菜价格上涨销路看好,某镇政府要求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B.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某市政府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量的企业予以奖励C.孙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定对孙某从轻处罚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4.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2012年司考卷二第77题)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5.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
【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司考真题(案例分析)(共9页)

四、案例分析题:(2009年)六、(本题20分)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
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
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
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参考答案:1.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由乙县林业局作出,故乙县法院具有管辖权。
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当对撤销没收决定请求与赔偿请求分别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行政赔偿的请求进行单独审理或对二项请求合并审理。
行政法律案例分析试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背景材料:某市A县某开发商B公司在A县某地开发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00亩,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在开发过程中,B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原本规划为住宅区的地块改为商业用途。
此举引起了周边居民的不满,认为此举破坏了原有规划,影响了自己的生活环境。
随后,A县居民C向A县政府提出投诉,要求查处B公司的违法行为。
问题:1.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B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请简要说明理由。
2. A县政府在接到居民C的投诉后,应当如何处理此案?3. 如果B公司拒不改正违法行为,A县政府可以采取哪些行政措施?4. 在此案例中,居民C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5. 结合此案例,分析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1. B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B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 A县政府在接到居民C的投诉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若经调查确认B公司存在违法行为,A县政府应依法责令B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3. 如果B公司拒不改正违法行为,A县政府可以采取以下行政措施:(1)责令B公司停止违法行为;(2)依法对B公司进行罚款;(3)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对B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4. 在此案例中,居民C的权益通过以下途径得到保障:(1)居民C向A县政府提出投诉,促使政府介入调查;(2)A县政府依法查处B公司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居民C的合法权益;(3)通过舆论监督,提高政府执法透明度,让居民C对案件进展有所了解。
5. 结合此案例,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下:(1)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开发商和居民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了解不足;(2)执法力度不够,部分地方政府和部门存在违规审批、监管不力等问题;(3)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不佳。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解析:不定项和主观题

B.若丙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应当自2008年3月3日起3个月内起诉
C.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是本案的审理对象
D.对市国土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性质,法院可以依法调取证据
答案:AD
解析:《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 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因此,A项 说法正确。
99.下列情况属于或可以视为行政诉讼中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A.被诉公安局把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改为罚款500元
B.被诉土地局更正被诉处罚决定中不影响决定性质和内容的文字错误
C.被诉工商局未在法定期限答复原告的请求,在二审期间作出书面答复
D.县政府针对甲乙两村土地使用权争议作出的处理决定被诉后,甲乙两村达成和解,县政府书面予以认可
A.郑某向市社保局提出的复议申请已超过申请期限
B.区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和市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
C.郑某的起诉属重复起诉
D.如郑某对告知书不服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被源自行为系重复处理行为为由不受理郑某的起诉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程序中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
“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 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故ACD正确。
100.郑某因某厂欠缴其社会养老保险费,向区社保局投诉。2004年9月22日,该局向该厂送达《决定书》,要求为郑某缴 纳养老保险费1万元。同月30日,该局向郑某送达告知书,称其举报一事属实,并要求他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 分)2,000元。郑某不服区社保局的《决定书》向法院起诉,法院的生效判决未支持郑某的请求。2005年4月19日,郑某不服 告知书向市社保局申请复议,后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郑某不服提起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行政案件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市某县居民张某,因其所居住的房屋位于某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被县规划局依法责令拆除。
张某不服该决定,遂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县规划局的责令拆除决定合法,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了县人民法院的判决。
张某认为,县规划局的责令拆除决定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且程序违法。
他提出以下上诉理由:1. 县规划局在作出责令拆除决定前,未依法进行听证,程序违法。
2. 县规划局在作出责令拆除决定时,未充分考虑张某的实际情况,显失公正。
3. 县规划局的责令拆除决定依据的《城市规划法》已被修改,现行的《城乡规划法》对责令拆除的规定更为严格,县规划局应适用新法。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并对张某的上诉理由进行了审查。
二、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1. 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拆除决定前,是否应当依法进行听证?2. 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拆除决定时,是否应当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3. 行政机关在适用法律时,是否应当遵循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以下是对上述问题的法律分析:1. 听证程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听证程序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本案中,张某提出县规划局在作出责令拆除决定前未依法进行听证。
对此,法院应审查以下内容:(1)张某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听证申请?(2)县规划局是否依法告知了张某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3)县规划局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组织了听证?如果法院认定县规划局在听证程序上存在违法,则可能推翻原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
2. 考虑当事人实际情况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依法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
法律行政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为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决定开展一场大规模的“拆违”行动。
在行动中,市城管局对市区内违规建筑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查实的违规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然而,在拆除过程中,一些居民对拆除决定不服,认为拆除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于是,这些居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市城管局的拆除决定。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市城管局是否有权对违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2. 拆除决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3. 拆除决定是否侵犯了居民的合法权益?三、案例分析1. 市城管局是否有权对违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有权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拆除等。
”由此可见,市城管局作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对违规建筑进行查处,包括强制拆除。
2. 拆除决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依法进行调查取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在本案中,市城管局在拆除违规建筑前,应当依法履行以下程序:(1)调查取证:市城管局对违规建筑进行了调查取证,掌握了相关证据。
(2)告知当事人:市城管局应当告知当事人拆除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3)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城管局应当将拆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然而,在本案中,部分居民反映市城管局在拆除决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未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2)未将拆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因此,可以认为市城管局在拆除决定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
3. 拆除决定是否侵犯了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在本案中,部分居民对拆除决定不服,主要理由是拆除行为侵犯了其合法的私有财产权。
浙江省行政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案例分析题库(修正版)

浙江省行政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案例分析题库(一)甲某系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2008年9月4日下午,甲某驾驶其出租汽车行至A市(某省会城市)汽车站时搭载乘客乙某,但当甲某驾车行驶一段路程之后,甲某却以他要去交手机话费为由强行将乙某赶下车。
第二天,乙某便向A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举报了甲某。
经过调查,9月7日,A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向甲某发出《道路运输违章处罚决定书》,以甲某拒载乘客,违反了A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甲某停业整顿30天的行政处罚。
1. 政府规章能否设立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BA. 有权设定B. 无权设定C. 经授权可以设定D. 无法判断2. A市政府的规章能设定哪些内容?ACA. 警告B. 限制人身自由C. 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D. 禁止营业3. 依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哪些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BCDA. 自治州人民政府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C.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D.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4. 行政机关的以下哪些行为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ABCDA. 以权谋私B. 武断专横C. 故意拖延D. 反复无常5.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DA. 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作出责令停业的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甲某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B. 甲某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C. 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甲某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D.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甲某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二)某高校学生王某因为在一次考试中作弊,被学校给予记过处分,后经过补考获得该科学分。
后毕业时,王某所有成绩均达到毕业要求且成绩优异,但学校以王某曾经作弊为由,拒绝授予其学士学位。
王某不服,向主管该校的省教育厅申请行政复议,教育厅以不属于复议受案范围为由拒绝受理,王某遂向该校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及答案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以下哪项关于行政行为的说法是正确的?A.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命令和措施B. 行政行为不包括行政指导行为C. 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D. 行政行为可以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作出【答案】A【解析】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命令和措施,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行政指导行为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
行政行为自送达给相对人时生效,而非作出之日起生效。
行政行为必须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不能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作出。
二、多项选择题2. 以下哪些属于我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A. 查封、扣押B. 没收违法所得C. 强制拘留D. 强制隔离【答案】ABD【解析】我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强制拘留、强制隔离、强制戒毒、强制医疗等。
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三、不定项选择题3. 以下关于行政诉讼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活动B. 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C. 行政诉讼的原告可以是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D. 行政诉讼的判决可以包括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答案】ACD【解析】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活动。
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原告可以是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行政诉讼的判决可以包括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等。
四、案例分析题4. 甲市乙区环保局因丙公司违法排放污染物,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丙公司不服,向甲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
甲市环保局维持了乙区环保局的处罚决定。
丙公司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行政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环保局在例行环境监察中发现,位于市区东北部的某化工企业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经调查,该企业未按规定进行污染物排放申报,且其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严重超标,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某市环保局决定对该化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二、案件事实1. 违法事实:- 该化工企业未按规定向环保部门申报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气排放超标,排放的废气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对周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废水排放超标,排放的废水中含有大量重金属离子,如铬、镍等,对周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2. 调查过程:- 某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查看了生产记录、排放监测数据等相关资料;- 调查人员对周边环境进行了采样监测,对受污染的土壤、水体进行了检测;- 调查人员对周边居民进行了走访,了解环境污染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3. 违法后果:- 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造成部分居民身体不适;- 环境污染导致周边农作物减产,经济损失严重;- 环境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影响了生态平衡。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四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规定申报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八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情况,并接受监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情况,并接受监督。
四、行政处罚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某市环保局对某化工企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 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整改环境污染问题;2. 对该企业未按规定申报污染物排放行为,罚款人民币10万元;3. 对该企业废气、废水排放超标行为,罚款人民币20万元;4. 要求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
2023年行政法学之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学之案例分析题(至2023年7月)(1、案情:2023年8月,张某当选为村委员会主任,3个月后,其被所在镇党委、镇政府免去职务。
张某不服,诉讼到法院。
问题(1)你认为对本案中涉及到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越权?答:越权。
(2)本案中,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是谁?答:镇政府。
(3)本案中,某村村民委员会是不是行政主体?答:不是。
(4)本案中,镇政府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答:镇政府行为是违法的,无效的。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镇政府并不妥然享有撤换村委委员会成员的权力,只是对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活动具有指导、支持与帮助的作用。
本案中镇政府直接免去张某村委会主任的职务,超越了法律赋予自己的行政职权,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而是违法的,行政合法性原则认为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是无效的,镇政府行为由于越权而归于无效。
2、案情介绍:司机甲酒后驾车,撞伤路人乙,下班交警徐某路过看见,赶紧去调解解决。
徐某出示了交警的证件,并且规定甲出示驾驶证,并问甲是否喝酒,甲认可喝了酒,徐某对甲开出处罚单,甲某由于徐某已经下班有由,对处罚不服。
问题:(1)在此案中,司机甲与徐某之间的纠纷性质,属于民事纠纷还是行政纠纷?答:属于行政纠纷。
本案件中司机甲与交警之间由于交通处罚行为之间发生了纠纷,是行政相对人和行政主体之间由于不服行政管理发生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
(2)本案中是否存在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答:存在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在实行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依据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在下班期间,假如碰到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干预制止,打击违法犯罪。
办案交警的行为属于执行公务的行政行为。
(3)如存在行政行为,谁是行政主体?答:本案的行政主体是徐某坐在的交警部门。
公务人员自身不可以成为行政主体,他只是在代表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徐某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公务人员实行行政管理活动,必须以行政机关的名义,所在行政机关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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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题20分)
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 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 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 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当 对撤销没收决定请求与赔偿请求分别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行政赔偿的请 求进行单独审理或对二项请求合并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是根据地方性法规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在行政诉讼中不属于法院应当依据或者参照适用的规范,但可以作为证明被诉 行政行为合法的事实依据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 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 没收”
问题:
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 辖法院?
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 进行单独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 什么?
问题:
1.本案是否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如何确定?
2.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3•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4.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如 何判决?
5.本
一、二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什么?为什么?
6•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市政府会同区政府调整了 补偿标准,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法院是否应予准许?理由是什么?
【主要参考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最高法院关于 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__)
六、(本题20分)
案情: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作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
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 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 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作出 《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通 知》是抽象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 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 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 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3复议机关拒绝受理复议申请或者不予答复,原告不服的。
3.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 申请的行为是行政机关的一项具体行为,无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 只要原告不服该复议决定,均可以起诉,法院应予受理。
4•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作 出撤销 不予受理决定书”,判令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
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 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
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
(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
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
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
参考答案:
1•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 行政行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由乙县林业局作出,故乙县 法院具有管辖权。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改变原处罚决 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
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 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 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 非法财物”予以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 理。
有关规定:
《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 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 没收、罚款等处罚。
4•高某运输的松香不是 非法财物”因为高某具有加工、收购、销售松香的 主体资格,也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因此对该批松香享有合法 所有权,不能将该批松香认定为 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5.(1)《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均未将木材以外的林产品的无证运 输行为纳入行政处罚的范围,也未规定对无证运输其他林产品的行为给予没收 处罚。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扩大了《森林法》及 其实施条例关于应受行政处罚行为以及没收行为的范围,不符合上位法。根据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规则,法院应当适用《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
5.本
一为原告起诉
要求撤销的就是该决定,故法院应当以该决定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对象。
6.若本案原告上诉后市政府会同区政府调整了补偿标准,上诉人可以申请撤 回上诉,法院经审查,若认为该市、区政府调整补偿标准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 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申请 撤回上诉是上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三人无异议的,法院应予准许。
(年四川)
六、(本题20分)
案情:,王某酒后在某酒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此时某区公安 分局太平派出所民警任某、赵某执勤路过酒店,任某等人欲将王某带回派出所 处理,王某不从,与任某发生推搡。双方在扭推过程中,王某被推倒,头撞在 水泥地上,当时失去知觉,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后被鉴定为颅内出血死亡。, 王某之父申请国家赔偿。
参考答案:
1•本案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 干问题的解释,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应当推选一至五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2.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
1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复议决定的;
2复议机关在复议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原告不服的;
(2)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 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 于没收的规定超出了《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 度的范围,不符合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