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源至曲阳段设置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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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源至曲阳

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冀政办字[2018]122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7.31

【实施日期】2018.07.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源至曲阳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冀政办字〔2018〕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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