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号解读最全版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准则。
二、基本假设1. 企业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其会计信息应当独立于其他主体。
2. 企业会计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3. 企业会计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
4. 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
三、会计要素1. 资产: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2. 负债: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3. 所有者权益: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4. 收入: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5. 费用: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6. 利润: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四、会计计量属性1. 历史成本:资产或负债按照其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承担的负债的金额计量。
2. 公允价值:资产或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3. 可变现净值: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4. 现值:资产或负债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1. 会计政策变更:企业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 会计估计变更:企业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3. 会计差错更正:企业在发现前期差错时,应当及时进行更正。
六、财务报表1. 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在一定日期的财务状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全面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全面解读乔园芳一、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XX,XX企业取得被XX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XX,除取得XX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XX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XX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XX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XX前和XX后被XX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确认自被XX单位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应当考虑长期股权XX是否发生减值。
在XX该类长期股权XX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关注长期股权XX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XX单位净资产(包括相关商誉)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XX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XX 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XX》第七条规定,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XX,“被XX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XX收益.XX企业确认XX收益,仅限于被XX 单位接受XX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XX成本的收回”。
本解释实质上修改了上述规定,简化了成本法的会计处理.同时,增加了长期股权XX减值迹象,从而也部分地修改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1.根据本解释的规定,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XX,XX单位除在初始XX时需要考虑实际支付的价款中是否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其他情况下XX单位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全额确认为XX收益,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XX收益"科目;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2。
采用上述方法确定XX收益后,XX单位应当考虑长期股权XX是否发生减值。
必须注意的是,成本法下确认XX收益并非必定计提减值准备,只有长期股权XX的账面价值大于享有被XX单位净资产(包括相关商誉)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时,才要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XX进行减值测试。
企业会计准则科目表及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科目表及解释
1. 资产类科目,就像是企业的宝贝财富呀!比如说,企业有好多的存货,那存货就是资产类科目里的一员呀!这不就像你家里的各种宝贝东西一样嘛。
2. 负债类科目呢,哎呀,就像是企业欠别人的账呀!比如企业借了银行的钱,这借款就是负债类科目哟!这和你欠朋友钱不是一个道理嘛。
3.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哇塞,这可是企业真正属于老板们的东西呢!像股东们投入的资金,就是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呀!这不就和你对自己的东西有绝对主权一样嘛。
4. 成本类科目,就好像是制造产品的花费呀!比如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成本,就是成本类科目啦!就如同你做一顿大餐要花费食材钱一样嘛。
5. 损益类科目,嘿,这可是关系到企业赚了还是亏了的重要家伙呀!像卖东西得到的收入,就是损益类科目哟!这不就和你这个月工资多发了还是少发了一样重要嘛。
6. 资产类科目中的固定资产,那可是企业的大件呀!像工厂里的那些大机器,就是固定资产科目呢!这就和你家里的贵重大家电差不多呀。
7. 负债类科目里的应付账款,不就是欠供应商的钱嘛!企业买了东西没马上给钱,这应付账款就产生啦!就像你在小卖部赊账一样嘛。
8.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中的实收资本,这可是实实在在的股东投进来的钱呀!这不就像你和朋友一起凑钱做个大事情一样嘛。
9. 成本类科目里的制造费用,就是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杂七杂八的开销呀!就像你做手工时的那些零碎花费一样嘛。
10. 损益类科目中的管理费用,那是企业管理的花销呀!像办公费用之类的,就是管理费用科目哟!这和你日常的一些零碎花费是不是有点像呢。
我觉得企业会计准则科目表及解释真的很重要呀,它能让我们清楚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呢!。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号》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号》解读————————————————————————————————作者:————————————————————————————————日期:《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解读《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解读乔元芳五、在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中,应当如何正确运用可行权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答: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确定的相关条件,不得随意变更。
其中,可行权条件是指能够确定企业是否得到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且该服务使职工或其他方具有获取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权益工具或现金等权利的条件;反之,为非可行权条件。
可行权条件包括服务期限条件或业绩条件。
服务期限条件是指职工或其他方完成规定服务期限才可行权的条件。
业绩条件是指职工或其他方完成规定服务期限且企业已经达到特定业绩目标才可行权的条件,具体包括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
企业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应当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
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企业应当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企业应当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企业应当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解读】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11月1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2007]》,2007年上市公司执行股份支付准则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等待期的确定比较随意;二是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估计在模型设计和参数选择方面还存在问题。
财政部会计司2008年7月4日发布的《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还显示,有的股份支付计划在实施中,对设定的业绩条件作了较大调整,认为值得关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2024年8月7日)是由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一项准则,用于解释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该准则共有8个章节,涵盖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收益、损益、业务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下面将对该准则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释。
第一章介绍了该准则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的解释和应用,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二章讨论了资产的定义和确认原则。
资产是指具有经济利益并能够被可靠计量的资源。
准则要求企业按照实质进行会计处理,保证资产的准确反映。
同时,准则还规定了不同类型资产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第三章解释了负债的概念和识别方法。
负债是企业对外部权益的现时义务,包括应付款项、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
准则要求企业将负债确认为经济业务的结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量。
第四章探讨了所有者权益的计量和变动。
所有者权益是企业经济利益所有者对企业资产净值的所有权。
准则规定了计量所有者权益的方法,包括股东权益和留存收益的确认原则。
第五章讲述了收入的概念和计量。
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资产等活动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准则要求企业按照实质确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规则,并明确了常见收入类别的处理方法。
第六章详细解释了费用的概念和计量。
费用是企业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等。
准则要求企业按照费用实质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准确反映费用的经济效益。
第七章论述了收益的概念和计量。
收益是企业非再度计量形成与收入相对应的净增加资产的项。
准则要求企业将收益确认为经济业务的结果,并根据实质进行计量。
第八章总结了准则的实施日期和解释的适用范围。
准则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2024年8月7日)通过详细解释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收益、损益、业务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为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了准确明确的会计处理指引,提高了财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促进了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全面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全面解读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全面解读第3号,财务报表用途、基础和要素》是中国国家财政部于2024年发布的一项准则解释,主要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用途、基础和要素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规范。
以下是对该准则解释的一些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财务报表的用途该准则解释明确指出,财务报表的主要用途是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帮助各方评价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绩效,作出决策和做出经济资本配置的决策。
财务报表的用途涵盖了内外部各类用户,包括企业所有者、投资者、债权人、管理层、监管机构等各种利益相关者。
二、财务报表的基础根据该准则解释,财务报表的基础主要包括会计报告基础、计量基准和会计主体。
会计报告基础是指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所基于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计量基准是指财务报表中所使用的计量方法和原则,会计主体是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
三、财务报表要素财务报表要素是构成财务报表的基本要素,该准则解释对财务报表要素进行了全面解读和规范,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等。
资产是指企业拥有的或受控制的对未来可能产生经济利益的资源。
负债是指企业所承担的对外部经济利益的现时义务。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剩余的资产净值,即企业对资产承担的净权益。
收入是指在企业常规经营活动中,增加了所有者权益的经济利益的权责发生关系。
费用是指在企业常规经营活动中,减少了所有者权益的经济利益的权责发生关系。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展示该准则解释还对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展示进行了规范。
具体包括财务报表编制的基本要求、会计主体的会计报告范围、会计报告的时间范围、会计报告展示形式等。
财务报表编制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持续性等。
会计主体的会计报告范围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核心科目。
会计报告的时间范围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两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2024年修订)《收入》是财务会计领域的一项重要准则,指导企业如何确认和计量收入。
本文将对该准则进行解读,详细介绍其背景、主要内容和影响,并分析其对企业会计报表的影响。
一、背景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企业经营活动的多样性。
修订的目标是提高准则的适用性、统一性和标准化水平,促进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透明度,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规范性。
二、主要内容《收入》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收入的确认时间:根据成交控制原则,收入应在企业将商品或服务交付给客户并且具备实际支配权时确认。
2.收入的计量:收入应以商品或服务的公允价值计量,且应扣除任何现金折扣和提供给客户的其他优惠。
3.收入的划分:将收入划分为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两类,根据交易的性质和实质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分类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4.合同:对于涉及合同的收入,应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和支付条件进行确认和计量。
5.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企业应根据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收入,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变动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对企业的会计实务和财务报表产生了重要影响。
1.收入确认时间的变化:准则强调按照成交控制原则确认收入,使得企业不能仅凭合同签订或发货确认收入,而需要进一步考虑商品或服务的实际交付和实际支配权。
2.收入计量的规范化: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收入,这需要企业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合理估计和核算,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四、对企业会计报表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将对企业的会计报表产生以下影响:1.收入确认时间和收入计量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利润表的收入和成本的计算,可能导致企业财务报表的盈利水平的调整。
2.合同的重要性将导致企业需要更加重视合同管理和控制,遵循准则的要求进行合同的签订、执行和解释。
(财务会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号之七号最全版
(财务会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号之七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进壹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和有关问题,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现已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二○○七年十壹月十六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壹、企业在编制年报时,首次执行日有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金额是否要进壹步复核?原同时按照国内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B股、H股等上市X公司,首次执行日如何调整?答:企业在编制首份年报时,应当对首次执行日有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账面余额进行复核,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在附注中以列表形式披露年初所有者权益的调节过程以及作出修正的项目、影响金额及其原因。
原同时按照国内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B股、H股等上市X公司,首次执行日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能够对因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交易或事项的处理结果进行追溯调整的,以追溯调整后的结果作为首次执行日的余额。
二、中国境内企业设在境外的子X公司在境外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境内不存在且受相关法律法规等限制或交易不常见,企业会计准则未作规范的,如何进行处理?答:中国境内企业设在境外的子X公司在境外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境内不存在且受法律法规等限制或交易不常见,企业会计准则未作出规范的,能够将境外子X公司已经进行的会计处理结果,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原则下,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调整后,且入境内母X公司合且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三、运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发生的融资费用应当如何处理?出租人对运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的,如提供免租期或承担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等,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如何处理?企业(建造承包商)为订立建造合同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何处理?答:(壹)运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应当资本化,在整个运营租赁期间内按照和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2页PPT
企业会 计准则 第28号
——会 计政策、 会计估 计变更 和差错
更正
主要内容 (一)会计政策的定义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条件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 理方法
(四)会计估计变更的条件
(五)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 理方法
(六)前期差错及其更正 (七)相关披露
企业
会计
准 则— —所 得税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2号
一、成本法的核算 1.取得投资时的核算 2.持有期间的核算 3.处置时的核算
——
长期 股权 投资
二、 权益 法的 核算
1.投资时的核算 2.持有期间的核算 3.处置时的核算
三、 总结: 长期 股权 投资 的主 要变 化及 其对 财务 状况 的影
响
1.会计准则名称和规范内容发 生了变化
每天只看目标,别老想障碍
•
3、
。24.7.1221:40:3821:40Jul-2412-Jul-24
宁愿辛苦一阵子,不要辛苦一辈子
•
4、
。21:40:3821:40:3821:40Friday, July 12, 2024
积极向上的心态,是成功者的最基本要素
•
5、
。24.7.1224.7.1221:40:3821:40:38July 12, 2024
量
·三、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 和计量
·四、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五、无形资产的处置和披露 ·六、新老准则的对比和衔接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4 号— —固 定资
产
主要内容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三)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四)固定资产的处置 (五)固定资产的披露
2.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 法核算的范围发生了变化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是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的解释性文件。
它规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会计报告的内容以及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制定和变更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下面将详细解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主要内容。
第一,适用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适用于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合伙企业等。
根据该准则,企业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编制会计报告。
第二,会计报告的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规定,企业的会计报告由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附注组成。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财务报告附注是对财务报表的补充说明,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财务报表的格式和分类等相关信息。
第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制定和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规定,企业需要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透露有关信息。
会计政策是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估计是企业对与会计报告有关事项的估计值,如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预计信用损失等。
第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会计政策的变更应当在财务报告附注中进行披露,并在变更后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中进行调整。
会计估计的变更应当在变更时披露,并在影响的会计期间进行调整。
第五,会计准则的解释和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委员会对企业会计准则的解释和变更负有责任。
凡是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冲突的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会计报告的内容以及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制定和变更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这些规定有助于企业遵循统一的会计规范,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为利益相关方提供准确、可靠、全面的财务信息。
(完整版)《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解读
全部讲义第一节准则概述一、修订背景原《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主要规范了短期职工薪酬和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实施至今已逾7年,对于规范企业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加强企业职工薪酬相关信息的披露,以及保护企业职工权益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企业向职工提供福利的形式不断丰富,尤其是离职后福利计划日益发展,对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披露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同时,修订前准则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关于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规范尚不完整,导致会计实务中离职后福利适用的会计政策、披露的内容等都有所不一致,这客观上亟需根据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企业职工薪酬制度的发展,完善职工薪酬准则;(2)缺乏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与购买劳务支出的区分、长期辞退计划导致的应付职工薪酬的估计和折现、企业内退职工的工资薪金调整等,需要对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补充说明,以提高准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准则的正文过于原则化,只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定义,确认、计量和披露的基本原则,关于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辞退福利等的确认与计量的具体规定散见于准则的应用指南和讲解中,需要对准则、应用指南和讲解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整合,充实和完善准则。
此外,201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进行了重大修改,取消了区间法,要求全额确认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简化了设定受益计划的列报模式。
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发布后,得到了全球各利益相关方的支持,为其他国家或地区完善关于职工薪酬的会计准则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会计司借鉴修订后《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中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2012年9月29日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征求意见稿)》。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企业合并》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企业合并》及其指南讲解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合并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第三条涉及业务的合并比照本准则规定处理。
第四条本准则不涉及下列企业合并:(一)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形成合营企业的企业合并。
(二)仅通过合同而不是所有权份额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企业合并。
第二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第五条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第六条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第七条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合并方在合并日应当按照本企业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
第八条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第九条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是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解释规定。
该解释规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计量基础、计量原则、信息披露等重要内容,旨在规范企业在编制会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
首先,该解释规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根据解释第1号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所在的合伙人、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会计从业人员。
同时,该解释规定了准则适用的企业类型,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等。
其次,该解释明确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计量基础。
它规定了企业在编制会计报表时所采用的计量基础,主要分为历史成本、公允价值和可变现价值等。
其中,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资产或负债时所支付的现金金额或以其它形式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在正常的交易活动中,交易双方在谈判意识的基础上,能够获得的市场角度的公平价值。
可变现价值是指企业按照正常的经营活动所能够取得的资产的净现值。
企业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适当的计量基础,并在会计政策中予以披露。
再次,该解释规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计量原则。
根据解释第1号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进行计量,并使会计报表信息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
企业在计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损益等方面,应当综合考虑其经济性质、会计目标、财务会计用户的需求以及与可比公司的比较等因素,确定适当的计量方法和计量精度。
最后,该解释规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的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解释第1号的规定,企业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财务报告要求,充分披露与报表编制相关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重要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披露的会计政策包括计量基础的选择、会计金额计量的方法等;会计估计包括确定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的金额时所做的合理判断和估计等;重要会计处理包括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业务组合重组的会计处理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建造合同是中国财政部制定的一项会计准则,旨在规范企业在建造合同方面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
本文将简要介绍这项会计准则,并结合指南和讲解进行解读。
准则第一章重点强调了建造合同的定义和识别标准。
根据准则的规定,建造合同必须具备明确的合同条款,包括工期、款项、质量等相关内容。
此外,企业还需要根据建造合同的履行进展,对应确认收入和费用。
准则的第二章则详细解释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确认方法和核算原则。
准则第三章对建造合同的收入和成本的分类进行了详细的指导。
根据准则的规定,收入可以分为完工百分比法和完工实际成本法两种方法。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以建造工程完工比例来确认收入,而完工实际成本法是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来确认收入。
成本方面则根据合同的不同阶段,分别采用直接成本法和部分分摊法进行核算。
准则的第四章规定了建造合同中其他重要问题的处理方法。
如保修期的处理、合同超常损益的核算等。
准则第五章则详细解释了建造合同信息披露的要求,包括建造合同的基本情况、相关会计政策和方法等。
除了准则本身,财政部还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建造合同》的指南,对准则的具体应用进行了解释和指导。
指南从定义、识别、测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为企业遵循准则提供了实际操作指南。
此外,财政部还举办了一系列会计准则解读会,对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准则的培训和讲解。
这些讲解会旨在帮助企业了解准则的核心要点和适用原则,解决企业在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困惑和难题。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建造合同是一项重要的会计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和机械设备安装等方面的企业。
准则的指南和讲解提供了具体的应用指导和解释,有助于企业准确地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
企业应当充分了解和遵守该准则,确保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财务会计)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最全版
(财务会计)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财政部令第33号2006-2-15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金人庆二○○六年二月十五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X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和企业财务状况、运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运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壹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壹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2024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及解释
2024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及解释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解释(以下简称“新指南”)正式发布并施行,对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进行了全面修订和优化。
新准则的发布对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新准则的主要内容、应用指南和解释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新准则以企业为主要用户群体,贯彻了以决策有用信息为目标的信息提供理念。
在新准则中,核心会计准则有11项,包括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利润分配、现金流量、财务报告都有对应的准则。
新准则对于重要会计主题进行了系统的规定和具体化,以满足用户对企业财务报告所需信息的要求。
新指南是新准则的附属资料,旨在引导用户正确理解和运用新准则。
新指南对每条新准则进行了解释,并对会计处理的复杂问题提供了指导。
新指南通过对具体问题的研究和实践探索,进一步明确了新准则的适用范围、会计处理方法和信息披露要求,使其更易操作和理解。
新解释是对新准则进行解释和补充的文本,主要面向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新解释分为二级和三级两种。
二级新解释针对其中一特定行业或特殊会计处理情况,对新准则进行了进一步解释和细化;三级新解释是在会计准则条文解释内提供的有关其中一具体会计处理问题的说明,同样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实施。
总体来说,新准则的发布将对企业会计报告带来重要的变革。
企业会计主题的规范化凝聚了多方意见和实践经验,更加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需求。
新指南和解释则是对新准则的补充和解释,通过提供更加详细的指导和说明,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新准则。
然而,也要注意到新准则的实施可能对企业会计工作带来一定的挑战。
新准则的规定较之前更加严格和细致,对信息披露和会计处理要求更高。
企业需要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合理运用新指南和解释,确保财务报告的质量和及时性。
综上所述,新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解释对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质量提升和规范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1——6号)
3.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 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 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 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续)
(2)以发行权益证劵作为合并对价的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
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 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 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2、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的存货: 应分别按相应的准则的规定确定。
3、盘盈的存货:按重置成本确定。 (四)不计入存货成本的相关费用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不 得计入存货成本。
2、仓储费用(采购入库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生产过程 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须的仓储费用应计入存货的成本。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续)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 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 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以及发行权益性证劵的公允价值, 购买方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 的手续费、佣金等,应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 计量金额。发生的发行权益性证劵的手续费、佣金等,应 抵减权益性证劵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的,冲减留存收 益。
企业会计准则及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及解释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准则)是指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规范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的原则、基本规则和具体要求。
会计准则的制定旨在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公允性、真实性和可比性,为内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准确、全面的信息,以便更好地决策和评价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目前,全球范围内主要采用的会计准则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国际会计准则(IAS),以及中国大陆采用的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
这些会计准则的核心原则包括真实性、公允性、谨慎性和可比性。
首先,真实性是会计信息应该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情况。
企业应该按照实际交易发生的经济事实,准确计量和记录相关交易和事件,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其次,公允性是指会计信息反映的是各方交易当事人在公平和公正条件下所达成的协议和涉及的价值。
会计信息不应当具有扭曲性,应准确和公正地反映真实的经济状况。
再次,谨慎性是指在会计核算中应保持审慎的态度。
当确定企业利润或财务状况时,应避免对预期利润过分乐观,而对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给予足够的重视。
谨慎性原则帮助企业客观评估和应对风险,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比较性。
最后,可比性是指企业会计信息应该具备横向和纵向的可比性。
横向可比性指在不同时间段内,同一企业会计信息的比较性,以便更好地分析企业的发展趋势。
纵向可比性是指在不同企业之间,同一时间点的会计信息的比较性,以便对企业进行评级或者对行业进行比较分析。
此外,为更好地解释和应用会计准则,制定了一系列的解释指南和解决方案,如解释公告、解释性资料和实施细则等。
这些解释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应用范围,补充了原有基本要求的细节和操作指导,帮助企业更准确地适用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释是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对于合理有效地揭示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情况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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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号解读《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详解近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号)。
本文就该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壹、同壹控制下的企业合且中,合且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壹控制下的企业合且中,购买方发生的上述费用,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非同壹控制下的企业合且中,购买方为企业合且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且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且》将合且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按照合且形式进行了分别处理,即同壹控制下的企业合且将直接合且成本费用化,非同壹控制下则将其成本化,即企业合且形式决定合且成本的性质。
财会〔2010〕15号文件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且》进行了部分修订,更加注重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即将所有直接合且成本费用化,和企业合且形式无关。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无论同壹控制下仍是非同壹控制下,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相关费用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自溢价发行收入即“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财会〔2010〕15号文件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修订,简化了证券交易费用的会计处理,将发行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成本,体现了历史成本原则。
对之上相应会计准则所作的修订条款自2010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同壹控制下的企业合且中,购买方在购买日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应当如何进行分类或指定?答:非同壹控制下的企业合且中,购买方在购买日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购买日存在的合同条款、运营政策、且购政策等相关因素进行分类或指定,主要包括被购买方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套期关系的指定、嵌入衍生工具的分拆等。
可是,合且中如涉及租赁合同和保险合同且在购买日对合同条款作出修订的,购买方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修订的条款和其他因素对合同进行分类。
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金融工具分类的标准是以会计主体持有某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目的或意图进行分类,和其他具体准则相比,该准则在制订的理论指导上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体现了规则导向向原则导向的转变。
简单地讲,规则是指用条文的形式来规范社会生活,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就怎样进行处理,条条框框,泾渭分明,对号入座;原则是指给出壹些道理和逻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金融工具的分类给予企业很大的灵活性。
例如同壹种股票,甲X公司被合且前持有的目的是近期出售,赚取差价,则将其归类到“交易性金融资产”。
甲X 公司被乙X公司合且后,乙X公司持有该股票的意图不明确,则将其归类到“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不同的分类,体现了企业不同的运营政策,也蕴含了对财务报表不同的影响效果。
三、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壹控制下企业合且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壹控制下企业合且的,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且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壹)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和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下同)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二)在合且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和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和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购买方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解读:在个别报表中,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且,财会〔2010〕15号文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相同,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追溯调整原持股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财会〔2010〕15号文件的第十壹条规定,本解释第壹条至第四条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至第十条的规定,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这只是针对财会〔2010〕15号文件涉及的会计处理和原准则等规定不同时所作的规定,而此处增资引起的权益法和成本法的转换追溯调整,新旧会计处理规定相同,不要误认为权益法转为成本法不需要追溯调整了。
在合且财务报表中,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且,对于购买日之前已持有的被购买方部分股权公允价值和其账面价值产生的差额,以往的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都未作说明,财会〔2010〕15号文件将其作为当期损益处理,且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且限于2010年1月1日以后的事项,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四、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X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X公司控制权的,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且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壹)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X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在合且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X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和原有子X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解读: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由于减资使得成本法改为权益法,要进行追溯调整;减少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以转换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不需要追溯调整。
在合且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损益的计算,原企业准则没有进行具体说明,财会〔2010〕15号文件规定,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X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且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且限于2010年1月1日以后的事项,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五、在企业合且中,购买方对于因企业合且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在企业合且中,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应予以确认。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壹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和企业合且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解读:递延所得税属于资产类账户,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根据会计要素确认的谨慎性和确定性原则,企业合且中取得各项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和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应予以确认。
可是,如果预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且调整合且中应予确认的商誉等,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商誉”,如果商誉不够冲减,则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且对计税基础的确认,应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正确区分免税重组和壹般重组,这是正确计算递延所得税的前提条件。
六、在合且财务报表中,子X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X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在合且财务报表中,子X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X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且财务报表》第二十壹条规定,子X公司少数股东承担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X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X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且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X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母X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该子X公司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X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应当全部归属于母X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即子X公司超额亏损主要由母X公司承担。
财会〔2010〕15号文件修订了之上规定,即无论X公司章程或协议是否规定少数股东承担超额亏损义务,都将超额亏损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即将超额亏损子X公司纳入合且报表时,少数股东权益项目会出现负数。
七、企业集团内涉及不同企业的股份支付交易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企业集团(由母X公司和其全部子X公司构成)内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壹)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除此之外,应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二)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企业集团内其他企业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