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科转院病情和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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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交接制度范本

患者交接制度范本

患者交接制度范本一、目的为确保患者在转科、转床、手术、出院等环节中的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交接程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在进行患者交接时的操作规范。

三、交接流程1. 患者转科交接(1)转科前,由主管医生评估患者病情,确定转科原因,并开具转科医嘱。

(2)责任护士根据医嘱,准备患者转科所需物品,并与转入科室提前沟通,确保床位充足。

(3)转科当天,由责任护士或专职人员携带患者病历、药品、物品等,陪同患者至转入科室,并与转入科室护士进行交接。

(4)转入科室护士接收患者后,立即进行病情评估,并根据患者情况制定护理计划。

2. 患者转床交接(1)由责任护士评估患者病情,确定转床原因,并开具转床医嘱。

(2)根据医嘱,责任护士准备患者转床所需物品,并与新病房护士沟通,确保床位准备到位。

(3)转床当天,由责任护士陪同患者至新病房,并与新病房护士进行交接。

(4)新病房护士接收患者后,立即进行病情评估,并根据患者情况制定护理计划。

3. 患者手术交接(1)手术前,由手术医生、巡回护士根据手术通知单,核对患者信息,确保患者准备充分。

(2)患者入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与手术室巡回护士进行交接,确保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术前准备等无误。

(3)手术结束后,由手术室巡回护士将患者护送至病房,并与病房护士进行交接。

(4)病房护士接收患者后,立即进行病情评估,并根据患者情况制定护理计划。

4. 患者出院交接(1)患者出院前,由责任护士核对患者身份、住院号,确保资料无误。

(2)责任护士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告知出院注意事项,如药物使用、复诊时间等。

(3)责任护士将患者病历、药品、物品等交予患者或家属,并签字确认。

(4)患者出院后,责任护士及时更新病历资料,确保病历完整。

四、交接注意事项1. 各部门在交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流程,确保患者安全。

2. 交接时,双方护士要进行详细的信息核对,确保患者身份、病情、药品、物品等无误。

XX医院患者转科交接制度

XX医院患者转科交接制度

XX医院患者转科交接制度1.患者转科概述:患者转科是指由一科室将患者交接给另一科室进行进一步治疗或护理的过程。

患者的转科需要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连续性的保持以及安全性的维护。

为了提高患者转科的质量和效率,XX医院制定了患者转科交接制度。

2.转科交接的时间和方式:2.1时间安排:转科交接应在医生的日常查房时间内进行,确保转科医生和接手医生能够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

2.2交接方式:转科交接可通过书面交接表格、电子病历系统、专门的交接会议等多种方式进行。

3.转科交接的内容:3.1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

3.2病情摘要:包括主要诊断、治疗过程和效果、目前病情、存在的问题等。

3.3治疗计划:包括下一步的治疗方案、用药计划、饮食护理等。

3.4注意事项:包括患者过敏史、禁忌药物、病情变化的观察点等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4.转科交接的程序:4.1交接准备:交接前,转科医生需查阅患者的病历资料,了解病情和治疗过程。

4.2交接展开:转科医生和接手医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接,交流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摘要等内容,并将相关资料交给接手医生。

4.3确认交接:接手医生应及时阅读交接资料,了解患者情况,并与转科医生进行确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4记录交接:交接完毕后,转科医生应在患者病历中记录转科交接情况,并及时更新电子病历等相关资料。

5.转科交接的注意事项:5.1交接资料的及时性:转科医生需在及时将交接资料准备齐全,确保接手医生能够顺利了解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情况。

5.2信息准确性的核实:接手医生在接收交接资料后,需与转科医生进行确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3沟通和交流:转科医生和接手医生需要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以便询问和解答问题,并确保患者的顺利转科。

6.转科交接的质量评估:为了提高转科交接的质量,XX医院将进行定期的评估和反馈。

评估内容包括转科交接的及时性、信息准确性、记录完整性等。

根据评估结果,医院将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改进措施,以优化转科交接流程。

转诊患者病情和病历 交接制度

转诊患者病情和病历 交接制度

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转科时药物处理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

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病案要求1.5.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

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

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2病人入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

呼吸科转诊制度

呼吸科转诊制度

XX医院转科及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1.1 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

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 病案要求1.5.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

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

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三甲医院住院患者转科交接制度

三甲医院住院患者转科交接制度

三甲医院住院患者转科交接制度
1.凡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转科时,转出科室医生开具医嘱,患者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转科。

2.转入科室对需要转入的患者应及早安排好床位,并做好相关准备,及时通知转出科室,安排患者转科。

3.患者在转科交接时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尤其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之间的转科交接。

要认真核对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病案号/二维码。

对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4.危重患者应由转出和转入科室的医务人员当面交接,共同评估患者意识状态、留置管路、皮肤完整性等,特殊情况需加以说明。

转入科室及转出科室应对患者进行病情和病历资料等详细的交接,交接情况记录在《住院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并双签字进行确认。

医院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转科、转院制度
1、转科制度
(1)患者转科前应首先请转入科室会诊,共同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同意后再安排转科。

(2)认真执行知情告知程序,向患者或近亲属告知转院或转科的理由以及不适宜的转诊、转科所导致的后果。

(3)转出科应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并当面向转入科人员交待病情,移交病历。

(4)转入科医务人员接诊后应按接诊新患者的程序,重新下达医嘱,写好转入记录。

(5)转入科室对转科患者应优先安排床位。

(6)转科记录本由转出科室保管。

(7)患者病情不适宜转科时,相关科室共同会诊就地抢救治疗。

2、转院制度
(1)一般患者转院治疗,由科室主任出具转诊证明,门诊部盖章。

(2)急、危重症患者转院治疗,由科内讨论后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批准;转院前要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一般在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转院前与有关医院联系,与家属讲明转运途中的风险并签字,医院可以派救护车护送,
费用自理。

病情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病情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病情转科转院管理制度一、总则病情转科转院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护理过程中,由于病情发展需要转移到其他科室或其他医院继续治疗。

为了规范和优化病情转科转院的管理工作,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医疗质量,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科室和医疗机构进行病情转科转院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医疗质量是最重要的,病情转科转院应根据患者病情的变化和治疗需要进行。

2.医疗护理团队应协作配合,确保患者平稳安全地进行病情转科转院。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疗制度,确保病情转科转院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患者的信息保密原则,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

四、管理流程1.病情评估:当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或需要转院治疗时,首先由主治医生进行病情评估,并确定是否需要转科或转院治疗。

2.医疗团队讨论:医疗团队应召开讨论会议,对患者的病情进行综合评估和讨论,确定最适合患者的治疗方案。

3.患者知情:患者及其家属应充分了解病情转科转院的原因和目的,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安排转院手续:医务人员应与目标科室或医院协商,确定转院时间和安排,保证患者顺利转院。

5.病历转交:病历和检查资料应在转院前完备整理并交接,确保医疗过程的连续性和信息的准确性。

6.跟踪服务:医务人员应定期与转院患者进行联系,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五、管理要求1.医疗团队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处理病情转科转院的相关工作。

2.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情转科转院的管理制度和规章,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3.医疗机构应提供必要的设施和设备,确保转院患者的平稳和安全。

4.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六、管理措施1.加强医疗护理团队的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加强与其他科室和医院的沟通交流,积极寻求合作机会和解决问题。

3.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患者的信息管理和保密工作。

4.建立完善的质控体系,对病情转科转院的每个环节进行监督和评估。

2.3.1.1病人转科、转院护送交接制度及实施记录(可打印修改)

2.3.1.1病人转科、转院护送交接制度及实施记录(可打印修改)

患者入院、转诊及转院病情资料交接制度 为了做好患者的入院、转诊、转院病情资料交接,确保患者在交接后接受方医护人员能尽快掌握并熟悉患者的诊疗情况和目前病情,迅速开展后续诊疗,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诊疗,制定此制度。

 一、入院病情资料交接 患者在急诊科通过处置、生命指针趋于稳定,但仍需住院观察治疗,或经过48小时留观治疗,仍需继续住院后续治疗的,应转入相应专业住院治疗。

1.急诊医师应将患者的急诊病历书写完善,然后复制一份,连同入院证一起交护士或患者家属,办理入院手续后转入住院治疗。

2.患者或家属拒绝住院治疗的,应履行告知同意签字手续。

3.急诊科医师认为应转入上级医院治疗,或患者及家属不愿进入本院住院治疗,要求转上级医院住院治疗,按转院流程交接和办理。

 二、转科病情资料交接  1.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流程》处理。

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流程》和《危重病人转运流程》执行。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

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4.转科时药物处理 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转科及转院制度流程

转科及转院制度流程

转科及转院制度流程转科制度流程:1.病人转科的流程通常是由医生发起。

当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发现病情需要进一步专科治疗时,医生会与病人或其家属进行协商,得到病人同意后,向医疗机构内的相关科室提交转科申请。

2.进行转科申请的科室会经过评估,考虑到特定的病情和科室的工作负荷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转科申请。

3.如果转科申请被同意,医生会与病人或其家属进行交流,解释转科的原因、目的和流程,并将相关的病例资料和诊断文件转交至新的科室。

4.病人被分配到新科室后,新科室的医生会与病人进行初步的面诊,收集病史,进行辅助检查以及制定新的治疗计划。

转院制度流程:1.病人转院的流程通常是由医生发起。

当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发现病情无法在当前医疗机构内得到有效的治疗时,医生会与病人或其家属进行协商,得到病人同意后,向上级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提交转院申请。

2.进行转院申请的医疗机构会对病人的病情进行评估,并考虑到医疗资源和床位的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转院申请。

3.如果转院申请被同意,医生会与病人或其家属进行交流,解释转院的原因、目的和流程,并将相关的病例资料和诊断文件转交至新的医疗机构。

4.当病人到达新的医疗机构后,接收医生会与病人进行初步的面诊,收集病史,进行辅助检查以及制定新的治疗计划。

1.医生是转科及转院流程的关键发起者,医生需要根据病情判断是否需要转科或转院,并与病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解释。

2.转科及转院申请需要经过医疗机构内部的评估和决策。

评估的标准可以包括病情严重程度、科室的工作负荷和医疗资源的可用性等因素。

3.病人或其家属需要理解和同意转科及转院的流程和目的,并配合医生和医疗机构的工作。

4.转科及转院过程中,需要及时转交病例资料和诊断文件,以保证新科室或医疗机构能够了解病人的病情和诊断情况,从而提供相应的治疗方案。

在转科及转院的实施中,需要医护人员的积极参与与配合,确保顺利进行。

同时,医疗机构也需要建立健全的转科及转院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并定期评估和优化流程,以提高转科及转院的效率和病人的满意度。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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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转院制度范本(5篇)

转科转院制度范本(5篇)

转科转院制度范本(一)、转科制度:1、凡诊断明确不属本科范围的病人,经会诊后,如同意转科,应在转入病区安排好床位后,方可转科。

2、决定转科后,转出科室经管医师应先通知病人和家属。

3、转出科室经管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病区护士要停止一切治疗,结清帐目并与住院处、营养室以及转人病房联系妥当后,由工作人员携带全份病历及有关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病房。

必要时应由住院医师或护士护送,并当面将病人特殊情况进行交班。

4、转人科室住院医师应在病人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室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或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

必要时应进行随访。

6、传染病科病员需转他科时,应在病员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

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隔离诊治时,应经传染病科医师会诊确诊后转传染病科,未明确前可由双方医师协商,病人先采取床边隔离,及相应消毒措施。

(二)、转院制度:1、凡本院缺乏某种专业设置或医疗器械设备不能继续治疗的病人,必须经科主任同意方可转院。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室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先与病人和家属或单位讲明转院原因3、转出科室住院医师要在病史中写好“转院记录”,及“转院小结”,以便小结随同病人带往转入医院。

4、转院病人应先办妥出院手续,然后才能转出。

5、危重病人转院前应先进行急救处理和做好药物及抢救器材准备,派专人护送。

途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者,不应转院。

6、转院应严格掌握指征。

参加医保或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转院由医务科盖章备案,其它由各病区和一部式盖章备案。

7、转院证明由专科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开具有效。

任何职称医师不得将非本科病人转出院。

8、严禁将普通病人介绍到本市其它医院就诊住院。

严禁将普通病员转外地治疗、住院。

第五篇:转科转院制度转科、转院制度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办理转科手续。

1、本科治疗不能满足,需要到专科科室进行治疗者。

医院转科(病区)、转院制度

医院转科(病区)、转院制度

医院转科(病区)、转院制度
一、患者入院后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转科,但出现非本科疾病者、患者及家属要求转科者等可予以转科。

二、转科(病区)的患者不得办理“出、入院手续”,应办理转入、转出相关手续。

三、经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治疗等情况提出转科(病区)意见,经主治或以上职称医师同意,请转入科室(病区)医生同意后方可转科(病区)。

经治医师必须在患者转出之前完成相关病历资料,并签署《转科、转院知情同意书》。

四、在患者转出前,医生、护士应对患者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并记录。

经治医师决定患者的转出时机、陪同人员以及转出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五、转出科室护士携带患者的病历护送患者转运,负责转运过程中的病情观察,与转入病区的护士交接班。

病情需要时,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护送患者转运,并做好交接班。

六、转入科室的医生和护士必须及时完成对患者的病情评估,开写医嘱并完成相关记录。

七、医院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批准(必要时经主管业务院长批准),方可转院。

必要时与转入医院联系。

八、患者转院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如估计途中可能加
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患者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九、非危重患者转院,只指导其就医方向。

患者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患者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患者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第一条护理人员遵医嘱执行患者转科治疗,电话通知转入科室做好接收准备工作,向患者及家属告知转科注意事项。

第二条转运前评估患者,检查护理记录是否完整,做好患者转科记录。

第三条保证转运工具功能完好,确保患者在转运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转运患者时携带病历、未用药物及液体至转入科室。

危重患者由医护人员护送,备好急救物品及药品。

第五条转入科室接到患者转科通知后,立即备好床位及必需物品。

第六条患者转入接收科室时,护士应主动迎接妥善安置,并认真评估患者。

第七条护送护士与接收护士共同检查患者腕带信息,确认患者身份,并在腕带上更改科室和床号。

第八条转出、转入科室双方必须做到五交清:患者治疗交清、患者病历资料交清、患者生命体征交清、患者各种导管交清、患者皮肤情况交清。

第九条双方科室护士交接完毕,经核查无误,在转科患者交接本上签名确认,转科护士方可离去。

第十条在交接过程中,若患者病情突然发生变化,转科护士应协助接收科室共同救治,待患者病情稳定后,再继续进行交接。

病情和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病情和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转科、转诊病情及病历资料等交接制度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1、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对需转科治疗的患者,应告知转诊、转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4、转科时药物处理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入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入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退予药房统一处理。

转科病历要求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

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

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2、病人入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

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医院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转科转院制度
一、住院病人转科制度
1、住院病人须转他科诊断治疗时,应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同意后转科,转出科的医师应写好转科记录,由医务人员携带病历将病人送往转入科室,病人转出的同时通知住院处。

2、转入科室接到病人后按新入院病人处理,主管医师应在24小时内写好转入记录,并及时制订治疗方案。

二、门诊转院制度
1、因限于本院技术、设备等条件的限制,确需转至其他医院诊治时,需由各专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审定后,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2、凡需转至中医医院或中医研究院者,应先转本院中医科,经该科主任认为确需转院者再行转院。

3、凡我院合同单位病人转院时,均应写明诊断、转院之目的、要求、转何医院和转院期限(限三个月内),并记录在病历上。

4、医保病人、公费医疗病人转院时,需持转院证明到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登记并盖章后才能转出。

三、住院病人转院制度
1、住院病人需转外院者,由科主任提出,同时提供病历
摘要,经医务处审定与联系,外院同意接收后,办理出院手续,
再转入他院。

2、转院时应带去病情诊断及病历摘要。

危重病人转院,应做好急救准备,派医务人员护送。

3、医保病人、公费医疗病人转院时,需持转院证明到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登记并盖章后才能转出。

4、转出病人,需使用交通工具时,视病情由家属提出,转出科负责与院办联系用车事宜及费用。

患者转诊、专科病情和病历等资料交接制度1

患者转诊、专科病情和病历等资料交接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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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及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1.1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

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医院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转科转院制度一、凡是本科室或医院不能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特殊医疗需求及患者强烈要求转科或转院的患者,均需提供转科或转院服务。

二、凡是涉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主管医生应告知其转科或转院目的、风险,患者或家属必须签字同意,尽量主动与转入科室或医院联系。

三、转科程序(一)患者转科前需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开出转科医嘱、书写转出记录、签署转科知情同意书后,按联系的时间转科。

(二)转出科室须派人将患者护送到转入科室,向收治医师交待有关情况。

(三)转入科室及时对患者接诊检查,书写交接记录、医嘱及转入记录。

四、转院程序(一)符合条件的转院患者转院前需经所在科室科主任同意,并填写转院申请书,报医务部审批备案,并协助联系转院事宜,在确保转往医院确有接收能力的前提下进行各项转院事宜的安排。

(二)门诊、住院患者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申请,填写转院病历,科主任同意签字后,经医务部书面批准;紧急或特殊情况可电话请示审批。

(三)不符合条件自行联系要求转院的患者,上级主管医师查看病情认为身体状况耐受的,需经科主任同意方可办理出院手续后,报医务部批准后转院。

(四)如判断病情危重不适宜转院而患者强烈要求转院并不听劝阻者,主管医师应报科主任同意后,与患方签订《知情同意书》(纳入病历中),告之其基本病情及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等,双方签字确认,方可办理各项转院手续;如遇强烈要求转院并不配合签署《知情同意书》者,应将具体情况记录在病历中并上报医务部以确保最大程度的医疗安全。

五、转科转院要求(一)完善病历资料。

(二)配备必要的转科转院医疗抢救设备,尽量确保转运安全。

(三)传染病人的转运应在医务部、感染科指导下落实各项消毒隔离措施下进行。

(四)转运工具根据患者要求,可由医院提供或上级医院派遣;门诊患者由急诊医学科派医生、护士护送;住院患者由所在住院科室派医生、护士护送;医院按照规定收取车费及医护人员出诊费。

(五)在护送转院途中医师应尽职尽责以确保患者安全;如遇特殊意外突发事件,应以保护患者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在现有条件下立即予以实施救护,并及时联系院方及转往医院求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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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市人民医院
转科及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1.对需转科治疗的患者,主管医师应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

(1).转科前,转出科室应完成医疗文书,按照预定时间转科,医务人员陪送到转入科室。

(2).转科后,双方科室医务人员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交接。

(3). 转科时药物处理:患者转科时,转交接科室护士应将患者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患者转入后,转入科室医师应详细了解患者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患者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剂科统一处理。

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剂科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2. 病案要求
(1). 患者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病程记录上作记录,不必写入院记录,转科后由转入科写入院记录。

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

同时在病程记录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2) .患者入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

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患者转入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3).住院2天(含2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4).住院3天(含3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3. 转科后的病案排列次序
(1).住院期间:按转入科(现科)的“转入记录”、“病程记”,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2).出院时:病历排序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4. 转科前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出科负责,转科后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人科负责。

病案质控由转入科统一负责。

如转科前所写病案需补充和修改,转入科应及早通知转出科,转出科须在患者出院前完成补充和修改。

5. 转科途中的任何病情变化及与转科过程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中,转科病历记录应随患者同时转移。

二、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1 . 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者;患者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患者因为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治疗者;需要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

对不能诊治的患者,如需转往外院诊治,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会诊后,由科主任与转入医院联系,确认接收医院有满足诊疗的条件和技术能够满足患者进一步医疗服务需求,征得同意后,主管医师准备好出院小结的副本,方可转院。

2.患者情况不允许转院时的处理:患者转院应符合指征,患者情况未稳定或患者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甚至有导致生命危险时,不宜转院,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转院时应派医务人员护送。

若病情不宜转院,而患者或家属坚决要求转院,按照“患者知情同意”的要求,在病程记录中记录并签字。

3.转院应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向其交待注意事项、安排好患者交通。

转院时由科室联系急诊科派出救护车运送患者。

4.根据患者情况安排具有相应资历的合格医师、护士负责转运。

经治医师负责写好详细病历摘要,办好有关手续,转诊病历内容包括:患者转院时的病情、治疗经过、有关诊断性检查的情况、诊断、转院理由、接诊医疗机构的名称及同意接收患者的相关记录、转院后的医疗需求,转诊途中的病情变化及救治、与转诊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转诊记录单》中,一式两份,一份随患者同时转移,另一份归档到住院病历。

到达接收医院后,双方医务人员进行患者病情等交接,并签名确认。

5.未经科主任批准,患者家属、单位要求转院者,按自动出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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