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转诊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双向转诊工作,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双向转诊,是指医院之间以及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按照一定标准和程序,相互转移患者的一种医疗协作模式。
第三条双向转诊工作应遵循分级诊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全院的双向转诊工作。
领导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急诊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医务科负责具体实施双向转诊工作,包括制定双向转诊流程、建立转诊网络、协调转诊事宜等。
第六条各临床科室应积极配合双向转诊工作,按照医院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患者的转诊和治疗。
第三章转诊标准第七条上转标准: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1. 疑难危重病例,需要上级医院提供更高水平的技术支持;2. 患者所患疾病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的诊疗范围;3. 需要上级医院进行特殊检查或治疗。
第八条下转标准:上级医院在患者病情稳定后,应将患者转回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进行后续治疗或康复:1. 患者病情稳定,不需要上级医院的高级医疗资源;2. 患者需要长期的康复治疗,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可以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四章转诊流程第九条双向转诊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向上级医院提出转诊申请,并附上患者的病历资料;2. 上级医院接到转诊申请后,应及时进行评估,确定是否接收患者;3. 上级医院接收患者后,应及时进行治疗,并在患者病情稳定后,通知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做好下转准备;4. 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接到上级医院的下转通知后,应及时安排接诊,并做好患者的后续治疗或康复工作。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对双向转诊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转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卫生站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站双向转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站所有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
第三条双向转诊是指患者从基层医疗机构向上一级医疗机构转诊,以及从上一级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医疗服务过程。
第四条双向转诊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患者自愿原则;(二)合理转诊原则;(三)规范操作原则;(四)安全第一原则。
第二章转诊条件第五条患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双向转诊:(一)病情复杂,基层医疗机构无法确诊或确诊后需进一步治疗的;(二)病情危重,基层医疗机构无法进行紧急救治的;(三)基层医疗机构认为有必要转诊的患者。
第六条上一级医疗机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接受患者转诊:(一)具有相应的医疗技术水平和设备条件;(二)具有接诊和救治该患者的能力;(三)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了双向转诊合作关系。
第三章转诊程序第七条双向转诊程序如下:(一)患者或家属向基层医疗机构提出转诊申请;(二)基层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认为符合转诊条件的,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三)基层医疗机构将《双向转诊申请表》及相关病历资料提交给上一级医疗机构;(四)上一级医疗机构审核同意后,通知基层医疗机构安排患者转诊;(五)患者按照通知要求前往上一级医疗机构就诊。
第八条双向转诊过程中,患者、基层医疗机构和上一级医疗机构应保持沟通,确保转诊顺利进行。
第四章转诊责任第九条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一)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初步评估,提出转诊意见;(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诊手续;(三)对患者进行必要的医疗指导和心理疏导;(四)协助患者转诊至上一级医疗机构。
第十条上一级医疗机构负责:(一)审核基层医疗机构提交的转诊申请和病历资料;(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诊手续;(三)对患者进行接诊、诊断、治疗和康复;(四)将患者转回基层医疗机构或继续治疗。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双向转诊制度1一、为加强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上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协作与业务交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工作目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逐步建立服务规范、运转有效的双向转诊网络。
医院患者下转以乡镇卫生院及周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转以省内外三级医院为依托,加强技术协作与交流,达到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院医疗与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双向转诊原则。
1、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2、分级诊治的原则:小病、常见病在基层、社区,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3、就近转诊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和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就近转诊患者,做到方便、快捷。
4、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有选择地将患者转诊至专科、专病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提高患者诊治的有效性。
5、无缝式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四、双向转诊临床标准。
1、上转标准。
(1)本院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②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③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④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⑤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⑥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下转标准。
①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②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③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④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⑤老年护理病例。
⑥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⑦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5、双向转诊管理规范。
(l)双向转诊医院应签订双向转诊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转诊的畅通,转诊协议时效自定,过期应再续签。
(2)双向转诊协调由医教部具体负责,急诊科、门诊部负责上转患者的登记与统计。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范本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双向转诊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而制定的。
该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二、目的1. 确保患者在转诊过程中能够顺利获得持续的医疗服务;2. 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和治疗;3. 加强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合作,协同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原则1. 患者自愿:患者享有自主选择医疗机构的权利,可以自愿选择是否接受转诊;2. 充分知情:患者在转诊前需明确了解转诊目的、医疗机构信息、医生资质等相关信息;3. 公平公正:医疗机构之间在转诊中应公平对待所有患者,不得因人身、地域等原因歧视或偏袒患者;4. 安全可控:转诊过程中应确保患者的安全,在医疗机构之间保持信息的安全可控性;5. 及时高效:医疗机构应在转诊申请收到后及时做出回应和处理,保证患者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
四、双向转诊流程1. 转诊申请:患者在接受医疗机构诊断后,如需转诊,填写转诊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转诊原因、病史资料等,并附上相关检查报告和诊断证明;2. 转诊接收: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接受转诊,并将结果告知转诊申请人;3. 转诊安排:医疗机构间通过沟通协商,确定具体转诊安排,包括转诊时间、转诊方式、转诊资料传递等;4. 转诊过程:患者到达接诊医疗机构后,接诊医师进行进一步诊断,必要时开展进一步检查和治疗;5. 转诊回访:转诊医疗机构需对患者进行回访,了解转诊效果和患者满意度,并将回访结果反馈给转诊医疗机构。
五、转诊协作机制1. 转诊申请审批:医疗机构之间需设立专门的转诊审批机构,负责审核和审批转诊申请,确保转诊的合理性和必要性;2. 信息互通: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定期、及时的信息沟通渠道,以保证转诊信息的流转和准确性;3. 资料共享:医疗机构间应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平台,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实现患者病历的共享,提高转诊时的信息传递效率;4. 专家会诊:医疗机构之间通过召开专家会诊和学术交流等方式,加强知识分享和技术交流,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范本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配合,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推动全面医改和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地实施,本制度编制之目的在于规范双向转诊的管理操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部及与外部合作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管理。
第三条双向转诊管理的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合理。
第二部分:双向转诊管理基本要求第四条双向转诊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患者自愿:患者选择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自愿的,保证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 确诊优先:转诊医生应当在确保患者诊断和治疗需求的前提下,选择适宜的医疗机构进行转诊。
3. 信息共享:转诊医生需要向受转诊医生提供详细的病情资料和检查资料,确保转诊流程的顺利交接和连续性。
4. 双方沟通:双向转诊医师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确保转诊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双向转诊所需的基本信息包括:1. 患者基本信息: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等。
2. 病情资料:病史、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等。
3. 检查资料:相关检查报告、影像资料等。
4. 诊断和治疗方案:转诊医师的诊断和治疗建议,转诊医师对转诊的目的和需求的阐述。
第三部分:双向转诊的程序第六条双向转诊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第一次就诊:患者最初就诊于转诊医师所在的医疗机构。
2. 转诊申请:转诊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填写转诊申请表,准备好相关病案资料和检查资料。
3. 转诊评估:医院的评估专家根据转诊申请和病情资料,对患者进行评估,确认是否需要转诊。
4. 转诊决定:评估专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同意患者转诊以及转诊的医疗机构。
5. 通知患者:评估专家将转诊决定告知患者,并提供转诊医疗机构的信息。
6. 准备转诊:转诊医师将患者的病情资料和检查资料整理好,准备转交给接诊医师。
7. 接诊和治疗:患者根据转诊决定前往接诊医疗机构,交接转诊资料,接受相关诊断和治疗。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转诊是指医生将患者转至其他具备相应专科或设备的医疗机构继续诊治的一种制度。
在医疗体系中,双向转诊是一种既能降低初级医疗机构就医负担,又能提供更专业服务的重要手段。
为了有效管理双向转诊过程,各级医院普遍建立了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进行介绍。
一、双向转诊的定义与目的双向转诊是指医生将初级医疗机构的患者转至专科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治,或者将专科医疗机构的患者转至初级医疗机构进行常规治疗和康复。
其目的在于提供更专业的医疗服务,避免初级医疗机构过度就医负担和专科医疗机构资源浪费。
二、双向转诊的管理流程1. 双向转诊的提出与评估当初级医疗机构医生认为患者需要进一步的专科诊疗时,会向上级医院提出双向转诊申请。
上级医院会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接收转诊。
2. 转诊协调如果上级医院同意接收转诊患者,首先需要与初级医疗机构进行协调,确定转诊时间、转诊方式等具体细节。
这个过程中需要保证医疗机构之间的有效沟通。
3. 转诊过程在确定了转诊计划后,患者将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下转至专科医疗机构。
转诊过程中,需要同时转移患者的相关病历和检查报告,以便专科医生了解病情并提供更有效的诊疗方案。
4. 接诊与治疗专科医疗机构接收到患者后,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相关检查结果制定治疗方案。
同时,需要将治疗过程和效果反馈给转诊的初级医疗机构,以便转诊医生了解病情进展。
5. 回转和康复在专科治疗结束后,患者将根据转诊医生的建议回转初级医疗机构进行后续的常规治疗和康复。
专科医生也会向初级医生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建议,以便更好地配合患者的康复工作。
三、双向转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双向转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完善医疗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通过转诊机制可以合理分流患者资源,避免患者集中在某一医疗机构就医,造成负担过重。
其次,专科医疗机构通过接收转诊患者,可以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诊疗服务。
医院双向转诊预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实现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便捷性,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建立医院双向转诊预约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间转诊过程的顺畅,提高患者就医体验,降低医疗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及合作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预约,包括上转(患者从下级医疗机构转至我院)和下转(患者从我院转至上级或下级医疗机构)。
三、管理原则1. 患者自愿原则:患者或家属有权自主选择是否转诊及转诊去向。
2. 分级诊疗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进行转诊。
3. 快捷高效原则:简化转诊流程,提高转诊效率。
4. 安全保障原则:确保患者在转诊过程中的安全和权益。
四、组织机构1. 成立双向转诊预约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2. 小组成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急诊科、各临床科室负责人。
五、转诊预约流程1. 上转预约(1)患者或家属向转出医疗机构提出转诊申请。
(2)转出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病历资料。
(3)转出医疗机构将《双向转诊申请表》及病历资料提交给双向转诊预约管理小组。
(4)双向转诊预约管理小组审核申请,同意后通知患者或家属,并安排预约就诊时间。
(5)患者或家属按预约时间来我院就诊。
2. 下转预约(1)患者或家属向我院提出下转申请。
(2)我院根据患者病情,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病历资料。
(3)我院将《双向转诊申请表》及病历资料提交给双向转诊预约管理小组。
(4)双向转诊预约管理小组审核申请,同意后通知患者或家属,并安排转诊时间。
(5)患者或家属按转诊时间前往上级或下级医疗机构就诊。
六、保障措施1.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对双向转诊预约管理制度的认识。
2. 建立转诊预约信息系统,实现转诊预约流程的电子化、信息化。
3. 定期对双向转诊预约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1、工作原则(1)患者自愿、保证安全原则(2)分级诊治原则(3)专科特色原则(4)资源共享原则(5)连续治疗管理原则2、转诊条件(1)上转条件除急诊抢救外,村级卫生服务机构应将下列患者上转诊治:①临床各科急危重症,村级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②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③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④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⑤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⑥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⑦其他原因不能处置的病例。
(2)下转条件医院应将下列患者下转至村级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后续治疗、康复:①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②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患者,或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③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④手术愈合后需长期康复的患者;⑤需长期护理和照护的老年患者;⑥自愿要求转回村卫生室后续治疗或康复者;⑦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患者;⑧医院与村级卫生服务机构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患者。
3、双向转诊程序(1)村级卫生服务机构按转诊原则将符合上转指征的患者转至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
(2)转诊患者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3)转诊患者病情稳定后,医院将符合下转指征的患者转回村卫生室,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4、工作职责(1)医院职责①医务科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
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
②医院负责接诊村卫生室转诊的患者,确保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③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减少环节,对村卫生室上转的住院患者,实行优先就诊,对村卫生室送检的样本可直接为其提供相关检查服务。
④实行资源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⑤定期到村卫生室巡诊,开展健康教育。
(2)村卫生室职责①负责协助或指导患者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
②认真填写《双向转诊上转记录单》,写明患者的病情及诊疗情况。
双向转诊的工作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规范双向转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与意义1. 目的:通过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医疗需求。
2. 意义:- 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形成医疗联合体;- 提高患者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以及其他参与双向转诊工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四、双向转诊的组织与管理1. 组织机构:- 成立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双向转诊工作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设立双向转诊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双向转诊工作,包括转诊申请、审批、执行、反馈等环节。
2. 人员配备:- 双向转诊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 各科室设立兼职人员,负责科室内的双向转诊工作。
3. 工作流程:- 患者或家属向所在科室提出转诊申请。
- 科室对申请进行初步评估,认为符合转诊条件的,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
- 《双向转诊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双向转诊办公室。
- 双向转诊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转诊条件的,予以批准。
- 双向转诊办公室通知患者或家属,并协助其办理转诊手续。
- 患者转至上级医疗机构后,由上级医疗机构接收并安排治疗。
- 治疗结束后,患者可由上级医疗机构转回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治疗,或根据病情需要选择其他医疗机构。
五、双向转诊的条件与要求1. 条件:- 患者病情需要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专科治疗或检查;- 患者病情需要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或长期护理;- 患者病情变化,需要改变治疗方案或转至其他医疗机构。
2. 要求:- 患者转诊前,需由原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治疗,确保患者安全;- 转诊过程中,患者病情变化需及时反馈,并做好相应的处理;- 转诊后,患者病情稳定或好转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转回或继续治疗。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一、概述1.1 目的为规范平邑县内各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安全,充分发挥网络医院、远程会诊等技术优势,促进医疗合作和协调发展。
1.2 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平邑县内各医疗机构之间,以及与外部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服务。
二、双向转诊定义及原则2.1 定义双向转诊是指患者因病情需要,在医生的建议下从一家医疗机构到另一家医疗机构就诊和治疗。
2.2 双向转诊原则(1)患者自主权原则:患者有权自主选择转诊的医疗机构。
(2)医学必要性原则:转诊必须经过医师的判断,并明确转诊目的、内容、时间等。
(3)连续性原则:转出医疗机构应向转入医疗机构提供完整的病史记录和治疗情况,以便进行连续的医疗服务。
(4)合理性原则:双向转诊应在严格控制医疗资源的前提下,根据医学必要性和患者需要合理安排。
三、双向转诊程序3.1 常规转诊程序(1)转出医疗机构评估患者病情及需求,并发出双向转诊申请。
(2)患者自主选择转入医疗机构后,由转出医疗机构负责安排转诊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3)转入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检查、诊断和治疗工作,并记录相关信息。
3.2 紧急转诊程序(1)转出医疗机构应及时将紧急转诊患者送往转入医疗机构,并向转入医疗机构提供完整的病史记录、检查结果、治疗情况等信息。
(2)转入医疗机构应协调好相应专业科室,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四、双向转诊分类及标准4.1 分类根据临床医疗需求和医疗资源配置,双向转诊分为常规转诊和特殊转诊两类。
4.2 标准(1)常规转诊:指普通性疾病的转诊,包括普通门诊、住院病人转诊。
(2)特殊转诊:指急危重症、恶性肿瘤、高难度手术、特殊检查等专科性疾病的转诊。
特殊转诊按照严重程度分为三级,普通病例不予受理:三级:危重病例,需要即将转诊。
二级:中等严重病例,需要在短期内转诊。
一级:重要但不是特殊紧急的病例,应在较长期内安排转诊。
五、转诊流程管理5.1 转出医院程序(1)由医生按照医学必要性原则判断需转诊的患者,并向患者提供双向转诊申请、转诊建议书等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为了规范和完善双向转诊工作,逐步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机制。
为社区病人提供畅通的双向转诊医疗通道,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 双向转诊办公室为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接诊的病人中需要做该院尚未开展的检查项目,或接诊的疑难、重症病人需上转我院进行诊治时,提供预约检查、预约专家会诊、预约住院服务。
2. 向各下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我院双向转诊办公室及负责转诊工作人员通讯电话,并保持二十四小时通讯通畅,随时接听及安排各项转诊工作。
3. 工作人员在接听各种要求上转检查、上转住院的电话时,需详细了解转诊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疾病初步诊断、病人生命体征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根据需要及时与相应科室联系落实,同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所联系的医生及告知注意事项。
对需上转的危重病人根据情况安排“120”救护车接诊,并告知相关科室作好接诊病人的准备工作。
4. 接待转诊病人检查时,再次确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需检查项目,了解检查前相关准备情况;派人陪同或指导病人交费及检查,并协助领取检查结果,回当地医院治疗。
较远的检查病人检查完毕可先回当地社区或医院,检查结果传真反馈。
5. 住院病人转诊到我院时应有专人接待,严格执行门诊分诊制度,再次确认转诊病人的基本信息,观察了解生命体征、费用类别及所需住院科室,诊断明确及病情允许者可直接护送入住相应科室,诊断不明或病情危重的病人交急诊分诊,按急诊急救转接服务流程及急诊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实施救治。
6. 在病情符合下转社区或当地医院康复治疗、主管医生确认、病人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医院各临床科室按下转社区住院流程做好相关转诊工作。
7. 定期对双向转诊结果追踪随访,通过定期走访转诊单位及电话回访方式,了解社区医生和病友对双向转诊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 定期对双向转诊追踪随访结果进行分析与总结;将转诊单位和病友反映的问题及时与相关科室沟通,协调解决办法并及时向转诊单位和病人反馈;定期将双向转诊工作情况向相关职能科室及院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双向转诊是指患者在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之间,根据病情需要和医疗资源情况,有序流动的医疗模式。
第四条双向转诊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合理: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资源情况,选择合适的转诊途径和医疗机构。
2. 安全可靠:确保患者在转诊过程中的医疗安全,防止病情恶化。
3. 效率优先:提高转诊效率,缩短患者等待时间。
4. 患者自愿:尊重患者意愿,保障患者知情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立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双向转诊工作的政策、规划和管理措施。
第六条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双向转诊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设立双向转诊办公室,负责本机构双向转诊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责:1. 制定双向转诊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
2. 组织开展双向转诊工作的培训和宣传。
3. 监督检查双向转诊工作的实施情况。
4. 处理双向转诊工作中的争议和纠纷。
5. 定期分析双向转诊工作数据,不断优化工作流程。
第三章转诊对象与条件第九条双向转诊对象:1. 需要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疗的患者。
2. 需要下级医疗机构提供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患者。
第十条双向转诊条件:1. 患者病情符合转诊要求。
2. 患者自愿选择转诊。
3. 转入医疗机构具有相应的医疗条件和能力。
第四章转诊流程第十一条转诊申请:1. 患者或其家属向医疗机构提出转诊申请。
2. 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资源情况,审核转诊申请。
第十二条转诊审批:1. 医疗机构对转诊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内容包括患者病情、转诊医疗机构、转诊时间等。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转诊是指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需要进一步诊治,因此需要被转诊到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专科治疗或手术。
双向转诊是指患者在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就诊后,若需要康复治疗或继续随访,又需要回到一级医疗机构进行后续的医疗服务。
为了提高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医疗效率,我院制定了专门的双向转诊管理制度,下面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流程。
一、双向转诊的适用范围我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转诊的患者,包括一级医疗机构转诊到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的患者,以及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转诊回一级医疗机构的患者。
二、双向转诊的手续办理1. 转诊申请:转诊患者需在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的医生指导下填写转诊申请表,并将相关病历、化验单、影像资料等医疗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给医院。
2. 审批流程:医院将转诊申请表交由专家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批复的转诊意见和相关材料转交给患者。
3. 转诊通知:一级医疗机构将患者转诊信息通知相关的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并确保患者能够及时预约到具体的科室和医生。
4. 患者护理:患者根据医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就诊,并将转诊通知单交给医生,进行后续治疗。
三、双向转诊的费用结算1. 转诊费用支付:在合理范围内,由患者自行支付由转诊所需的费用,包括交通费用、挂号费、问诊费等。
2. 医保报销:根据相关规定,患者可将转诊费用报销申请提交给医保部门,医保部门将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四、双向转诊的随访和整体管理1. 随访服务:患者在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后,如需回到一级医疗机构进行随诊或康复治疗,一级医疗机构将提供相应的随访服务,包括定期电话随访、复诊安排等。
2. 转诊信息管理:医院将建立健全的转诊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的转诊信息记录完整和准确,方便医生对患者的诊疗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3. 整体协调管理:医院将与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转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转诊的效率和质量。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三篇)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一、引言双向转诊是医疗机构之间为了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增加患者就医的灵活性而设立的一种服务模式。
在双向转诊中,患者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就诊后,根据需要被转诊到更专业、更高级别的医疗机构(如三甲医院、专科医院等)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双向转诊的管理制度对于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二、双向转诊管理的目标双向转诊管理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合理的资源调配和规范的管理流程,提高患者的就医体验和治疗效果,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保障患者的权益,推动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提高整体医疗水平。
三、双向转诊管理的原则1. 协同合作原则:基层医疗机构和高级别医疗机构要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形成互利共赢的局面,共同服务于患者。
2. 公平公正原则:双向转诊的选择和分配要公平、公正,不能有歧视,以患者的需求和病情为主要考虑因素。
3. 政府引导原则:政府要对双向转诊进行政策引导和监管,在资源配置和管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 信息共享原则:基层和高级别医疗机构之间要建立信息共享的机制,及时传递患者的病史和诊疗信息,确保医疗过程的连贯性和协调性。
四、双向转诊管理的内容1. 转诊准入管理(1)基层医疗机构要按照自己的能力和条件,诊断和治疗能力较强的患者可以直接接诊并治疗,诊断和治疗能力较差的患者应当转诊到高级别医疗机构就诊。
(2)高级别医疗机构要明确接收的转诊病种和数量,确保自身能够承接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患者,并合理安排诊治时间,保证患者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3)双向转诊要求患者在转诊前进行初步诊断,提供转诊所需的病历和检查结果,以便高级别医疗机构更好地了解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
2. 转诊流程管理(1)基层医疗机构要与高级别医疗机构建立转诊流程管理机制,明确转诊的标准、流程和规范,确保转诊的顺利进行。
(2)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接受初步诊断后,医生要依据病情和需要,判断是否需要转诊,并向患者解释转诊的原因和必要性。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一、总则二、双向转诊的定义双向转诊是指患者在一科室就诊后,需要转诊到其他科室进行进一步治疗或检查的行为。
双向转诊可以是患者主动向医生提出的,也可以是医生根据患者的情况判断后提出的。
三、双向转诊的程序1.患者主动提出转诊需求的情况:(1)患者向主治医生提出需转诊的科室和原因;(2)主治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判断是否需要转诊,如果需要转诊则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并告知患者;(3)主治医生将双向转诊申请表交给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由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协调安排转诊事宜;(5)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将双向转诊的时间和事宜告知患者;(6)患者按照双向转诊的时间和要求前往被转诊科室接受进一步治疗或检查。
2.医生主动判断需要转诊的情况:(1)医生在诊断过程中发现患者需要进一步的治疗或检查,判断需要转诊;(2)医生向患者说明需要转诊的原因,并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3)医生将双向转诊申请表交给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由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协调安排转诊事宜;(5)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将双向转诊的时间和事宜告知患者;(6)患者按照双向转诊的时间和要求前往被转诊科室接受进一步治疗或检查。
四、双向转诊的管理1.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和安排双向转诊事宜,对转诊的流程进行监督和管理;2.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需与被转诊科室的负责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确保转诊的顺利进行;3.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双向转诊事宜,包括转诊的时间、原因、科室等相关信息;4.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双向转诊的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分析转诊的原因、效果等,并提出改进建议;5.患者在双向转诊过程中如有任何困难和问题,可随时向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寻求帮助和解决。
五、双向转诊的权益保障1.患者在双向转诊过程中享有就医的合法权益,包括隐私保护、知情同意、病情解释等;2.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需及时告知患者转诊的目的、内容和风险,并取得患者的同意;3.患者在转诊过程中享有选择医院和医生的权利,如有特殊要求可提出;4.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需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公立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立医院双向转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患者自愿原则:尊重患者意愿,充分保障患者选择权。
2. 分级诊疗原则:按照疾病轻重、诊疗难度和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合理引导患者就医。
3. 上下联动原则:加强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合作,实现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4. 安全高效原则:确保转诊过程安全、快捷,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5.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双向转诊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三、双向转诊范围1. 下转:将病情稳定、需要康复治疗的患者从上级医院转至基层医疗机构。
2. 上转:将病情危重、需要进一步治疗的患者从基层医疗机构转至上级医院。
四、双向转诊程序1. 下转程序(1)基层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确认符合下转条件。
(2)基层医疗机构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经科主任、医务科审核后,报院长批准。
(3)上级医院接到转诊申请后,进行病情评估,确认符合接收条件。
(4)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协商确定转诊时间,并做好接诊准备。
(5)患者转诊至上级医院后,接诊科室负责患者的诊疗工作。
2. 上转程序(1)基层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确认符合上转条件。
(2)基层医疗机构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经科主任、医务科审核后,报院长批准。
(3)上级医院接到转诊申请后,进行病情评估,确认符合接收条件。
(4)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协商确定转诊时间,并做好接诊准备。
(5)患者转诊至上级医院后,接诊科室负责患者的诊疗工作。
五、责任与考核1. 基层医疗机构负责患者的初步评估、转诊申请、病情告知等工作。
2. 上级医院负责接收患者、诊疗工作、病情反馈等工作。
3. 医院设立双向转诊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监督、考核双向转诊工作。
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双向转诊工作管理制度
双向转诊工作管理制度.双向转诊工作管理制度一、双向转诊管理为了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构建新型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引导居民有序就医,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建立畅通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工作原则l、坚持以满足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提高卫生服务能力为出发点,开展符合实际、多种形式并存的双向转诊工作。
2、坚持遵循患者自愿和确保医疗安全的原则。
(二)工作要求1、卫生服务机构(1)卫生服务中心应设专人负责协调双向转诊工作,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
负责培训医生掌握双向转诊的条件、一般转诊和危急。
重症患者转诊流程,加强与支援医院的沟通与联系,保证双向转诊工作的顺利开展。
(2)医生对病情符合转诊指征得患者,应逐项填写市统一格式的双向转诊单中的“双向转诊存根”和“上转诊单”,详细填写病情,并向患者交待注意事项,同时通知定点支援医院有关部门。
患方要求转诊的,应酌情考虑。
对患方不同意转诊的,应请患方签字并记录在健康档案(诊疗文档)中。
精选范本(3)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对收治的危重患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急救中心转送。
同时负责通知定点支援医院相关科室做好收治工作,并提供转院患者的病历及相关检查资料。
(4)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对转来的患者进行随访,在5日内对患者进行随访,及时了解和掌握转诊患者的诊疗情况。
对转来的病人应根据上级医院的意见进行管理,以保持医疗服务的连续性。
(五)定点医疗支援医院(以下简称“支援医院”)转来的病人,应及时建立健康档案,纳入健康管理。
2.支持医院(1)支援医院要设立专职机构或指定部门,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畅通渠道,减少环节,明确流程,为转诊患者提供方便。
(2)专科负责接待村卫生所的病人,并与病人联系。
安排我院专科接收健康服务机构转来的患者,在相应科室按一定比例动态预留接收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四种常见慢性病转来的患者专用床位,或优先安排健康服务机构转来的患者住院。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关键信息项:1、转诊原则2、转诊条件3、转诊流程4、双方责任与义务5、质量控制与评估6、监督管理机制11 转诊原则111 患者自愿原则:双向转诊应充分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选择权,由患者自愿决定是否转诊。
112 分级诊疗原则: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
113 就近转诊原则:根据医疗机构的地理位置和患者的实际情况,优先选择就近的合适医疗机构进行转诊。
12 转诊条件121 上转条件1211 临床各科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1212 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1213 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1214 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1215 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断、治疗的病例。
122 下转条件1221 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1222 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1223 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1224 老年护理病例。
1225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13 转诊流程131 上转流程1311 下级医疗机构医生填写转诊单,注明患者基本信息、初步诊断、转诊原因等。
1312 与上级医疗机构联系,确定接诊事宜。
1313 向患者及家属告知转诊的注意事项。
1314 将患者的病历资料进行整理,一并转交给上级医疗机构。
132 下转流程1321 上级医疗机构医生在患者病情稳定符合下转条件后,填写转诊单。
1322 与下级医疗机构联系,沟通患者的病情及后续治疗方案。
1323 将患者转回下级医疗机构,并提供必要的病历资料和治疗建议。
14 双方责任与义务141 上级医疗机构责任与义务1411 为下级医疗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1412 对转诊患者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就诊、检查和住院。
1413 按照规定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
1414 及时将患者的治疗情况反馈给下级医疗机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双向转诊工作管理制度
一、双向转诊管理
为了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构建新型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引导居民有序就医,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建立畅通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工作原则
l、坚持以满足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提高卫生服务能力为出发点,开展符合实际、多种形式并存的双向转诊工作。
2、坚持遵循患者自愿和确保医疗安全的原则。
(二)工作要求
1、卫生服务机构
(1)卫生服务中心应设专人负责协调双向转诊工作,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
负责培训医生掌握双向转诊的条件、一般转诊和危急。
重症患者转诊流程,加强与支援医院的沟通与联系,保证双向转诊工作的顺利开展。
(2)医生对病情符合转诊指征得患者,应逐项填写市统一格式的双向转诊单中的“双向转诊存根”和“上转诊单”,详细填写病情,并向患者交待注意事项,同时通知定点支援医院有关部门。
患方要求转诊的,应酌情考虑。
对患方不同意转诊的,应请患方签字并记录在健康档案(诊疗文档)中。
(3)卫生服务机构对接诊的急危重症患者,要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急救中心进行转送,同时负责通知定点支援医院有关部门做好接诊工作,并提供上转病人的病历和相关检查资料。
(4)卫生服务机构对上转患者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在患者转出5天之内进行追访,及时了解和掌握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情况。
对转回的患者应按照上级医院的意见进行管理,保持医疗服务的连续性。
(5)对从定点支援卫生的大医院(以下简称:支援医院)下转的患者应及时建立健康档案,纳入健康管理。
2、支援医院
(1)支援医院要设立专职机构或指定部门,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畅通渠道,减少环节,明确流程,为转诊患者提供方便。
(2)由专人负责接待村卫生所上转和联系下转患者工作。
安排本医院专科医生接诊卫生服务机构上转的患者,并在相应科室按一定比例动态预留用于接收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4种常见慢性病上转住院病人的专用病床或优先考虑安排卫生服务机构上转的患者住院。
(3)支援医院可通过会诊、预约等形式为的转诊忠者开通绿村卫生所色通逆,并对上转的住院患者免收挂号费。
对持有村卫生所开具的专用直通检验中请单,直接为其提供检查和化验服务。
(4)支援医院要保证持有双向转诊单的患者得到及时的诊治,医生接诊后应详细填写“双向转珍下转单”,提出转回意见和建议。
(5)支援医院在下转康复期的病人时,要提前通知受援卫生服务中心(站),并提供下转病人的有关资料和康复治疗注意事项,并指导村卫生所的后续治疗和康复工作。
(三)转诊参考指征
1、上转参考指征
(1)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2)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3)有手术指征的危重病人:
(4)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断、治疗的病例;
(5)由支援医院与受援卫生服务中心(站)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2、下转参考指征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的病例;
(2)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3)珍断明确且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