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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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资金用途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资金用途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资金用途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是北金所推出的一项金融服务,旨在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

资金用途是指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将用于哪些方面,下面将详细介绍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资金用途。

1. 资金用于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提升生产能力。

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可以用于购置新的生产设备和机器,扩建生产厂房,提高生产线的效率和产能。

这样可以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提高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壮大企业规模。

2. 资金用于研发创新和技术升级。

现代企业要保持竞争力,必须不断创新和提高技术水平。

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可以用于企业的科研项目,推动新产品的研发,改进现有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

这将有助于企业在市场上获得更多的机会和竞争力。

3. 资金用于企业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

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可以用于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包括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市场调研等。

通过有效的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企业可以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的客户,拓展市场份额。

4. 资金用于企业经营资本周转。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来支付员工工资、采购原材料、支付供应商款项等。

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可以用于企业的经营资本周转,确保企业正常运营。

5. 资金用于企业偿还债务。

债权融资的本质是通过借款来解决企业资金需求,因此一部分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将用于偿还已有的债务。

这有助于企业减轻债务负担,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企业的信誉度。

6. 资金用于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和进行并购。

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可以用于企业的市场扩张和并购活动。

企业可以通过收购其他企业或合并来快速扩大市场份额,增强企业的实力和竞争力。

7. 资金用于企业员工培训和福利改善。

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可以用于企业员工的培训和福利改善,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满意度,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资金用途,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可以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管理工作规程》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管理工作规程》

附件: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管理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管理工作,根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存续期管理是指承担存续期管理职责的相关机构在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内,按照业务规则和约定对债权融资计划融资人及清偿义务承继方(两类主体简称“融资人”)进行辅导、监测、排查,督导融资人合规履行信息披露、还本付息等各项义务的行为。

本规程所称存续期为债权融资计划初始信息记载完成直至本息兑付全部完成或发生债权融资计划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期间。

第三条承担存续期管理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具备主承销商资质,原则上应为当期债权融资计划的主承销商。

融资人挂牌一期债权融资计划聘请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担任主承销商的,应在挂牌文件中指定一家机构承担存续期管理职责,原则上应为当期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管理人。

第四条存续期管理机构应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稳妥有序地开展存续期管理工作。

第五条存续期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中获得的非公开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第二章存续期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第六条存续期管理工作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辅导融资人责任人员及时了解存续期有关制度要求;(二)监测和排查融资人存续期义务履行情况及信用风险;(三)督导融资人履行存续期应尽义务;(四)按照业务规则和文件约定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五)协助融资人开展风险和违约处置;(六)其他北金所要求开展的工作。

第七条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标准,对融资人按特别关注、重点关注、一般关注、暂不关注四类进行分类管理。

其中特别关注、重点关注和一般关注类融资人组成关注池。

第八条存续期管理机构应根据融资人分类情况制定辅导、监测和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频率、内容和方式等,并有效落实。

其中排查工作包括常规排查、风险排查、偿付资金排查以及其他排查工作。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案例解读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案例解读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案例解读背景介绍:北金所是国内领先的债权融资平台,提供专业的债权融资解决方案。

通过与各大金融机构合作,北金所为企业提供债权融资计划,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本文将通过一个债权融资业务案例来解读北金所的业务模式和价值。

案例分析:某ABC实业公司是一家拥有一定规模的制造业企业,由于工厂设备更新换代、市场扩张等原因,急需融资来支持企业的发展。

然而,由于企业规模较小,信用评级较低,无法直接从金融机构获得借款。

这时,ABC公司找到了北金所寻求债权融资计划的帮助。

1. 了解企业需求北金所的第一步是与企业进行充分沟通,了解企业的资金需求、融资规模和还款能力等情况。

通过详细了解企业情况,北金所能够为企业量身打造合适的债权融资方案。

在与ABC公司的沟通中,北金所了解到该企业需要资金用于购买新设备、拓展市场和提高生产能力。

2. 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北金所对ABC公司进行了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

这包括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市场前景和行业竞争等进行综合分析,以了解企业的发展潜力和还款能力。

北金所通过专业团队的分析,确认了ABC公司的还款能力,为投资者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3. 债权融资方案设计基于对ABC公司的需求和风险评估结果,北金所设计了一项债权融资方案。

该方案包括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具体细节。

通过与ABC公司的沟通和协商,最终制定了一份双方都满意的债权融资合同。

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以及还款方式和期限等具体条款。

4. 资金筹集和账户划拨在确定债权融资方案后,北金所开始筹集资金。

债权融资计划的成功实施需要一定数量的投资者参与,北金所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吸引合适的投资者参与。

一旦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北金所将资金划拨到ABC公司的指定账户中,以便企业使用。

5. 还款管理债权融资计划成功实施后,ABC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进行还款。

北金所设立了专门的还款管理团队,负责跟进和监督企业的还款情况。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是指在北金所平台上,通过债权融资工具进行资金筹集和融资活动的计划。

债权融资是指债权人将资金出借给债务人,债务人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北金所作为一个专业的金融平台,为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了一个便捷、高效的债权融资渠道,促进了资金的有效流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的实施,对于参与者来说,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首先,对于债权人来说,债权融资计划提供了一个多样化的投资选择。

债权融资产品种类繁多,包括但不限于信托产品、债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投资需求选择适合的债权融资产品进行投资,实现资金的增值。

其次,对于债务人来说,债权融资计划提供了一个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债权融资计划不仅可以满足企业的短期融资需求,还可以支持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

通过债权融资,企业可以获得灵活的资金支持,提高企业的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债权融资计划提供了一个优化资金配置的平台。

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北金所平台进行债权融资产品的定价、发行和交易,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和风险的分散,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

最后,对于整个金融市场来说,债权融资计划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债权融资产品的多样化和市场化,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产品供给,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和透明度,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壮大,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总之,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的实施,对于债权人、债务人、金融机构以及整个金融市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积极的影响。

在未来的发展中,北金所将继续致力于债权融资计划的创新和完善,为参与者提供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债权融资服务,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的持续增长。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1: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后续管理体系,指导主承销商开展相关工作,促进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关于同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备案的通知》(中市协发[2017]70号)及《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后续管理工作,是指主承销商在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内,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对债权融资计划融资企业(简称企业)和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进行跟踪、监测、调查,及时准确地掌握其风险状况及偿债能力,持续督导其履行信息披露、还本付息等义务,以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主承销商应根据本规程要求,遵循勤勉尽责、审慎判断、及时预警、稳妥处置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企业和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应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第四条主承销商应根据本规程建立后续管理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从事债权融资计划后续管理工作,且人员安排应与本机构管理的存续期企业数量和风险整体状况相匹配。

后续管理工作应由总部牵头负责,分支机构协助配合。

第五条企业挂牌一期债权融资计划聘请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担任主承销商的,由相关主承销商与企业协商指定一家主承销商牵头负责后续管理工作,并将各自职责在承销协议中予以明确。

企业挂牌一期债权融资计划同时聘请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分别担任主承销商和副主承销商的,由主承销商牵头负责后续管理工作,副主承销商协助配合。

第六条主承销商应协助企业和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督导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

第七条主承销商应至少提前1个月掌握债权融资计划还本付息的资金安排,及时了解其他有特殊安排产品的相关情况,督促企业按时履约,并至少在到期日前1个月将有关情况报送北金所。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引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引

附件: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同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备案的通知》(中市协发[2017]70号)、《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本操作指引所称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是指发起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通过发行载体,非公开挂牌募集资金,并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支持的证券化资产支持型债权融资计划。

第三条【基础资产】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的基础资产,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等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付款请求权,包括现在的和未来的财产、财产权利或财产和财产权利的组合。

基础资产可以是销售产生的债权、出租产生的债权、提供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债权,也可以是与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或公用事业等相关的债权或收益权,其他以合同为基础的债权或收益权以及北金所认可的其他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性应收账款、消费金融债权、租赁债权、保理债权、小额贷款债权、典当债权、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费权、公用事业收费权、项目收益权、商业物业抵押贷款债权、Reits以及其他具有能够产生独立、可预测现金流的债权或收益权。

基础资产应当合法合规,交易基础应当真实,交易对价应当公允。

基础资产为信托受益权等财产权利的,其底层资产需要满足本操作指引对基础资产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业务平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为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的账户管理、备案、挂牌、信息披露、信息记载、资金划付、转让交易、代理付息兑付等提供服务,并实施业务管理。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主承销商尽职调查规程》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主承销商尽职调查规程》

附件: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主承销商尽职调查规程第一条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主承销商对拟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融资人(以下简称“融资人”)的尽职调查行为,提高尽职调查质量,根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尽职调查,是指主承销商及其工作人员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和步骤对融资人进行充分调查,掌握融资人的挂牌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和融资人的业务、管理及财务状况等,对融资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做出判断,以合理确信融资人备案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行为。

第三条主承销商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对融资人进行尽职调查,并撰写融资人债权融资计划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作为向北金所备案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备查文件,北金所可要求主承销商提供。

第四条本规程是对尽职调查的指导性要求。

主承销商应根据本规程的要求,制定完善的尽职调查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条主承销商应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尽职调查,保证尽职调查质量,恪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尽职调查过程中,主承销商应当在获得充分的尽职调查材料基础上综合分析、独立判断,对备案挂牌材料、其他中介机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

对融资人备案挂牌材料、其他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存在合理怀疑的,应当主动与融资人、中介机构沟通,要求其作出解释或出具依据;发现备案挂牌材料、其他中介机构专业意见与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在主承销商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中予以充分说明,并督导融资人进行信息披露。

第七条主承销商应当告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如有)等相关中介机构在债权融资计划备案挂牌中将会引用其出具的专业报告及专项意见的内容,并可以要求中介机构出具说明性文件,确认备案挂牌文件与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并对备案挂牌文件引用的内容无异议。

详解非标转标:银登中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PK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

详解非标转标:银登中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PK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

详解非标转标:银登中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PK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投资要点:一、监管压力下,银行非标和标之间转化银行“非标—标—非标—标”的变化历程。

银行对非标转标的动力很强,主要来源于:8号文和11号文的非标规模限制仍有压力;不良压力大使得银行仍有出表动力,而转让出表前最好转标;转标后可以降低资本压力。

二、常见的非标转标方法(1)银登中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16年明确非标转标功能,市场认可度高。

(2)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更多针对新增资产,非标转标有效性仍待明确。

三、银登中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pk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1)如果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转标能够明确,未来业务空间会非常大(2)未来券商在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方面可以尝试哪些业务?原标题: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空间有多大?券商如何参与?来源:屈庆债券论坛作者:华创债券团队近年来银行实务操作中对非标转标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各种非标转标的新途径也不断出现。

本篇专题中,我们将阐述银行非标转标的动力来源,并对银登中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和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在内的两种主流非标转标途径进行梳理,最后尝试比较这两项业务的未来发展空间,给出券商在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品种可以尝试的业务。

一、监管压力下,银行非标和标之间转化(1)银行“非标—标—非标—标”的变化历程09年四万亿计划刺激下,天量信贷流入实体经济,造成当年信贷增速超过30%,随后银监会采用总量控制方式管理,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和产能过剩行业等成为银监会限制银行贷款投向领域。

此外,经济增速中枢不断下移,银行表内不良压力也不断体现。

为了规避信贷规模管理、降低表内风险资产规模快速增长后资本计提和拨备压力等,银行通过券商、信托、基金子公司等通道快速发展非标业务,对信贷业务形成替代。

对监管机构而言,非标业务信息披露不充分,业务主体信用资质弱于传统信贷业务主体,而且流动性也差,所以一直以来银监会等机构对非标业务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北金所 债权融资计划

北金所 债权融资计划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债权融资是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北金所作为国内领先的金融机构,一直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

在当前金融市场形势下,债权融资计划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还可以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文将就北金所的债权融资计划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北金所的债权融资计划具有多种融资方式。

企业可以选择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多种债券产品,以满足不同期限、不同规模的融资需求。

同时,北金所还提供债权融资包括信用债、可转换债、可交换债等多种债券品种,以满足企业融资的多样化需求。

其次,北金所的债权融资计划具有灵活的融资条件。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和经营状况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和融资条件,灵活调整债权融资计划,以满足企业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

同时,北金所还可以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债务水平,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融资方案,确保企业融资的顺利进行。

再次,北金所的债权融资计划具有严格的风险控制。

在债权融资过程中,北金所将严格把控企业的资金用途,确保融资资金的合理使用。

同时,北金所还将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有效控制债权融资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确保投资者的权益。

最后,北金所的债权融资计划具有市场化的定价机制。

北金所将根据市场利率、企业信用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债券的发行利率和发行价格,确保债权融资计划的合理定价。

同时,北金所还将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债券的发行和交易,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选择。

总之,北金所的债权融资计划具有多种融资方式、灵活的融资条件、严格的风险控制和市场化的定价机制,为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债权融资服务。

在未来,北金所将继续优化债权融资计划,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信息记载规程试行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信息记载规程试行

附件2: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信息记载规程(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开展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信息记载业务,促进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北金所为债权融资计划融资人提供产品信息记载服务,为债权融资计划投资者提供持仓金额记载服务。

第三条融资人及投资者签署《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客户服务协议》,并申请开立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参与人账户时,由北金所为其开立信息记载账户。

第四条挂牌管理人应于挂牌日确认产品信息与挂牌结果。

第五条融资人应于缴款截止日17:00前向北金所提交挂牌款到账情况及付息兑付计划等文件。

第六条北金所根据挂牌结果、挂牌款到账情况等信息办理债权融资计划的初始信息记载,并向融资人及投资者出具信息记载证明。

对当日17:00后向北金所提交挂牌款到账情况及付息兑付计划文件的,北金所于次一工作日办理初始信息记载。

第七条北金所对投资者持有的债权融资计划产品以电子凭证的形式进行集中记载。

第八条投资者可向北金所申请查询自身债权融资计划产品金额的持有情况。

投资者对持有余额有异议的,可向北金所申请复查。

第九条融资人需要查询持有人名册的,应向北金所提交书面申请。

第十条北金所对投资者债权融资计划产品金额的持有余额和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但在依据法律、法规有权查询的机构提出正式书面要求并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时,北金所有义务向其提供债权融资计划持有人相关信息。

北金所不对该类配合行为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北金所为债权融资计划持有人提供债权融资计划转让的结算服务,依据转让凭证办理债权融资计划的变更信息记载,并向转受让双方出具信息记载证明。

第十二条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内,业务参与方因其他情形申请变更信息记载相关信息的,应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并出具有效证明文件,涉及其他方的还应由相关方提供书面说明。

北金所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简介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简介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简介一、债权融资计划简介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

二、服务对象本指南中的服务对象包括开展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的挂牌管理人、融资人、主承销商、投资者等(以下简称“相关机构”)。

三、总体流程北金所为融资人、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提供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开户、备案、挂牌、信息记载、转让、资金划转、信息披露等服务。

业务基本流程包括:1.参与主体开户,融资人、投资者、主承销商等相关业务参与主体与北金所签署《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客户服务协议》且提交开户材料,北金所为客户开立系统账户、发放数字证书;2.备案,融资人(主承销商代)向北金所提交债权融资计划备案材料,北金所完备性核对后通过后发放《接受备案通知书》;3.挂牌,融资人(主承销商代)进行债权融资计划信息披露,由挂牌管理人及投资者开展申购、定价配售及挂牌资金划转工作,最终在北金所完成初始信息记载的过程;4.转让,持有人出让债权融资计划,投资者受让债权融资计划,完成债权融资计划的变更信息记载;5.其他资金划转,融资人按照当期债权融资计划《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持有人划转本金、利息等资金,完成债权融资计划的注销信息记载;6.存续期信息披露,主承销商督导融资人和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开户备案挂牌信息记载其他资金存续期划转信息披露三、银行流程 (主承销商流程 )转让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在银行内流程,业务基本流程包括:投行业务-结构性融资部司公理经户客部行投业队场团市批融审金务部业同行总融资前融资中后续管理客户准入和评级尽职调审批条件合同签订档案管理后续管理查落实预审支用审查授信审批业务出账资金支付部理风险监测管放款审查风险预警险风。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

北⾦所债权融资计划⼀⽂带你看懂北⾦所债权融资计划搜狐⽹2017-12-09 13:04近⽇,⾸创置业公布将在临时股东⼤会上建议在北京⾦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所”)⾮公开挂牌发⾏债权融资计划,融资总额不超过⼈民币20亿元。

⾸创置业表⽰发⾏债权融资计划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筹集资⾦⽤于项⽬开发建设,并能节省公司的财务费⽤。

那么债权融资计划⼜是什么创新业务,下⾯⼩编带⼤家⼀探究竟,揭开债权融资计划的神秘⾯纱。

⼀、债权融资计划介绍在⾦融脱媒产⽣的转型压⼒⼤环境下,众多优质企业发债额度耗尽,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资⾦来源,中国⼈民银⾏批准的中国银⾏间市场交易协商会指定交易平台——北⾦所推出了“债权融资计划”创新业务,为债务融资⼯具市场提供了新补充。

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的合格投资者,以⾮公开⽅式挂牌募集资⾦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是⼀种新兴推⾏的⾮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具(PPN)。

⼆、产品特点据北⾦所介绍,债权融资计划在融资规模、资⾦⽤途、主体评级以及⾏业⽅⾯有着⼀定的优势,相⽐其他融资渠道更加宽松、灵活。

1、融资规模⽅⾯,发⾏企业可以根据⾃⾝融资实际需求,⾃⾏确定发债额度,更具⾃主性;2、资⾦⽤途⽅⾯,募集到的资⾦⽤途灵活,不仅可⽤于长期项⽬资⾦与短期流动资⾦,还可以⽤于归还借款等;3、主体评级⽅⾯,对于信⽤主体不要求强制外部评级,发⾏⼈、投资⼈以及中介机构⾃⾏判断风险;4、⾏业⽅⾯,在符合国家政策⽅针的前提下,放宽了项⽬准⼊标准,可灵活调整;总得来说,该产品具有资⾦⽤途灵活、项⽬准⼊相对宽松、资⾦使⽤期限灵活,可以满⾜各类企业多样融资需求,对于⼀些中央企业、地⽅国有企业以及发债额度耗尽的优质房地产公司⽽⾔,这不失为⼀种不错的选择。

三、业务开展情况据北⾦所统计,⽬前参与债权融资计划的银⾏已开户有38家,其中A类主承销商有11家,B类主承销商有15家,承销商12家。

⽽副主承类型已开户41家,其中华能贵诚信托、华融国际信托、国都证券、安信证券、西部证券、⼴发证券、⼤连农商⾏、海⼝农商⾏等已实现业务落地。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附件: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同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备案的通知》(中市协发[2017]70号)、《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本操作指引所称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是指发起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通过发行载体,非公开挂牌募集资金,并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支持的证券化资产支持型债权融资计划。

第三条【基础资产】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的基础资产,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等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付款请求权,包括现在的和未来的财产、财产权利或财产和财产权利的组合。

基础资产可以是销售产生的债权、出租产生的债权、提供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债权,也可以是与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或公用事业等相关的债权或收益权,其他以合同为基础的债权或收益权以及北金所认可的其他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性应收账款、消费金融债权、租赁债权、保理债权、小额贷款债权、典当债权、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费权、公用事业收费权、项目收益权、商业物业抵押贷款债权、Reits以及其他具有能够产生独立、可预测现金流的债权或收益权。

基础资产应当合法合规,交易基础应当真实,交易对价应当公允。

基础资产为信托受益权等财产权利的,其底层资产需要满足本操作指引对基础资产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业务平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为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的账户管理、备案、挂牌、信息披露、信息记载、资金划付、转让交易、代理付息兑付等提供服务,并实施业务管理。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案例解读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案例解读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及案例解读背景介绍北金所就是中华人民共与国财政部指定得金融类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财政部第54号令《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产权得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得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得限制。

截止至8月9日,北金所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平台主承报价共计111只债券进行报价,其中MTN62只,SCP38只,CP11只,报价总条数为117条。

为积极推进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北金所在充分借鉴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熟经验基础上,推出“债权融资计划”创新业务。

致力于打造银行间私募二板市场,为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提供有益补充与支撑,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层服务能力,助力银行间债市稳健发展,“债权融资计划”得创新更就是由政策、监管环境、市场需求三方面共同决定得。

中央政策方面,从“十三五”得丰富金融机构体系、健全金融市场体系、改革金融监管框架逐步向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监管环境方面,北金所积极落实中央政策,发展与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丰富直接融资工具;市场需求方面,因为金融脱媒而产生得转型压力以及优质企业发债额度得耗尽,都需要合法合规、风险分散可控得新产品来补充。

业务介绍1、产品定位债权融资计划就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得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得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

其中服务对象包括开展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得挂牌管理人、融资人、主承销商、投资者等;设计得原则为服务市场实际需求为核心,效率与风险防范并重;而设计得核心机制如下表所示:2、制度体系3、产品特点发债规模:依据企业融资实际需求,自行确定发债额度。

主体评级:不要求强制外部评级,市场参与主体自行判断风险。

资金用途:资金用途灵活,可用于长期项目资金,也可用于短期流动资金,也可用于归还借款等。

行业政策:放宽项目准入标准,在符合国家政策方针得前提下,灵活调整。

4、业务流程业务基本流程包括:(1)参与主体开户,融资人、投资者、主承销商等相关业务参与主体与北金所签署《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客户服务协议》且提交开户材料,北金所为客户开立系统账户、发放数字证书;(2)备案,融资人(主承销商代)向北金所提交债权融资计划备案材料,北金所完备性核对后通过后发放《接受备案通知书》;(3)挂牌,融资人(主承销商代)进行债权融资计划信息披露,由挂牌管理人及投资者开展申购、定价配售及挂牌资金划转工作,最终在北金所完成初始信息记载得过程;(4)转让,持有人出让债权融资计划,投资者受让债权融资计划,完成债权融资计划得变更信息记载;(5)其她资金划转,融资人按照当期债权融资计划《募集说明书》约定得时间、方式与金额,向持有人划转本金、利息等资金,完成债权融资计划得注销信息记载;6、存续期信息披露,主承销商督导融资人与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债权融资计划是什么

债权融资计划是什么

债权融资计划是什么?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人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是一种新兴推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采用备案制发行,交易场所为北金所。

今年债权融资方式中比较热门的一种方式,债权融资计划。

企业的债权融资方式:发行债券,比如公司债、企业债等等;发行非金融债务融资工具,比如短融、超短融、中期票据等;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或者其他工具,比如债权融资计划。

当前,国家对城投企业、房地产企业等某些行业的融资政策趋紧,再加上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的要求比较多,还记得吗?再来复习一下。

要求净资产,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不低于6000万元。

要求近3个会计年度要连续盈利。

中间1年亏了都不行。

要求最近三年平均的净利润要能支付企业债1年的利息。

要求资产负债率不能太高等等。

而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呢?我们来看看《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第八条“债权融资计划的融资人应符合的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以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境外机构;(二)遵守北金所相关规则;(三)在最近12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机构财务会计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四)北金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这就是融资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是非常easy?所以即使企业发不了公司债、企业债或者资产证券化,基本上都可以发行债权融资计划。

可以说,北金所对融资人的要求是相当宽松了。

很多业内人士看好债权融资计划,觉得有望在今年接力公司债券成为债券市场的新蓝海。

债权融资计划到底是什么呢?还记得我和大家说过,了解一项业务最好的方法就是学习它的监管政策。

当你想了解一项业务,多去研究政策规定。

我在投行业务方面的学习基本上就是这种方式。

其实你会发现,进入社会后,真正让你和别人拉开距离的,是自学的能力。

所以,一定要学会学习。

当然,在业务落地过程中,有许多实际问题还是需要请教老专家们。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根据银办函【2013】399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

第三条融资人挂牌债权融资计划须以非公开方式进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进行宣传。

每期债权融资计划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第四条融资人应当保证债权融资计划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

第五条债权融资计划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第六条债权融资计划由符合北金所规定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

承销机构和相关中介机构为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第七条北金所对在北金所开展的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提供服务。

北金所为债权融资计划提供服务,不表明对该债权融资计划融资人的经营风险、偿还风险、诉讼风险及投资风险或收益作出判断或保证。

第二章备案第八条债权融资计划的融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以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境外机构;(二)遵守北金所相关规则;(三)在最近12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机构财务会计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四)北金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在北金所挂牌的债权融资计划应当依法合规,资金投向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条债权融资计划应于挂牌前向北金所进行备案。

第十一条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备案登记表;(二)融资人公司章程及与其一致的有权机构决议;(三)募集说明书;(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五)信用评级报告(如有);(六)法律意见书;(七)承销协议;(八)北金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北京地区债业务操作指引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北京地区债业务操作指引

附件: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北京地区债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北京市金融局《关于构建首都多层次债券市场的指导意见》(京金融[2017]64号)的指示精神,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北京地区债(以下简称“北京地区债”)业务,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根据银办函【2013】399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同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备案的通知》(中市协发[2017]70号),《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制定本业务操作指引。

第二条本业务操作指引所称北京地区债是指在北京地区登记成立的,受北京地区金融管理机构认可的法人机构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的债权融资计划。

第三条债权融资计划-北京地区债是经北京市金融管理部门备案的银行间市场产品。

第四条北京地区债实行主承销商负责制。

承销机构和相关中介机构为北京地区债业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第五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为北京地区债业务提供账户管理、备案、信息披露、挂牌、转让交易、信息记载、资金划转、后续管理、代理付息兑付等服务。

北金所提供服务,不表明对该北京地区债融资人的经营风险、偿还风险、诉讼风险及投资风险或收益作出判断或保证。

第二章参与机构与备案第六条参与机构须根据北金所参与人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北金所开设账户。

参与机构包括不限于:融资人、主承销商、担保机构(如有)、投资人等。

第七条北京地区债的融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在北京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二)在最近12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机构财务会计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三)遵守北金所相关规则;(四)北金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融资人如需增信可选择经市场化评议认可的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信用增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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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介绍
、近期金融形势
进入8 月份资金紧张局面不改,大公甚至发表了《防范金融去杠杆下的信用风险》,不可否认的是,金融去杠杆效果显现,截至7 月末,M1 余额51.05 万亿,同比新增15.3% ;
M2 余额162.9 万亿,同比新增仅9.2% ,货币派生效应明显不痒、老生常谈的结论,具体是什么情况相信企业和银行都比较清楚。

金融去杠杆的主要途径之一便是强监管,保持常态化、高压化的强监管,商业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的风控人员(及高层决策者)现在已经“谈虎色变”,置民营企业资金短缺和商业银行客户经理指标完成于无望的水深火热中!像债券不再有“余额包销”的承诺一样,大家都不爱出钱,怎么办呢?只能把项目推向市场,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大家都变成了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这对于金融发展,防范金融风险绝对不是一个好的解决出路,因为卖出去的萝卜、白菜相当一部分都是包装的最精美的,吆喝的最响亮的!
减弱;各家经济评论纷纷祭出“稳健中性”货币政策这种不痛、北金所简介
面说正题了,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金所”)是在一行三会、财政部及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导下成立的专业化金融资产交易机构,于2010 年5 月30 日正式揭牌
运营。

北金所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北京产权交易所、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投资公司、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

在北金所参与各类金融资产交易的市场成员,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大型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及其他组织等。

北金所将自身定位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平台、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平台、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服务平台、不良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平台、地方商业银行股权交易服务平台、债权投资交易服务平台、担保类资产前置委托交易服务平台、应收账款资产交易服务平台。

其中: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服务:北金所是经中国
人民银行批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授权的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系统的技术支持部门,为通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行的债券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披露服务及信息安全管理。

2)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服务:经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北金所为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通过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进行债券投资交易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指导下,为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提供交易、信息等服务。

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通过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系统、债券结算系统、资金清算系统建立直接的数据接口,实现了一站直通式交易功能。

平台引入了报价商双边做市报价、投资人点击成交等功能。

投资人可通过交易平台查看市场行情信息、债券信息、余额信息,并可直接点击做市商报价进行交易。

3)金融类国有资产交易服务:作为财政部指定的金融类
国有资产交易平台,北金所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股权、物权资产的公开交易服务,包括交易主体资格审核、信息披露、受让登记、竞价组织、交易结算等全流程服务。

北金所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理念,通过标准化的交易流程,严谨的风控手段,实现金融资产的市场
化定价,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市场各方利益最大化。

4 )不良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北金所为包括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资产市场化处置提供包括资产尽职调查、市场询价、组织招投标和拍卖等综合转让服务,为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批量处置提供公开交易平台,为不良资产私募资产证券化提供综合顾问服务。

5)全国地方商业银行股权交易服务:为更好地服务地方
商业银行发展,北金所于2011 年3 月推出了“全国地方商业银行股权交易平台”,组建专门团队,为地方商业银行股权转让、不良资产处置打造了一个全国性的专业化交易服务平台。

帮助地方商业银行完善股权结构、增强资本实力。

平台成立以来,为大批地方商业银行提供了股权交易、不良债权资产包转让交易服务,为地方商业银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6)担保类资产前置委托交易服务:“担保类资产前置委托
交易”业务,是北金所开发的利用市场化手段解决担保资产退出和处置的有效方法。

能够极大缓解金融机构因不良资产形成所带来的压力和处置难题。

“担保类资产前置委托交易”,即财产所有权人、金融机构与北金所事先共同约定,在发生约定情形时,由财产所有权人委托北金所作为交易服务受托人,委托该金融机构作为交易代理人将财产通过北金所进行公开转让。

7)应收账款资产交易服务:北金所联合中国服务贸易协
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搭建全国性应收账款资产转让交易和投融资服务平台,为保理商提供信息发布、线上审核、在线交易、交易鉴证等服务,实现保理资产的产品化和标准化交易,并提高保理商资产流动性。

为各类机构提供可投资的优质金融产品,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成本较高的问题。

8 )项目融资推介及交易服务:2014 年7 月,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下发通知,联合北金所,为全国各地投资促进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融资企业,提供融资项目、股权项目的信息发布和交易服务,以及绿地投资项目宣传推介服务。

9 )委托债权投资交易服务:“委托债权投资”是指有投资意愿且有投资能力的投资者作为委托人,通过银行、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即受托人)进行的对特定项目的固定收益类债权投资。

该交易服务是由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将符合其风控要求的企业融资需求在北金所挂牌,由包括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资管等资金方摘牌的直接融资模式。

自产品推出,已累计解决社会融资超过1.6
万亿元,国内主要上市银行均参与了北金所委托债权投资业务,并吸引了信托、证券、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和合格投资者参与。

满足了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等数千家实体企业项目的直接融资需求,成为监管机构、市场和会员单位广泛认可的银行理财非标债权投资产品。

10 )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交易服务: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交易是融资租赁公司将已形成的租赁收益权在北金所挂牌,并由资金方摘牌的交易形式,分为回购型转让交易和卖断型转让交易。

此业务有助于盘活租赁公司资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其在银行贷款规模受限和融资集中度过高的问题,帮助企业通过售后回租方式盘活固定资产,优化财务结构。

11 )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

产品引入主承销商机制,
以提升市场组织能力及资金募集效率,并控制相关风险。

产品符合国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政策方针,重点支持国计民生支柱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募集资金用途灵活,业务操作规范快捷、时效性强,缩短企业融资操作周期,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并在拓宽投资者范围基础上,丰富投资资金来源,为投资者提供创新投资产品。

、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

核心机制:(1)引入主承销商机制a提升市场组织能力;(2)
项目准入适当下沉a拓宽融资人范围;(3)建立投资人适当
性制度a丰富资金来源、风险控制; 4)提供综合性服务
a提升市场效率;(5)强化信息披露a保障投资者的信息
知情权;(6)持有人会议a投资者保护。

产品特点:(1)发债规模上,依据企业融资实际需求,自行
确定发债额度; (2)主体评级上,不要求强制外部评级,市
场参与主体自行判断风险;(3)资金用途上,资金用途灵活,
可用于长期项目资金,也可用于短期流动资金,也可用于归还借款等;(4)行业政策上,放宽项目准入标准,在符合国
家政策方针的前提下,灵活调整。

产品操作流程:(1)参与人签署协议、开户; 2)提交备案
材料、发放备案通知; ( 3)备案后六个月内申请挂牌、递交 资料;(4)信息记载,初始信息、变更信息以及注销信息; 5 ) 后续管理,信息披露督导、 风险预警、处置; (6) 持有人出让,新投资人受让; ( 7)挂牌成交资金划转及其他 资金划转;(8)挂牌期、存续期信息披露。

融资人准入条件: ( 1)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以及监管 部门认可的境外机构; ( 2)遵守北金所相关规则; 最近 12 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机构财务会计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4)北金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投资者准入条件: ( 1)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机构和 资产不少于等值人民币 1000 万元或管理资产不少于等值人 民币 1000 万元; ( 3)北金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法律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3)在 监管部门认可的境外合格投资者;
2)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4)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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