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注意事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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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及时性问题:要求每月4日前报出 (二) 准确性问题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企业所得税
本上 期 年 同比 本期 上年 同比 累计应 本期 上年 同比 累 同 ±% 累计数 同期 ±% 缴税额 累计 同期 ±% 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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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
(一) 2006年12月集团公司下发的江钨财函[2006] 37号《关于做好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申报的通 知》,根据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截止目前,未 出台新的规定,文件依然可以作为处理的原则。
产损失真实性承担税收法律责任的申明。 6、盘点表、会计凭证(复印件)等内部证据。 7、财产损失中介机构鉴证证明。 8、司法机关的判决等外部证据。 9、有关技术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
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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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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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10行 “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 人申报所属期前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8、第11行 “应补(退)所得税额”: (1)就地纳税企业“应补(退)所得税额” =第7-
8-10行。 (2)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应补(退)所得税额”
=(第7-8行)×9行-1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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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得税重点企业收入情况表
江西省地税局对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要求 必须递交以下文件资料:
1、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表(原件一式 两份)。
2、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报送资料清单(原件一式 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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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
3、向税务机关提交的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 前扣除的请示(申请)。
4、企业内部核批(损失处理)文件。 5、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对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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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三)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
5、 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 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应作为收入 处理;纳税人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 的材料,如合同约定应当留归企业所有的,也 应视为企业收入处理。
6、 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 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2、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除特殊 行业另有规定外。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 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 结转。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 区分。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 下列条件: ①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 门机构制作的;②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 应发票;③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4、佣金: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
计入销售费用: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
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
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3)支付给
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
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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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三)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5、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纳税人发生的与 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 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 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 得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 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 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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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
2、企业因下列原因发生的财产损失,须经有权税 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1)因自然灾害、战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 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 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
(2)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 (3)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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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三)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3、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 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 5‰的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5‰的部分当年
不得扣除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业务宣传赞与
广告赞应严格区分开来,凡不符合广告赞条件 的。应一律视同业务宣传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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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一)时间性: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l5日内完 成。
(二)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至11行; 实行按上年实际数分期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 12至14行。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4行“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税收规 定本期可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用正 数表示,不得大于第1+2-3行后的金额)。
5、复核检查:一是经办人要仔细复核检查, 二是报送单位财务负责人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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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二)需要明确的有关项目的计算口径
1、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计算基数为申 报表主表第16
2、申报表主表第2行“投资收益”中股息性质的 所得,为被投资单位向纳税人的实际分配额, 包括现金股息、股票股息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额。在此行不做还原计算。
1、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 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 益或净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 得税。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 全额上缴财政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接受捐赠收入的确认。依据国税发[2003]45号文的 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企业接受捐赠按以下规 定执行: (1)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 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 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 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非因计算错误或 其他客观原因,企业未及时申报的财产损失, 逾期不得扣除。按规定须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批 的,应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申报。因税务机 关的原因导致财产损失未能按期扣除的,经税 务机关批准后,应调整该财产损失发生年度的 纳税申报表,重新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3、完整性:数据填报要完整,做到不漏项。
3
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一)编报要求
4、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表及其附表;(2)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3)备案 事项的相关资料;(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 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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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
(三) 正确区分自行扣除和需经税务机关 审批扣除的范围
1、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财 产损失,可当期自行申报扣除:
(1)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 失;(2)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 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 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
(填报《企业财产损失自行申报税前扣除报 备表》一式两份)
4、第7行 “应纳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第7行大于等于零。
5、第8行 “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经批准 或备案减、免、抵的企业所得税额,当第5行为 零时,填写零;第8行小于等于第7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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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6、第9行“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填 报根据有关税收规定确定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 所得税就地预缴比例。不实行就地预缴的纳税 人填写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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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二、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三、所得税重点企业收入情况表 四、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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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一)编报要求
1、及时性: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 所得税申报表等各类资料报送要及时,要 考虑邮递时间和在途可能发生错误的修改来自百度文库时间等。
2、准确性:数据填报要准确,如:会计报表 数据与申报表、申报表表间勾稽关系必须 保持一致,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限额必须准 确计算。
7、纳税人对外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l年的, 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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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三)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
8、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商业企业包括 外购商品)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 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9、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退货 的适当证明,可冲销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
10、国债利息收入。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和金融债券应按规定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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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三)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1、财税[2006]88号文件规定: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 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 %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 (4)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5)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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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
(6)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 (7)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
直接借款损失。
(四)掌握申报扣除财产损失时需向税务机关 报送哪些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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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三)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
3、 (2)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 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 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 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 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4.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 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 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收入;如果将折扣额另 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3、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 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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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二)需要明确的有关项目的计算口径
4、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并入所属年度的应 纳税所得中,按税法规定计算应补税额,但 不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得作为计算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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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三)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
2、第5行 “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第1+2-3-4行后的余额, 第5行不得为负数,若第1+2-3-4行为负数,则第5行 应填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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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3、第6行 “适用税率”:填报纳税人当期应纳税 所得额按规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即 只能是33%、27%、18%,不得填15%、10%等优 惠税率。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企业所得税
本上 期 年 同比 本期 上年 同比 累计应 本期 上年 同比 累 同 ±% 累计数 同期 ±% 缴税额 累计 同期 ±% 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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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
(一) 2006年12月集团公司下发的江钨财函[2006] 37号《关于做好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申报的通 知》,根据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截止目前,未 出台新的规定,文件依然可以作为处理的原则。
产损失真实性承担税收法律责任的申明。 6、盘点表、会计凭证(复印件)等内部证据。 7、财产损失中介机构鉴证证明。 8、司法机关的判决等外部证据。 9、有关技术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
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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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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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10行 “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 人申报所属期前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8、第11行 “应补(退)所得税额”: (1)就地纳税企业“应补(退)所得税额” =第7-
8-10行。 (2)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应补(退)所得税额”
=(第7-8行)×9行-1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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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得税重点企业收入情况表
江西省地税局对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要求 必须递交以下文件资料:
1、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表(原件一式 两份)。
2、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报送资料清单(原件一式 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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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
3、向税务机关提交的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 前扣除的请示(申请)。
4、企业内部核批(损失处理)文件。 5、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对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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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三)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
5、 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 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应作为收入 处理;纳税人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 的材料,如合同约定应当留归企业所有的,也 应视为企业收入处理。
6、 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 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2、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除特殊 行业另有规定外。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 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 结转。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 区分。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 下列条件: ①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 门机构制作的;②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 应发票;③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4、佣金: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
计入销售费用: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
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
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3)支付给
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
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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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三)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5、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纳税人发生的与 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 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 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 得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 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 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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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
2、企业因下列原因发生的财产损失,须经有权税 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1)因自然灾害、战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 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 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
(2)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 (3)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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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三)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3、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 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 5‰的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5‰的部分当年
不得扣除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业务宣传赞与
广告赞应严格区分开来,凡不符合广告赞条件 的。应一律视同业务宣传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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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一)时间性: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l5日内完 成。
(二)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至11行; 实行按上年实际数分期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 12至14行。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4行“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税收规 定本期可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用正 数表示,不得大于第1+2-3行后的金额)。
5、复核检查:一是经办人要仔细复核检查, 二是报送单位财务负责人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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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二)需要明确的有关项目的计算口径
1、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计算基数为申 报表主表第16
2、申报表主表第2行“投资收益”中股息性质的 所得,为被投资单位向纳税人的实际分配额, 包括现金股息、股票股息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额。在此行不做还原计算。
1、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 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 益或净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 得税。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 全额上缴财政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接受捐赠收入的确认。依据国税发[2003]45号文的 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企业接受捐赠按以下规 定执行: (1)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 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 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 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非因计算错误或 其他客观原因,企业未及时申报的财产损失, 逾期不得扣除。按规定须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批 的,应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申报。因税务机 关的原因导致财产损失未能按期扣除的,经税 务机关批准后,应调整该财产损失发生年度的 纳税申报表,重新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3、完整性:数据填报要完整,做到不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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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一)编报要求
4、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表及其附表;(2)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3)备案 事项的相关资料;(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 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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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
(三) 正确区分自行扣除和需经税务机关 审批扣除的范围
1、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财 产损失,可当期自行申报扣除:
(1)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 失;(2)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 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 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
(填报《企业财产损失自行申报税前扣除报 备表》一式两份)
4、第7行 “应纳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第7行大于等于零。
5、第8行 “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经批准 或备案减、免、抵的企业所得税额,当第5行为 零时,填写零;第8行小于等于第7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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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6、第9行“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填 报根据有关税收规定确定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 所得税就地预缴比例。不实行就地预缴的纳税 人填写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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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二、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三、所得税重点企业收入情况表 四、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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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一)编报要求
1、及时性: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 所得税申报表等各类资料报送要及时,要 考虑邮递时间和在途可能发生错误的修改来自百度文库时间等。
2、准确性:数据填报要准确,如:会计报表 数据与申报表、申报表表间勾稽关系必须 保持一致,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限额必须准 确计算。
7、纳税人对外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l年的, 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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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三)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
8、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商业企业包括 外购商品)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 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9、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退货 的适当证明,可冲销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
10、国债利息收入。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和金融债券应按规定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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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三)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1、财税[2006]88号文件规定: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 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 %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 (4)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5)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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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
(6)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 (7)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
直接借款损失。
(四)掌握申报扣除财产损失时需向税务机关 报送哪些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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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三)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
3、 (2)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 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 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 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 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4.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 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 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收入;如果将折扣额另 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3、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 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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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二)需要明确的有关项目的计算口径
4、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并入所属年度的应 纳税所得中,按税法规定计算应补税额,但 不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得作为计算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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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细节
(三)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
2、第5行 “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第1+2-3-4行后的余额, 第5行不得为负数,若第1+2-3-4行为负数,则第5行 应填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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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3、第6行 “适用税率”:填报纳税人当期应纳税 所得额按规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即 只能是33%、27%、18%,不得填15%、10%等优 惠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