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新锐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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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新锐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2017年—2020年)
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打造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满足教育现代化建设需求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更好更快地推进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助推我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杭州市新锐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杭教办人〔2016〕258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以德为先、提升能力、优化结构、增强活力”为基本原则,遵循人才培养和教师专业成长规律,创新培养模式,统筹培训资源,根据《杭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组织实施新锐教师培养工程”的计划,在全市选拔一批各学科优秀青年教师予以重点培养,形成完整的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培养梯队,并以此带动全市教师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
二、培养目标
“十三五”期间,培养1000名左右锐意进取的中小学、幼儿园优秀青年教师,为其进一步成为市级学科带头人奠定坚实基础。
具体目标如下:
(一)具有高尚师德
牢固树立以“立德树人”为教育根本任务的信念,注重学生可
持续的个性发展,具有符合时代精神的师德风貌,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二)拥有扎实学识
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意义有正确认识,专业发展愿景明确;了解国内外本学科教学研究前沿进展,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深入理解学科核心素养,积极更新学科专业知识,夯实理论基础。
(三)锐意改革创新
积极投身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系统学习课程开发经验,形成良好的课程开发能力;深刻理解信息技术革新对课堂教学的多维影响,掌握多种信息技术应用手段,努力为我市“十三五”期间教育改革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形成鲜明风格
注重课堂教学实践,勤于反思凝练,不断优化自身专业知识结构与执教能力,探索教学新路径,形成个性化教学主张和鲜明的教学风格。
(五)善于合作示范
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关注薄弱学校、区域教育发展,积极参与各种合作共享平台的创设和运行;善于合作示范、分享成果,积极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培养策略
(一)师德为先、全程渗透
帮助学员牢固树立“立德树人”的教育信念。
通过精读教育经典、研究儿童心理、对话师德楷模、公益支教送教等各种途径,把师德培养渗透在培训的各个环节和整个过程。
(二)教学诊断、规划引领
组织导师团队对学员的课堂教学能力逐一展开个别诊断,从而明确学员未来三年的发展方向和本学科的个性化培养方案。
在此基础上通过学员三年专业发展规划的设计、论证、完善,形成清晰的专业发展愿景和具体目标。
(三)集中研修、自主学习
根据教师学习特点和工作实际,集中研修与自主培养相结合。
集中研修主要通过理论学习、实践诊断、名师跟岗、主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在岗培养主要通过名著研读、课题研究、教学改进、反思凝练等形式开展。
学员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搭建各种平台、创造各种机会帮助学员在岗提升。
(四)实践取向、凝练思想
强调源于实践、面向实践和为了实践的“临床式”培训,加大实践性课程比重;在深化课改背景下,突出课程开发能力培养;不断增进培养人选的教育智慧,帮助学员形成清晰明确、具备实践支撑、符合学科发展规律、个性鲜明的教学主张。
(五)整合资源、形式创新
充分发挥市师训中心、市教研室、区县培训机构等专业机构
的作用,积极利用中小学实践基地、名师工作室、高等院校等平台,整合构建灵活开放的培训资源体系。
建立理论、实践“双导师”团队,明确指导任务,强化过程督促;注重学员参与,强调学为中心,创新培训形式,根据培养人选的基础、特点和需求实施差异化培养,鼓励多元化发展方向,满足我市基础教育事业改革的多样化人才需求。
四、培养模块
新锐教师培养工程培养周期为三年,经遴选认定的1005名培养对象按学科或类别分为36个班,分批启动;在每个培养周期内,集中研修不少于60天。
60天集中研修按“6+1模式”设计6个必修模块、1个自选模块。
每个模块的学习时间设置为区间,不求整齐划一。
不同学科班可以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学员培训需求,在分学科培养方案中自行调整各模块时间。
既从整体出发,考虑共性要求,又从具体实际出发,实行针对性、个性化的培养。
(一)对新锐教师培养对象实行全程动态管理,注重过程考核,建立淘汰机制。
有下列情况者实施逐年淘汰:
1.未经同意不参加培训者;
2.累计缺勤超过五分之一者;
3.未能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及培训考核不合格者。
(二)在培训结束时,学员应完成如下作业:
1.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表1份;
2.班主任(或学生导师)工作师德故事1篇(不少于2000字);
3.考察报告1份(不少于2000字);
4.实践教学实录一套(含诊断课和提高课的全程录像及相应教学设计各1份);
5.选修课程或拓展性课程实施方案1份;
6.提炼自身教学思想的论文1篇或课题结题报告1份(不少于5000字)
经考核合格的,市教育局颁发《杭州市新锐教师培养工程结业证书》,市师训中心在省培管理平台录入180培训学分。
(三)考核合格学员按不超过25%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
评优基础条件为:
1.考勤达到全勤;
2.各项应交作业评定成绩80%以上为优秀;
3.热心班级公益、积极参与班级管理服务。
被评为优秀学员的,市教育局颁发《杭州市新锐教师培养工程优秀学员荣誉证书》,培训学分乘1.2系数录入省培管理平台。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结业学员创造各种后续提升平台,在出国和高校研修、支教帮扶、教学成果展示等工作中,优先考虑学员。
结业考核成绩应作为学员申请晋升高一级职务、职称和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
六、其他事项
(一)“新锐教师培养工程”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领导、管理协调,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负责总方案设计、各项制度设计、考核认定等工作。
市教育局将成立“新锐教师培养工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成员由局人事处、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市基础教育教研室、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室、市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负责人组成,负责总体方案设计、培训机构遴选,培养质量评估、项目推进协调、培训对象管理等。
(二)“新锐教师培养工程”实施“双导师制”。
理论导师、实践导师原则上聘请在杭各相关高校学科专家、省市教研员、学科特级教师、第二轮“名师工程”优秀学员担任。
(三)根据《杭州市“新锐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和方案的要求,采用项目邀标方式,邀请相关高校、区(县、市)培训机构及其他优质培训机构参与各学科项目招标。
同时依托原有24个“名师培养基地”,根据36个学科班的规模需求,选择有社会美誉度较高的学校或教师发展学校,以特级教师为领衔,整合教科研部门和在杭高校专家资源,经推荐、审
定等程序,由市教育局确定“杭州市新锐教师培养工程实践教学基地”。
(四)“新锐教师培养工程”依据相关培训标准采用缴费制进行。
由各学科班承训机构根据每次集中培训时间、形式及相关培训收费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外出考察研修期间的交通、住宿费用以及职业类学科的耗材等费用据实收取。
由培养人选所在单位在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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