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国际组织与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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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考点整理:国际组织

《国际法》考点整理:国际组织

《国际法》考点整理:国际组织(一)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其一般制度1.国际组织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一般是指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它通过政府间协议成立,具有常设的机构。

通常被赋予国际法律人格。

具体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体现在其组织章程中。

一般地,国际组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缔约能力;(2)派遣与接受常驻或临时的外交使团(节);(3)作出国际承认或作为国际承认的对象;(4)构成国际法中继承或被继承的主体;(5)提出国际索赔和承担国际责任;(6)召集国际会议、组织和参加国际交往,进行国际合作、解决国际争端;(7)享有某些特权和豁免;(8)其他还包括登记与保存条约,拥有自己的旗帜标志等。

2.国际组织的一般制度。

(1)成员。

国际组织的成员一般可分为正式成员和非正式成员两种:①正式成员。

正式成员有时又被分为参与创建该组织的原始成员和在组织成立后的纳入成员。

正式成员通常参加组织的全部活动并拥有完全的权利。

国际组织的正式成员一般是国家,但在个别情况下,经特别约定,也可以是某些特定的非主权实体或其他的国际组织。

在这种特殊安排下,具有某个国际组织正式成员资格的参加者并不因此而获得国际法主体的地位。

②非正式成员包括准成员和观察员。

准成员也被称为联系会员,是被接受参加组织的活动,但因某些条件或原因,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成员。

准成员通常在组织的主要机构中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没有表决权。

观察员是有条件地被邀请或接受出席有关会议或参加某些活动者。

其主要职能是了解和咨询,不享有正式成员享有的表决权等权利。

观察员有时也被称为咨询会员。

有些是常设性的,但多数是每次会议时临时邀请或接受的。

(2)机构。

国际组织的机构由其职能和成员国约定而设立。

通常包括三个主要机构:①权力和决策机构。

通常称为大会、代表大会、全体会议等,一般由所有成员代表参加。

有些组织的该种会议是由成员国元首、首脑或部长组成或参加。

②执行机构。

《国际组织与国际法》课件

《国际组织与国际法》课件
《国际组织与国际法》 PPT课件
国际组织与国际法的关系密切,这份《国际组织与国际法》PPT课件将为您详 细介绍它们的定义、发展、作用和挑战。
简介
国际组织是为了处理国际事务而建立的机构,国际法是规范国家间行为的法 律体系。
国际组织
种类
涵盖了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各种类型的国际组织。
成立和发展
讲述国际组织的创立历史和发展演变。
国际法
来源
解释国际法的发源和形成过程。
法律地位和适用
探讨国际法在国际社会中的法律地位和适用范 围。
国际组织和国际法的关系
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
介绍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力。
国际组织与国际法合作
展示国际组织和国际法之间的互动与合作。
国际法的发展和变革
发展历程
揭示国际法的发展过程和历史节点。
变革和挑战
探讨国际法在面临的变革和挑战。
国际组织和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
作用与意义
阐述国际组织和国际法对全球治理的重要作用。
对全球治理的影响
说明国际组织和国际法对全球治理的积极影响。
结语
1 未来发展趋势
展望国际组织和国点。

国际公法的国际组织与机构

国际公法的国际组织与机构

03
联合国体系
联合国的成立与宗旨
成立背景
二战后,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与安 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各国 决定成立一个全球性的国际组织

成立时间与地点
1945年10月24日,在美国旧金山 签署《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正式 成立。
宗旨
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 全,发展国际间的友好关系,促进 全球经济、社会、文化和科学领域 的合作与进步。
专业性仲裁机构
专业性仲裁机构是针对某一特定领域或行业的争议而设立 的仲裁机构,如国际商会仲裁院、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等 。这类机构通常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高效地 解决相关领域的争议。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内容与程序
争端解决机制的内容
WTO争端解决机制涵盖了贸易争端的政治方法(协商 、斡旋、调解和调停)和法律方法(专家小组、上诉 机构和争端解决机构)。它适用于WTO成员之间因解 释和适用WTO各项协定所产生的争议,以及涉及WTO 各项权利与义务的争议。
国际仲裁机构的种类与特点
01 02 03
常设仲裁法院
常设仲裁法院是根据1900年第二届海牙和平会议的建议于 1902年在海牙建立的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性常设仲裁机构。 它受理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仲裁庭的组成和仲 裁程序都较灵活,旨在便利当事国用仲裁方式解决它们的 争端。
临时仲裁机构
临时仲裁机构是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协议,在争议发生 后临时组成的,负责解决特定争议的仲裁机构。与常设仲 裁机构相比,临时仲裁机构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组织机构
APEC的主要机构包括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委员会和工作组等。其中,领导人 非正式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部长级会议负责政策制定和执行,高官会负责政策协调和监督,委员会 和工作组则负责具体领域的合作事务。

国际法与国际组织

国际法与国际组织

国际法与国际组织教案主题:国际法与国际组织引言:国际法和国际组织是当今世界国际关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国际法是规范国家行为的法律体系,而国际组织是各国之间为解决共同问题而设立的合作机构。

本教案将介绍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以及重要作用。

一、国际法的基本概念与特点在这一节中,我们将介绍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国际法是用于规范国家之间相互行为的法律规则体系。

国际法的主要特点包括普遍性、平等性和自愿性等。

二、国际法的发展历程在这一节中,我们将讲述国际法的发展历程。

国际法的发展可以追溯至公元前约3000年的巴比伦时代。

随着时间的推移,国际法逐渐形成,并经历了西方国际法的主导地位和国际人权法的崛起等重要阶段。

三、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与体系在这一节中,我们将介绍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体系。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和平解决争端和限制使用武力的原则等。

国际法的体系包括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两个方面。

四、国际组织的概念与类型在这一节中,我们将讲述国际组织的概念和类型。

国际组织是为解决共同问题而建立的合作机构,可以分为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两大类别。

五、国际组织的作用与功能在这一节中,我们将介绍国际组织的作用和功能。

国际组织发挥着促进合作、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推动可持续发展等重要作用。

六、联合国的发展与作用在这一节中,我们将重点介绍联合国的发展历程和作用。

联合国是最重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目标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人权和发展等。

七、其他国际组织的作用与案例在这一节中,我们将举例介绍其他重要的国际组织及其在国际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等。

结语:国际法与国际组织是国际关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学习国际法和国际组织,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国际关系、不同国家间的合作与竞争,以及国际法规则的制定和执行。

相信通过本次课程的学习,我们将对国际法与国际组织有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认识。

《国际法与国际组织》

《国际法与国际组织》

《国际法与国际组织》课程笔记第一章国际法的性质与发展一、国际法的含义国际法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它主要涉及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在国际关系中具有法律人格的其他实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国际法与国内法相比,具有以下特点:主体的多样性、法律渊源的多样性、法律效力的国际性以及强制力的相对不足。

二、国际法与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是国际法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调整国际经济关系。

它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收法等。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法的关系密切,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三、国际法的实践发展国际法的实践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国际争端的解决、国际法律责任的确定、国际法规则的制定和修改、国际法的适用和解释等。

在这些方面,国际法不断地适应国际关系的发展,逐步完善。

四、国际法的理论发展国际法的理论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早期的自然法学派、实证法学派到现代的功能主义、批判法学等。

这些理论对国际法的性质、效力、适用等方面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丰富了对国际法的认识。

五、国际关系理论视野中的国际法从国际关系理论的角度看,国际法是国家间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产物。

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建构主义等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法的性质、作用和发展提出了不同的解释,为我们理解国际法提供了多元的视角。

六、国际法的特点国际法具有以下特点:主体的多样性、法律渊源的多样性、法律效力的国际性、强制力的相对不足。

这些特点使得国际法在调整国际关系、维护国际秩序方面具有独特的价值和意义。

七、国际法行为体的基本要素国际法行为体主要包括国家、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个人等。

这些行为体在国际法中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承担不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八、国际法行为体的分类国际法行为体可以按照性质、地位、职能等方面进行分类。

不同类别的行为体在国际法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发挥不同的作用。

九、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是国际法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03.国际组织与国际法

03.国际组织与国际法

三、国际组织对国际法的影响
国际组织对国际法 有哪些影响?
首先,国际组织为订立多边条约和国际公 约提供了便利条件。 其次,国际组织可以通过其决议对国际法 的发展产生影响。
第三,国际组织直接参与和推动国际法的 编篡工作,对现代国际法的迅速发展具有 特别重要的作用。 第四,国际司法组织的判例是国际法的辅 助性渊源。 最后,国际组织还成为不同国家围绕国际 法进行对抗的重要场所。
第四讲预告:
讨论课:世界主要国家与国际 组织
谢谢!

对外主权
国际法含义
政治含义
道德含义
主权国家与国际组织的互动
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前,国家主权占主导地 位,国际组织影响较小。 第二阶段:20世纪,国际组织成为国际关 系行为主体,对国家主权产生了一定的限 制,出现国家主权的让渡。 第三阶段:全球化推动下,国家主权的弱 化趋势进一步加强。
对政府间活动施加影响——压力集团和舆 论的活动 独立的活动——作为自主活动者、进行自 我创造的活动
提供信息与咨询
举办非政府论坛 游说各国政府
国际组织参与国际事务的能力
第一,缔约权。 第二,使节权。 第三,承认与被承认的权利。 第四,国际索赔和国际责任。 第五,召开国际会议的权力。 第六,特权和豁免。 第七,在对外关系方面的其他权力。
全球化对国家主权的影响
第一,国际组织对国内政治生活的影响日 益增大。 第二,跨国公司不仅操纵着经济全球化的 进程,也在相当程度上左右着民族国家的 国内政治。 第三,国家权力开始分化,国家在权力体 系中的核心地位受到一定程度的动摇。 第四,全球化对民族国家的政治认同构成 了威胁。
第五,民族国家的传统边界正在变得模糊。 第六,西方国家为了扩展国际活动空间, 建立符合其自身利益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 打着人道主义旗号,大力推行“新干涉主 义”,主张用人权高于主权的原则修改国 际法,想要从根本上为干涉主权国家制造 依据。

国际组织法

国际组织法

第九章国际组织法⏹概述⏹国际组织的主要制度⏹联合国⏹专门性国际组织⏹区域性国际组织第一节国际组织概述⏹一、国际组织的概念⏹凡两个以上国家或其政府、人民、民间团体基于特定目的,以一定协议形式而建立的各种机构,均可称为国际组织。

⏹上述定义表明,国际组织可有广义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国际组织,既包括若干国家或其政府所设立的国际机构(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简称IGO ,如联合国、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欧洲共同体等)。

一、国际组织的概念(续)◆广义上的国际组织还包括若干国家的民间团体及个人组成的机构(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简称NGO;如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等)。

◆狭义上的国际组织则仅指若干国家或其政府通过签署国际协议而设立的机构。

◆国际法所着重研究的是这种严格意义上的国际组织,即若干国家或若干政府间的常设机构。

⏹二、国际组织的特征⏹1、国际组织主要是国家之间的组织,国际组织不能凌驾于国家之上。

⏹2、国际组织是国家为了国际合作而建立的,有其特定的合作目的。

⏹3、国际组织依国家间协议而创立,该协议即国际组织的组织章程。

⏹4、国际组织设有常设性机构。

⏹5、国际组织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三、国际组织的类型⏹1.以国际组织组成成员的性质分,可将国际组织分为政府间组织和民间组织。

⏹2.以国际组织成员的资格条件分,可将国际组织分成开放性的国际组织和封闭性的国际组织。

⏹3.以国际组织成员的地域特点分,可将国际组织分为全球性国际组织和区域性国际组织。

⏹4.以国际组织的宗旨、性质和职能范围分,可将国际组织分为一般性国际组织和专门性国际组织。

⏹5.以国际组织的权力与其成员国主权的关系分,可以国际组织分为国家间组织和超国家组织。

四、国际组织法●(一)国际组织法的定义●随着国际组织数量的急剧增加和其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的不断扩大,调整有关国际组织各种关系的规范、制度也逐渐形成了现代国际法的一个分支——国际组织法。

第四章国际法上的国际组织

第四章国际法上的国际组织
1.国际组织产生的先决条件
独立主权国家的多国家体系的形成及国家间相互依存 发展到一定程度。事实上,对于国际组织产生的条件 或其法哲学根源的解释主要有两种理论。
(1)国家间相互依存论
作为人类,我们总是不断地靠近我们的同胞。今天,福 州人看到和听到的有关美国人、俄罗斯和非洲人的事远 比在200年前看到和听到的有关厦门市民的事要多得多。 世界正日益变成一个“全球村”。
3.国际组织的发展趋势
有学者认为,自从二战后,国际社会进入了组织化的 发展阶段,21世纪将是国际组织的世纪。具体表现在: 国际组织的数量在爆炸性地增长、国际组织的类型不 断丰富、国际组织的职权范围在扩大、国际组织间的 协调在日益加强,而联合国越来越构成此种协调的中 心。
问题:国际组织为何能够得到如此大的发展?你能从 国内法上“合同”与“公司”之间的区别中得到启发 吗?
第二个要素——设立拥有相对自主权的机构
第二个要素是指国际组织至少应有一个具有自身独立意志的机 构。有关机构有自身独立意志的要求把国际组织与双边或多边 条约区别开来。尽管在后者中缔约方也形成了共同意志,但它 仍然是各国自己的意志,而不是把它托付给一个新创建的实体。
GATT最初只是一个国家间的协定,即各成员国就关税与贸易安排 达成的一个临时协定。它没有真正的机构,尽管其第25条提到了 由全体缔约国采取联合行动的可能性。只是随着世界贸易组织 (WTO)的建立,它才具有了组织结构。
另外,必须强调的是,国际组织的产生对国际法 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自1945年以来国际 法上的绝大多数变化发生在国际组织的框架下。 这些组织对于国际法发展和一般意义上的国际合 作的重要意义得到了普遍承认。”
国际组织是现代国际生活中承载和促成各国合作 的一种法律形式。因此,国际组织的发展,就是 国际法本身的一种发展,就是作为现代国际法一 个重要分支的国际组织法的发展。它表明国际法 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就组织化发展阶 段。具体表现在:国际组织的基本文件构成当代 国际法之核心、联合国大会的决议推动国际法的 发展、国际组织的司法机构的裁判活动促进国际 法的发展、国际组织的编纂工作对于国际法的发 展有重要影响。

国际法 第十章 国际组织

国际法 第十章 国际组织
否决权是指在联合国安理会中投反对票即可否决任何提案的权利。否决权有中、法、俄、英、美五个常任理事国享有。 指根据特别协定同联合国建立关系的、或根据联合国决定而创立的对某亿特定业务领域负有广泛的国际责任的政府间专门性国际组织。
1) 他们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10联合国大会的职权:(简答)
(1) 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
1) 审议方面合作的一般原则,并提出有关的建议。
2) 讨论涉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任何问题,并且安理会正在讨论的争端或情势外,提出有关建议。
3) 提请安理会注意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势。
(2) 在国际合作方面:发动研究并做成建议,以促进政治方面的国际合作,提倡国际法的逐渐发展与编纂;促进经社、文教和卫生方面的国际合作,协助全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实现,等等。
(1)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的职权:
1) 促请各争端当事国用和平方法解决他们的争端。“和平方法”包括谈判、调查、调停、和解、仲裁、司法解决、利用区域机关或区域办法、或者各当事国自行选择的其他和平方法。
2) 调查任何争端或情势,亿断定其继续存在是否以危及国际和平安全。
3) 在某争端或情势的继续存在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时,安理会可在任何阶段建议适当程序或调整方法。
5、国际组织法,也称“国际组织的法律秩序”可分为国际组织的外部法和内部法两种。国际组织外部法主要调整国际组织与成员方、非成员方及其他国际组织等外部关系的法律规则组成。国际组织的内部法主要调整国际组织内部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则组成,其涵盖诸如雇佣关系、附属机构的建立和职能、行政服务的管理等事项。
6、国际组织章又被称为国际组织的“宪法”它在国际组织的内部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等级的地位。
6、联合国的四项宗旨:

法学中的国际法与国际组织

法学中的国际法与国际组织

法学中的国际法与国际组织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的学科,其中一个重要的领域是国际法。

国际法是指规范国家间关系的法律体系,它不仅适用于各国之间的交往,还涉及到国际组织的运作和国际社会的发展。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法学中的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关系以及其在国际社会中的重要性。

首先,国际法是国际社会的基石。

它通过制定和执行国际公约、协定等法律文件,规范国家之间的行为并维护国际秩序。

国际法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和平、公正和合作。

它确保国家在解决争端、保护人权、开展贸易和发展其他领域时遵守国际准则。

国际法还为国家提供了争端解决的机制,如国际法院和国际仲裁院等。

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国家才能参与国际法律体系。

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国际组织是由各个国家共同组成的,旨在合作解决共同问题,并促进国际社会的发展。

这些组织可以是政治、经济、社会或文化方面的,例如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红十字会和世界贸易组织等。

它们通过制定政策、协调行动并提供技术支持来促进国家间的合作。

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中扮演着三个重要的角色。

首先,它们是国际法的主要制定者和执行者。

国际组织可以通过制定国际公约、协定和宣言等法律文件来确立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

它们还负责监督和执行这些法律规定,以确保各国遵守国际法。

其次,国际组织是提供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平台。

国际组织通常设有争端解决机构,如国际法院和国际仲裁院等。

这些机构为国家提供了一种和平解决争端的方法,避免了战争和冲突的发生。

通过争端解决机构的介入,国家可以寻求公正和合理的解决方案,有利于维护国际秩序和稳定。

最后,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中扮演着协调和合作的角色。

它们通过主持会议、组织磋商和提供技术支持等方式促进国家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国际组织可以为国家提供一个共同平台,让各国共同讨论和解决全球性问题,如气候变化、环境保护和国际安全等。

总的来说,国际法与国际组织密不可分。

国际法确立了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和规则,而国际组织则起着制定、执行、协调和合作的作用。

国际组织与国际组织法的概念

国际组织与国际组织法的概念

Bilingual Teaching of International Law
8
Section 1 Concept and Legal Status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二、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legal status) (一)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legal personality) 1. 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是成员国通过组织约章 明示赋予的,与国家的法律人格是固有的、与 生俱来的不同。 2.客观的国际人格意味着国际组织人格的确立不 依赖于有关非成员国的事先承认(prior recognition),它源自国际组织本身的性质和 职能。

Bilingual Teaching of International Law
12
Section 2 General Legal Systems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三、国际组织的表决制度(voting system)和决 议(resolutions or acts) (一)国际组织的表决制度(voting system) 1. 全体一致同意(unanimity) 2.多数同意制(required majority) 3.加权表决制(weighted voting system) 4.协商一致(consensus)

Bilingual Teaching of International Law
16
Section 2 General Legal Systems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2. 国际组织不法行为的2个构成要件 (1)行为归于国际组织(attribution of conduct to a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2)违背国际义务(breach of an international obligation)

国际组织法概述

国际组织法概述

国际组织法概述什么是国际组织法?国际组织法是国际法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国际组织的设立、职权、组织状况、运作和终结等相关法律规定。

国际组织法的发展和形成源远流长,其内容涉及到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国际组织与其成员国之间的关系以及国际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等问题。

国际组织法的重要意义在于维护国际秩序、促进国际合作和解决国际争端。

通过对国际组织的法律规范,可以使国际组织在履行职能时遵守国际法的规范,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国际组织的种类国际组织是由主权国家根据一定的协定自愿组成的,其目的是为了共同实现特定的国际目标和任务。

国际组织的种类繁多,包括国际政治组织、国际经济组织、国际军事组织、国际社会组织等。

国际政治组织主要由政府间组织和政府间和非政府间组织构成,如联合国、欧洲联盟等。

政府间组织指的是由各国政府签订协定建立的组织,其成员为主权国家。

而政府间和非政府间组织则是指由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共同组建的国际组织,其成员可以是国家和非政府组织。

国际经济组织主要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它们的目的在于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

国际军事组织主要由军事同盟组成,如北约等。

国际社会组织则包括非政府组织和国际行业组织,如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国际足球联合会等。

国际组织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组织法是建立在国际法的基础上的,因此它遵循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规范。

主权平等原则主权平等原则是国际法的核心原则之一,也是国际组织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这一原则,国际组织的成员国在组织内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没有任何成员国可以凌驾于其他成员国之上。

合法性原则国际组织的设立和运作必须符合国际法的规范,具有合法性。

这意味着国际组织的活动和决定必须基于适用的国际法条款和组织章程,不能超越其职权范围。

成员国义务原则国际组织的成员国有义务遵守其所加入的组织的规则和决定。

成员国应履行其在组织内所承担的义务,并在国际组织框架内合作解决争端和实现组织的目标。

国际公法 第十章 国际组织法

国际公法 第十章 国际组织法

一、成员
能够和愿意致力于某一 组织的工作,被邀请或 接纳参加该组织的工作 的成员 完全成员
成员一律平等,但并不 意味其权利和义务必须 完全平等
(一)成员的 种类
观察员
成员
部分成员
并非为一国际组织的完 全成员,但在其参与的 在国际组织中只享 机构中,享有完全的权 有部分权利,承担 部分义务的成员 联系成员 利和义务
2.执行机构(executive organs) 国际组织一般都设有一个执行机构,一般 称为执行局(executive board)或理事会,也 有称为委员会的。 这种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执行最高决策机构 的决定,处理本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事项,提 出建议、计划和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 3.行政管理机构(administrative organs) 绝大多数国际组织都设有行政管理机构, 叫做“秘书处”,它是一个以秘书长 (Secretary-General)或总干事(DirectorGeneral)为首的常设机构。
2.国际组织责任的基础 国际组织国际违法责任的基础,是国际 组织的国际法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即国 际组织的国际法律人格,因为责任是国际 人格的必然结果,是国际组织具有国际权 利和义务的结果。独立的人格隐含着对发 生的活动承担责任。 (二)国际组织对其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 国家的国际责任原则适用于任何国际 法主体,包括国际组织。
第十章 国际组织法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Law
本章重点: 国际组织的基本特征与法律人格 国际组织的表决制度和决议的效 力 国际组织对其国际不法行为的责 任 联合国的主要机关及其职权 区域性国际组织与联合国的关系 非政府国际组织与联合国的法律 关系
2.多数同意制(required majority) (1)简单多数(simple majority) 指有超过半数成员的同意票即可获得通过。 这主要用于程序性事项或其他不很重要的决 议。 (2)特定多数(qualified majority) 指要求达到一定比例的多数时议案才能通过。 所谓“特定多数”,通常情况下要求三分之 二多数。这种表决制多适用于重要问题或特 定事项的决议。 (3)多数加特定成员通过 指除了要求特定数目的多数之外,还要求包 括特定成员的同意票方可通过。这种表决制 为个别国际组织或机构所采用。

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关系

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关系

国际法的发展历程
古代国际法
古代国际法主要表现为一些零散的国 际交往规则和惯例,缺乏系统性和普 遍性。
近代国际法
现代国际法
现代国际法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和冷 战等重大历史事件,逐渐发展成为包 含政治、经济、文化、人权等领域的 综合性法律体系。
近代国际法以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为起 点,逐渐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国际法规 则和制度体系。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主权平等原则
各国主权平等,互不干涉内政,尊重 各国独立和领土完整。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各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 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
禁止使用武力或威胁原则
各国在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武力或威 胁他国,侵犯他国主权、领土完整或 政治独立。
合作与互助原则
各国应在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进 行合作与互助,促进全球和平与发展 。
国际组织对国际法的完善与发展
完善国际法体系
国际组织通过制定新的国际法规则、 修订现有规则等方式,不断完善国际 法体系,使其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需 要。
推动国际法发展
国际组织通过倡导新的国际法理念、 推广国际法治等方式,推动国际法的 发展与进步。
PART 06
国际法与国际组织面临的 挑战与机遇
全球化对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影响
提供法律依据
国际法为国际组织的建立 、运作和解散提供了基本 的法律依据和框架。
确立基本原则
国际法确立了国际组织应 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主权 平等、不干涉内政、和平 解决争端等。
规范组织行为
国际法通过规定国际组织 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 范其行为和活动,确保其 在国际法框架内运作。
国际组织对国际法的影响
PART 03

自考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真题试卷

自考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真题试卷

自考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真题试卷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1、国际法的渊源不包括()A 国际条约B 国际习惯C 一般法律原则D 国内法2、下列关于国家主权的说法,错误的是()A 国家主权具有对内最高性和对外独立性B 国家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让渡C 国家主权的行使不受任何限制D 国家主权是国家存在的根本标志3、下列国际组织中,属于一般性国际组织的是()A 世界贸易组织B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C 联合国D 世界卫生组织4、国家继承不包括()A 条约的继承B 国家财产的继承C 国家债务的继承D 国际组织成员资格的继承5、外交保护的条件不包括()A 受害人具有本国国籍B 受害人用尽当地救济C 受害人所在国存在过错D 受害人所在国拒绝司法6、下列关于国际争端解决方法的说法,正确的是()A 谈判是解决国际争端的主要方法B 斡旋和调停不具有法律约束力C 国际仲裁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D 以上都对7、下列关于国际法院的说法,错误的是()A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B 国际法院的法官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选举产生C 国际法院的判决具有终局性D 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8、下列关于国际人权法的说法,错误的是()A 国际人权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B 国际人权法的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C 个人不是国际人权法的主体D 国际人权法具有强行法的性质9、下列关于国际人道法的说法,正确的是()A 国际人道法的目的是保护战争受难者B 国际人道法只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C 国际人道法的规则可以通过克减D 国际人道法与国际人权法没有关系10、下列关于联合国安理会的说法,错误的是()A 安理会由 15 个理事国组成B 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包括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和法国C 安理会的决议对所有会员国具有约束力D 安理会的表决实行“大国一致原则”11、下列关于世界贸易组织的说法,正确的是()A 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是部长级会议B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采用协商一致的原则C 世界贸易组织只处理货物贸易问题D 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对非成员国没有约束力12、下列关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说法,错误的是()A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是促进国际货币合作B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成员国的份额C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决策机构是执行董事会D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只提供给发展中国家13、下列关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说法,正确的是()A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只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投资争端B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裁决具有终局性C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D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仲裁庭由 5 名仲裁员组成14、下列关于国际环境法的说法,错误的是()A 国际环境法的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组织和个人B 国际环境法的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C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D 国际环境法只关注环境污染问题15、下列关于国际海洋法的说法,正确的是()A 领海的宽度不得超过 12 海里B 专属经济区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 200 海里C 大陆架的外部界限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 350 海里D 公海自由包括航行自由、捕鱼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等16、下列关于国际航空法的说法,错误的是()A 领空主权原则是国际航空法的基本原则之一B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宗旨是促进国际民用航空的安全和有序发展C 航空器的国籍取决于其登记国D 国际航空运输的责任制度采用过错责任原则17、下列关于国际刑法的说法,正确的是()A 国际刑法的目的是惩治国际犯罪B 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具有普遍性C 个人不是国际刑法的主体D 国际刑法只处理战争罪和反人类罪18、下列关于国际法律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A 国际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组织和个人B 国际不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归因于国家和该行为违反国际法C 国际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D 国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限制主权、赔偿、道歉等19、下列关于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的说法,错误的是()A 国际组织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B 国际组织享有一定的特权和豁免C 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来源于成员国的授权D 国际组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受限制20、下列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 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律体系B 国际法优于国内法C 国内法优于国际法D 国际法与国内法相互联系、相互渗透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1、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B 不干涉内政原则C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D 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E 民族自决原则2、国家的基本权利包括()A 独立权B 平等权C 自卫权D 管辖权E 发展权3、国际组织的主要机关包括()A 决策机关B 执行机关C 行政机关D 司法机关E 监督机关4、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包括()A 谈判B 协商C 斡旋D 调停E 仲裁5、国际人权的分类包括()A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B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C 集体人权D 发展权E 和平权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15 分)1、国际法主体2、国际条约3、国家豁免4、国际争端5、国际组织四、简答题(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25 分)1、简述国际法的特征。

国际组织法

国际组织法

第十章国际组织法学时:4小时第一节概述一、国际组织的概念国际法上的国际组织是指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是若干个国家为实现特定目的依据条约而建立的一种国家联盟或国家联合体。

它不同于非政府组织。

二、国际组织的特征国际组织的基本特征有:1、国际组织是国家之间的组织。

2、国际组织是依据国家间的多边条约而创立的。

3、国际组织的基本原则是所有成员国主权平等。

4、国际组织有一套常设的组织机构。

三、国际组织的类型政府间国际组织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1、按照国际组织成员的构成范围,可以分为普遍性的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的国际组织;2、按照国际组织的职能,国际组织可以分为一般性的国际组织和专门性的国际组织;3、按照国际组织是否向他国开放,可以分为开放性的国际组织和封闭性的国际组织;四、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主要体现在:1、缔约权;2、对外交往权;3、承认与被承认的权利;4、国际索赔和国际责任;5、特权与豁免。

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不是其本身所固有的,而是来自主权国家在创立该组织的基本文件中的授予。

因此,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不能与国家的法律人格相提并论,它只是派生的、有限的,其权力与活动都不能超越组织的基本文件所规定的职权范围。

第二节国际组织的一般制度一、国际组织基本文件的概念国际组织的基本文件是指国际组织赖以建立和进行运作的、由各成员国政府缔结的条约或特别协议的统称。

基本文件通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文书,但也可以是一项公约或条约的一部分,甚至可以是普遍性国际组织的一项特别决议。

国际组织文件不同于一般条约的特征:1、规范了成员国的权利与义务,创立了新的国际法主体;2、基本文件限制甚至禁止成员国对文件做出保留;3、为维护组织稳定,很多文件都不对成员国退出做出明确说明;4、本文件即使没有关于修订的规定,国际组织于必要时也可以对其职能作出相应的调整、变动。

二、国际组织参与者的类型国际组织的参与者是指参与国际组织活动,并在其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国际法主体及某些非主权实体的地区实体。

国际关系中的国际法和国际组织

国际关系中的国际法和国际组织

国际关系中的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国际关系中,国际法和国际组织成为了重要的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国际法和国际组织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国际法国际法是指一套规范国家行为的准则,其目的是维护国际社会稳定与安全。

国际法可以分为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两种。

国际公法主要涉及的领域包括国际安全、国际经济、国际人权等。

以国际安全为例,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在维护国际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例如,联合国安理会在伊拉克战争中通过决议规定制裁措施,旨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国际私法则主要涉及到跨国商业活动、投资、贸易等事务。

国际私法的重要性日益增加,跨境贸易的规模逐年扩大,国际法对于贸易合同、知识产权等问题的调解与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国际组织国际组织是由多个国家组成,拥有一定法律地位,具有一定权力与职能的法人实体。

国际组织在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联合国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国际组织之一,其成立初衷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国际合作和发展。

在联合国的框架下,各成员国可以共同讨论和解决国际争端,联合国也开展了大量的人道主义救援和可持续发展计划。

除了联合国外,国际刑警组织、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也在其各自的领域内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互动国际法的形成常常与国际组织密切相关,这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互动关系。

国际组织承担着制定、执行、解释国际法的任务,也是国际法得以维护和发展的重要手段和保障。

举个例子,联合国安理会制定的决议往往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需要各成员国依据决议内容进行行动。

在对国际法的观念更新和不断优化上,国际组织也显得尤为重要。

总结国际法和国际组织是维护国际社会稳定和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将继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因此,各国必须重视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作用,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浅析国际组织对国际法的影响

浅析国际组织对国际法的影响

浅析国际组织对国际法的影响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浅析国际组织对国际法的影响,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一、国际组织的历史演进及其在全球化背景下的新发展(一)国际组织的发展进程国际组织的产生与发展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同国际关系的发展密切相关。

现代意义上的国际组织源于法国大革命的欧洲,以持续百年的欧洲协调为代表的会议制度,以功能主义为特点的国际行政联盟,为国际组织的诞生从技术和组织结构上准备了条件。

1899年和1907年的两次海牙和会对现代国际组织的产生具有重大影响。

20世纪是国际组织兴盛发展的时期,国际联盟和联合国是这一时期的代表。

联合国的创立是国际组织历史上的一个伟大的里程碑,开创了国际组织发展的新阶段。

(二)国际组织在全球化背景下的新发展战后国际交往越来越频繁,国家间的相互依存日益加深。

全球化趋势客观上要求加强国际合作,具体表现在国际经济组织、区域性组织迅速增加。

20世纪以后国际组织发展迅速,以爆炸式的速度成倍增长。

从1990年到1998年的9年中,各类国际组织以平均每年净增2500个的速度发展,1998年底的国际组织总数已达到43580个,比1990年的26656个增长了81%。

同时全球化进程也增强了国际组织的地位,使国际组织在以下几个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

1.国际组织的活动范围扩大现代国际组织的发展,早已冲破创立时期的地域、领域局限,活跃在当今世界人类生活的所有方面。

从普遍性到专门性,从全球性到区域性,从解决贸易争端到维护区域和平,从全球的环境污染控制到人权的国际保护,但凡国际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相关国际组织的存在。

国际组织已成为当代国际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2.国际组织职能作用发生变化国际组织是国际社会行为规则的制订者。

国际组织以基本文件的方式,通过订立国际公约,制定全球性的法律、规则和制度。

国际组织是国际经济、社会发展事务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分配者。

国际组织通过一系列的协议、条约制定管理全球化带来的全球性公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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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联盟的机构组成
大会(Assembly) 行政院(Council) 秘书处(Secretariat) 常设国际法院
国际联盟的作用
国联在前十年为解决国际争端做出了很 大贡献,并有许多成功记录,组织缔结 了1928年的巴黎《非战公约》。
30年代以后,国联在许多国际事务上没 有采取决定性行动,未能阻止日本、德 国、意大利等法西斯国家的对外扩张和 侵略行为,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
进步; 国际组织的作用应当得到加强
国际组织的特征
建立在主权国家基础之上,由国家组成,不得 违背国家主权原则; 依据国家间正式协议,或者通过国际条约,或 者通过国际会议的决议,或者通过另一个国际 组织的决议而创立; 有一套常设机构; 有国际法上的法律人格,即国际法主体资格; 具有国家间合作的职能
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
国际组织成为法律关系主体,享受权利和承担 义务的一种资格。
国际组织在现代国际法中被认为是有限的或派 生的国际法主体。
国际组织本身无主权,它的法律人格和行为能 力受其章程的规定,是成员国通过其组织章程 授予的。
不同的国际组织由于组织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 不一样,因此在国际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 力也是不一样的。
国际组织与国际法
(1)国际组织受国际法的约束
– 国际组织的活动不能违背国际法基本原则。
(2)国际组织促进国际法的发展
–当今世界不存在一个世界政府,也没有一个 世界立法机构。国际组织不能为世界立法, 但可以通过它们的活动促进国际法的发展
国际组织在现代国际法中的地 位和意义
现代国际社会是无政府社会; 国际组织有利于加强国际社会的和平与
和平和安全,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等的发 展。
区域性国际组织与联合国的关 系
《联合国宪章》第八章规定了区域性国 际组织的地位,区域性国际组织应当遵 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从而将区 域性国际组织纳入联合国体制之内。
区域性国际组织对联合国是一种辅助和 补充的关系。
重要的区域性国际组织
美洲国家组织 非洲统一组织 阿拉伯国家联盟 东南亚国家联盟 欧盟
国际联盟失败的原因
首先:国联在议事程序上要求全体成员国一致同 意,导致国联在重大问题上根本无法达成一致;
其次,国联章程规定各成员国可以自由退出,导 致30年代以后大批国家退出国联,而国联无能 为力;
再次,行政院的决议对成员国没有强制约束力 最后,国际政治关系的影响。
二战后国际组织的发展
国际组织数量剧增, 国际组织的活动领域越来越广泛; 联合国成为国际组织的核心; 国际组织作用越来越大。
国际组织法
用以调整国际组织的创立、法律地位、内外活 动及其他法律关系的所有法律原则、规则、规 章和制度的总称。
国际组织法的研究范围
–国际组织的成立条约,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法律 人格、法律责任,国际组织的成员、组织机构和职 权,国际组织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国际组织的 决议的效力和实施,国际组织的特权与豁免,国际 组织的缔约权,国际组织的继承,国际组织的争端 解决机制,国际组织的经费来源与管理等
属机构的正式成员 ;(瑞士)
非正式成员
联系成员 观察员
– 台湾试图成为世界卫生组织观察员或成员问 题
国际组织的历史发展
国际组织的早期萌芽:古希腊、中国春 秋战国时代 ;
威斯特伐利亚和会 为现代国际组织的产 生奠定了基础;
19世纪初,欧洲各国建立了一些行政联 盟,标志着现代国际组织的诞生 (莱茵 河委员会)
区域性国际组织
是指在相同的地域内的国家或者虽然不在相同 的地域内但以维护区域性利益为目的国家组成 的国际组织和集团。
特征:
–成员国限于特定区域,具有明显地理上的邻近性; –成员国基于民族、宗教、历史、文化等原因有某种
共同意识,或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相互依赖; –区域性国际组织的宗旨和目的是为了维护本地区的
标志、徽章、旗帜等国际组织的成员源自全成员; 非正式成员完全成员
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成员一般只能是国家 特殊情况下,一个国家的一部分可以成为政府
间国际组织的成员 某些国际组织规定可以接纳非主权领土成为成
员 (WTO) 有时候,国际组织本身,也可以成为另一个国
际组织的成员 有时候,一些国际组织允许非成员国成为其下
国际组织的行为能力
(1)缔结双边或多边协定; (2)召集参加国际会议; (3)派遣和接受外交使团; (4)调解国际争端 (5)承担国际责任和请求国际赔偿; (6)参加另一国际组织的活动或加入另一国际组织; (7)做出国际承认或成为国际承认的对象; (8)构成国际继承的主体和客体; (9) 其他行为能力;如托管领土、拥有代表本组织的
– 未发生世界大战
国际组织的分类
全球性国际组织和区域性国际组织 一般性(general)国际组织和专门性
(specialized)国际组织 一般国家间组织和超国家组织
全球性国际组织
也称为普遍性(universal )或开放性国 际组织,
对全世界所有国家开放, 活动范围不受地区限制, 如联合国、世界气象组织等
第十讲 国际组织与国际法
国际组织的概念
广义:
–政府间国际组织(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IGO),如联合国等)
–非政府间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INGO)(国际 奥委会、国际红十字会)
狭义:政府间国际组织,即国际法上的 国际组织
20世纪是国际组织的兴盛期
国际联盟
1919年战胜国在巴黎和会上通过了《国 际联盟盟约》,国际联盟于1920年1月10 日正式成立,总部在瑞士日内瓦。
国际联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一般性政 治性国际组织,是国际法发展史上一个 重要里程碑。
国际联盟的宗旨
促进国际合作,保证国际和平和安全。 基本任务是在维持国际和平方面,包括 限制军备,保障成员国领土完整和政治 独立,防止战争,和平解决争端,实施 制裁等;在促进国际合作方面,包括国 际公益事业的开展, 专门机构的管理, 委任统治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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