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为何高于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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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高于人权的理论分析
10法学刘丽丽人权是指社会承认和保障每个成员正常的社会生活所必须的基本条件和行为能力。关于人权的基本内容存在着很多种说法 ,当代西方人权论认为自由、平等权利是人天生应具有的权利 ,人权就是人的自由、平等的权利 ,故有“天赋人权”的说法。马克思主义学者则认为人是生活在社会之中 ,具有社会性、阶级性、民族性、时代性。不同的时代人权的内容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 ,但在当代人权应“首先是生存权和发展权”。
主权是一国处理其国内事物和国际事物而不受它国干涉和限制的最高权利 ,是国家的基本属性之一。1970 年《国际法原则宣言》对主权原则进行了详尽的阐明 ,其中心思想是国家主权平等 ,即不管各国政治、经济、社会有何不同 ,均有平等权利和责任 ,并同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主权平等包括以下内容 :1、各国法律上一律平等。2、每一国均享有主权的固有权利。3、每一国均有义务尊重它国的国际人格。4、国家的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不受侵犯。5、每一国均有权利自由选择其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6、每一国均有责任履行其国际义务 ,并与其他国家和平相处。
“人权高于主权”论 ,也叫“人权无国界”论 ,它是近年来美国等西方国家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人权理论 ,是西方人权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理论认为 ,人权是人类社会
最基本的权利 ,当今世界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已使各国不能独立地应付和解决其政治、社会、经济等问题。同样在人权的问题上也必须超越民族和国家的限制,由国际社会主持公道 ,对任何否认和违反这些权利的国家、民族 ,国际社会有权利对其实行干涉或制裁。
当今世界,国际交往的主体有国家、国际组织和有影响力的个人等,尽管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国际交往的主体仍是主权国家。无论是人权的国内保护,还是国际人权公约的制定,都离不开国家的参加,离开了主权国家,人权的保障就成了无源之水。
自然界有一种非常有趣的现象,越是有毒的动物或植物,越是喜欢用美丽的外表来装饰和保护自己,迷惑和消灭对手。其实这种现象也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
强调“人权高于主权”这层美丽的外衣,维护某个国家的人权免受或拯救压迫,国际社会或其他国家对该国进行军事介入的观点,忽略人道主义干预的复杂和国际社会的现实。人道主义干预即采用武力捍卫一个国家人权的军事运动,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仅涉及到主权原则和人权原则的矛盾,也涉及人权原则和和平原则的冲突。《联合国宪章》规定了“维护世界和平及安全”及“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但也规定了“受到武力时单独或集体自卫”或“安理会在国际和平和安全受到威胁和破坏时,根据《宪章》第七章授权的军事行为”这种动用武力的例外。这两种情况
虽没有直接规定人权问题,但在人权受到严重侵犯的情况可认为对国际社会的威胁,由此产生武力。但问题在于,由于受历史传统,文化背景,政治,经济发展的影响,各国的人权保护程度并不相同,如何衡量人权受到严重的侵犯,才能保障公正?现实的国际关系中,“保护人权”往往成为强国推行自己的政治模式,输出自己的价值观念,追求自己的利益,推行霸权主义的工具。其结果是,人权不仅没有得到促进,正常的国际秩序和世界和平却遭到了破坏,人权遭到了更加严重的践踏。例如,1999年3
月起,以美国为首的北约,以维护世界秩序为借口,发动了科索沃战争,在未经联合国授权的情况下,对一个主权国家肆无忌惮地进行了长达78天的狂轰滥炸,其轰炸目标也步步升级,不仅由军事目标发展到非军事目标,而且丧心病狂地轰炸了我国驻南联盟使馆。2001年10月,美国以反恐为理由发动的阿富汗战争,至今已经导致阿富汗平民伤亡3万余人。这些都是国际关系史、外交史、战争史上罕见的残暴行径,是对尊重国家主权和互不干涉内政等国际关系准则的粗暴践踏。
然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美国国内存在着许多严重侵犯人权的现象长期以来 ,美国都在反对工人运动、镇压人权和枪杀人权运动领导人 ,国内种族歧视猖獗 ,警察暴政横行 ,暴力和谋杀肆虐 ,吸毒和强奸现象习以为常。在这种背景之下 ,美国尽力抵制和歪曲国际人权条约。他们宣称《国际人权宣言》和正在制定的国际人权公约都是“要在全球范围之内发展共产主
义”。俄亥俄洲参议员布里克公然宣称 : 我提出这项决议案的目的 ,就是要深深埋葬那些人权公约 ,使今后任何身居高位的官员都不敢将它复活。” 即使美国后来在批准各种国际人权公约时也提出了超出常规的五大“抵制原则”, 1992 年 ,美国布什政府在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后 ,立即发表了一项声明 ,宣布在美国国会通过相应的法律之前 ,在美国不能自动生效。此后 ,布什政府再也没有敦促国会通过履行该公约的法律。从美国上面提到的五大“抵制原则”及美国对待国际人权公约的态度中我们可以看出 , 在美国国内它将自己的宪法和法律置于任何人权公约之上 ,一切人权公约都不得与国家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可见在人权和主权的态度上美国在国内完全是“主权高于人权”的。中国有句古话叫“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人权高于主权”这个道德判断甚至不能被提出者国家所接受 ,怎么能够让广大的其他国家接受呢 ? 它仅仅考虑美国自己的利益以得出结论 , 人权高于主权”论这个判断是错误的。而完全忽视了其他国家的实际情况和利益。因此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 人权高于主权”论这个判断是错误的。
人权问题本质上是属于一国内部管辖的问题,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别国内政是公认的国际法准则,适用于国际关系的一切领域,自然也适用于人权问题。人权的实现必须以独立完整的国家主权为根本前提和保障,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国家是属于一
国人民的,国家主权是全体国民的集体人权。一个国家没有了主权,所在国家的人民也就失去了基本的人权。在没有独立完整国家主权的旧中国,在自己国家的土地上,曾经赫然写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哪里还有什么所谓的人权可言!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人民都曾经历过这样“没有主权就没有人权”的苦难历史,也共同走过了首先要争取独立完整的国家主权,才能够获得基本人权的奋斗历程。
总之,“没有主权就没有人权”是不容置疑的真理。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在独立完整的国家主权保障下,才能实现真正的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