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卒中中心多学科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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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卒中中心多学科会诊制度

一、凡遇脑卒中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多学科会诊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二、会诊由病人所在科室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急诊科及相关影像检验科室人员参加。必要时报医务科组织会诊讨论。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简明介绍病史、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治医师应详细分析病情,提出开展本次讨论的目的、意义及关键问题;与会医师可各抒已见,积极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或有关资料和信息;最后由主持讨论者总结概括,综合分析,明确结果,确定诊疗方案。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讨论内容包括诊断、鉴别诊断、诊疗变更的原因、需进一步完成的检查等。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职称、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的具体发言内容、讨论意见及主持人汇总的小结意见等,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小结意见于当日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五、脑卒中疑难病例多学科会诊每月至少举行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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