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法人房地产抵押循环贷款业务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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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贷款业务制度范本

房产抵押贷款业务制度范本

房产抵押贷款业务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旨在规范房产抵押贷款业务,保障借款人、抵押人、贷款人及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产抵押贷款业务,是指借款人以自己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并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从事房产抵押贷款业务的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贷款人第四条贷款人是指依法设立,取得金融许可证,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五条贷款人开展房产抵押贷款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二)具有专业的贷款管理人员和风险评估人员;(三)具备完善的贷款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借款人第六条借款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借款人申请房产抵押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二)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三)具备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四)提供的房产具备抵押条件,权属清晰,没有法律纠纷;(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抵押物第八条抵押物是指借款人提供给贷款人作为抵押的房产。

第九条抵押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权属清晰,没有法律纠纷;(二)可以办理抵押登记;(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贷款申请与审批第十条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房产抵押贷款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借款人身份证明;(二)房产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三)还款计划和还款来源证明;(四)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房产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贷款。

第十二条贷款人批准贷款的,应当与借款人、抵押人签订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利率、费用等事项。

工商银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工商银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工银甬办[2009]360号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支行、营业部:为满足个人消费及经营活动的融资需求,规范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业务操作与管理,根据总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工银办发[2009]289号),市分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总行授权,转授各管理支行、A类支行(市分行营业部)派驻审批人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审批权限为160万元,有效期至2009年度转授权文件生效时至。

-1-二、在总行设立专门会计科目前,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暂在“150003短期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科目和“150103中长期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科目核算。

三、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新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申请表(附件一)、调查审查审批表(附件二)、贷后检查表(附件三)。

执行中如遇问题,及时向市分行反映。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行内发送:个人金融业务部、法律事务部、信贷管理部、授信审批部、内控合规部。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办公室 2009年6月24日印发-2-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个人消费及经营活动的融资需求,规范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业务操作与管理,根据总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工银办发[2009]289号)和市分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流程(2007年版)及操作风险指南》(工银甬办[2007]176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产抵押,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借款人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人是指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市分行)授权开办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业务的分支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分行所辖分支机构开办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业务。

房地产贷款业务管理流程

房地产贷款业务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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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

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

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作者:何文华出版社:二册opy出版日期:2009年4月开本:16开册数:二册光盘数:0定价:389元优惠价:291元进入20世纪,书籍已成为传播知识、科学技术和保存文化的主要工具。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地发展,传播知识信息手段,除了书籍、报刊外,其他工具也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

但书籍的作用,是其他传播工具或手段所不能代替的。

在当代, 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书籍仍然是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传播工具。

详细介绍:第一篇中国房地产业与房地产金融第一章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及走势第一节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第二节房地产金融的作用和重要性第三节房地产金融的发展第四节中国房地产金融现状第五节房地产业和房地产金融的趋势分析第二章房地产金融基本理论第一节房地产金融中的资金流及资本来源第二节影响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社会经济因素’第三节利率、贴现率和现值第四节资产收益率第三章中国房地产政策演变和房地产信贷第一节中国房地产业政策的三个阶段第二节部分信贷政策影响解读第三节国内大城市房地产政策研究’第四节房地产信贷现状及潜在风险’第三节房地产信贷的战略管理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二篇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策划与项目融资第一章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第一节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概论第二节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策划第二章房地产开发项目融资第一节房地产项目融资策划第二节+,- 模式探讨第三节公共民营合作制第四节房地产融资案例介绍第五节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策划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三篇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操作流程与风险管理第一章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第一节房地产信贷业务简述’第二节房地产开发贷款程序第三节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评估第四节房地产开发贷款的贷后管理第五节房地产开发贷款评审案例第二章房地产信贷的风险管理第一节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的风险管理概论第二节房地产贷款的风险防范第三节房地产信贷与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第四节房地产信贷业务创新方法和技术’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四篇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规范与证券化探索第一章抵押贷款规范化操作’’第一节杠杆原理’’第二节抵押贷款的偿还第三节抵押贷款的运作过程第四节抵押房屋的使用和管理第五节利率变化对还款额的影响第六节期前还款的处理第七节其他抵押贷款类型第二章资产证券化的原理与实践第一节资产证券化的经济学分析第二节住房金融模式选择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第三章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研究和探索第一节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可行性第二节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实施方案第三节对住宅抵押贷款公司操作模式的初步设想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五篇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证券化运作和定价第一章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结构及主要类型第一节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运作程序第二节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参与主体第三节抵押过手证券第四节担保抵押债券第五节剥离式抵押担保支持证券第二章非政府担保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支持证券的运作结构’第一节整笔贷款市场编号25475’第二节抵押贷款信用质量的评估第三节非政府抵押支持证券的信用增级第四节评级机构的评级方法第三章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中提前偿付行为的特点’第一节提前偿付的惯例标准’第二节提前偿付行为的影响因素’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四章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利差定价法’第一节抵押贷款的现金流特点’第二节静态收益利差定价法第三节+,- 抵押支持证券利差定价法第四节多路径利差定价法第五章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微分方程定价法第一节衍生证券所满足的一般微分方程定价法第二节利率的随机行为描述第三节理性提前偿付下抵押支持证券的定价模型第四节方程的有限差分解法第五节久期’第六章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选择第一节中国市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需求第二节我国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难点第七章我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证券的定价建议’第一节我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提前偿付行为的特点’第二节固定利率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价格问题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六篇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标准和程序第一章概述第一节银行信贷产品综述第二节信贷业务的关键业务要素第三节信贷业务的主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第四节信贷业务的主要法律文件’第二章信贷产品简介第一节公司业务第二节个人业务第三节信用卡透支第四节贷款展期第五节担保方式第六节还款方式’第七节贷款利率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三章银行内部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标准和程序第一节信贷前期调查与信用分析阶段第二节信贷审查、审批及贷款发放阶段’第三节贷款后期管理阶段’第四章贷款展期手续第一节借款展期申请书范本第二节借款展期申请资料第三节借款展期协议书范本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七篇信贷申办流程第一章企业信贷申办基本流程第一节申办贷款证与贷款卡第二节建立信贷关系第三节临时贷款及短期贷款申办第四节中长期贷款申办第五节银行承兑汇票申办’第六节票据贴现业务申办第七节银行保函申办第八节借据及银行通知书第二章个人住房贷款申办基本流程第一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节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第三节二手房商业贷款’第四节住房装修贷款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八篇信贷担保运作流程第一章中国企业信用担保理论研究及其体系建设综述第一节信用和信用担保第二节中国式的探索与发达国家担保业的比较第二章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模式选择与运作程序第一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类型与运作第二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组建模式第三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组织模式第四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作程序第三章中国企业信用担保的风险防范与控制第一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的生成背景分析第二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的内部控制第三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的外部控制第四章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运营第一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价值实现形式第二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与应用第三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收入与分配第四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绩效评价的主要参数’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五章中国企业融资中介服务体系的整合’第一节中国中介服务体系现状’第二节世界著名中介服务机构介绍’’第三节对中国融资中介服务业整合的构想第四节中国的资信评估介绍第五节中国的资产管理介绍第六章担保运作流程第一节担保申请第二节担保资格证明第三节抵质押物的价格评估第四节抵质押物登记’第五节抵质押物保险第六节抵押合同第七节最高额抵押合同第八节质押合同’第九节保证合同第十节合同公证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九篇信贷风险度量第一章概论’第一节商业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第二节度量和管理信贷风险的传统方法第二章度量和管理银行信贷风险的组合法’第一节国际银行业结构的变革第二节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演变第三节金融危机第四节运用现代组合理论度量和管理银行的信贷风险’第五节构建度量和管理信贷风险的组合法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三章银行个体信贷风险的度量’第一节企业预期违约概率的度量:判别分析’第二节企业预期违约概率的度量:+,-./0.1 回归分析第三节预期违约概率的度量:期权推理分析法第四节银行贷款赔付率的估计第五节银行个体信贷的损失第四章银行组合信贷风险的度量’第一节银行贷款的损失相关第二节估计企业的信用违约相关:历史数据法第三节估计企业的信用违约相关:资产相关法第四节估计企业资产收益率之间的相关关系第五节估计借款企业的信用质量相关第六节银行信贷组合的损失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五章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组合管理第一节贷款定价第二节信贷组合的分散第三节风险资本配置第六章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度量和管理的发展第一节构建高级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第二节对我国银行经营管理的启示’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一篇中国房地产业与房地产金融第一章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及走势第一节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第二节房地产金融的作用和重要性第三节房地产金融的发展第四节中国房地产金融现状第五节房地产业和房地产金融的趋势分析第二章房地产金融基本理论第一节房地产金融中的资金流及资本来源第二节影响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社会经济因素’第三节利率、贴现率和现值第四节资产收益率第三章中国房地产政策演变和房地产信贷第一节中国房地产业政策的三个阶段第二节部分信贷政策影响解读第三节国内大城市房地产政策研究’第四节房地产信贷现状及潜在风险’第三节房地产信贷的战略管理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二篇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策划与项目融资第一章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第一节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概论第二节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策划第二章房地产开发项目融资第一节房地产项目融资策划第二节+,- 模式探讨第三节公共民营合作制第四节房地产融资案例介绍第五节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策划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三篇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操作流程与风险管理第一章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第一节房地产信贷业务简述’第二节房地产开发贷款程序第三节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评估第四节房地产开发贷款的贷后管理第五节房地产开发贷款评审案例第二章房地产信贷的风险管理第一节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的风险管理概论第二节房地产贷款的风险防范第三节房地产信贷与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第四节房地产信贷业务创新方法和技术’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四篇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规范与证券化探索第一章抵押贷款规范化操作’’第一节杠杆原理’’第二节抵押贷款的偿还第三节抵押贷款的运作过程第四节抵押房屋的使用和管理第五节利率变化对还款额的影响第六节期前还款的处理第七节其他抵押贷款类型第二章资产证券化的原理与实践第一节资产证券化的经济学分析第二节住房金融模式选择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第三章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研究和探索第一节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可行性第二节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实施方案第三节对住宅抵押贷款公司操作模式的初步设想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五篇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证券化运作和定价第一章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结构及主要类型第一节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运作程序第二节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参与主体第三节抵押过手证券第四节担保抵押债券第五节剥离式抵押担保支持证券第二章非政府担保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支持证券的运作结构’第一节整笔贷款市场编号25475’第二节抵押贷款信用质量的评估第三节非政府抵押支持证券的信用增级第四节评级机构的评级方法第三章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中提前偿付行为的特点’第一节提前偿付的惯例标准’第二节提前偿付行为的影响因素’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四章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利差定价法’第一节抵押贷款的现金流特点’第二节静态收益利差定价法第三节+,- 抵押支持证券利差定价法第四节多路径利差定价法第五章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微分方程定价法第一节衍生证券所满足的一般微分方程定价法第二节利率的随机行为描述第三节理性提前偿付下抵押支持证券的定价模型第四节方程的有限差分解法第五节久期’第六章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选择第一节中国市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需求第二节我国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难点第七章我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证券的定价建议’第一节我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提前偿付行为的特点’第二节固定利率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价格问题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六篇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标准和程序第一章概述第一节银行信贷产品综述第二节信贷业务的关键业务要素第三节信贷业务的主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第四节信贷业务的主要法律文件’第二章信贷产品简介第一节公司业务第二节个人业务第三节信用卡透支第四节贷款展期第五节担保方式第六节还款方式’第七节贷款利率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三章银行内部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标准和程序第一节信贷前期调查与信用分析阶段第二节信贷审查、审批及贷款发放阶段’第三节贷款后期管理阶段’第四章贷款展期手续第一节借款展期申请书范本第二节借款展期申请资料第三节借款展期协议书范本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七篇信贷申办流程第一章企业信贷申办基本流程第一节申办贷款证与贷款卡第二节建立信贷关系第三节临时贷款及短期贷款申办第四节中长期贷款申办第五节银行承兑汇票申办’第六节票据贴现业务申办第七节银行保函申办第八节借据及银行通知书第二章个人住房贷款申办基本流程第一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节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第三节二手房商业贷款’第四节住房装修贷款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八篇信贷担保运作流程第一章中国企业信用担保理论研究及其体系建设综述第一节信用和信用担保第二节中国式的探索与发达国家担保业的比较第二章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模式选择与运作程序第一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类型与运作第二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组建模式第三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组织模式第四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作程序第三章中国企业信用担保的风险防范与控制第一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的生成背景分析第二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的内部控制第三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的外部控制第四章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运营第一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价值实现形式第二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与应用第三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收入与分配第四节中国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绩效评价的主要参数’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五章中国企业融资中介服务体系的整合’第一节中国中介服务体系现状’第二节世界著名中介服务机构介绍’’第三节对中国融资中介服务业整合的构想第四节中国的资信评估介绍第五节中国的资产管理介绍第六章担保运作流程第一节担保申请第二节担保资格证明第三节抵质押物的价格评估第四节抵质押物登记’第五节抵质押物保险第六节抵押合同第七节最高额抵押合同第八节质押合同’第九节保证合同第十节合同公证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九篇信贷风险度量第一章概论’第一节商业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第二节度量和管理信贷风险的传统方法第二章度量和管理银行信贷风险的组合法’第一节国际银行业结构的变革第二节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演变第三节金融危机第四节运用现代组合理论度量和管理银行的信贷风险’第五节构建度量和管理信贷风险的组合法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三章银行个体信贷风险的度量’第一节企业预期违约概率的度量:判别分析’第二节企业预期违约概率的度量:+,-./0.1 回归分析第三节预期违约概率的度量:期权推理分析法第四节银行贷款赔付率的估计第五节银行个体信贷的损失第四章银行组合信贷风险的度量’第一节银行贷款的损失相关第二节估计企业的信用违约相关:历史数据法第三节估计企业的信用违约相关:资产相关法第四节估计企业资产收益率之间的相关关系第五节估计借款企业的信用质量相关第六节银行信贷组合的损失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操作实用手册第五章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组合管理第一节贷款定价第二节信贷组合的分散第三节风险资本配置第六章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度量和管理的发展第一节构建高级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第二节对我国银行经营管理的启示’作者:何文华出版社:二册opy出版日期:2009年4月开本:16开册数:二册光盘数:0定价:389元优惠价:291元本店订购简单方便,可以选择货到付款、汇款发货、当地自取等方式全国货到付款,满200元免运费,更多请登陆文成图书。

银行业主循环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银行业主循环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xx银行业主循环贷款管理暂行办法xx总发〔xx〕249号,xx年8月4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展本行信贷服务领域,加快信贷业务创新步伐,满足微小型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频、急、小”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关于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方式的相关政策,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主循环贷款是指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等经营业主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周转,具有合法、合理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其中,小微经营企业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zz]300号)的小微型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各分支机构对业主循环贷款的受理、调查、审批、发放和收回各业务环节。

第二章贷款条件及用途第四条借款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年龄在18周岁(含)至55周岁(含),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在经办行所在地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有固定住所。

(三)在经办行所在地有固定经营场所,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正常经营时间在1年(含)以上,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本地或已经在本地置业的外地业主;家庭作坊要求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业务订单或合同及具有与之相应的生产资料,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经营时间在2年(含)以上且主营业务稳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本地或已经在本地置业的外地业主。

(四)借款人经营实体资信状况良好,借款人必须是法人代表、实际经营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借款人及其配偶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贷款用途真实、明确、合法。

(六)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借款人本人在本行开立兰花卡个人结算账户,同意并授权本行按合同约定从其个人兰花卡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中国银行法人购房贷款业务操作办法

中国银行法人购房贷款业务操作办法

中国银行法人购房贷款业务操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法人购房贷款业务操作,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操作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人购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具备条件的企事业法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周转住房或商业用房(含商业营业用房和商业办公用房)的人民币贷款;贷款人是指中国银行开办此项业务的分支机构;借款人是指具备法人购房贷款条件的企事业法人。

第三条法人购房贷款实行“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只适用于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含1000万元)的小额法人购房贷款业务;超过1000万元的法人购房贷款业务按照公司贷款业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贷款的对象与条件第五条法人购房贷款的对象为具备法人购房贷款条件的、并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法人。

第六条申请法人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法人;(二)内部管理规范、资产负债结构合理、主要财务指标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已签署购买房产的合同或协议。

法人住房贷款,所购房产为现房的必须产权清晰,期房必须多层主体结构封顶、高层必须完成总投资的三分之二;法人商业用房贷款,所购房产必须为现房,且产权清晰;(四)必须支付一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产全部价款或评估价的30%;商业营业用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产全部价款货或评估价的40%;商业办公用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产全部价款或评估价的50%,特别优质客户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所购房产全部价款或评估价的40%。

(五)在中国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六)必须用所购房产进行抵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用途、币种、限额、期限与利率第七条贷款用途:法人购房贷款的用途暂定为住房只能用于借款人自用周转;商业营业用房只能用于借款人对外经营,商业办公用房只能用于借款人自身办公。

XX银行法人按揭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XX银行法人按揭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XX银行法人按揭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法人按揭贷款业务健康发展,规范法人按揭贷款业务管理,加强业务指导,根据《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行信贷政策,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法人按揭贷款是指本行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法人发放的,用于购置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房产(含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厂房),并以所购置的房产进行抵押的人民币贷款。

如果本行认为必要,借款人应提供其他担保方式,如追加抵押、保证、质押和卖方回购等。

第三条本项贷款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按总行授信授权的有关规定审批。

第四条法人按揭贷款要坚持用途合理、自筹资金到位、抵押或担保落实、专款专用、分期偿还的原则。

第二章借款人条件第五条申请本项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有成功的生产经营项目和良好的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较大、主营业务突出、收入稳定,能与本行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其结算、代收费、代发工资等主要业务在本行办理。

第六条申请本项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持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照。

借款人从事特殊行业的,还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七条借款人须符合征信查询信息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八条借款人能够依法将其用贷款购置的资产作为申请本行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本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第九条借款人必须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且无违反结算纪律不良记录。

第十条借款人必须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按时偿还本息的能力。

第十一条借款人必须符合本行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用途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本项贷款的用途必须是购置生产经营所需房产。

所谓生产经营所需是指贷款购置的资产被直接或间接用于借款人营业执照规定范围的生产经营活动,已转卖为目的的资产购置不能申请本项贷款。

本办法所指的房产是指购置已完工或达到可出售状态的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和通用厂房。

本条所指达到可出售状态的房产如果是期房,则借款人或卖方(开发商)必须向本行提供:(一)主体证照副本复印件及年检的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新编门牌号审批表复印件;(三)提供所购房产的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

房产抵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DOC)

房产抵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DOC)

房产抵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房产抵押贷款业务操作,推动贷款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产品定义房产抵押贷款业务:是指客户因资金周转需求,提供拥有合法产权的住宅房产抵押担保,我司给予一定额度贷款的业务产品。

第二条产品规格(一)房产抵押贷款业务要素适用范围定义如下:1、贷款金额:人民币50万元-1000万元;2、贷款定价:基准利率0.8%/月;3、贷款期限:1-12个月;4、还款方式:执行先息后本还款法,按月付息、到期还本;5、担保措施:红本住宅房产抵押担保。

(二)特别规定:1、放款手续费:贷款期限三个月以内的按贷款金额一次性收取放款手续费0.5%,贷款期限六个月以上的按贷款金额一次性收取放款手续费1%;2、提前还款:贷款发放满一个月,借款人可以随时申请提前还款,提前还款不退还已收取放款手续费。

第三条基本准入条件(一)客户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未结诉讼。

(二)客户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客户拥有合法产权的未抵押深圳市住宅商品房,并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四)客户具有连续稳定的收入,具有付息能力,有预期还款资金来源。

第四条业务审批规则(一)借款主体资格要求1.为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含港澳台籍人士),男性年龄不超过6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3.在中国内地居住或工作,具有连续稳定的收入,未从事非法行业;4.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报告近2年内没有出现“2”“关注”等不良记录;5.借款人当前无未结诉讼、无涉及民间借贷。

(二)抵押物要求1.深圳市合法产权的未抵押商品房,房产登记性质为住宅;2.房产权利人为个人,公司名下房产不受理;3.必须产权明确、无法院查封等异常情况,且自房地产证上登记的竣工日期为准,楼龄不超过30年;4.对抵押物价值评估可参考正规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参照网络信息,再结合现场考察综合确定;5.抵押物的最高抵押率原则上如下:住宅房产评估净值的70%,或住宅房产评估总值的65%。

银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操作规程模版银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操作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业务操作,加强风险管理,保障客户权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银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业务操作。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银行”指本银行,所称“客户”指本银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业务的贷款人。

第四条银行应当对个人房产抵押贷款进行定期风险评估和调整,同时加强信贷监管,提高贷款资产质量。

第二章业务流程第五条客户申请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时,应当准备以下资料:1.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2. 房屋评估报告;3.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4. 个人收入证明及财务状况证明;5. 其他有关资料。

第六条客户申请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时,银行应当核实客户提供的资料及房屋产权等信息,同时开展贷款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

第七条客户在签署贷款协议前,应当全面了解贷款的还款方式、利率、违约责任等内容,并按要求提供担保物,签署贷款协议。

第八条客户签署贷款协议后,银行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贷款人民币款项划入客户的指定账户。

第九条在贷款期间,银行应当监控客户的还款情况,并对逾期客户采取相应的催收方式,确保借款人完成还款义务。

第十条贷款到期后,银行应当及时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解除房屋抵押,并将房屋产权证归还给客户。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十一条银行应当对借款人的还款良好情况进行跟踪,及时敦促借款人归还欠款,并与借款人谈判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借款人逾期还款的情况下,银行应当及时采取催收措施,同时考虑是否启动抵押物的处置程序。

第十三条在抵押物处置的过程中,银行应当按照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程序,确保处置程序的合法有效。

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定期对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第十五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客户信用评价体系,根据客户的信用评级对贷款业务进行分级管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农村商业银行抵押循环贷款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抵押循环贷款管理办法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抵押循环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拓展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个人金融业务服务功能,提高市场竞争力,结合当前个人信贷业务开展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信贷管理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抵押循环贷款是本行与贵宾理财金卡客户约定的,用借款人自有房产作抵押的,在规定期限和最高贷款额度内可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的授信贷款额度。

第三条在发放抵押循环贷款时,应当遵循“总量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良性循环”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的对象与条件第四条申请抵押循环贷款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本行的贵宾理财金卡客户;2、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4、在授信期内,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5、能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房产抵押;6、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用途、期限、额度和利率第五条贷款用途抵押循环贷款主要是解决客户消费资金需求,不得用于非正常消费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贷款期限抵押循环贷款的抵押循环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含)。

单笔贷款期限应根据资金使用周期确定,最长不能超过1年(含1年)。

第七条授信贷款额度抵押循环贷款的最高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抵押率控制在抵押房产价值的70%以内)。

贷款循环期内,每笔贷款余额之和不得超过个人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最高授信额度。

第八条贷款利率贵宾理财金卡客户申请办理抵押循环贷款,贷款利率最低可以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下浮10%。

第四章贷款程序第九条贷款申请申请人申请抵押循环贷款时应填写《ⅩⅩ农村商业银行VIP客户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本行提供以下资料:(一)本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二)本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材料;(三)自然人为法人代表的,提供其所经营经济组织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财务报表或经营流水账;(四)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承诺书;(五)本行规定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抵押贷款操作手册与正式合同文件2024版

抵押贷款操作手册与正式合同文件2024版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抵押贷款操作手册与正式合同文件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抵押贷款操作手册1.1 操作手册的发放与使用1.2 操作手册的更新与维护1.3 操作手册的保管与归还2. 正式合同文件2.1 合同文件的构成2.2 合同文件的解释权2.3 合同文件的修改与补充3. 抵押物3.1 抵押物的范围与价值3.2 抵押物的登记与评估3.3 抵押物的保管与处置4. 贷款金额与期限4.1 贷款金额的确定4.2 贷款期限的约定4.3 贷款的提前还款与延期5. 利率与还款方式5.1 利率的确定与调整5.2 还款方式的约定5.3 利息的计算与支付6. 贷款的发放与还款6.1 贷款的发放程序6.2 贷款的还款程序6.3 贷款的逾期与违约处理7. 担保与保险7.1 担保人的责任与权益7.2 保险的购买与理赔7.3 担保与保险的解除与终止8.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8.1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8.2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8.3 合同解除与终止后的处理9. 争议的解决9.1 争议的解决方式9.2 仲裁的程序与规则9.3 诉讼的管辖与法律适用10.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日期10.1 合同的生效日期10.2 合同的终止日期10.3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与义务11. 合同的签署与备案11.1 合同签署的程序与要求11.2 合同备案的程序与要求11.3 合同签署与备案的效力12. 合同的保密与信息保护12.1 合同保密义务的约定12.2 信息保护的程序与措施12.3 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与赔偿13. 合同的转让与继承13.1 合同转让的条件与程序13.2 合同继承的约定与限制13.3 转让与继承后的合同效力14. 其他约定14.1 合同的补充与附件14.2 合同的修改与解除14.3 双方的其他特殊约定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抵押贷款操作手册1.1 操作手册的发放与使用1.1.1 操作手册由甲方统一制作和发放,乙方应在收到操作手册后按照手册内容进行操作。

银行房地产贷款管理制度

银行房地产贷款管理制度

银行房地产贷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房地产贷款管理,加强风险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银行房地产贷款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房地产贷款业务的银行机构,包括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

第三条银行房地产贷款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银行房地产贷款业务的运作,强化风险防控,提升信贷管理水平,有效应对市场变化,确保房地产贷款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和稳健性。

第四条银行房地产贷款管理制度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注重风险控制,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合理确定风险偏好,合理设置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

第二章房地产贷款审批第五条银行房地产贷款应当遵循审慎经营原则,严格控制风险,确保房地产贷款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第六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进行全面风险评估,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审批决策。

第七条银行对房地产贷款审批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监管要求,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授信额度、担保要求等条件,严格把关,确保贷款质量。

第八条银行应当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批程序,确保审批程序合规、透明、公平,杜绝违规审批行为。

第九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审批档案管理制度,保存完整的审批资料,对审批过程进行严格的监控和审核。

第三章房地产贷款用途管理第十条银行房地产贷款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确保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建设和购房融资。

第十一条银行应当加强对贷款用途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防范资金挪用和违规用途。

第十二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使用监督制度,定期进行项目跟踪调查,加强对贷款用途的管理和监控。

第四章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第十三条银行房地产贷款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厘清风险责任,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贷款质量。

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对房地产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银行 法人商用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 法人商用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模版

第十五章法人商用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场需求,规范贷款管理,促进商业用房信贷业务发展,依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贷款通则》和****银行关于制度办法的规定,特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自用营业用房、办公用房或通用厂房(以下简称商业用房)、并以所购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按月(按季)向贷款人还本付息的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所属各级机构办理的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业务。

第二节贷款对象与条件第四条贷款对象。

借款人必须是经有权部门批准设立并依法持有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具备法人资格/资质的经济组织。

第五条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法人营业执照并已办理年检手续;2、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备贷款证(卡),并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信用状况良好;4、信用等级原则B级以上(含);5、已与售房人签订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具备法律效力的购买商业用房的协议或协议;6、所购商业用房为营业用房的,已经支付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房产价值的50%;所购商业用房为办公用房的,已经支付首付款原则上不低于房产价值的50%;所购商业用房为通用厂房的,已经支付首付款原则上不低于房产价值的60%;7、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同意将所购商业用房作为贷款的抵押担保物;8、所购商业用房为现房即竣工验收合格并已取得预(销)售许可证,或商业用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地所有权证》;9、商业用房价格符合经办行(部)或其委托的具备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所评估的价格水平;10、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节贷款期限、利率和额度第六条贷款期限。

依据有关借款人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为3—5年,最长不得超过8年,且不超过所购商业用房的剩余使用年限,同时不超过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单位核定的经营期限或存续期限。

房产抵押贷款业务制度模板

房产抵押贷款业务制度模板

房产抵押贷款业务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产抵押贷款业务,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房产抵押贷款业务,是指借款人以其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按照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并依法享有抵押物优先受偿权的一种金融业务。

第三条房产抵押贷款业务的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房产抵押贷款业务,应当遵守国家金融监管政策,严格执行贷款审批、发放、管理和回收等环节的操作规程。

第五条借款人申请房产抵押贷款业务,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良好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

第六条贷款人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金融业务资质,遵守金融业务经营规范,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贷款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借款人申请房产抵押贷款业务,应当向贷款人提交以下材料:1. 借款人身份证明;2. 房产权属证明;3. 贷款用途证明;4. 还款能力证明;5. 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贷款人应当在收到借款人申请材料后,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房产价值等进行审查。

第九条贷款人应当在审查结束后,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房产价值等因素,确定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和期限等贷款条件。

第十条贷款人应当与借款人签订书面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抵押物管理第十一条抵押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抵押物权属清晰,无争议;2. 抵押物价值与贷款金额相匹配;3. 抵押物未设定其他抵押权或者优先受偿权;4. 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抵押权证书。

第十三条贷款期间,借款人应当妥善保管抵押物,确保抵押物的价值不受损害。

第十四条贷款期间,借款人不得以转让、出租、设定其他抵押权等方式处置抵押物。

四、贷款发放与还款第十五条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商业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房抵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推动商业银行贷款业务发展,增强本行贷款业务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担保法》《物权法》《贷款通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行信贷管理制度及《房地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抵贷”是指根据自然人申请,以住宅房作为抵押,经本行审批同意,给予申请人最高额授信额度,在该最高额授信额度内,客户可以多次申请用信,并具有明确用途的个人贷款业务。

第三条“房抵贷”的贷款用途为个人经营类,一般包括借款人或借款人所控制的经营项目所需生产经营周转、购置生产设备等,不得进行证券或房地产投资、不得购买基金、保险、国债或其他理财产品,以及用于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项目。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准入条件第四条贷款对象“房抵贷”适用的贷款对象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主要股东、合伙人、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等。

具体要求如下:(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三)借款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能力;(四)借款人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客户近两年个人经营性、消费性贷款逾期累计不超过3次且每次不超过30天、按揭类贷款逾期5次以内且每次不超过30天、贷记卡逾期6次以内),授信客户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需在调查表中说明原因;(五)借款人经营实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六)本行要求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准入条件(一)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二)借款人年满18周岁以上且借款人年龄加上授信期限不得超过65周岁;(三)抵押人应将房产的真实状况、租赁情况书面告知贷款人,如已出租的,抵押人还应将抵押情况通知承租人,并取得书面回执交经办网点;(四)抵押人对房产享有完全所有权或处分权,如为共有,须征得共有人书面同意;(五)抵押物为房龄25年以内的个人住宅;(六)本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三章还款方式、授信期限、利率、授信额度第六条客户申请“房抵贷”业务的,本行将根据客户资信状况、融资需求、担保条件,核定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齐鲁银行法人质押循环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齐鲁银行法人质押循环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齐鲁银行法人质押循环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深化服务内涵,发展优质客户,规范操作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依据《担保法》、《合同法》和《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人质押循环贷款(以下简称循环贷款)是指在设定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前提下,授予法人客户一定的贷款额度,在约定的贷款额度有效期限之内循环使用。

本办法中贷款额度是指齐鲁银行提供给法人客户的一笔或多笔本外币贷款合计余额的最高限额。

第三条循环贷款业务的适用对象为齐鲁银行经营地域范围内注册的可提供齐鲁银行认可的自有或第三人的存单或国债用于质押的中小企业法人客户。

第四条循环贷款业务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诚信经营,无经济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2、经营及收入情况稳定,处于经营成长期或平稳期,有明确的还款来源,具备到期还款能力;3、齐鲁银行客户质量评级E(含)级以上;4、符合齐鲁银行办理质押贷款业务的其他条件。

第二章循环贷款业务质物的选择与质押率第五条本办法所适用的质物仅限于:1、齐鲁银行各分、支行(部)出具的定期存单;2、齐鲁银行各分、支行(部)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

第六条原则上质押率不超过90%。

第七条经办行必须对质物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取得质物出质所需的有关手续和证明材料。

第三章循环贷款业务的期限与利率的确定第八条贷款额度的有效期限不得超出质押存单或国债的到期日,但最长不超过5年。

第九条单笔贷款期限应根据申请人经营周期及资金实际用途合理确定,但到期日不得超过贷款额度有效期限。

第十条贷款利率参照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齐鲁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循环贷款业务的申请与审批第十一条业务申请。

申请人向经办行提出质押循环贷款业务申请,填写《法人质押循环贷款申请书》,并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经办行调查。

经办行受理后参照齐鲁银行现行贷前调查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进行实地调查,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质物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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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机传送齐鲁银行文件(公司银行部)齐鲁银公〔2011〕3号关于印发《齐鲁银行法人房地产抵押循环贷款业务治理方法(修订)》的通知各分行、管辖行及所辖经营行、济南辖内各支行、总行各部门:为促进法人房地产抵押循环贷款业务进展,规范业务操作,有效操纵风险,总行组织修订了《齐鲁银行法人房地产抵押循环贷款业务治理方法(修订)》(以下简称本方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文件,严格贯彻执行本方法中各环节的业务操作要求,有效操纵风险。

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总行公司银行部联系。

齐鲁银行公司银行部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齐鲁银行法人房地产抵押循环贷款业务治理方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法人房地产抵押循环贷款业务进展,规范操作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流淌资金贷款治理暂行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法人房地产抵押循环贷款(以下简称循环贷款)是指齐鲁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向提供房地产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法人客户授予一定的贷款额度并由其在贷款额度及额度有效期限内循环使用的本外币贷款。

本方法中贷款额度是指本行授予法人客户的一笔或多笔本外币贷款合计余额的最高限额。

第三条循环贷款业务的差不多原则是“一次审批、一次抵押、总额操纵、循环使用”。

一次审批是指依照申请人及抵押物情况,一次性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定价等要素。

一次抵押是指依据审批额度及期限,一次性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

总额操纵是指在贷款额度有效期限内的任一时点,本行为借款人办理一笔或多笔贷款的本金合计余额操纵在贷款额度之内。

循环使用是指申请人在贷款额度和额度有效期限内,能够随时申请使用贷款额度。

第四条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生产经营合法、合规;(二)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经济纠纷;(三)原则上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处于经营成长期或平稳期,有明确、合法的还款来源,具备到期还款能力;(四)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合规;(五)客户质量评级E(含)级以上;(六)其他条件。

第五条下列房地产能够办理最高额抵押:(一)依法获得的尚未建有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二)依法获得所有权的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三)房屋所有权人与土地使用权人不一致但土地使用权人同意抵押的房产;(四)依法能够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办理最高额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爱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集体土地及坐落于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七)未附着地上定着物的国有划拨土地;(八)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产。

第七条额度、期限与利率(一)贷款额度应结合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现金流量、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测算(参照流淌资金额度测算公式)。

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房地产评估价值的70%,追加其他有效担保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至房地产评估价值的100%;(二)贷款额度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三)单笔贷款期限应依照申请人经营周期及资金实际用途确定,但到期日不得超过贷款额度有效期限;(四)贷款利率执行本行规定。

第八条循环贷款不得办理展期和借新还旧,循环贷款额度内单笔贷款发生逾期或欠息,应立即停止剩余额度的使用。

第二章贷款申请第九条客户经理可主动营销目标客户,也可直同意理客户的贷款申请。

第十条客户经理可与客户面谈了解其差不多情况,面谈内容包括:(一)公司性质、注册地、经营年限、要紧产品或服务;(二)股东、要紧经营人;(三)抵押物差不多情况;(四)融资需求、融资用途;(五)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同意其贷款申请:(一)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逾期、欠息状态;(二)经营或投资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三)产品或生产工艺属于国家禁止进展或明令淘汰的。

第三章受理与调查第十二条客户经理应依照面谈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贷款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必要时,可征询营销部门负责人意见。

第十三条客户经理应及时向客户反馈受理意见。

决定受理的,应预备后续贷前调查工作;不予受理的,应向客户解释。

第十四条贷前调查的原则和要求:(一)客户经理负责贷前调查,对贷前调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二)客户经理结合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全面掌握借款人、抵押人及抵押物信息,尤其注重对第一还款来源的调查;(三)贷前调查遵循双人调查原则,一人为主调查人,一人为辅助调查人。

第十五条贷前调查时,客户经理应取得借款人的下列资料:(一)执照、证件及其最新年检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贷款卡及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其他必要的证件;(二)开户许可证;(三)验资报告;(四)公司章程;(五)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操纵人身份证明、履历等;(六)签章样本(格式见附件2);(七)成立时刻三年以上的,提供前三年、本年季度及最新财务报表;(八)股东会或董事会等有权机构同意申请授信业务的决议、文件;(九)有关交易合同、协议等证明经营和贷款用途的资料;(十)其他能够证明经营和还款能力的资料。

第十六条借款人为小企业的,还应提供实际操纵人身份证明及必要的个人信息资料,关于不能提供财务报表的,应提供能够佐证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纳税证明、水电及工资支出等资料,可提供实际操纵人拥有的住房、车辆等财产资料,实际操纵人夫妻双方出具的查询征信记录授权托付书(《查询征信记录授权托付书(自然人)》格式见附件3)。

第十七条抵押人应提供其有权机构出具的同意抵押的决议,房地产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评估报告,并按第十五、十六条有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客户经理现场调查时应约谈借款人经营、治理、财务人员,实地考察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情况,审核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核实借款人经营治理情况、财务情况等,现场调查的要点包括:(一)借款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证件是否有效且已年检;开户证明书、验资报告、身份证明是否有效;专门行业应提供环保、安全等评估报告;(二)借款人非财务情况,包括经营环境、行业状况、治理、技术、主营业务市场情况、产品替代性、产品议价能力及竞争情况等;(三)借款人财务情况,核对账表、账户流水等财务证明资料,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分析借款人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等:1、大中型企业应核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情况,核实总账与报表、明细账是否一致;小企业应进行逻辑验证。

2、重点对货币资金、债权性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存货、待摊费用、投资、应付账款、注册资本、销售收入等占比较大或变化较大的科目进行分析,应依照明细账记录抽查原始单据,查看对应的合同、发票是否属实,分析形成缘故。

(四)核实上下游交易合同,确定贷款用途的真实性;(五)借款人实际经营年限、产权构成、关联关系、经营范围、组织形式、历史沿革等差不多情况;(六)借款人采购及销售渠道;(七)借款人近两年经营进展趋势;(八)实地察看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如生产设备运转、存货等;(九)借款人资产、负债、担保情况;(十)要紧经营人从业经验、治理能力、品行等软信息。

(十一)借款人是小企业的,应重点关注实际操纵人从业经验、婚姻状况、健康状况等软信息以及资产、负债状况;在重点调查企业账表、银行账户流水、纳税资料以及水电工资等支出资料基础上核实财务状况。

第十九条客户经理应按考察借款人的标准实地考察抵押人及抵押物情况,详尽、审慎评估担保能力;自然人保证的,应落实保证人身份并评估其保证能力。

第二十条客户经理现场调查拟抵押房地产,调查要点包括:(一)拟抵押房地产信息(坐落、面积、土地使用类型、用途、建成时刻等)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评估报告所附房地产照片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二)房地产状况,是否有毁损或质量问题;(三)房地产使用情况,是否达到使用条件,出租依旧自用;(四)参考周边相近房地产价格,推断评估价值的合理性;(五)是否存在产权纠纷及拆迁、改造、查封、冻结等限制情况;(六)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调查土地位置、地上附着物等相关情况;(七)是否存在顺位在先的抵押权等他项权利。

第二十一条客户经理应对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信贷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包括:(一)借款申请书内容与协商内容一致;(二)所提供资料公章清晰,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贷款卡等各种证件名称一致;(三)各类执照、证件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四)所收集资料符合第十五、十六、十七条要求。

第二十二条客户经理应认真核实借款人所提供资料原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认真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在复印件上签署“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字样及核对日期,并签名确认。

第二十三条客户经理应通过各种信息媒体搜寻有价值的资料,或通过本行网络或第三方机构等渠道开展调查,核实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客户经理应通过人行征信系统,查询打印借款人、担保人信用记录。

借款人为小企业的,还应查询实际操纵人信用记录。

第二十五条客户经理依照本行评级方法要求完成对客户的质量评级。

第二十六条客户经理依照调查情况填制调查报告提交部门负责人,调查报告内容应包括:借款人、抵押人及抵押物差不多情况、财务分析、非财务分析、信用记录、贷款用途、额度测算、还款来源、担保分析等,提出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支付方式等建议。

借款人为小企业的,调查报告应准确披露企业实际操纵人,并对实际操纵人的信用记录、从业经验、治理能力等进行真实、准确评估。

第四章风险评价第二十七条风险评价人员(审查人)负责审查业务合规性、可行性、风险操纵措施的有效性以及资料的完整性,对审查工作质量和审查意见负责。

第二十八条审查要点:(一)提交程序是否合规,调查、审查意见是否明确;(二)信贷资料是否符合规定,复印件是否核对;(三)借款人及其他当事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规,评级是否准确;(四)抵押房地产是否符合规定;(五)贷款用途是否合法、合理,是否符合信贷政策要求;(六)贷款额度是否合理,额度测确实是否准确,贷款各要素是否符合信贷政策;(七)还款能力、还款来源是否真实、有效、可靠;(八)抵押物是否足值有效,是否能覆盖风险;(九)风险操纵措施是否可行。

第二十九条借款人是小企业的,还应审查以下内容:(一)实际操纵人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实际操纵人信用记录是否符合要求;(三)实际操纵人从业经验、财产等反映其经营能力的信息。

第三十条风险评价人员应在详尽审查的基础上,充分揭示信贷业务风险,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审查结论:(一)当事人及抵押房地产是否符合要求;(二)审查授信用途、品种、额度、币种、期限、利率、担保、发放条件、还款打算安排以及贷后治理等要素;(三)风险防范措施;(四)对信贷业务的特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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