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宅小区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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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分类标准及功能配置技术导则

目录

1总则--------------------------------------1

2系统分类----------------------------------

2.1一星级-----------------------------

2.2二星级------------------------------

2.3三星级------------------------------

3附则----------------------------------

附表A《合肥市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功能配置大纲》附表B合肥市居住小区智能化示范工程星级评估评分标准

合肥市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分类标准

及功能配置技术导则

1.总则

1.1为提高居住小区高新技术的含量和居住环境水平,以满足居民

现代居住生活的需求,引导本市智能化居住小区的建设,规范智能化居住小区的设计及实施,特制定本导则。

1.2本大纲所称的“智能化居住小区”是指将信息通信、计算机和

自动控制等技术运用于居住小区,通过有效的信息传输网络、各系统的优化配置和综合应用,向住户提供先进的安全防范、信息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功能,为居住者创造安全、舒适、便捷、高效的居住生活空间。

1.3智能化居住小区的设计应考虑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选用的系统和设备应符合标准化、开放性的要求,并具有可扩展性和灵活性。对于分期开发的大型居住小区应进行总体规划设计,确保系统和设备的统一性和兼容性,以便于日后的系统扩充。

1.4居住小区的智能化系统包括小区安全防范系统、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网络系统、机房及节能系统。本大纲为使建设开发单位在规划设计和建设智能化居住小区时,合理配置智能化系统,将按不同的功能配置、技术含量、经济投入等因素综合考虑,把智能化居住小区划分为三个级别,即:一星级(符号★)、二星级(符号★★)、

三星级(符号★★★)。并将智能化系统的功能配置分为基本配置、

预留功能接口及可选配置。基本配置是智能化居住小区应满足的基本功能,预留功能接口及可选配置是智能化居住小区可进一步扩展

的功能,由开发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选配。

2.系统分类

2.1一星级

2.1.1周界防越报警子系统

在封闭式管理的居住小区周界设置报警探测装置,并与小区中心机房的报警主机联网,用以及时发现非法越界者。小区中心机房设置显示屏、报警控制器及电子地图,能实时显示报警区域和报警时间,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能自动记录、保存报警及打印信息。周界报警探测器具备防拆、短路和断路报警功能。周界入侵探测器在设置时,应充分考虑气候对有效探测距离的影响。夜间与周界探照灯联动,报警时,警情发生区域的探照灯自动开启;与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联动,报警时,警情发生区域的图像自动在监控中心监视器中弹出。

2.1.2电子巡更子系统

在小区周界、重要通道、各楼宇间等公共区域设置巡更点,保安人员可以按照多种方式巡逻。可实现巡更路线的设定、修改;巡更时间的设定、修改;中心可查阅、打印各巡更人员的到位时间及工作情况;巡更人员管理记录提示等功能。

2.1.3闭路电视监控子系统

在小区出入口、主要道路、中心广场、周界围墙及室内外停车场等重点部位设置相应的摄像机,通过传输网络将相关信息和图像传至小区中心机房进行监控,并将监视图像和信息进行记录和存储。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记录功能。

2.1.4楼宇(可视)对讲子系统

在楼栋单元门口安装具有电控门锁的安全防盗门和楼宇访客对讲门口主机,住宅内设置用户机,用户机可以开启单元门锁。如安装可视对讲,对讲主机内置摄像头宜具有逆光补偿功能或环境亮度处理装置。高层住宅在灾情报警情况下应自动开启(单元门口)防盗门锁。

2.1.5门禁管理子系统

在住宅单元门口安装对讲门禁主机。

2.1.6住户报警子系统

楼宇一、二层、顶层阳台、外窗设置报警探测器,住户的主卧室及客厅设置紧急求救按钮,所有信号联网至小区中心机房。报警时除住户室内发出声/光信号外,应将报警信号传至小区管理中心进行实时记录、处理与存储。住户报警系统宜单独设计,不与楼宇对讲(可视)系统集成。

2.1.7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子系统

在小区道路、广场设置音箱,当出现火灾等紧急事故时,可及时转换为紧急广播。

2.1.8物业计算机管理子系统

安装计算机物业管理软件,实现物业、人文、修缮、服务、收费等信息的计算机管理。

2.1.9公共建筑设备监控子系统

住宅公共照明的开启、关闭采用自动控制;室外灯光场景的设

定采用智能调整。

电梯系统的监视:电梯运行状态显示、查询、故障及求救报警。

2.1.10车辆出入口及停车场管理子系统

在小区出入口及停车场(含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设置自动道闸,通过智能卡等方式进行统一管理。

2.1.11公共信息发布子系统

在小区主出入口设置显示屏,用来发布通知、新闻等文字信息,以及播放视频图片等。

2.1.12信息综合布线子系统

住户室内应配置家居弱电信息箱,将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数

据等的通信线缆统一进行管理,并在卧室、书房、客厅、卫生间等

房间设置相关信息端口,端口数量应满足相关住宅设计规范要求。2.1.13智能化控制中心机房

小区宜设置智能化中心机房,大型住宅小区还应设立一个和多

个分中心,实现小区各智能化子系统的集中监控和管理,机房面积

和设备分布应满足紧急事件处理和系统维护所需的空间要求。智能

化中心机房应设置门禁系统、紧急报警等设备。机房照明应采取应

急照明措施。智能化中心机房的供电宜采用双路独立电源供电,并

在末端自动切换。机房内应设置专用配电箱,该专用配电箱的输出

回路应留有余量。智能化中心机房应设置UPS电源,UPS电源的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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