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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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房分配方案
根据《XXX建房实施方案》,为使集资建房分配过程更加公正、合理、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房源:XX#小区职工住房XX套,分XX种户型。其
中:A户型XX套(XX平方米);
B户型X套(XX平方米)。
二、分配原则:采取综合计分分配住房。采用职务、职称、工龄计分综合得分,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分房顺序。不同职级分别打分,同职级按分数高低排序。
职工类别人数A: 一般干部职工(含初级职称、挂职) XX人
B: 科级干部(含中级职称、技师) XX人
排序原则:按A类职工、B类职工分别打分、分类排序原则进行排序,分单元分别选房。A类职工参加A户型选房;B 类职工参加B户型选房。
三、计分办法。在职职工工龄计算到工龄、职称(职务)统计表公示日止,离退休职工其工龄截止到离退休时止。各类人员的职务、职称以下发文件为准,统计时间截止到XX年XX 月XX日止。工龄以人事档案为准,工龄每满一年计1分,不足一年按月计算(11个月为0.11分,3个月为0.03分,如工作10年零11个月计为10.11分)。
加分实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择其行政职务、技术职称之一计分;夫妻双方均在本单位工作,择其一计分。
正科级加7分副科级加6分
中级职称加5分技师加4分
初级职称加3分挂职加2分
四、如按职务、职称、工龄综合计分后,得分相同的情况下,首先按工作时间顺序排次序,其次按年龄顺序排序。
五、职工按顺序分档依次在规定时间内挑选房号并签署姓名,房号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若参加选房职工外出,可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挑选,未经书面委托,任何人不得代为选房。对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者,由分房领导小组给予分配。
XXXXX分房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