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调车设备维护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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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调车设备维护规程

执行《数字平面无线调车系统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办法》(兖煤股铁发〔2014〕17号)文件相关规定。

4.1 总则

4.1.1 本办法适用于站场无线平面调车设备进行的所有调车作业。

4.1.2 数字平面无线调车设备包括机控器、手持台、区长台、区长服务器等,是用于车站进行调车作业的通信联络设备。

4.1.3 凡运用此设备的调车作业人员、机车乘务人员均应进行培训,经段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参加作业。

4.1.4区长台、区长服务器由车站值班员使用,机控器由机车司机使用,手持台由调车员及连接员使用。

4.2 使用

4.2.1设备投入使用前须进行严格测试,符合各项技术标准后方准使用。

4.2.2 作业通话

(一)当班时,该设备应保持开机状态,不得随意关机。通话前先呼叫,待得到答复后再讲通话内容。通话及复诵正确及时,用语标准,音量适中。

(二)通话期间非通话人员注意监听,无危及安全的情况下不要强行加入通话。

(三)严禁使用设备联系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2.3若设备故障,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经车站值班员同意后,改用手信号方式作业,维修组应及时予以处理。

4.2.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无故不用或停用,发现无故不用者按违章处理。

4.2.5 使用无线平面调车设备进行作业,不准简化作业程序,不准离岗指挥作业,凡违反者一律按违章作业处理。

4.2.6使用规定

(一)灯显装置的信号显示、辅助语音及信号显示含义表。见表1和表2。

(二)单机作业或牵出作业时统一使用启动信号,推进作业时使用推进信号。

(三)推送车辆车列前端必须有人领车了望、确认进路。“十、五、三”车信号由前部领车的调车人员用语音向调车指挥人发出,再由调车指挥人向司机发出“十、五、三”车信号。没有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不准挂车;没有司机回示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

(四)调车员进入线路内及车下作业,要按紧急停车按钮,作业完了及时解锁。机控器显示红灯,司机严禁动车。

(五)调车作业计划以书面调车作业通知单为准,利用数字平调设备编制和下达为辅助手段。

(六)机车乘务员接到书面调车作业通知单时,应与机控器进行核对,发现不符时,应及时与值班员联系,要求予以明确或更正。未

明确或更正,不得进行调车作业。

(七)调车作业中如机车收不到调车指挥人电台信号,听到“注意”语音而无机车信号显示时,司机应视为“停车”。

(八)在停电或非集中联锁区段执行要道还道制度时,可使用电台语音代替手信号。

(九)凡已安装平调灯显装置的调车组,必须使用灯显设备作业,不准使用手信号(旗)作业,更不准灯显设备和手信号(旗)混用。未安装平调灯显装置的车站(段管线)仍按手信号灯(旗)作业。

(十)调车作业中,凡是用灯显信号表达的作业指令,机车司机必须按“灯显信号指令”执行。不能用灯显信号表达的作业指令,按“语音通话标准”执行;灯显信号与语音指令不一致时,按灯显信号指令执行,但灯显信号与语音指令中有一种为“停车信号”时,按“停车信号”执行。机车司机收到灯显信号和语音信号应鸣笛回示,收到语音信号应复诵。

(十一)调车作业中,遵循“信号显示为主,语音信号为辅”原则,机控器上显示红灯时,司机严禁动车。

(十二)平面调车指挥人地面指挥调车作业时,应站在机车司机便于确认,并能够确认机车前进方向第一架调车信号的安全位置;因车列较长或天气不良难以直接确认信号开放时,应指派其他调车人员确认汇报后,方可指挥动车。

调车作业时,调车人员不足两人不准作业,每钩作业调车指挥人必须掌握调车人员的作业位置,位置不明应停止作业。

(十三)调车司机接到调车指挥人发出的动车指令后,必须确认指挥人位置,看不到调车指挥人时不准动车。禁止远距离遥控指挥动车作业。

4.2.7 使用纪律

(一)除规定人员当班使用外,其他人员禁止使用。

(二)严禁非作业时将设备带出站外。

(三)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

(四)未装好天线禁止使用。

(五)除维修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拆卸设备,禁止私自改变频率。

(六)设备必须注意防水、防震。

4.3 管理

4.3.1 无线平面调车设备由车务段、焦化运输部各自负责管理、配置和维修,由专人负责对该设备进行管理和维修工作,车站设置无线平面调车设备管理员,负责该站设备的发放、保管及充电工作。

4.3.2 交接制度

(一)设备交接时,必须检查的内容:天线接触良好,设备外形有无破损等;交接时由车站设备管理员试验设备良好后交付;机控器及区长台在交接中遇损坏及配件丢失等问题时,由交班者在交接台帐上签认,并及时报段维修组,否则接班人员可拒绝接收,未经签认而接收,所有问题由接收者负责。

(二)手持台、电池要全部编号,固定频率,对职使用,车站

建立交接台帐,严格交接验收,发现问题逐个登记,确保设备良好。

(三)手持台及电池由使用者与车站设备管理人员办理试验交接手续,并签字认可。

(四)手持台发放后,由使用者负责保管使用,出现问题应及时向站管理人员汇报,经段维修组确认后办理维修、调换手续。否则,影响作业,由使用者负责。

(五)车务段使用人员在交班时,必须将电池交回本站管理人员集中保管充电,严禁交给他人或携带回家,违者按严重违纪处理。电池交回时,按发放状态进行验收,发现问题要详细记录,并向站长及维修组汇报,填写信息反馈卡,登记不详、不明确的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责任不清由站长负责追查。

(六)焦化运输部平调设备手持机电池由使用人员负责保管和充电。严禁交给他人或携带回家,违者按严重违纪处理。发现问题要详细记录,并向维修组汇报,填写信息反馈卡,登记不详、不明确的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责任不清由分管负责人追查。

(七)区长台是轮班使用的设备,由值班员负责保管,交接时应把设备交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填写交接台帐。

(八)机控器是机车在车站进行调车作业时使用的设备,平时放在指定位置由调车员负责保管、充电。调车作业在调车员向司机传达调车计划时,一并把机控器交给司机,并与司机进行试验交接,确认设备良好后交付进行作业,调车作业完了调车员试验完好后方可收回,发现问题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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