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考勤管理制度(2017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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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度本考勤管理制度。
一、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每日考勤时间早8:30—晚17:00;每周六天工作日,业务部门可串休。
2、8:31—8:59到岗者,按迟到处理;16:31—16:59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3、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临时有事外出,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征得部门领导或总经理的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1天处理。
4、员工每月迟到(或早退)1次扣款20.00元,迟到(或早退)2次每次扣款30.00元,3次以上(含3次)每次扣款50.00元。
5、如因特殊情况未打卡,须填写请假条,注明未打卡原因,经其主管部门总监(经理)签批,并报至综合部备案;未有备案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6、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因指纹无法识别需要录入密码考勤的,需个人申请并由主管部门总监(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后交由综合部备案。密码考勤的严禁让他人代打卡,一经发现给予本人及代打卡人各200元处罚并通报批评,如出现此类事件2次(含2次)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7、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上班,又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即为旷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年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8、扣罚日工资标准为:(应发工资总和-绩效工资)/30天
二、员工请假、休假规定
(一)请假审批权限
1、各部门总监(或经理)请假由总经理签批,并到综合部备案。
2、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及员工请假,2小时以内,由部门总监(经理)签批,2小时以上须由总经理签批,并到综合部备案。
(二)请假方式
1、事假、病假
〈1〉员工因私事需请假或因病请假,应在前一天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总监(或经理)及总经理签批后报综合部备案即可休事、病假。因突发情况无法提前请假者必须在当日上午9时前打电话向本部门总监(或经理)请假,在销假后上班当天补请假条并在综合部备案;未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休假者,已休的事假、病假按旷工处理。
〈2〉请假期间薪资计算办法:
〈3〉员工事假、病假休假天数可以用年假、节假日、正常休息日抵顶,但最长期限为次月月底前将出勤天数补齐,未补齐天数依然按照请假期间薪资计算办法执行。
2、婚假(不含节假日)
〈1〉符合国家规定结婚年龄的正式员工,可享受带薪婚假10天。
〈2〉员工请婚假,须提前一个月向本部门总监(或经理)书面形式提出请假申请,由总经理签批并报综合部备案,以便进行工作安排。
〈3〉若有超出婚假部分按事假管理办法执行。
3、丧假(不含节假日)
〈1〉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享有3天全薪丧假。
〈2〉员工的其他亲属(包括: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时,享有2天全薪丧假。
〈3〉员工请丧假,须按事假、病假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4、产假及护理假(含节假日)
〈1〉女员工可休产假98天,期间原工作岗位予以保留;最高可休产假158天,期间原工作岗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调整;产假期间工资由社保基金支付。
〈2〉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可休15天产假,超过4个月流产的,可休产假42天;在此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3〉男员工妻子分娩,可休护理假15天,护理假期间无日工资。
〈4〉员工请产假、护理假需提前书面提出申请,必要时需在工作交接完毕后,按照审批权限经本部门总监(或经理)和总经理签批,报送到综合部备案。产假到期后,未能按时上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5、公出假
员工因公事出差1天以上的,要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按审批权限经本部门总监(或经理)签字报总经理审批,并报综合部备案,即可出差。
6、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的具体休假方式,按照鞍山市政府的放假通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酌定安排。
(三)公司考勤由综合部进行管理和执行,并由综合部负责最终解释。(四)本制度于2017年2月进行修订,由总经理签字后即刻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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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