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昆明市水务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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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昆明市水务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通告
(第1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昆明市水务局决定举行《昆明市水务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起草的《昆明市水务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定于2011年8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12:00举行。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本市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水务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有关的人员10至12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5至8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昆明市水务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由本次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均可向昆明市水务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17:00时。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昆明市水务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附后),信函报名请函寄至昆明市水务局政策法规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50500);传真报名请填写好《〈昆明市水务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至;网上报名请登录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网,或者昆明市水务局门户网站(网址:),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市水务局将于2011年8月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网和昆明市水务局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昆明市水务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昆明市水务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召开听证会的同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1年8月3日至15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11年8月15日17:
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水务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地址:昆明市水务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昆明市水务局508室)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杨琼珍李荣生沈丽霞,
黄雪婷
传真:(0871)5700720
特此通告
附件:《昆明市水务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
名表
昆明市水务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昆明市水务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