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路劲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RKPH/EC/04/080327 编制日期:2008年3月

目录第壹章总则

1.1目的

1.2适用范围及定义

第二章职责、权限

2.1设计变更

2.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处理原则

第四章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

4.1设计变更的办理流程

4.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办理流程

4.3材料批价的办理流程

第五章变更、签证办理的有关规定

5.1设计变更须关注事项

5.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须关注事项

5.3材料批价须关注事项

第六章档案管理

流程图

《设计变更流程图》

《工程签证/现场签证流程图》

《材料批价流程图》

附表

附表壹《设计变更申请单》

附表二《设计变更通知单》

附表三《工程变更申请单》

附表四《施工现场签证申请单》

附表五《工作联系单》

附表六《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

附表七《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审批单》附表八《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

附表九《材料批价申请单》

附表十《材料批价单》

附表十壹《变更、签证、索赔台账》

第壹章总则

1.1目的

1.1.1规范集团范围内变更签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

1.1.2确保变更签证的有效性、合理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对合同和施工图外的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1.2适用范围及定义

1.2.1本办法作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集团本部、城市公司必须遵照执行。

1.2.2变更签证的定义:变更签证包括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批价。

1.2.2.1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对原工程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

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

1.2.2.2工程变更: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

1.2.2.3现场签证:现场签证是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

如: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临时用工等。

1.2.2.4材料批价:

图纸等技术条件不齐备,于招投标及合同签定阶段暂时无法确定型号材质等技术标准的材料设备,合同中以“暂估价”进入,后期按

实调整、进行批价。

1.2.3变更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区分:

1.2.3.1凡是发包方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工作联系单》的书面指令形

式向施工单位下发且被执行的情形,均按本《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1.2.3.2凡是发包方未下发关联书面指令的以下情形:非承包方自身原因

导致的承包方费用及工期追索,或由于发包方违约导致的承包方费用及工期追索,或由于合同条款不明晰、双方存于分歧而导致承包方的费用及工期追索,均按《工程索赔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权限

2.1设计变更

2.1.1主管运营总监

●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OO和执行董事共同

审批。

●10万元<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OO负责审

批。

●凡是影响建筑物立面效果、对已售房屋面积、户型、交楼标准发生变更的均

须报运营总监审批。

2.1.2城市公司总经理

●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批。

●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核。

●负责《设计变更通知单》的签发。

2.1.3城市公司设计部

●负责判断所有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

●负责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含费用预估)且组织审批。

●负责向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函,且对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及变更

图纸等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对于单项设计变更≤10万元,可由设计部负责人和工程部负责人共同确定后

安排设计单位设计。

●参和设计变更的现场验收。

2.1.4城市公司工程部

●负责判断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且反馈给设计部。

●负责判断所有设计变更现场实施的可行性及施工方案。

●负责向监理、施工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且编号。

●负责建立、管理设计变更台账。

●负责监督设计变更的执行。

●负责组织设计变更的现场验收。

●负责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费用确认的初步审核,且参和谈判。

2.1.5城市公司成本合约部

●协助对设计变更申请的费用预估。

●负责计算设计变更的工程量。

●负责设计变更费用的审核、谈判及确认。

●负责组织设计变更费用确认的审批。

●负责建立以合同为单位的设计变更的PVO、VO,且录入动态成本。

2.1.6城市公司营销部

●负责将客户提出的变更反馈给设计部。

●对和销售承诺发生变化的设计变更提出意见。

2.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2.2.1主管运营总监

●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OO和

执行董事共同审批。

●10万元<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

监COO负责审批。

2.2.2城市公司总经理

●负责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申请≤10万元的审批。总经理可酌情授权工程

负责人及甲方代表,但应征得主管运营总监COO同意。

●负责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批。

●负责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申请/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核。

●负责材料批价的最终审批。

2.2.3城市公司工程部

●负责组织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含费用预估)的审批。

●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申请的审批权限由总经理授权。

●负责向监理、施工单位发出《工作联系单》、编号,且抄送成本合约部。

●负责建立、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台账。

●负责监督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执行。

●负责组织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验收。

●负责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费用确认的初步审核,且参和谈

判。

●负责确认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工程量。

●负责对批价材料的工程量、技术标准的核实。

2.2.4城市公司成本合约部

●协助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预估。

●负责对批价材料的价格审核。

●负责核实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工程量。

●负责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确认的谈判。

●负责审核确认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且组织审批。

●负责建立以合同为单位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PVO、VO,且录入动态成

本。

注释:

1、总经理和部门经理之间若设有副总或总监,则副总或总监为该部门的负责人。

副总或总监的责任及权力由总经理授权,总经理的授权必须取得COO的批准。于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副总或总监可代行总经理的职能,但对外的文件必须由总经理签字且盖公章后发出。总经理不于时由COO签字发出。2、为了加快审批,超出甲方授权代表的授权范围,但于工程副总或总监授权之

内的事宜,可由甲方授权代表报工程副总或总监批准后,以甲方授权代表的名义发出给施工单位。

3、若于工程副总或总监授权范围内,副总和总监的签字可签于总经理壹栏内,

其它则签于工程部壹栏中。

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处理原则

3.1力求杜绝原则

要求事前控制,提高施工图质量,设计变更要尽量少发生,力求杜绝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3.2权力限制原则

对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于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壹律无效,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

3.3壹事壹单原则

每份变更(签证)应具备相应的《设计变更申请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同壹原因引起的不同专业的变更、签证须同时办理,避免重复计费和分拆签证。

3.4完工确认原则

当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完工后,现场工程部必须于完工后3日内组织

验收,于《变更/签证验收单》上签署意见,如属隐蔽工程,必须于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3.5原件结算原则

施工单位申报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相应有效签章齐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通知单》《变更/签证验收单》及关联附件的原件作为结算的必要条件。

3.6标准表格原则

《设计变更申请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单》、《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通知单》、《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变更/签证验收单》均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3.7合同依据原则

3.7.1应对施工单位明确:所有《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通知单》

必须于发包方有效签字人签署及加盖公章后方有效;变更、签证实施后,《变更/签证验收单》须具备工程部、监理单位的检查验收合格的意见后,方可办理结算。

3.7.2合同中应约定变更、签证的计价原则及零星工日综合单价等常规项目

的价

格。

第四章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

4.1设计变更的办理流程(见设计变更流程图)

4.1.1设计、施工、监理、客户等外部单位提出的变更由相应内部部门对接,

报送设计部。如下表:

4.1.2设计部提出初步方案(包含变更费用及对于施工程的影响),判断变更

的必要性及可行性:≤5万元的设计变更可由设计部和工程部共同确定后安排设计单位设计,>5万元的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安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4.1.3设计部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单》(见“附表壹”),附设计单位的变更文

件及相应变更图纸,按照审批权限组织审核签字,其中:

●若属交房标准的变更,应详细说明,且报COO审批。

●涉及对交房标准发生变化的变更及影响对客户的销售承诺的变更,设计

部应征求销售部意见,且于设计部意见中说明。

●设计变更费用估计由设计部负责,成本合约部给予协助。

●工程部应判断变更是否对工期造成影响、是否牵涉返工,且负责和设计

部协商减少影响、确保变更所引起的各专业连锁变更壹次性完成。

●工程部若对设计变更有意见,应和设计部协商解决。

●设计部负责审查变更图纸。

4.1.4工程部于审核《设计变更申请单》的同时根据其内容填写《设计变更

通知单》(见“附表二”)、编号,且随《设计变更申请单》壹同上报总经理。由城市公司总经理签发、加盖公司公章。

4.1.5由工程部将签章齐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连同设计单位编制的有效签章的设计变更文件及变更图纸等分发给监理和施工单位,同时抄送成本合约部,且建立设计变更台帐(见“附表十壹”)。

4.1.6成本合约部进行估价,形成PVO。若主合同对变更事项的计价原则未做约定,则应提前和施工单位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应以不影响施工为前提进行协调解决,例如:

●通报城市公司总经理,对变更价款进行协商;

●若协商不成,是否可安排其他队伍进行施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先施工后谈价,暂缓矛盾;

4.1.7《设计变更通知单》应于完成有效签字及相应盖章后,通知施工单位开始实施。特急类(指如果不立即实施将造成更大损失的变更)设计变更,能够先实施,再于开始实施后5个工作日内,按正常程序补办手续且说明原因;如属隐蔽工程及事后不可复核的工程,则必须要求施工单位于隐蔽部位覆盖之前或拆毁前提出预算且对清工程量。

4.1.8设计变更更对现有工程造成影响的,施工单位须及时提出,且由工程部、成本合约部、监理签认《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见“附表六”)。成本合约部应于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后的壹个月内完成对设计变更通知单的预算(PVO)。

4.1.9施工单位按《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组织施工,完成变更工作内容后填写《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见“附表六”)且申报验收,工程部于接到验

收申请后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关联人员于现场复核验收设计变更实施情况,且签字确认。

4.1.10施工单位申报变更结算:

4.1.10.1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报送设计变更的完整结算资料。资料包

括:《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及和变更关联的所有往来函件、施工合同中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费率合同或合同缺项时应附取费表、材料调差依据、不执行定额的应附工料分析表、关联的图纸等。

4.1.10.2对于费用未核定的设计变更,工程部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计算关

联费用且申报结算。

4.1.11工程部于收到结算资料后进行初审,主要审核设计变更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工程量(图纸可计算出的)和价格不作审核。

4.1.12成本合约部于收到结算资料后完成变更结算核定,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变更单价的,应保留询价计录。

4.1.13成本合约部应于和总经理进行沟通后组织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壹致意见后,编制《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VO(见“附表八”),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4.1.14成本合约部填报《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审批单》(见“附表七”)组织设计变更费用的内部审批,审批通过后加盖公司公章下发且作为结算依据。

4.1.15文件存档:《设计变更申请单》原件壹式二份,由设计部、工程部各存壹份;《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其附件应壹式5份,设计部、工程部、成本合约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存壹份;《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及其附件

应壹式4份,工程部、成本合约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存壹份;《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应壹式4份,工程部、成本合约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各存壹份;《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审批单》作为内部流转文件,只于成本合约部留存。

4.1.16成本合约部须建立动态成本台帐,及时录入设计变更信息,且且每月

月底和工程部进行核对。

4.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办理流程(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流程图)

4.2.1由工程部对现场客观发生的需签证事项或工程变更事项进行判断,执

行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办理流程。其中:

●所有涉及交工标准变更的必须以设计变更的形式发出;

●若涉及设计修改,由工程部协调设计部。

4.2.2由工程部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见“附表三”)、《施工现场签证申

请单》(见“附表四”),详细说明原因、明确完成日期及对工期的影响(工程部授权范围内也需要填写)。

4.2.3工程部负责估计工程变更/签证费用,成本合约部给予协助。

4.2.4工程部同时填写《工作联系单》(见“附表五”)、统壹编号,且随《工

程变更申请单》(见“附表三”)、《施工现场签证申请单》(见“附表四”)壹同上报审批。建立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台帐(见“附表十壹”)。

4.2.5由工程部组织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于项目工程经理授权范围内的

由项目工程经理签发《工作联系单》;超出其权限的由总经理签发且加盖公司公章。发送监理、施工单位,同时抄送成本合约部。

4.2.6成本合约部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进行估价,形成PVO。若主合同对签证事项的计价原则未做约定,则应提前和施工单位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应以不影响施工为前提进行协调解决,例如:

●通报城市公司总经理,对签证价款进行协商;

●若协商不成,是否可安排其他队伍进行施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先施工后谈价,暂缓矛盾。

4.2.7《工作联系单》于完成有效签字及相应盖章后,即可通知施工单位开始实施。特急类(指如果不立即实施将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现场签证,能够先实施再于开始实施后5个工作日内,按正常程序补办手续且说明原因。如属隐蔽工程及事后不可复核的工程,则必须要求施工单位于隐蔽部位覆盖之前或拆毁前提出预算且对清工程量。

4.2.8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对现有工程造成影响的,施工单位须及时提出,且由工程部、成本合约部、监理签认《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成本合约部应于发出工作联系单后的壹个月内完成对工作联系单的预算(PVO)。

4.2.9施工单位按《工作联系单》内容组织施工,完成签证工作内容后申报验收。

4.2.10工程部于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关联人员于现场复核验收现场实施情况,且对工程量进行核对,必要时应通知成本合约部工程师到现场共同复核、确认。工程部、监理单位于《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上签字确认。

4.2.11施工单位结算申报:

4.2.11.1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报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完整的结算资

料。结算资料应包括:《工作联系单》、《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以及和签证关联的所有往来函件、施工合同中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费率合同或合同缺项时应附取费表、材料调差依据,不执行定额的应附工料分析表、关联的图纸等(对土方签证、因设计变更引起的返工签证及其它隐蔽工程签证须附上现场照片)。

4.2.11.2对于费用未核定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部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计算关联费用且申报结算。

4.2.12工程部于收到结算资料后进行初审,工程部主要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现场签证工程量;成本合约部负责核定费用。

4.2.13成本合约部应于和总经理进行沟通后组织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壹致意见后,编制《变更费用/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VO(见“附表八”),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4.2.14成本合约部填报《变更/签证费用确认审批单》(见“附表七”)组织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费用的内部审批,审批通过后加盖公司公章下发且作为结算依据。

4.2.15《工程变更申请单》、《施工现场签证申请单》作为内部资料于工程部留存,《工作联系单》、《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各壹式4份,工程部、成本合约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存壹份。由于工作联系单的范围很广泛,只需抄送和变更签证有关的内容给成本合约部。《变更费用/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应壹式4份,工程部、成本合约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各存壹份;《变更/签证费用确认审批单》作为内部流转文件,只于成本合约部留存。

4.2.16成本合约部须建立动态成本台帐,及时录入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信

息,且且每月月底和工程部进行核对。

4.3材料批价的办理流程(见材料批价流程图):

4.3.1施工单位于材料使用前至少提前30天填报《材料批价单》(见“附表十”),

注明材料技术标准及要求、当期用量。

4.3.2工程部填写《材料批价申请单》(见“附表九”),重点审核材料技术

标准及要求、当期材料用量且签字确认,同时将《材料批价申请单》、施工单位填报的《材料批价单》转交成本合约部。

4.3.3须设计选型的材料由设计部参和签认。

4.3.4成本合约部及时进行市场询价且保留询价计录,于征得总经理同意的

情况下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

4.3.5达成壹致意见后,由成本合约部组织审批,城市公司总经理签字后加

盖公司公章。

4.3.6成本合约部对签章完毕的《材料批价单》进行统壹编号。转交工程部

发放施工单位,且作为结算依据。

4.3.7文件存档:《材料批价单》原件壹式3份,工程部、成本合约部、施工

单位各壹份。《材料批价申请单》原件壹式二份,由工程部、成本合约部各存壹份。

第五章变更、签证办理的有关规定

5.1设计变更须关注事项

5.1.1设计部负责和设计单位进行沟通。

●所有的设计变更文件均需要设计单位的认可及签章,且必须于征求设计

部意见后方可于设计变更文件上签章。

●设计单位签章完毕的设计变更文件应直接交给设计部,不得未经设计部

同意直接将设计变更文件交付施工单位(于设计合同中应予以明确)。

●设计部应对变更图纸进行审核。

5.1.2设计部于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单时,若因本专业变更导致其它专业需要

壹同变更的,应发关联知会,同期办理。确保因变更所引起的连锁变更壹次性完成,避免变更不同步、反复变更及返工。

5.1.3设计部于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单时,设计变更内容若涉及到需要重新报

建的需取得关联部门的同意;如涉及到对客户销售承诺的改变需取得营销部门的同意。

5.1.4对于不涉及经济的设计变更应于申请单上注明。

5.1.5《设计变更通知单》须和设计单位签章的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同步下发,

设计单位签章的设计变更文件及变更图纸仅作为《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必要附件。

5.1.6壹般来说,工程部只需要按照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确认完成或未完成

的事实,而不需要确认具体的工程量。但当无法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直接计算出工程量,或者相应设计变更文件的某条或某几条只完成壹部分时,工程部及监理应直接于《变更/签证验收单》中确认相应的工程量。

5.1.7工程部应确保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变更的全部工作内容,如的确有困难

不能全部完成,应及时向设计部、城市公司总经理反馈。

5.1.8对于造价调减的设计变更,工程部要及时跟踪、落实、核定减少的具

体数量,且和施工单位形成书面记录,防止因漏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5.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须关注事项

5.2.1合同以外的零星工程及施工图纸上没有而实际发生的少量工程:

●属于非隐蔽部位的,由施工单位报工程部核实,工程部对签证单上直接

签定的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

●属隐蔽工程及事后不可复核的工程,必须要求施工单位于隐蔽部位覆盖

之前或拆毁前报工程部和成本合约部共同核实。

●如果签证单附有交工图纸,则监理及工程部工程师应审核图纸是否和实

际施工结果相符,且于图纸上签字确认,此时能够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

由成本合约部按照图纸核算工程量。

5.2.2所有零星工程或图纸外工程的造价均须经成本合约部认可方能作为结

算依据,工程部、监理无权确认有关单价和总价。

5.2.3监理及工程部于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

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

应由何方负担等。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

了。

5.2.4于合同中已经约定的内容,不允许以签证形式出现。

5.2.5已于投标报价方案中明确的或于施工组织方案中审批的内容,不能做

签证处理。

5.2.6签证内容完成后,工程部、监理单位应避免签署类似“情况属实”或

“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而必须实度实量后签字确认完成或未完

最新变更管理制度(年修订)资料

注 精品文档 Q/JXQF.GL.AQ-26-2018 Q/JXQF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奇峰公司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导则》 4 定义 4.1 变更:是指工艺、设备、环境和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4.2 变更管理(Management of Changing 英文简写MOC):指对化学品、工艺技术、设备、程序以及操作过程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更进行有计划的控制,避免因变更风险失控导致事故的过程。 4.3 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参数、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和环境条件、管理标准相同的更换。 4.4 微小变更: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4.5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变更: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5 职责 5.1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变更管理,各分管领导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变更管理。 5.2 安全环保处: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变更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变更管理台帐,定期监督检查各单位的变更管理执行情况,对变更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分析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公司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变更管理过程风险分析及对落实风险措施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汇总各部门变更管理台帐及记录并向公司档案室存档。 5.3 生产处:负责组织生产工艺方面的变更管理及审批工作,对工艺变更进行风险分析及辨识,并建立完善统计生产工艺变更方面的变更台帐,负责生产作业区域等变更管理,每半年将生产工艺变更的台帐及记录向安全环保处备案。 5.4 设备处:负责组织设备设施方面的变更管理及审批工作,对设备设施变更进行风险分析及辨识,并建立完善统计设备设施变更方面的变更台帐,负责项目工程施工方案、工作措施等方面的变更管理,每半年将设备设施变更的台帐及记录向安全环保处备案。 5.5 综合管理处:负责各级组织机构、劳动组织和岗位人员的变更管理;负责识别法律、法规的变更并及时更新,针对法律、法规的变更开展符合性评价;组织进行变更管理的有关知识培训,促使岗位人员及时得到有关变更的生产安全信息,每半年将负责管理的变更台帐及记录向安全环保处备案。 5.6 各车间:负责与本车间相关的变更管理,建立本单位的变更管理台帐,进行变更风险分析与辨识,落实变更的风险控制措施,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变更管理知识培训等,每半年向主管部门上交本单位的变更管理台帐及变更有关记录表。 6 变更类型、级别 6.1 变更类型:分为工艺技术变更、设备设施变更和管理变更、作业过程变更等。工艺控制范围内的调整、设备设施维护或更换同类型设备不属于变更管理的范围。 6.1.1 工艺技术变更:如工艺技术的改进、新项目的实施、原料及介质改变、操作条件或步骤变化等。

公司变更管理制度

公司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持续壮大的活力,不断创新、完善各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或缺陷,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中的变更管理,使各项管理绩效得以进一步提升,以顺应现代化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在技术革新和各项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或不能满足于现状的安全要求所给予的及时必要的更新管理。 3.内容 3.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给予综合监督管理实施。 3.2各部门在本职范围内对各自存在的不足项进行汇总,然后提出申请给予适时修订完善。 3.3相关规定 (1)“三同时”过程中的变更管理 1)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构安全、改善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和方便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应本着节约原则,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迎合承包商利益而变更。所有的设计变更(或变更通知)应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经公司批准后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依此作出设计变更(或变更通知)。 2)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应包括: ①设计变更申请人 ②记时计变更原因

③记时计变更方案可能增加或降低工程造价的估算,包括返工重做的经济损失和工期的影响(延误或提前) ④公司批复意见 3)设计变更申请报告一式三份,申请人、公司主管单位和设计单位各一份。 4)设计变更的程序。 ①设计单位出于对施工图自我完善和补充,在不改变原使用功能和不提高造价的前提下,由设计单位自行出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公司主管部门确认后下发。 ②设计单位虽出于对施工图的自我完善和补充,且不改变原使用功能,但提高了工程造价,应事先书面征求公司的意见并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出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公司确认后下发。 ③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由公司主管部门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并通知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作出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公司确认后下发。 ④承包商或监理人员要求对施工图作出变更,应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报公司审批,公司审批后通知设计单位作出变更。设计单位根据变更申请报告的要求,合理作出变更,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公司确认后下发。 ⑤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基建办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以会议集体研究批准后,书面通知设计单位作出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指:1涉及结构安全。2影响使用功能。3因设计变更而造成经济签证额大于3万元或工期延误大于5天。4改变了原平面布置或外观效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制度编号:110W902201制度页数:共7页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编制人:盛亚杰审核人:李家东批准人:兰国军 主办单位:设备处发布日期:2008年5月9日生效日期:2008年5月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保证变更及签证的合理性、真实性,避免因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变更是指因施工条件改变、甲方要求或设计原因使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发生变更。 第三条现场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原因,出现了与合同约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事件,需要明确并作为继续工程其他有关程序的依据和前提条件时,甲方与施工单位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工程及零星工程。 第二章工程变更 第五条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的项目(即新增工程)。 1、设计变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做出的修改设计的文件。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后报项目部和设备处审核、编号并加盖项目

部和设备处公章后下发。(其中分部工程变更大于50000元的需经相关部门论证后方可实施) (1)设计变更必须以“设计变更通知单”为标题,并且载明变更的原因、工程部位、施工要求、日期等。 2、在合同范围内,根据甲方要求取消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未施工项目或外委其他单位施工的项目可做工程变更。 3、施工条件的变更按现场签证处理。新增工程另签补充协议。 第六条工程变更(除设计变更)的审批 施工员填写工程变更单→项目经理审核→预算员复核→设备处主管领导审批→返项目部或设备处存档、编号、下发。 第七条发生工程变更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见附件一),内容要求必须用电脑打印。 第八条工程变更必须在签字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返到设备处预算室,否则不予结算。 第九条工程变更归档 1、工程变更份数和发放方法,同图纸的份数和发放方法。 2、项目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工程变更资料归入竣工资料中交由行政管理处档案室存档。 第三章现场签证 第十条现场签证的范围 1、根据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可做现场签证。 2、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在合同中无明确规定时,

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变更的管理,清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变更管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要求,根据北方华锦变更管理制度,特编制适合公司的变更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生产运行、技术、设备设施、管理、场所、三剂化学品及原材料等方面存有永久性或临时性的变更。 第三条名词解释 (一)生产运行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变更: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 (二)微小变更: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三)同类替换: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四)人员变更:是指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分成永久变动和临时性变动,其中永久变动即调转包括调离、调入、转岗;临时性变动即临时承担有关工作,主要表现形式为替岗。 (五)变更管理:是指对生产运行、技术、设备设施、管理、场所、三剂化学品及原材料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第二章变更的类型 第四条生产运行变更,主要包括: (一)产品的变更; (二)生产负荷的变更; (三)公用工程系统水、电、汽、风等的变更。 第五条技术变更,主要包括: (一)新、改、扩建项目规划设计的变更;(二)工艺操作规程的变更; (三)工艺参数的变更; (四)工艺技术改造的变更。 第六条仪表、电气、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一)仪表、电气、设备设施的变更; (二)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变更;(三)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四)仪表、电气、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的变更。 第七条安全、环保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一)安全、环保设施的变更; (二)安全、环保设施操作规程的变更。 第八条管理的变更,主要包括: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特殊情况可以由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或工程部)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为改进设计效果提出的变更;市场营销部提出基于销售需要提出的变更;成本部开展成本优化工作,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商管公司根据后期运营以及招商需要提出的变更;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监理、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 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而提出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设计部、成本部以及相关部门(前期部、营销策划部、商管公司)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如确实需变更,走设计变更流程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第五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设计变更控制相关部门的职责: 1 工程部:作为现场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实施及验收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设计变更工程 量的核实、记录工作,所有设计变更的实施均应有现场记录(附简图、尺寸)或照片(如需要),为设计变更(签证)处理,准备基础性工程资料。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成本管理部或营销策划部;

[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以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为宗旨,对本公司产品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有效控制,更好的满足市场、顾客的需求。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技术、采购、生产、检验、包装、仓储等各阶段和部门。 3.职责 3.1 相关部门完成有关产品更改信息的收集并向总经办传递。 3.2 技术部组织负责产品设计和开发更改,并形成文件,保持记录。 3.3 相关部门负责设计和开发更改的实施。 3.4 技术部项目责任人负责推进变更进度及归档、保存更改的文件。 4.程序 4.1 设计和开发更改时机 4.1.1 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经过评审和批准的阶段输出要求更改。 4.1.2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纠正预防措施要求更改。 4.1.3 顾客要求更改或产品功能、性能要求更改。 4.1.4 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发生更改。 4.2 设计和开发更改过程 4.2.1 设计初期方案设计、评审更改,

包含功能布置、外观尺寸等细节修改和调整更改。 4.2.2 结构设计、评审及相关意见更改。 4.2.3 模具厂家对开模数据及相关处理工序及工艺的意见更改。 4.2.4 试制、装配及生产流程、生产工艺产生的问题及意见更改。 4.2.5 规格及标准的更改,因顾客特殊需求或因技术、市场趋势,对现有产品或正在开发产品的规格及标准提出更改。 4.2.6 其他产品相关的问题更改。 5.变更流程权责单位流程图简要说明使用表单各单位/部门 NG 变更提出①效果图细节更改②结构设计更改③生产工艺更改等《变更通知单》技术部 OK NG 初步核实接受相关单位变更并对提出的变更进行初步确认和核实《变更通知单》总经办审核 OK 对更改过程、需要费用及结果确认《变更通知单》技术部发放①对无法更改的变更申请退回申请单位②确认可以更改的内部联络单通知变更并跟踪相关实施进展③按项目进行相关变更汇总《变更通知单》技术部 NG 变更资料归档对更改资料进行分类、留档《变更通知单》相关部门 OK NG 执行对确认后的变更申请单进行实质性的操作,并执行到位《变更通知单》技术部 NG 验证、测试 OK 相关部门执行变更后的产品进行实际检测,判定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相关检测报告》总经办 OK 验收对变更后的产品进行最终的验收审核《变更通知单》结束 6.使用表单 6.1 变更通知单.xls 编制审核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HY06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绿色保持不变 黄色修改 红色待定 第一条- 制订目的 通过加强对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动态有效地控制项目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分包合同等工程变更签证管理。与业主的变更签证处理原则应遵循业主的规定。 第三条基本概念 一、工程变更按发生情况分为三大类: 1.所有由业主发出的工程指令,若含有设计、品质及数量上的改变,都称为“工 程变更”,此为第一类工程变更,分为以下五小类: 1.1由业主下发的工程设计变更; 1.2由业主下发的工程师指令完成合约外工程; 1.3由业主下达的口头指示(并随后书面确认)而产生的变更工程; 1.4由我司提出并经业主、设计单位确认的工程洽商; 1.5由以上引发的经过监理、业主确认的签证。 2.由分包合约条款及责任更改而产生的变更工程,此为第二类工程变更,分为 以下四小类:

2.1因我司自有分包未能履行其责任而需另聘第三方代其执行其部分工程 2.2因业主指定分包未能履行其责任而需另聘第三方代其执行其部分工程 2.3由分包商提出,并经我司确认同意的合约范围变更工程; 2.4因总包合约条款或责任更改引起分包合约责任更改而产生的变更工 程。 3.因我司施工原因或特别安排而产生的变更工程,此为第三类工程变更,分为 以下二小类: 3.1因现场实际情况发生而投标阶段未能预见而发生的变更工程; 3.2因我司施工方案不合理或施工组织安排不合理产生的额外变更工程, 一般以施工签证形式出现; 二、现场签证: 1.所有由于《工程变更指令》引致的返工、窝工及报废等费用、工期等索偿。 2.由业主或我司施工安排的分包商零工使用、代工处理等费用确认。 总之我司或分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或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未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认证明,称为现场签证。 所有由于《工程变更指令》引致的返工、窝工及报废等经济索偿,称为现场签证。由分包商提出《施工现场签证单》,并附《现场签证造价估算表》,随《分包商变更工程申请书》一起申报。(删除,替换成黄色) 第四条–各级部门职责 一、对业主变更签证职责

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最新版

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本站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站经营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3. 编制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南》。 4. 职责 4.1 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4.2 站长的变更审核。 4.3 安全管理员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5. 工作程序 5.1 变更分类 5.1.1 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2) 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3) 操作规程的变更; 4) 工艺参数的变更; 5) 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5.1.2 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 安全设施的变更; 3) 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 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 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 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5.1.3 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 人员的变更; 3) 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 管理职责的变更; 5) 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5.2 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站长签字认可。 5.3 变更实施前,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5.4 安全管理员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6 变更的程序 6.1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的变更的程序, 6.1.1所有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检查、了解、学习中发现的任何能够对生产的安全、稳定、高效、节能等有益的改进措施,均可向站长提交变更申请。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文件编号: RKPH/EC/04/080327 编制日期:2008 年3 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1.2 适用范围及定义 第二章职责、权限 2.1 设计变更 2.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处理原则 第四章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 4.1设计变更的办理流程 4.2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的办理流程 4.3材料批价的办理流程 第五章变更、签证办理的有关规定 5.1设计变更须关注事项 5.2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须关注事项 5.3材料批价须关注事项 第六章档案管理 流程图 《设计变更流程图》 《工程签证/ 现场签证流程图》 《材料批价流程图》附表

附表一《设计变更申请单》 附表二《设计变更通知单》 附表三《工程变更申请单》 附表四《施工现场签证申请单》 附表五《工作联系单》 附表六《施工现场变更/ 签证单》 附表七《变更/签证/ 索赔费用确认书审批单》 附表八《变更/签证/ 索赔费用确认书》附表九《材料批价申请单》附表十《材料批价单》 附表十一《变更、签证、索赔台账》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1.1.1 规范集团范围内变更签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 1.1.2确保变更签证的有效性、合理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对合同和施工图外的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1.2 适用范围及定义 1.2.1 本办法作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集团本部、城市公司必须遵照执行。 1.2.2变更签证的定义:变更签证包括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批价。图纸等 技术条件不齐备,在招投标及合同签定阶段暂时无法确定型号材质等技术标准的材 料设备,合同中以“暂估价”进入,后期按实调整、进行批价 1.2.3变更签证与工程索赔的区分: 第二章职责、权限 2.1 设计变更 2.1.1 主管运营总监 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00和执行董事共同审批。10万元v 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w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00负责审批。 凡是影响建筑物立面效果、对已售房屋面积、户型、交楼标准发生变更的均须报运营 总监审批。 2.1.2 城市公司总经理 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w 10万元的审批。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明 确管理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由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与其分包商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 第三条术语与定义 3.1设计变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经协商一致须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 计文件资料,由设计单位发出由前述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设计文件。 3.2工程洽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经协商一致调整原施工合同中的非 设计文件事项,在无需另签订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根据 建设单位的书面指示,由施工单位发出由前述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 备忘文件。 3.3现场签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已按施工图纸完 成了施工内容,且工程质量合格,但建设单位又发生了设计变更,

导致实际施工现场已完工程拆除,根据设计变更或建设单位的书面指示,由施工单位发出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核实现场后共同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3.4提出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的劳务单位必须填报《工作联系单》,各方达成一致意见,重要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必须附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发出的《工作联系单》是办理有关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的依据之一。 3.5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工艺、材料、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3.6办理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必须依据合同约定、设计文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节约能源、提高工程质量、方便施工、节约造价、加快工程进度的原则,依据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办理。 第二章 第四条职责与分工 建设部:专业工程师初审,项目技术负责人复审,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公司; 技术部:分析签证、洽商的技术可行性,审核技术要求和工程量; 计划部:评审费用的合理性,对签证、洽商编制估算费用,调控预算; 采购部:审查工程量,确定施工单价和总价; 风控法务部:监督全过程; 主管副总:主管工程、采购副总审核; 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管理程序和方法 专业分包队的变更、签证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业主经济签证为依据,根据工程现场情况,专业分包编制、提交经济技术签证单先

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以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为宗旨,对本公司产品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有效控制,更好的满足市场、顾客的需求。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技术、采购、生产、检验、包装、仓储等各阶段和部门。 3.职责3.1相关部门完成有关产品更改信息的收集并向总经办传递。 3.2技术部组织负责产品设计和开发更改,并形成文件,保持记录。 3.3相关部门负责设计和开发更改的实施。 3.4技术部项目责任人负责推进变更进度及归档、保存更改的文件。 4.程序4.1设计和开发更改时机4.1.1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经过评审和批准的阶段输出要求更改。 4.1.2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纠正预防措施要求更改。 4.1.3顾客要求更改或产品功能、性能要求更改。 4.1.4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发生更改。 4.2设计和开发更改过程4.2.1设计初期方案设计、评审更改,包含功能布置、外观尺寸等细节修改和调整更改。 4.2.2结构设计、评审及相关意见更改。 4.2.3模具厂家对开模数据及相关处理工序及工艺的意见更改。 4.2.4试制、装配及生产流程、生产工艺产生的问题及意见更改。 4.2.5规格及标准的更改,因顾客特殊需求或因技术、市场趋势,对现有产品或正在开发产品的规格及标准提出更改。 4.2.6其他产品相关的问题更改。 5.变更流程权责单位流程图简要说明使用表单各单位/部门NG变更提出①效果图细节更改②结构设计更改③生产工艺更改等《变更通知单》技术部OKNG 初步核实接受相关单位变更并对提出的变更进行初步确认和核实《变更通知单》总经办审核OK对更改过程、需要费用及结果确认《变更通知单》技术部发放①对无法更改的变更申请退回申请单位②确认可以更改的内部联络单通知变更并跟踪相关实施进展③按项目进行相关变更汇总《变更通知单》技术部NG变更资料归档对更改资料进行分类、留档《变更通知单》相关部门OKNG执行对确认后的变更申请单进行实质性的操作,并执行到位《变更通知单》技术部NG验证、测试OK相关部门执行变更后的产品进行实际检测,判定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相关检测报告》总经办OK验收对变更后的产品进行最终的验收审核《变更通知单》结束 6.使用表单6.1变更通知单.xls编制审核 1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 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 (一)审核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监督检查。 (二)总师办负责本办法的执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项目公司各部门、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负责贯彻执行本办法。 (四)财务部负责监督。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的工程变更一般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图纸 本身差错,设计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变化,原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投标工作缺陷引起等原因,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在工程施工合同基础上发生的工程变更(资金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地质条件变化 变更、材料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政策调整变更及其它变更等。 工程变更一般须经过技术评审、造价评审,通过技术及造价 评审的变更,项目才能实施,技术评审是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建设标准等要素调整进行评审、论证。 三、工程变更基本分类 达到原设计标准质量,可降低投资或节约土地的。 达到原设计标准质量,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够解

决特殊的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的。 设计虽然可行但明显欠合理的。 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的。 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有利于改善使用条件、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或便于日后改造和扩建的。 置业公司因工程使用目的、结构形式、功能调整或质量要求发生变化的。 其它特殊情况。 四、方法与过程控制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要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权力限制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有严格的权力限制,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权限金额按单张签证划分,但是如果性质相同变更造成多个标段同时变更的,金额按所有标段发生总额确定权限;签证内容如与合同内容相违背的,无论金额大小,必须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必须做到事前办理,禁止事后补办。 完工确认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完工后,项目公司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3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 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并留有相关的签证影像资料和工程量签复意见,表格参见《工程量现场计量表》(附录九)。 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 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多级审核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结算至少要经过

变更管理制度

ZDZD-06-10-01襄阳泽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规范变更管理,有效地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特制定变更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的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的变更。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由安全部制订和负责修订。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的变更;生产调度部负责工艺变更;技术部负责技术变更;设备部负责设备变更;基建处负责基建设施的变更。 第三章变更内容 第五条人员变更包括新入厂员工的培训、人员调动等。 第六条工艺变更包括工艺指标、操作规程的变动等。 第七条技术变更包括设计过程中图纸、工艺线路的更改等。 第八条设备变更包括设备的更新改造、配件材质或型号的变更、安全设施的变更、临时用电设备的变更等。 第九条基建设施变更包括新、改、扩建涉及厂房、设备基础、基建设施(厂区公路、给排水设施)的更改等。 第十条管理变更包括法律法规、管理机构及职责、公司内部管理标准等的变更。 第四章变更程序 第十一条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的变更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人员变更按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变更。 第十三条工艺变更程序 1、工艺指标的调整由所在车间提出变更申请并报生产调度部,生产调度部上报公司生产副总、总工程师,经批准后下发到车间; 2、操作规程的修改执行《文件控制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技术变更执行《设计和开发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设备的变更程序 1、设备的更新改造按照《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及购置管理制度》执行; 1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建设项目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试行) 二0一一年一月 目录 1.总则 (2) 2.工程签证内容 (3) 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 (4) 3.1承包单位职责 (4) 3.2监理单位职责 (4) 3.3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 (5) 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 (6) 5.工程签证资料规定 (9) 6.附表及附图 (12)

1总则 1.1为加强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签证申请、审批流程及费用管理,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 1.3参与工程签证的人员须遵守“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事实,工程签证的计量计价须严格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工程签证的支持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异议、图示尺寸准确。 1.5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工程签证费用,可作为办理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的依据,具体计量支付还须符合相关合同规定;只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程签证费用才能纳入工程结算内容。工程签证费用的最终审定以政府广发行结算审核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1.6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变更的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其他变更。 1.7工程签证:在工程变更执行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费用增减而

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经监理单位和指挥部确认的工程(作)量,按规定办理的凭证。 1.8工程签证必须要“一事一签、随发生随签”,承包单位须在本办法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签证,逾期报送的,指挥部有权不予受理。 1.9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签证的归口管理部门,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未尽之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处理。 2工程签证内容 2.1可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2.1.1因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不符,或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工作内容。 2.1.2承包单位已按原施工图纸施工,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返工、修改的工程(作)量,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原施工情况的工作内容。对设计变更中属于新增且又能在竣工图中反映的项目,则不属于签证范围。 2.1.3指挥部指令承包单位实施且属于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临时工程(作)量。 2.1.4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环境及条件限制,或指挥部施工总体部署要求等原因,其他承包单位在严格按照经指挥部、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

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贵阳市北二环道路工程 变更设计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加强xx道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及施工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根据(回购方)和(BT 方)双方签订的BT合同并经共同商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变更设计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著作用时,应考虑变更设计。 第四条进行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片资料,其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需要,并填写“工程变更单”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按照本办法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未经正式批准的变更设计,不得擅自开工,已开工的不得验收结算。 第二章变更设计、现场签证的条件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变更设计: 1、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2、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变更设计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3、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变更设计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著; 4、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 5、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 6、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7、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 8、经贵阳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 9、其他特殊情况。 第六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现场签证: 1、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2、经BT方和回购方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企业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场所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行政部。适时地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公司内发生的各项变更进行评价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相关部门:生产车间。响应主管部门号召,对各项变更采取动态管理。 4、内容与要求 4.1 本文件的变更指管理变更、人员变更、工艺变更、设备设施变更、场所变更;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4.1.1 管理变更: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更,公司机构和人员的变更、管理体系的变更等。 4.1.2 人员变更:新入厂职工、内部岗位调动、离岗复岗、临时来厂人员等。 4.1.3 工艺变更:因新、改、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及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的变更等。

4.1.4 设备设施变更:因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4.1.5 场所变更指工作场所、环境发生变化。 4.2 管理变更时,由生技科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公司范围内培训、学习。 4.3 人员变更管理 4.3.1 新员工入厂和厂内员工调换岗位的,按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中有关内容进行三级教育。 4.3.2 外来施工队伍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 4.3.3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4.4 工艺变更管理 4.4.1 由工艺变更的技术负责部门制定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工艺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 4.5 设备设施变更管理 4.5.1 由变更负责部门制定新的技术操作规程、制度等,并对使用单位进行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 4.5.2 在报废、拆除生产设施时,按照《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 4.6场所变更时由场所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职工进行变更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利辛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 利辛县安建新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签证变更是指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所发生的且不能在竣工图反映的工程量签证、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所增减的工程签证。一般包含签证单及其附件(原始记录、计量所需附图、反映工程状况变化的影像资料等)。第二条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外的工程内容必须办理委托手续,造价超过合同价10%的必须重新签订合同。 第二章工程签证变更办理流程 第三条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工程内容发生的 2天内,签署原始记录,并上报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 第四条签证单必须在签证内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10 天内(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逾期建设管理部不得受理。 第五条建设管理部在收到工程签证单后24小时内,对签证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后送至技术质量部审核。 第六条技术质量部在收到工程签证单后 24 小时内,对签证内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后送至合约法务部核验。 第七条合约法务部在收到工程签证单后72小时内,对签证单中的工程数量及价格进行核验,确认无误后报至项目公司领导审批,项目公司领导于24小时内审批完成,审批完毕当天盖章后提交至政府部门审批,政府部门于 5 日内审批完成后返至项目公司。 第八条建设管理部与施工单位对签证内容有意见分歧时,建设管理部必须在24 小时内签署意见返还施工单位签收并存档;若技术质量部或合约法务部或项目公司领导对签证单有异议时,统一由建设管理部在收到技术质量部或合约法务部或项目公司领导的签署意见后,当天以书面形式将意见返还施工单位签收。

对有异议的工程签证必须在5天内由项目公司同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完毕,对签证资料不全造成项目公司不予签认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退回文件 5 日内完善资料重新上报;对不符合签证要求的,不予签认。 第九条上报的签证单必须加盖监理项目章和施工单位章。 第十条涉及工期延期的工程签证需办理工期延期审批手续,三天以内的工期延期由项目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工期延期由项目公司董事长审批。(签证办理流程图见附件1) 第三章工程签证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原始记录必须在签证内容发生当天,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格式见附件2) 第十二条工程签证原始记录上必须注明工程内容的具体位置和部位,必要时需附图标注,以满足计量、计价要求。 第十三条对可反映工程内容和工程状况变化的现场面貌,一定要拍摄影像资料,作为原始记录与签证单一起报送并存档。 第四章工程签证的填写要求 第十四条签证单一式伍份:施工单位壹份、监理单位壹份、项目公司贰份、政府部门壹份。(格式见附件3) 第十五条签证单应注明合同编号并按照项目公司的文件要求统一编号,建设管理部设计台帐,予以登记、存档。 第十六条签证单必须附有工程签证原始记录。 第十七条签证单须注明签证理由,必须和原始记录一致。 第十八条无图计量的签证内容,在签证单上必须注明具体工程量。工程量必须和原始记录凭证中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工程量一致,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际标准单位或习惯使用单位。 第十九条签证单必须注明签证内容发生的起止时间。

公司变更管理制度

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程序 文件 文件编号: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变更管理制度版号:初版 拟订:审核:批准:生效日期: 1 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管理变更的批准,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员的变更批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批准工艺、技术的变更,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批准生产设施的变更。 3.2办公室负责管理变更的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工艺、技术的归口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变更提出申请并实施。 4控制程序 4.1变更类型 4.1.1工艺、技术变更 a.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b.原料介质变更; c.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d.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e.操作规程的变更; f.工艺参数的改变; g.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的变更; 4.1.2设备设施的变更 a.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b.安全设施的变更; c.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d.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e.临时的电气设备; 4.1.3管理变更 a.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b.人员的变更 c.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d.管理职责的变更 e.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2变更程序 4.2.1各部门在本单位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需要变更时,应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及技术依据,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控制措施。 4.2.2各分管领导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4.2.3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2.4变更实施结束后,分管领导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分管领导还应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4.2.5所有变更的记录应填写在“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变更记录”上。 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