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比较文学的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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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比较文学的可比性

■徐扬尚

比较文学作为致力于无用之用的语际、族际、国际、科际文学关系会通研究的边缘学科,并不是无限可比的。因为基于孕育比较文学的西方文化一元暨中心、二元对立统一的哲学理念,非类不比、相同不比、异质难比,完全异质或完全相同无以比。这就要求比较文学必须立足同一平台、同一标准、同一目标的“三原则”,开展异类求同质、异质求同类、同质求异类、同类求异质的求同存异、互证互释、彼此发明;进而令其会通“四际文学关系”的传受变异研究、异同比类研究、阐释发明研究,具有以同源类同性、另类异质性、证释发明性“三元素”为内涵的可比性。

[关键词]比较文学;可比性;三原则;三元素[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 (2010)06-0099-05

徐扬尚(1962—),四川大学比较文学博士研究生,绍兴文理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文学与中国文学批评史。(四川成都

610064)

源于歌德“世界文学”观念的比较文学,经由达尔文的自然人类进化论,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英国比较文学家波斯奈特、法国比较文学家布吕纳介的文学进化论的发展后,形成了具有“跨越性”的比较文学。它不得不面对非类不比、相同不比、异质难比、完全异质或完全相同无以比的“原罪”性问题。由于比较文学比什么?如何比?为什么比?长期陷入对象不明、概念模糊、范围宽泛、方法通用的境地。以致法国巴登斯贝格声色俱厉地谴责:“有人说:‘比较文学!’文学比较!这是毫无意义又毫无价值的吵闹!我们懂得,它只不过是在那些隐约相似的作品或人物之间进行对比的故弄玄虚的游戏罢了。”“十分清楚,真实性不在那里。仅仅对两个不同的对象同时看上一眼就作比较,仅仅靠记忆和印象的拼凑,靠一些主观臆想把可能游移不定的东西扯在一起来找类似点,这样的比较决

不可能产生论证的明晰性。”[1](P32-33)

伽列在基亚

《比较文学》第一版“序言”中也表达了他的担心与忠告:“比较文学的定义有必要再一次加以廓清”,

“并非随便什么事物,随便什么时间地点都可以拿来比较”。

[2](P42)

在将比较文学局限于国际文学关系史实证的同时,进而强调:“人们或许又过分专注于影响研究了。这种研究做起来是十分困难的,而且经常靠不住。在这种研究中,人们往往试图将一些不可称量的因素加以称量。相比之下,更为可靠的则是由作品的成就、某位作家的境遇、某位大人物的命运、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以及旅行和见闻等等所构成的历史。譬如英国人与法国人、法国人与德国人等等之间彼

此如何看法。”[2](P43)

由超越语言、国界,到跨民族、学科,再

到跨文化乃至文明,中国学者或主张跨民族、跨学科或跨语言、跨民族的“两跨”,或主张跨民族、学科、

文化或跨语

JIANGXI 江西社会科学

江西社会科学2010.6

言、民族、学科的“三跨”,或主张跨语言、民族、学科、文化或不受语言、民族、国别、学科限制的“四跨”。但是,通过这些分类,读者看到的却是各有所长又都有所短:不是失之宽泛,就是失之狭隘,或是所跨要素之间相互抵触与相互消解[3](P19-28),因此,通过对比较文学可比性的确定,以对学科定位加以限定与补救,显得十分必要。

一、可比性的生成语境

根据孕育比较文学学科二元对立统一的西方文化观念,比较文学应遵寻非类不比、相同不比、异质难比、完全异质或完全相同无以比的原则。而跨语言、民族、国别、学科的文学比较,被比较的双方往往不是另类就是异质。于是,比较文学跨语言、民族、国别、学科的异同比类研究首先遭到质疑,并被巴登斯贝格说成是“隐约相似的作品或人物之间进行对比的故弄玄虚的游戏”。基亚等因此而将没有影响实证关系的文学关系研究赶出比较文学的大门,令比较文学从属于具有影响实证关系的文学关系研究的范围之内。与之相关,中国学者所主张的跨异质文化比较研究也遭到质疑,其根据依然是所谓的非类不比、异质难比、完全异质干脆无从比起,或说异质文化难以认定。其实,就连一个时期内为许多中国学者深信不疑的跨文化研究,同样也遭到质疑,原因是文化概念极为复杂多变,其内涵与范畴同样难以确定等。[3](P19-28)总之,至今还没有形成“没有问题”的比较文学学科定位与定义。

表面上,国际文学关系的影响实证,似乎因其所具有的同源性而解脱了比较文学非类不比、异质难比的“原罪”,其实不然。虽然我们有种种证据表明A国作家作品与B国作家作品具有相似性,且也有种种证据表明,B作家受到过A作家的影响,那么,是否就可以认定B作家作品的相应特征就是受到A作家作品的影响的结果呢?从逻辑层面上看,这显然属于拿“可能”当“必然”。曾经从事20世纪中外文学关系实证研究的陈思和,对实证研究在现代的可行性深表怀疑,他说:“比如某作家声明或没声明过受某人的影响;或从作品中去寻找影响痕迹。做到后来就开始怀疑,这些东西并不足以成为证明,它对学术发展也没有提供新的东西。在19世纪或更早的时候,国际间联系比较少,影响研究脉络清楚,是很实用的方法,到20世纪初的“五四”时期,这种方法还勉强可用,某作家出过国,读过谁的书,也可以做点影响的文章,但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台港和80年代的中国就不行了,由于信息交流非常频繁,影响就可迹可寻了。”[4]在《比较文学的危机》中,韦勒克毫不留情地批评法国学者的传受研究:“把‘比较文学’局限于研究文学之间的‘贸易交往’,无疑是不恰当的。在内容方面,比较文学会变得鸡零狗碎,既不连贯,相互之间又毫无关系,成为经常与有意义的总体割裂的交互关系之网。这种狭义上的比较文学家,就只能研究渊源与影响、原因与结果,而无法从总体上研究单独一部艺术作品。因为没有一部作品可完全归于外国的影响,或者被视为一个仅仅对外国产生影响的辐射中心。”“比较文学的兴起是对19世纪学术界的狭隘民族主义的反动,是对法、德、意、英等国很多文学史家的孤立主义所表示的异议。它往往由站在国家之间的十字路口,或者至少是一国的边界上的人培植起来的。”“然而,法、德、意等国很多比较文学研究中的基本爱国主义动机,造成了使比较文学成为文化功劳簿这样一种奇怪现象,产生了为自己国家摆功的强烈愿望——

—竭力证明本国施与他国多方面的影响,或者用更加微妙的办法,论证本国对一个外国大师的吸取和‘理解’,胜过其他任何国家。”[1](P123-127)如果把握不好,传受研究容易陷入民族文化自恋的话,那么,由中国台湾学者古添洪与陈慧桦在《比较文学之垦拓在台湾·序》中总结并提出的作为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的支柱方法的阐发法,则因其移中就西的立场而容易陷入民族文化虚无。人们只看到中国台湾学者阐发研究的移中就西而未能看到对西方理论与方法的考验、调整。

因此,比较文学“原罪”自我救赎的方法与途径就是要确立足以消解上述“原罪”的可比性。根据法国学者热衷的传受变异关系研究、美国学者热衷的异同比类关系研究、中国学者热衷的阐释发明关系研究的三大方法类型,比较文学的可比性就在于对同源类同性、另类异质性、证释发明性的明确与坚持。

二、可比性的“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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