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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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下井各类资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内容包括: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

2、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必须是当班带班领导亲自填写,严禁他人代写,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3、每天由安全科科长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整改、复查、验收等,严格执行隐患“闭锁循环”的管理方法。

4、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每天由安全科专人进行收集、整理,填写隐患整改台帐。

5、领导下井带班记录与领导下井记录台帐一一对应。

6、安全科专职管理台帐人员每月将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整理好交由安全科科长进行审阅,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由安全科专职人员进行整理、归档、保管。

8、安全科每月将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档案进行查看,防止鼠咬、受潮等损坏。

9、领导入井带班档案不得随意借阅,如若借阅,须向安全科科长写出借阅单,借阅人要保证档案的完好。

10、对上一年度的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记录档案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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