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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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13076—91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07—12批准1992—04—01实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溶解乙炔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基准温度15℃时限定充装压力小于1.52MPa、最高许用温度40℃、公称容积10~60L、内含多孔填料和溶剂、移动式、可重复充气的钢质焊接式溶解乙炔气瓶(以下简称乙炔瓶)。

2引用标准

GB5100钢质焊接气瓶

GB10879溶解乙炔气瓶阀

GB11638溶解乙炔气瓶

GB12135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GB13003溶解乙炔气瓶气压试验方法

JJG14移动式杠杆秤

3术语

3.1划伤

因尖锐锋利物体划、擦造成瓶体局部壁厚减薄,且在瓶体表面留下底部是尖角的线状机械损伤。

3.2凹陷

气瓶瓶体因钝状物撞击或挤压造成的壁厚无明显变化的局部塌陷变形。

3.3点状腐蚀

直径不超过s,且彼此间距不小于10s的孤立腐蚀坑。

注:s——筒体设计壁厚,即乙炔瓶肩部的钢印值。

3.4线状腐蚀

连续或间断的腐蚀坑所形成的线状、链状或带状腐蚀。

3.5大面积均匀腐蚀

瓶体表面覆盖面积较大且较平整的腐蚀。

4检验资格

乙炔瓶的定期检验单位应符合GB12135与劳动部有关文件的规定。

5检验周期

5.1乙炔瓶每三年进行—次定期检验和评定。

5.2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应随时进行检验:

a.瓶体外观有严重损伤;

b.充气时瓶壁温度超过40℃;

c.对填料和溶剂的质量有怀疑时;

d.瓶阀侧接嘴有乙炔回火迹象。

6.1乙炔瓶检验前应验明产品合格证或履历表;对于既无合格证又无履历表,而且肩部钢印标记中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或上次检验年月)、筒体设计最小壁厚和乙炔瓶皮重有一项不清的乙炔瓶,不予检验。待查明后,再予检验。如无法查明,则予以报废。

6.2用精度不低于1.5级的压力表对受检乙炔瓶进行余气压力测量。若受检乙炔瓶的余气压力超过0.05MPa,则余气必须回收,严禁排人大气中。

6.3对于瓶阀无法开启的乙炔瓶,应与其他待检乙炔瓶分开存放,并采取妥善办法处理。6.4用最大称量为实际称量1.5~3.0倍、其允许误差符合JJG14第17条“中准确度级”要求的衡器对受检乙炔瓶进行质量测定。对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瓶,若放尽余气后,实际重量大于皮重1kg,则应分析原因后进行妥善处理。

6.5清除乙炔瓶外表面杂物、污垢和疏松涂层。

7检验与评定

7.1瓶体外观

7.1.1应逐只对乙炔瓶的瓶体外观进行检验。

7.1.2存在下列缺陷之—,的乙炔瓶,应予以报废:

a.瓶壁有裂纹和(或)鼓包,底座拼接焊缝开裂;

b.瓶壁划伤处的实测剩余壁厚小于0.8s,其测量方法按附录H(参考件)的规定进行;c.瓶壁凹陷深度超过其短径的1/10或最大深度大于6mm,其测量方法按附录A(补充件)的规定进行;

d.瓶壁上存在深度小于6mm的凹陷,凹陷内的划伤处的实测剩余壁厚小于s;

c.瓶体烧损、变形,涂层烧毁(漆皮鼓泡除外),瓶阀或易熔合金塞上易熔合金熔化;f.各种腐蚀处的实测剩余壁厚小于表1的规定。

7.2焊缝

7.2.1应逐只对乙炔瓶的焊缝及其热影响区进行检验,对有怀疑部位应采用10倍放大镜检查,必要时进行无损探伤复查(底座拼接焊缝除外)。

7.2.2主体焊缝上的划伤应予磨平,磨平处过渡应圆滑。

7.2.3存在下列缺陷之一的乙炔瓶应予以报废:

a.焊缝外观不符合GB5100第6.3.3条的要求;

b.主体焊缝上的划伤经磨平后,焊缝低于母材;

c.主体焊缝热影响区内的划伤处实测剩余壁厚小于s;

d.主体焊缝及其热影响区内的凹陷最大深度大于5mm。

7.3阀座和塞座

7.3.1应逐只对乙炔瓶的阀座、塞座(易熔塞不卸)进行检验。

7.3.2存在下列缺陷之一的乙炔瓶应予以报废。

a.塞座塌陷、开裂或有影响易熔塞更换的变形;

b.阀座螺纹有影响密封性的轴向损伤或变形。

7.4.1复测乙炔瓶内余气压力,确认不超过0.05MPa时,放尽余气使与外界气压相平衡。

7.4.2逐只卸下乙炔瓶阀,并小心取出导流孔充填物后,检查填料。

7.4.3用专用塞尺在平面角互成120°的三点上测量肩部轴向间隙,同一规格塞尺在同一位置上测量次数不应超过两次。专用塞尺见附录B(补充件)。

7.4.4存在下列缺陷之一的乙炔瓶,其填料应予报废:

a.从瓶口观察,若发现填料已溃散、有裂缝或有火焰反击现象;

b.用手指推、按填料,手感填料疏松、柔软;

c.任一点的肩部轴向间隙超过填料长度的0.3%,对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瓶,超过3.0mm;

d.填料径向间隙超过填料直径的0.4%,其测量方法按附录C(补充件)的规定进行。7.5壁厚

7.5.1对于瓶体涂层剥落严重的乙炔瓶,在瓶体同一纵断面上进行壁厚测定,其测量点不得少于八处(上、下封头部位各二处,筒体部分四处)。测定前,应清除各测量点处的油漆和锈斑,然后用误差不大于±0.1mm的测厚仪测量并记录。

7.5.2对于瓶体涂层基本完好(内涂层未剥落)的乙炔瓶,仅对底座内下封头进行壁厚测定,但不得少于二点。

7.5.3最薄处的实测壁厚小于0.8s的乙炔瓶应予以报废。

7.5.4对于划痕、腐蚀、焊缝部位的壁厚测量与评定按7.1.2条和7.2.3条中的相应规定执行。

7.6附件

7.6.1瓶阀

7.6.1.1应逐只对乙炔瓶的瓶阀进行检查;并按GB10879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在阀体上打上维修标志。

7.6.1.2存在下列缺陷之一的瓶阀应予以更换;

a.阀体有裂纹或影响使用的变形;

b.螺纹有轴向损伤或变形。

7.6.2易熔合金塞

在进行7.7条的气压试验时,不允许有泄漏。否则,应予以更换。

7.6.3瓶帽

瓶帽应装拆方便,连接可靠,不影响充放气接头的装、卡。否则,应予以更换。7.6.4检验标记环

检验标记环应字迹清晰、转动自如。否则,应予以更换。

7.7气压试验

7.7.1试验前准备

7.7.1.1由瓶口装入符合要求的导流孔充填物、毛毡垫与金属丝网。

7.7.1.2将检验标记环和合格的瓶阀装在乙炔瓶上,应保证瓶阀锥螺纹外露2~3牙。7.7.2试验方法与评定

按GB13003执行。

7.7.3试验后处理

经气压试验合格的乙炔瓶应封存0.05~0.1MPa压力的氮气。

8检验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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