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长期从事煤炭事业员工发放荣誉金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冀中股份劳字〔2013〕291号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长期从事煤炭事业员工发放

荣誉金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根据冀中能源人字〔2012〕8号、中煤协会人事〔2012〕59号文件精神,现对2013年度达到长期从事煤炭事业荣誉金条件的员工发放荣誉金等有关问题做如下通知:

1、2013年度荣誉金发放标准为7189元/人;

2、煤炭工龄计算截至日期为2013年8月底;

3、各单位主办部门的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要认真与本人档案核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

4、其它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5、各单位要认真填写《长期从事煤炭事业工作荣誉员工登记卡》和《2013年度达到长期从事煤炭事业工作荣誉证登记备案表》,并于十一月十日前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

《长期从事煤炭事业工作荣誉员工登记卡》一式一份,公司批准盖章后返回存入本人档案。《2013年度达到长期从事煤炭事业工作荣誉证登记备案表》一式二份,盖章后一份返回,一份留存公司备案。同时各单位将登记备案表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到公司人力资源部。

附:1、《长期从事煤炭事业工作荣誉员工登记卡》

2、《2013年度达到长期从事煤炭事业工作荣誉证

登记备案表》

2013年11月4日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2013年11月4日印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