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业务知识问答:土地管理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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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业务知识问答:土地管理篇
为了方便学习、理解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以问答的形式编写了有关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和测绘行业管理的基本知识宣传栏,逐期发布于门户网站,解答国土资源管理中涉及的基本问题,供大家参考。
土地管理篇(一)
一、我国为什么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答:这是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二、当前土地管理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1、严格保护耕地
2、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3、编制实施国土规划
4、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
5、推进国土综合整治
6、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三、土地所有权是指什么?
答:土地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四、什么是土地登记?
答: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取得?
答:建设用地是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按其利用方式,可分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按权属分为国有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采取出让、转让、租凭或者划拨等方式取得。
七、建设用地审批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建设用地审批是依照法定程序,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过程。具体审批条件如下:
1、按规定办理用地预审,并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4、占用耕地的,应落实先补后占义务。
5、被征收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权属无争议。
6、对被征收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权属无争议。
7、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8、被征收土地上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切实可行。
9、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
10、申请用地面积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和集约用地标准。
11、涉及矿产开发、地质环境、林地等问题的应符合有关规定。
八、什么是临时用地?如何使用?
答: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不包括因临时使用建筑或其他设施而使用的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7条规定,临时用地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使用。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土地使用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用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
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恢复土地的原用途,并及时交还土地所有者或者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九、土地出让收入如何征缴?
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由四部分收入组成:一是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二是改变原有土地用途补缴的土地出让收入;三是划拨土地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补偿性收入;四是以出租土地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收入。
十、农村宅基地管理主要有哪些规定?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占有和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土地管理法》第62条对农村宅基地有如下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中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
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村居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进一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十一、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什么?
答: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
1、绝对数量较大,耕地占有量小;
2、山地多,平地少;
3、各类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土地生产力水平低;
4、宜开发为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潜力不大。
十二、我国土地基本国策的内容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十三、全国土地日是如何确定的?是每年的哪一天?
答:“全国土地日”是每年的6月25日。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次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庆祝该法颁布5周年之际,为了深入宣传土管法,坚定不移地贯
彻土地基本国策,增强全社会的土地资源紧缺意识,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土地管理工作,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把每年的6月25日定为“全国土地日”。十四、哪些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答: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他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十五、什么是集体所有土地?
答:集体所有土地就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土地。
十六、非农建设项目在什么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答:我国法律规定:以下非农建设项目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一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二是兴办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