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首代流程及资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首代流程及资料
发布: 2009-12-10 20:25 |浏览次数:14 |打印|发给朋友|收藏
一、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递交完备的资料后7个工作日完成。
所需资料:
l 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变更代表的申请书
l 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新任代表授权书或委任书及原代表的免职书.(凡属接替原代表的,应说明原代表去留及任职情况)
l 新任代表简历(自18岁开始,分工作经历及教育经理,年份不能间断),一寸照片3张及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l 指定委托书,变更(延期)登记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l 原首代《代表证》及原《工商登记证》
二、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完备的资料后1个工作日完成。
所需资料:
l 提供工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l 新首代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外籍人员为护照复印件)
l 介绍信及变更申请(加盖公章)
l 经办人雇员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递交完备的资料后3个工作日完成。
所需资料:
l 提供工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l 新首代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外籍人员为护照复印件)
l 组织机构代码变更表(加盖公章)
l 原代码证书正、副本及IC卡
四、北京市地税局:递交完备的资料后15个工作日完成。
地税局涉及到原首代的注销和新首代的变更,原首代的注销需要缴纳税款到总机构开立证明的那天为止。先作注销,再作变更。
所需资料:
1.原首代注销:
l 总机构出具的工资及离任证明原件及翻译件
l 自然人纳税清算表
l 离任年度以及离任上三年度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l 护照复印件
2.办理新首代的变更:
l 变更首代后的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l 新的首代工作证完整复印件
l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l 原首代如为外籍人需办理个人所得税注销并出示注销证明。通常情况下地税局不出具证明,办理新首代的变更必须要经过注销窗口的确认,如未办理原首代注销,不予办理新首代变更。l 由派出企业出局的工资、薪金证明原件,说明纳税人在境外的任职是否有兼职及收入情况,并说明取得收入时间和个人所得税的负担方。
l 新首代与派出企业签订的雇佣合同(复印件)
l 新首代的代表证
l 新首代的居留证完整复印件
l 新首代的就业证完整复印件
l 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登记表及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五、北京市国税局:递交完备的资料后10个工作日完成。
所需资料:
l 提供工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l 国税登记变更表(加盖公章)
六、统计局:递交完备的资料后1个工作日完成。
所需资料:
l 提供工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l 统计登记变更表(加盖公章)
l 原统计登记证正、副本
七、海关非贸物品管理中心:递交完备的资料后1个工作日完成。
所需资料:
l 提供工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l 新首代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外籍人员为护照复印件)
l 介绍信及变更申请(加盖公章)
l 经办人雇员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