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影响政府诚信的突出问题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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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影响政府诚信的突出问题及应对策略

作者:喻晓才

来源:《行政与法》2013年第12期

摘要:政府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导向性的作用。没有良好的政府信用就无法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不仅是推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需要,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提高改革开放水平的需要。本文从用户需求的视角,通过对社会公众视阈下影响政府诚信的突出问题的分析,剖析了造成政府诚信缺失的体制性、根本性原因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诚信;信用体系;用户需求

中图分类号:D6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3)12-0010-04

收稿日期:2013-10-10

作者简介:喻晓才(1981—),男,安徽含山人,吉林省行政管理学会办公室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政府管理创新与绩效考核。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行政学会资助课题“政府诚信建设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2KY06。

政府诚信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和核心。政府作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维护者、执行者和监督者,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政府诚信不仅成为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决定着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政府一旦失去信用,不仅会失去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而且会使人们在经济交易行为中因担心其结果的“可靠性”而降低交易频率,更多求助于熟人社会或回到自给自足状态,使市场范围受到限制,使经济发展受到影响。所以,不论从政府治理还是民众福祉的角度看,都应加强政府诚信建设,防微杜渐,有效治理政府诚信缺失问题。

一、当前影响政府诚信的突出表现

政府诚信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西方社会对此研究较多,国内近年来对此研究也比较充分。但对政府诚信的定义,学界、理论界认识不尽一致。综合国内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政府诚信是指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法定权力职责、对公众作出的承诺、对公众诉求回应的正确、及时、有效履行程度。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⑴政府决策诚信。指政府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尊重客观规律,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公开,出台的政策体现科学性、连续性和稳定性。⑵政府执行诚信。指政府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其管理权,并保持

行政执行的公正性、透明度和高效率。其中,既包括政府认真落实向社会作出的各项服务承诺,也包括政府以民事主体身份参加社会经济活动时的诚实守信。⑶政府监督诚信。指政府通过完善的行政监督制度,保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因政府失信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能及时给予救济和补偿。

2013年上半年,吉林省行政管理学会办公室就“政府诚信建设”的基本内容开展了一次面向社会公众的问卷调查。从回收的1000多份调查问卷来看,大多数民众对我国各级政府的诚信状况是满意的。这与当前的社会整体状况是契合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诚信度也在不断增强,民众的满意度也得到了提升。但从调查问卷可以看出,部分民众对个别地方政府及部门诚信缺失的行为反应强烈。这说明在政府整体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有了明显提升的同时,敷衍塞责、表里不一、官僚主义、衙门作风在一些地方尚未杜绝,个别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诚信缺失的现象依然存在。

⒈弄虚作假,暗箱操作。34%的受访者认为,部分政府官员在一些经济、政治、社会活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对政府诚信形象损害明显。比如GDP数据“打架”问题,近年来,各省、市向国家上报的GDP数据加到一起远远超过了国家统计局向全国发布的GDP数据。再比如在接待上级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检查、考核、验收时,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为了个人政绩或地方利益,大搞形式主义,急功近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加大了百姓对政府的怀疑和不信任程度,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⒉效率低下,阳奉阴违。22%的受访者认为,“效率低下、阳奉阴违”的现象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政府领导或政府工作人员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口说一套实做一套。有的甚至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如国家对房地产业的调控政策力度很大,但一些地方的房价“不降反升”,这其中就有当地政府对中央政策阳奉阴违的原因。

⒊与民争利,腐败不断。17%的受访者对政府“与民争利”的行为反应强烈。各地普遍出现的由征地引发的纠纷,其中大多都与地方政府的行为意志相关。一些政府及其领导干部通过权力寻租导致腐败案件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执法犯法、弄权枉法等问题。

⒋无效作为,执法无序。13%的受访者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缺位、越位、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国内媒体曝光的一些恶性事件,如安徽池州事件、重庆万州事件、浙江瑞安事件、四川广安事件和大竹事件、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甘肃陇南事件、湖北石首事件以及四川什邡事件等,绝大多数都是由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无效作为造成的。

⒌朝令昔改,决策失范。12%的受访者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的政策朝令夕改、决策失范,严重影响了政府信用。有的地方政府在决策时不从实际出发,不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凭经验和习惯办事,致使决策失误不断,造成了不应有的经济损失;有的地方政府片面追

求“政绩”,不做科学论证,盲目浮躁、跟风式地大搞脱离民情民意的政府工程、形象工程等;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凭空许诺,结果难以兑现;有些地方政府大搞一届政府一个政策,新官不理旧事,大大降低了公众对未来的期望值。

二、政府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虽然政府诚信缺失外在表现多样,但究其根源,是由体制机制的不完善和政府自律与他律的缺失而引起的。

⒈政府诚信理念尚未建立。针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专项调查显示,由于我国受封建思想影响较深,加上“十年”文革的负面影响,政府诚信、责任政府还没能作为一种行政理念广泛深入到政府工作人员头脑之中。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认为讲诚信只是个人、企业的事情,政府的权力是为社会公众谋福祉的,只需着眼于大局和长远,对于局部和个人利益宜倡导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不必谨小慎微;个别政府工作人员特权思想、官僚主义作风严重,习惯以红头文件方式来以权谋私,习惯让自己的家属打着自己的旗号或依靠自己的影响力出去耍特权,对政府诚信缺乏基本的认识。

⒉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43%的受访者认为,职责交叉、界限模糊、责权脱节、推诿扯皮等问题还依然存在。如在2012年4月国内部分省份发生的毒胶囊事件中,胶囊本身不是药,生产胶囊的企业由质监部门管,而胶囊最终会被用作药品的包装,药品又由药监部门管。将社会事务拆解成了不同的环节,交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多头管理的方式产生了职责不清问题,导致了监管难以实现无缝对接。责任不清、分工不明给一些部门在好处面前争权夺利、在困难面前推诿扯皮提供了条件,也造成了政府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中的缺位与不到位。

⒊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健全。36%的受访者认为,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是造成政府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一方面,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法制不健全,在执法中缺乏对政府失信的惩处措施;另一方面,缺少健全有效的政府问责机制,使得政府的种种行为往往难以得到明确的失信认定,甚至在政府失信时也缺少必要的惩罚。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在客观上放任了政府诚信缺失行为的发生。

⒋地方保护主义严重。13%的受访者认为,地方保护主义遗毒对政府诚信损害巨大。由于政府的“自利性”导致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了本地区、本部门的局部利益,滥用或消极使用手中的权力。如有的地方政府为了追求地方经济和扩大财政税收收入,为本地的制假、贩假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当保护伞;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保护地方企业,纵容企业恶意逃避银行债务;有的地方法院在判决、执法中往往刻意维护本地利益;有的地方媒体刻意屏蔽不利于本地政府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事件信息。凡此种种,都助长了地方政府的失信之风。

三、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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