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霾2018年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执法专项最新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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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29•【字号】安政办发〔2018〕42号•【施行日期】2018.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8〕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安康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29日安康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措并举,实现中心城市优良天数不少于31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7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42微克/立方米(各县区指标任务见附件1)。

二、主要任务(一)减煤。

1.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完善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加大退城入园力度,严禁钢铁、水泥、煤化工、焦化等严重过剩产能行业落户。

按照增气、电代、治源的思路,大力削减散煤,生产以燃料煤为主,生活以民用煤为主,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10万吨标煤以内,全年减少煤炭消费20万吨。

(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各县区政府包括高新区管委会、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管委会,下同)2.加快落后产能淘汰。

在完成省上下达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的同时,9月30日前,完成康宝建材有限公司及4家页岩砖厂淘汰取缔任务。

以关闭、拆窑、厂区平整修复为标准,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12家粘土砖厂拆除工作(见附件2)。

(省下达产能淘汰任务、康宝建材有限公司、页岩砖厂由市工信局牵头,粘土砖厂由市国土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3.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拆改。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最新工作方案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最新工作方案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最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工作方案》和《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工作方案》精神,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助力追赶超越,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依法依规治污,科学精准降霾,继续强化“减煤、抑尘、控车、治源、禁燃、增绿”六项措施,以“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为红线,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的2018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等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

二、重点任务(一)有效减少燃煤污染。

1.化解过剩产能。

严格执行《X地区产业准入指导名录》,严禁新增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新建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煤炭消耗项目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两倍削减替代。

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

(县发改局牵头,各镇办落实)2.优化工业结构。

鼓励现有高耗煤、高排放企业转型升级,分步实施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工业企业坚决关闭。

(县发改局、工业发展局分别牵头,各镇办落实)3.优化能源结构。

采用财政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热等燃煤替代工程,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的18万吨煤炭治理任务(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削减6万吨,城乡散煤削减12万吨)。

推广清洁能源,到2018年底,地热能、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控制在67%以下。

(县发改局牵头,各镇办落实)4.实施散煤治理工程。

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以及风能、太阳能和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替代,逐步解决全县散煤燃烧问题。

县城及建制镇禁止使用散煤,农村地区逐步推进散煤替代,力争农村替代率达到70%左右。

(县发改局牵头,县农林局、住建局配合,各镇办落实)5.优化煤炭供应结构。

2018年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及工作要点

2018年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及工作要点

2018年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及工作要点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解读《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

一、起草背景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系列部署,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要。

国家即将实施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汾渭平原三个区域。

我省特别是关中地区将面临与京津冀一样的整治力度,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将面临更大力度的调整。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坚决打赢全省蓝天保卫战。

从去年9月份开始,省环保厅牵头启动了新一轮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编制工作,编制组立足国家考核目标,充分借鉴京津冀等重点地区做法,深入总结我省实施“1+9”铁腕治霾行动和秋冬季攻坚行动经验,制定了《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2017年12月和2018年2月,省环保厅在两次征求各市(区)、省级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和全省铁腕治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三年行动方案和2018年工作要点进行了10余次修改,充分采纳了各市(区)、省级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建议。

2018年3月22日第2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方案》《要点》。

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路线图和施工图,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标开展相关工作的行动纲领和工作指南。

二、方案的主要特点主要有7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突出了阶段性。

《方案》是上一轮我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的延续,确定的2020年必须完成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既与“十三五”总目标相衔接,又明确了每年的进度要求,是积小胜为大胜的行动。

2018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2018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2018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突出源头管控,构筑“强化污染主体防治责任、各部门和属地齐抓共管、开展集中整治”三条防线,坚决完成省下达的三季度约束指标任务,为全面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奠定基础,持续推进滁城空气质量改善。

下面是带来的2018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季度和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围绕“控尘、控车、控烟”三大重点,在滁城范围内开展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

突出源头管控,构筑“强化污染主体防治责任、各部门和属地齐抓共管、开展集中整治”三条防线,坚决完成省下达的三季度约束指标任务,为全面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奠定基础,持续推进滁城空气质量改善。

二、行动时间2018年8月1日至11月上旬。

三、主要任务(一)扬尘污染整治行动(控尘)。

1.城市道路洒水保洁。

城区范围全面实施机械化清扫,在实施清扫过程中必须带水作业。

晴好天气情况下,城区主要道路洒水降尘每日不少于6次,并加大雾炮车喷洒水频次。

强化保洁企业考核奖惩,确保洒水次数不减,标准不降。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属地政府和管委会。

)2.建筑工地扬尘。

严把工程项目开工关,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予批准开工;严格全过程管控,实行“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强化在线智能监控,安装并正常运行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施,限期与规建部门联网;对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

情节严重的,实行按日计罚、会同电力、供水等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列入“黑名单”、清退出**市建筑市场。

(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委,责任单位:属地政府和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

)3.拆迁工地和老旧小区改造。

拆迁工地应当采取连续封闭围挡,实行“先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湿法作业。

【环保方案】桥西区2018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环保方案】桥西区2018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环保方案】桥西区2018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在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时期,进一步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合力攻坚,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空气质量好于去年同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全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战略部署,坚持以壮士断腕、铁腕治污的决心,强力攻坚治污,全面推进各项防治措施,确保PM2.5年均浓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重污染天数明显少于去年同期,各项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实现冬季大气“污染削峰”。

二、主要措施(一)严控燃煤污染1.完成各项压煤减产任务。

全面落实《河北省2018年控煤歼灭战行动方案》。

继续推广环保节能炉具,并保证全部安装到位,住户正常使用,燃烧排放达标。

强力推进全区煤炭消费削减工作。

2.加快燃煤锅炉治理进度。

继续加大辖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力度。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8〕16号)和《河北省推进燃煤工业锅炉改造行动计划》要求,完成保留的10蒸吨/小时以上在用蒸汽锅炉和7兆瓦以上在用热水锅炉升级改造任务。

3.严格煤炭市场经营流通管理。

辖区内严禁设立煤炭经营性储煤场及散煤销售摊点。

4.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力度。

严控源头,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燃煤及制品。

建立覆盖城乡的洁净型煤配送体系,严格落实洁净型煤配送、存储和使用环节的任务进度和责任分工。

全面完成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洁净型煤替代城市生活散煤工作。

推进散煤减量化替代、清洁化替代,加快农村地区太阳能、电、气(天然气、混合气、沼气等)等新能源替代农村散煤采暖推广步伐。

(二)严控扬尘污染1.开展“全城清洁”行动。

全区建成区、城乡结合部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各类卫生死角。

泾阳县铁腕治霾2018年散乱污

泾阳县铁腕治霾2018年散乱污

泾阳县铁腕治霾2018年“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为了加快推进全县“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咸阳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8年11月10日前,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新建城区周边等区域为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以及属地化原则,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强化联动执法,通过清理取缔、改造升级的措施,完成全县“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

二、重点任务(一)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散乱污”企业。

由县工业发展局牵头,联合公安、国土、环保、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督导各镇全面排查辖区内企业,坚决依法关停取缔违法“散乱污”企业。

供水、供电、供热等单位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企业采取相应的停止或限制服务措施。

(县工业发展局负责,公安、国土、环保、市场监管、安监、各镇政府配合。

)(二)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无环保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依法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综合惩治力度。

(县环保局负责、各镇政府配合)。

(三)严肃查处无证无照违规经营行为。

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行为。

对存在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资源环境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企业坚决依法取缔。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各镇政府配合)。

(四)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集中力量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禁止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各镇政府配合)。

(五)严肃查处影响生产安全违法行为。

依法依规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重点清理、取缔违法违规小化工、小木器、小服装、小加工、小作坊等“五小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单位、以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县安监局负责、各镇政府配合)。

铁腕治霾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最新)

铁腕治霾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最新)

铁腕治霾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为确保X年X市治污降霾各项任务如期完成,促使涉气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实现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X大和X届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坚持“铁腕治霾、精准执法”的原则,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的,以“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为措施,把治霾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头号工程,强化司法联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环境执法压力传导不够、层级衰减突出的问题,推动治污降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工作目标(一)通过严格环境监察执法,促使所有涉气污染源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X 年10月底前,全市涉气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100%。

(二)市县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X年6月30日前完成对火电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X年12月31日前完成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三、工作任务(一)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动态管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以最新环境统计数据为依据,于X年5月1日前,对辖区内涉气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纳入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作为环境执法的基础,实现辖区内涉气污染源底数清,环境执法全覆盖、无盲区。

(二)创新污染源环境执法机制1.提高执法效能。

建立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动态信息库。

各县区对涉气重点污染源每月现场执法不少于2次,并填报执法信息,各县区于X年5月1日前完成涉气重点污染源首次填报工作。

环保部门开展网上巡查,结合现场督查、稽查,督促查办问题的整改落实。

并采取新闻发布、约谈政府、区域限批、通报、责任追究等形式,加强涉气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2.建立环境执法与污染源监测调查取证联动机制。

涉气污染源企业对自动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1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履行工商职能,服务铁腕治霾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严把涉及高污染、产能过剩等项目相关行业的新注册企业准入关;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煤炭等违法行为;切实摸清涉污企业基本情况,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治霾相关工作。

二、主要任务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市场准入。

要严格注册程序,把好准入门槛,依托登记注册职能,积极服务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

对涉及高污染、产能过剩等项目的登记注册,严格依法审查。

对提交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坚决不予登记注册,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

(牵头单位:注册分局)(二)依法开展抽检。

要加强抽检工作,严厉打击伪劣商品,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17年流通领域成品油、煤炭、农资等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涉及大气污染相关的成品油、农资抽检工作,配合质监部门做好煤炭质量监管,及时查处不合格商品。

(牵头单位:市场科、市场分局)(三)加强监督管理。

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煤炭等涉及大气污染重点商品的市场监管,配合质监部门对“禁煤区”范围内销售燃煤锅炉点进行再排查,禁止已淘汰燃煤锅炉重新流入市场,摸清本辖区相关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依法打击假冒商标、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场分局、市场科、商广科、经检支队)(四)严查主体资格。

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依据《环境保护法》《公司法》《个体工商户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辖区内的钢铁、水泥、化工、冶炼、造纸、酿造等重点排污企业,矿山采选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涉及污染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等的监管,严厉查处涉及环境污染的`无照经营行为。

铁腕治霾专项行动方案

铁腕治霾专项行动方案

铁腕治霾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治污降霾专题会议和全省治霾工作会议精神,改善我区空气质量,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结合《X区关于印发铁腕治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管办发〔X〕X号)《X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对我区铁腕治霾工作安排如下:一、扎实推进餐饮油烟、餐厨废弃物整治工作1.积极开展区内餐饮油烟整治X年4月20日前,完成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的安装。

(区环保局负责)X年5月30日前,完成区内餐饮服务业及经营场所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的安装。

(区食药监分局负责)X年4月30日前,完成区内国有企业、入区企业食堂及宾馆食堂餐饮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的安装。

(区工信局负责、工业园区办配合)X年4月30日前,完成各镇办辖区内的餐饮店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安装工作。

(各镇办负责)2.积极开展区内餐厨废弃物整治加大全区范围内的餐厨废弃物监管工作,做好区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监督管理。

城市规划区内的餐厨废弃物由区市政局负责,镇域范围的餐厨废弃物由各镇办负责。

(X市政局、各镇办负责)3.加快推进城区夜市、露天烧烤油烟整治X年4月30日前,规范露天烧烤摊贩在指定区域内经营并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彻底取缔划定区域外的所有烧烤摊点。

(X 市政局负责)二、实施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4.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监管。

每月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不少于2次,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禁止城市建成区建筑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

冬防期间,严格执行“禁土令”。

对扬尘治理措施不力,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企业,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区住建局负责)5.加大道路保洁力度。

加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保洁力度,年内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30%,不断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区内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

铁腕治霾联防联治专项行动方案

铁腕治霾联防联治专项行动方案

铁腕治霾联防联治专项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省委治污降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X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推动空气质量更快向好,实现重污染天气协同应对,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树立大局意识,从根本上打破“城墙思维”,以“守望相助”克服“各自为战”,按照“责任共担、信息共享、联防联治、群策群力”的原则,健全完善全区和周边市县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坚持网格化监管与专项行动部署相同步、政府动员主导与社会共同参与相衔接,用铁腕夯实治霾责任,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和持久战,积极助力追赶超越。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纵横联合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按照《X区环保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学习借鉴“X经验”,进一步健全区域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全面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

将网格化环境监管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盲区。

(X区政府负责,示范区环保局配合)(二)不断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

以设置科学、操作便捷、联防联动、及时高效为原则,按照省级统一的X地区预警等级、响应启动门槛、响应措施和督导检查标准,修订完善《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协调管理机制,健全与周边县域联防联治机制,完善各相关部门协同互通的分析研判、会商应对、协调指导和信息公开机制。

(示范区环保局负责,示范区大气办各成员单位配合)(三)努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

以冬季重污染天气治理为重点,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联合执法和专项督查。

对各类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场地和生活源实行清单式管理,根据预警等级分别采取关停、限产、减排、限行等措施,力争将重污染天气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示范区环保局负责,示范区大气办各成员单位配合)(四)切实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在严格落实相关部门环境监管和执法责任的同时,切实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与联动,建立环保、公安、检察、法院统一法律适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加强环保、公安部门联动执法,严查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18]22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8.04.22【实施日期】2018.04.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2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22日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一、工作目标全省设区市平均优良天数达到279天,较2017年增加29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51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7.3%。

二、主要工作任务1.制定关中地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方案,率先关停搬迁关中核心区企业,重点压减水泥(不含粉磨站)、焦化、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等行业企业产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各市政府包括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下同)2.以散煤削减为主,规上工业以燃料煤削减为主,削减燃煤500万吨。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3.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优化热源点规划布局,对关中地区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实施清洁化改造,完成60%的改造任务。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4. 11月15日前,完成城市智能电表改造。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11月15日前,完成农村智能电表改造。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5.在关中地区整村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力争平原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山区农村替代率达到80%。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6.每月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清洁煤行为。

某县铁腕治霾2018年矿山开采行业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某县铁腕治霾2018年矿山开采行业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某县铁腕治霾2018年矿山开采行业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某县铁腕治霾2018年矿山开采行业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XX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工作方案》,切实做好矿山开采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规范我县石灰岩矿山开采开发秩序,加快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护生态环境,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基本原则,采取多种措施治理矿山扬尘污染,着力解决环境方面历史欠账,彻底改善北部矿山生态环境面貌。

二、工作目标(一)坚决责令证照过期、长时间不延续的矿山企业停产。

(二)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对生产矿山企业进行监管。

(三)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环保“三同时”要求,加大对新设矿山创建绿色矿山验收力度,上报省级参评参验。

(四)进一步关闭取缔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并彻底清场。

(五)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矿区绿化、道路硬化、环境美化。

(六)认真贯彻《关于全市石灰石开采加工企业环境整治规范》要求,切实做好以扬尘治理为主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一)对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有一证过期,或未及时年检的矿山企业,由颁发该证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矿山立即停止生产,同时下发限期办理延续或年检通知。

(县矿管办牵头,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电力局、安监局、农林局、水利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配合,各相关镇落实)(二)监督指导矿山企业严格执行审查批准后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边开采、边治理”,及时足额缴存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对不能按计划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矿山企业,动用其保证金开展治理。

(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矿管办、环保局、财政局、安监局配合;各相关镇落实)(三)按照《XX市中部“旱腰带”地区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和环境治理恢复规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采石规划》),年底全市新设、整合、保留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不超过6个。

某县铁腕治霾2018年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某县铁腕治霾2018年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某县铁腕治霾2018年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某县铁腕治霾2018年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按照《XX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4月底前,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完成餐饮油烟治理;5月底前,辖区内大中型企业、各学校食堂完成餐饮业油烟治理;6月底前,城区所有油烟排放的宾馆、饭店、餐厅和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户),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使用清洁能源;全县营业面积在400平方米(或6个灶头)以上的餐饮业经营单位,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油烟净化深度治理。

二、主要任务餐饮业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由县城管局牵头,各镇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县市场监管、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主要任务如下:(一)严格餐饮业油烟源头控制。

1、监督餐饮单位(经营户)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城区内所有餐饮单位(经营户)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使用清洁能源。

(县城管局牵头,市场和质量监管局配合,各镇办落实)2、对新增的餐饮业经营单位,履行“双告知”。

即告知须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经营,告知监管部门该单位的相关登记信息。

(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落实)3、加强新建餐饮项目审查。

商业用房设置餐饮的,必须设计或预留专用排烟排放系统,并考虑与居住区相对距离。

(县住建局落实)(二)规范露天烧烤管理。

负责城区夜市、露天烧烤规范整治的宣传、排查、登记,做好便民服务自治区的设置、规划。

(县城管局落实)(三)加强城区场尘治理。

负责渣土运输的审批;负责全县渣土违法处置运输的管理执法;负责城区道路场尘治理工作。

(县城管局落实)二、整治措施1、县城管局要会同县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查处未采取油烟净化措施排放、油烟排放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的餐饮单位(经营户)。

(县城管局牵头,市场和质量监管局配合,各镇办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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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治霾2018年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执法专项最
新行动方案
为确保涉气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X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辖区所有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2018年10月31日前所排放的污染物达标率为100%,并较上年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国、省、市控涉气重点企业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联网。

二、主要任务
(一)清查统计
各镇办及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开展涉气污染源
的统计调查,4月底前,完成涉气污染源的清查工作,将相关信息纳入“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

县环保局要将各镇办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清查统计情况汇总,并向社会公布全县重点排污企业名录。

(二)严管重罚
1.强化监管措施。

各镇办及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网格化监管,认真落实“双随机”制度,按照“三不”(不定时间、
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要求,开展常态化环境执法检查,增加夜间、假日和重污染天气的检查频次。

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涉气重点污染源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抽查比例。

对涉气重点污染源每月执法不少于2次,及时填报执法信息。

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实施清单化管理。

2.加大惩处力度。

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对逾期未安装和运行在线监测设施的涉气重点污染源,依法高限处罚;对污染物浓度日均值超标的,一律立案处罚并启动按日连续计罚;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或超总量排放的,一律责令停产治理;对故意停运、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导致超标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对治理无望的,一律关闭。

将排污状况与企业的信用等级挂钩,实行“红黄牌”制度。

县环保局要将执法信息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开。

3.规范排污行为。

4月底前,各镇办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涉气重点污染源单位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纳入“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并严格执行。

督促涉气重点污染源单位按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数据等相关信息。

(三)提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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