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创建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市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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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创建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市经验材料创建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市经验材料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注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特别是在今年6月被确定为XX市建设法治政府创建对象后,我市进一步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开展创建工作。

一、夯实创建责任,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我市制定了,成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全面负责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二是分解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召开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将涉及的8大项工作,逐一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要求各有关单位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抓好落实,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三是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确定市公安局、国土局、市场监管局和大柳塔试验区为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要求各示范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推进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二、规范审批行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管理,出台了,建立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今年6月份对各部门和单位的权责清单进行了集中动态调整,二是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在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密切关注上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调整动态,定期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调整,20XX年以来,分四批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承接和取消,共承接行政审批事项13项,取消37项。三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通过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减少企业验资环节,放宽住所登记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现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开通了网上办事大厅和微信办照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网上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实现了零见面、零跑腿、零纸张发放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四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不断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不仅出台了,而且编制了,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提升我市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三、遵循正当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今年修订了,印发了,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权限、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严格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做到决策职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三是全面推行政府法

律顾问制度。从2009年开始坚持每年聘请2至3名专业律师为政府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主要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涉法复杂信访案件调处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近两年,涉法事务较多的部门、镇(办)及园区也聘请了法律顾问,所聘法律顾问到任以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了咨询、顾问和参谋的作用。四是聘请经济专家顾问。面对新的经济形势,为提高市政府金融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快补齐我市金融产业发展短板,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推进金融创新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转型升级,我市政府聘请黄震、唐劲草和白杨担任经济专家顾问。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出台了,要求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保证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和文本质量。规范性文件发布后,严格按照报备要求开展报备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同时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定期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今年11月份对需要换发和申领证件的单位及人员对照编制册逐一进行了资格审核,并组织 1049名需要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行政执法培训。三是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执法活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印发了,决定在全市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大柳塔被确立为全省镇级市综合改革试验区后,我市根据行政管理实际情况,印发了,通过依法委托的方式将部分行政执法职权下放给试验区,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努力推进综合执法,将工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合并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效减少了执法队伍种类。

五、强化制约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并积极配合人大的各项执法检查,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出台了,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严格按规定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进行考核。三是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在城区广场大屏同步更新政府信息,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有关政府信息。四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制定了,持续

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六、创新工作方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积极发挥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作用。市国土、林业、住建、房管、信访等部门、单位和有关镇政府积极发挥行政调解作用,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了土地、林权、房产争议等方面的社会矛盾。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和村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预防和减少劳资关系、医患关系及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二是多措并举化解民间借贷纠纷。近几年我市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突增,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公安局为主体的化解民间融资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民间融资风险预防研判和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在坚持依法处置的条件下,通过以物抵债、债转股等方式,实现涉案资产价值最大化,对无法变现的资产,通过现金与实物相结合等捆绑方式兑付,最大限度提高兑付比例。三是差异化处理房地产矛盾纠纷。因未按期交房、房价过高、基础设施不完善、物业纠纷等原因,我市商品房开发商与购房户之间产生了大量矛盾纠纷,麟州华府、华夏首府、景华家园及融和家园等小区业主多次群体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为加快化解购房矛盾纠纷,市政府专门成立了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镇(办)和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差异化处理房地产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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