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如何管理《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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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指令》条款16 (2),“塞维利亚进程”指拟订“最佳可行技术”参
考文件草案的程序。
这个进程要制定《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针 对的是《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指令》
(96/61/EC)附件1中列举的各个工业行业部 门。
6
塞维利亚进程需要各成员国之间的 通力合作,其代表来自:
1. 各成员国(环境权威和技术专家) 2. 行业协会 3. 非政府组织 4. 任何希望做出贡献的其他人士或行业
2
第一部分:
欧盟《综合污染预防 与控制》的信息交流—
—塞维利亚进程
《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和 最佳可行技术
《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指令》(96/61/EC)为成 员国签发工业设备的运行许可证规定了框架。 这些许可证必须包括以“最佳可行技术”(BAT)为 依据的各种条件,以便实现高水准地保护整体环 境的目的。 最佳可行技术指作为技术和机构的衡量手段,其 目的是将对环境的整体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并且 这些技术是在可接受的成本范围之内的。
8
信息交流论坛委员会——IEF
• 用于交流《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指令》附 件1列举的工业活动的《最佳可行技术参考 文件》信息的论坛
• 参与者来自欧盟成员国的代表。还有欧洲 自由贸易区国家(EFTA)的代表(例如挪 威)、欧盟加盟国的代表和欧洲综合污染 防治局的负责人
• 委员会主持会议(一年两次)
9
信息交流论坛负责
4
《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和 信息交流
目的是促进欧盟成员国和行业之间在最佳可行技 术方面的广泛交流。
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组织信息交流并发布了《最 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
各成员国在决定许可条件时必须参考《最佳可行 技术参考文件》。
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通过技术工作组(TWG)开展 信息交流工作。
5
塞维利亚进程
向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提供相关信息需要耗费大量的时 间、精力和金钱 考虑到保密问题:生产过程和竞争力,生产/排放数据和一 贯可靠的成本数据 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数量是决定此进程 的连续性和速度的重要因素 在分配的撰写《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时间期限内,从 各成员国获得数据的问题。各成员国推迟提交或者没有搜 集或没有提交数据
7
交流最佳可行技术方面的信息通过
IEF——信息交流论坛 TWG——技术工作组,来自各成员国、行业和非 政府组织的专家 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来自各成员国的专家, 他们协同合作并对各个工业部门的技术工作组提 供的信息进行确认。各技术工作组的成果=《最佳 可行技术参考文件》 国家工作组支持各国的技术工作组
实地参观具体的行业,以查看正在使用 的技术 完成首份《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 自2007年后修订《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 件》
17
国家工作组:基本信息搜集中心
代表来自政府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研 究机构和非政府组织 各个代表从所在部门寻求同《最佳可行技 术参考文件》相关的信息、政策和观点。 国家工作组比较搜集的信息后说明该国状 况,连同数据一起提交到技术工作组
18
为了做出 改变,政 府制定政 策目标和 财政激励 措施
寻求非 政府组 织的观 点
来自检查员的反馈 信息
国家工作组
研究机构和 大学提出的 新想法
来自管理部门 的要求数据
确定出行业的 问题及其解决 方案
行业使用的最佳 技术及其运营成 本
19
技术工作组的国家代表们必须
确保最终的《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包 括所在国使用的技术 证明其国家使用的最佳可行技术是合理的 并获得支持此观点的数据
20
技术工作组机制一览表
这是提供给公众的文 件,任何人可以向技 术工作组提出他们的
意见
各《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大纲
22
《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的成果
现场会议:技术工作组 首份草案 ~ 6个月 评议(6周) 第二份草案 ~ 6个月 评议(6周) 技术工作组第二次会议 终稿 ~ 6个月
23
进程中的困难
技术工作组的工作期限为2-3年 技术工作组会议由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负责人主 持 在首次现场会议决定技术工作组的工作领域 做出决定搜集同《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相关 的数据(由其成员提交) 信息交流(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光盘的方式) 核查由国家代表提交的所在国工业设备数据是否 准确
16
技术工作组(3/3)
对技术工作组国家代表——专家(从欧盟成 员国中挑选)的提名 专家领导技术工作组的提议 《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终稿的采用 《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章节翻译的决定 《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的修订(时间表 的确定)
10
EIPPCB
(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
委员会将“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设在西班牙 的塞维利亚,供成员国交流信息。
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的主要职责范围是准 备《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的草案。
11
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
• 为技术工作组和信息交流论坛提供技术和后勤层 面的支持
• 聘请负责各技术工作组的专家(由各成员国信息 交流论坛的代表提名这些专家)
• 从技术工作组的成员搜集信息和其他资源,为制 定《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的草案做准备(发 送到技术工作组的各个成员那里供他们磋商)
• 准备《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的终稿,以便提 交给信息交流论坛(供其采纳)
12
第二部分 《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的发
布和修订机制
பைடு நூலகம்
信息交流机制
最初的头脑风暴范围等等 提交背景资料 技术工作组会议(2) 技术工作组成员提交信息 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开展研究、进行确认 并拟订草案 供技术工作组成员磋商的草案 技术工作组提交给环保总署/信息交流论坛
欧盟如何管理《综合污染预防 与控制指令》
Vassilis J. Inglezakis 博士
本讲将介绍有助于在欧盟范围内通 过协调一致的方式实施《综合污染
预防与控制指令》的信息网络。
第一部分:欧盟《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指令》的 信息交流——塞维利亚进程 第二部分:技术工作组——《最佳可行技术参考 文件》和修订机制 第三部分:欧盟环境检查员(IMPEL)组织网络
14
技术工作组(1/3)
• 国家代表小组——专家 • 这些专家先在信息交流论坛委员会获得提名, 再由各成员国任命(从环境权威机构和行业协 会中挑选)
• 其他参与者:来自委员会、环境方面的非政府组 织、欧洲工业联盟(SEFIC,SEPI等等)
• 主题:发布《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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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作组(2/3)
考文件草案的程序。
这个进程要制定《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针 对的是《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指令》
(96/61/EC)附件1中列举的各个工业行业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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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维利亚进程需要各成员国之间的 通力合作,其代表来自:
1. 各成员国(环境权威和技术专家) 2. 行业协会 3. 非政府组织 4. 任何希望做出贡献的其他人士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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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欧盟《综合污染预防 与控制》的信息交流—
—塞维利亚进程
《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和 最佳可行技术
《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指令》(96/61/EC)为成 员国签发工业设备的运行许可证规定了框架。 这些许可证必须包括以“最佳可行技术”(BAT)为 依据的各种条件,以便实现高水准地保护整体环 境的目的。 最佳可行技术指作为技术和机构的衡量手段,其 目的是将对环境的整体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并且 这些技术是在可接受的成本范围之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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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交流论坛委员会——IEF
• 用于交流《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指令》附 件1列举的工业活动的《最佳可行技术参考 文件》信息的论坛
• 参与者来自欧盟成员国的代表。还有欧洲 自由贸易区国家(EFTA)的代表(例如挪 威)、欧盟加盟国的代表和欧洲综合污染 防治局的负责人
• 委员会主持会议(一年两次)
9
信息交流论坛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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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和 信息交流
目的是促进欧盟成员国和行业之间在最佳可行技 术方面的广泛交流。
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组织信息交流并发布了《最 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
各成员国在决定许可条件时必须参考《最佳可行 技术参考文件》。
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通过技术工作组(TWG)开展 信息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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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维利亚进程
向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提供相关信息需要耗费大量的时 间、精力和金钱 考虑到保密问题:生产过程和竞争力,生产/排放数据和一 贯可靠的成本数据 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数量是决定此进程 的连续性和速度的重要因素 在分配的撰写《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时间期限内,从 各成员国获得数据的问题。各成员国推迟提交或者没有搜 集或没有提交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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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最佳可行技术方面的信息通过
IEF——信息交流论坛 TWG——技术工作组,来自各成员国、行业和非 政府组织的专家 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来自各成员国的专家, 他们协同合作并对各个工业部门的技术工作组提 供的信息进行确认。各技术工作组的成果=《最佳 可行技术参考文件》 国家工作组支持各国的技术工作组
实地参观具体的行业,以查看正在使用 的技术 完成首份《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 自2007年后修订《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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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组:基本信息搜集中心
代表来自政府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研 究机构和非政府组织 各个代表从所在部门寻求同《最佳可行技 术参考文件》相关的信息、政策和观点。 国家工作组比较搜集的信息后说明该国状 况,连同数据一起提交到技术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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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出 改变,政 府制定政 策目标和 财政激励 措施
寻求非 政府组 织的观 点
来自检查员的反馈 信息
国家工作组
研究机构和 大学提出的 新想法
来自管理部门 的要求数据
确定出行业的 问题及其解决 方案
行业使用的最佳 技术及其运营成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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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作组的国家代表们必须
确保最终的《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包 括所在国使用的技术 证明其国家使用的最佳可行技术是合理的 并获得支持此观点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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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作组机制一览表
这是提供给公众的文 件,任何人可以向技 术工作组提出他们的
意见
各《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大纲
22
《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的成果
现场会议:技术工作组 首份草案 ~ 6个月 评议(6周) 第二份草案 ~ 6个月 评议(6周) 技术工作组第二次会议 终稿 ~ 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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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程中的困难
技术工作组的工作期限为2-3年 技术工作组会议由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负责人主 持 在首次现场会议决定技术工作组的工作领域 做出决定搜集同《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相关 的数据(由其成员提交) 信息交流(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光盘的方式) 核查由国家代表提交的所在国工业设备数据是否 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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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作组(3/3)
对技术工作组国家代表——专家(从欧盟成 员国中挑选)的提名 专家领导技术工作组的提议 《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终稿的采用 《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章节翻译的决定 《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的修订(时间表 的确定)
10
EIPPCB
(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
委员会将“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设在西班牙 的塞维利亚,供成员国交流信息。
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的主要职责范围是准 备《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的草案。
11
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
• 为技术工作组和信息交流论坛提供技术和后勤层 面的支持
• 聘请负责各技术工作组的专家(由各成员国信息 交流论坛的代表提名这些专家)
• 从技术工作组的成员搜集信息和其他资源,为制 定《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的草案做准备(发 送到技术工作组的各个成员那里供他们磋商)
• 准备《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的终稿,以便提 交给信息交流论坛(供其采纳)
12
第二部分 《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的发
布和修订机制
பைடு நூலகம்
信息交流机制
最初的头脑风暴范围等等 提交背景资料 技术工作组会议(2) 技术工作组成员提交信息 欧洲综合污染防治局开展研究、进行确认 并拟订草案 供技术工作组成员磋商的草案 技术工作组提交给环保总署/信息交流论坛
欧盟如何管理《综合污染预防 与控制指令》
Vassilis J. Inglezakis 博士
本讲将介绍有助于在欧盟范围内通 过协调一致的方式实施《综合污染
预防与控制指令》的信息网络。
第一部分:欧盟《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指令》的 信息交流——塞维利亚进程 第二部分:技术工作组——《最佳可行技术参考 文件》和修订机制 第三部分:欧盟环境检查员(IMPEL)组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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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作组(1/3)
• 国家代表小组——专家 • 这些专家先在信息交流论坛委员会获得提名, 再由各成员国任命(从环境权威机构和行业协 会中挑选)
• 其他参与者:来自委员会、环境方面的非政府组 织、欧洲工业联盟(SEFIC,SEPI等等)
• 主题:发布《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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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作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