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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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民事诉讼法概述
• 3.两审终审的原则 • 我国的人民法院分为四级: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
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两审终审是关于案件的审级制度。它是指一个 诉讼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就告终结的制度。各级人民法院作出 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并不立即生效,而是要经过法定期间后方才生 效,当事人如若不服一审判决、裁定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内依法向上 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所作出的裁判则为终审裁判, 立即生效。当事人必须执行,不得再行上诉。当然这种两审终审制也 有例外: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 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此外,在民事诉讼程序中,适用特别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实行一审终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 的法庭审理标的额人民币五千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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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民事诉讼法概述
•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国家制定民事诉讼法的出发点和归宿所在。我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条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作了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 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 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 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 业顺利进行。
第十章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 第一节民事诉讼法概述 • 第二节管辖与当事人 • 第三节证据 • 第四节保全和先予执行 • 第五节民事审判程序
第一节民事诉讼法概述
•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任务
• 诉讼法亦称程序法,是国家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 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专 门调整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和诉讼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主要包括1991年4月9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已经在2007年经过两 次重大修改,2012年的重大修改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中);1992年7月14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民事诉 讼法作为程序法对应的实体法是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劳动法等。民 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 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案件和其他案件的全部活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 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称。
• 作为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一些共有的相 同的基本原则,当然它们各自也还有一些独具特点的基本原则。
• (一)我国诉讼法共有的基本原则 •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 审判权是指对案Leabharlann Baidu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权力。审判权是最主要的司法权
力,是对案件的最终裁决,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审 判权由人民法院独立依法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都无权干涉。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 以事实为依据,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从实际出发,重证据、 重调查研究,忠实于案件的真实情况。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在查明案件 事实的基础上以法律作为衡量评价是非的尺度和标准,法律是处理案 件的唯一尺度,不得有其他标准,不允许违法办案,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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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民事诉讼法概述
• 5.合议审判的原则 • 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合议审判是指由若干名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
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根据这一原则的要求,在民事诉讼中除法律 允许的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中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理以外,人民法院 必须按合议原则组成审判组织—合议庭,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合议 庭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的单数。合议庭成员的组成有两种:一种是由审 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另一种则是由审判员组成。其中一名审判员 担任审判长,主持审判工作。合议庭成员享有同等的权利,在合议评 审案件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 人评议笔录。对重大疑难案件,合议庭应交由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 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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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民事诉讼法概述
• 6.回避的原则 • 诉讼法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和案件当事人有特殊利害关系的司法工作
人员不得参与该案件的审理或诉讼活动。在民事诉讼中,回避主要是 指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员,勘验人员等,如果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 的;或者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即会因为本案宣判结果而获益或受损;或 者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 的;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 人请客送礼,或者有贪污受贿,询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退 出对本案的审理或诉讼活动。回避可以由本人自行提出,也可以由当 事人申请。
• 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 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指贯穿于整个诉讼程序之中、指导司法机关和诉 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基本原则。它体现诉讼法的精神实质,为司 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指明了方向,概括地提出了要求。因 此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对诉讼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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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民事诉讼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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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民事诉讼法概述
• 4.公开审判的原则 • 公开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诉讼案件,应将审判的全过程依法向群众
和社会公开的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有两种形式:书面审理和开庭 审理。公开审判的原则首先要求书面审理和开庭审理的结果必须公开, 即宣判一律要向社会公开。其次在开庭审理这种方式中,人民法院应 当先期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便于将庭审过 程向群众和社会公开。群众可以旁听庭审和判决的全过程。新闻媒体 也可以对庭审和宣判的全过程进行采访报道、录音录像,并向社会公 开披露案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种公开原则也有例外的 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以及离婚案件一般不公开审判。
第一节民事诉讼法概述
• 3.两审终审的原则 • 我国的人民法院分为四级: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
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两审终审是关于案件的审级制度。它是指一个 诉讼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就告终结的制度。各级人民法院作出 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并不立即生效,而是要经过法定期间后方才生 效,当事人如若不服一审判决、裁定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内依法向上 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所作出的裁判则为终审裁判, 立即生效。当事人必须执行,不得再行上诉。当然这种两审终审制也 有例外: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 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此外,在民事诉讼程序中,适用特别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实行一审终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 的法庭审理标的额人民币五千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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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民事诉讼法概述
•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国家制定民事诉讼法的出发点和归宿所在。我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条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作了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 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 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 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 业顺利进行。
第十章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 第一节民事诉讼法概述 • 第二节管辖与当事人 • 第三节证据 • 第四节保全和先予执行 • 第五节民事审判程序
第一节民事诉讼法概述
•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任务
• 诉讼法亦称程序法,是国家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 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专 门调整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和诉讼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主要包括1991年4月9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已经在2007年经过两 次重大修改,2012年的重大修改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中);1992年7月14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民事诉 讼法作为程序法对应的实体法是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劳动法等。民 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 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案件和其他案件的全部活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 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称。
• 作为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一些共有的相 同的基本原则,当然它们各自也还有一些独具特点的基本原则。
• (一)我国诉讼法共有的基本原则 •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 审判权是指对案Leabharlann Baidu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权力。审判权是最主要的司法权
力,是对案件的最终裁决,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审 判权由人民法院独立依法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都无权干涉。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 以事实为依据,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从实际出发,重证据、 重调查研究,忠实于案件的真实情况。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在查明案件 事实的基础上以法律作为衡量评价是非的尺度和标准,法律是处理案 件的唯一尺度,不得有其他标准,不允许违法办案,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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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民事诉讼法概述
• 5.合议审判的原则 • 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合议审判是指由若干名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
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根据这一原则的要求,在民事诉讼中除法律 允许的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中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理以外,人民法院 必须按合议原则组成审判组织—合议庭,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合议 庭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的单数。合议庭成员的组成有两种:一种是由审 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另一种则是由审判员组成。其中一名审判员 担任审判长,主持审判工作。合议庭成员享有同等的权利,在合议评 审案件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 人评议笔录。对重大疑难案件,合议庭应交由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 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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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民事诉讼法概述
• 6.回避的原则 • 诉讼法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和案件当事人有特殊利害关系的司法工作
人员不得参与该案件的审理或诉讼活动。在民事诉讼中,回避主要是 指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员,勘验人员等,如果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 的;或者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即会因为本案宣判结果而获益或受损;或 者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 的;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 人请客送礼,或者有贪污受贿,询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退 出对本案的审理或诉讼活动。回避可以由本人自行提出,也可以由当 事人申请。
• 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 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指贯穿于整个诉讼程序之中、指导司法机关和诉 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基本原则。它体现诉讼法的精神实质,为司 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指明了方向,概括地提出了要求。因 此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对诉讼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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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民事诉讼法概述
• 4.公开审判的原则 • 公开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诉讼案件,应将审判的全过程依法向群众
和社会公开的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有两种形式:书面审理和开庭 审理。公开审判的原则首先要求书面审理和开庭审理的结果必须公开, 即宣判一律要向社会公开。其次在开庭审理这种方式中,人民法院应 当先期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便于将庭审过 程向群众和社会公开。群众可以旁听庭审和判决的全过程。新闻媒体 也可以对庭审和宣判的全过程进行采访报道、录音录像,并向社会公 开披露案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种公开原则也有例外的 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以及离婚案件一般不公开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