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启动和推进反洗钱工作,发动和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从而有效地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行为,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一规定两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上级行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促进A县的反洗钱工作规范有序、卓有成效地深入开展。
一、指导思想
金融机构处于防范洗钱斗争的第一线,必须站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反洗钱规章的要求,扎紧篱笆,严防死守,不折不扣地履行好法定义务。由于反洗钱工作是一项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全新系统工程,是金融部门所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县内各金融机构要在本方案的指导下,整体联动,层次推进,预防和克服各自为战的散乱现象。切实把反洗钱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和推进金融深化的具体举措来抓好抓实,统一思想认识、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内容、统一运作方式,力争尽快在我县建立一个协调高效的反洗钱网络,为实现我国在全球化浪潮下的金融安全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原则目标
从金融业的角度来看,洗钱是指犯罪分子以金融机构为媒介,利用金融机构转移、储存、支付犯罪活动资金,以隐瞒或掩盖犯罪资金的来源、流向和违法性质的行为。典型的洗钱交易过程通常分为三个作业阶段,一是入账处置阶段,即通过存款、电汇或其它途径把不法钱财放入一个金融机构;二是分账清洗阶段,就是通过多层次复杂的快速划拨资金和频繁转账交易,逐步将非法所得与其来源分开,以掩饰犯罪资金的来龙去脉和真实的所有权关系,模糊犯罪资金的查账线索和非法特征;三是归并融合阶段,以一项显然合法的转账交易为掩护,将清洗过的资金转移到与犯罪行为无明显联系的其他账户上,将非法所得最终融合到有合法来源的资金中,使犯罪收益披上合法的外衣。
根据洗钱犯罪的资金运动规律,金融机构作为一个洗钱渠道有着鲜明的非法资金“流入——流转——流出”三步曲,为此,我们应当确立和遵循“进口审核、流程监测、出口控制、登记大额、识别可疑、审慎处置、常抓不懈”的总体原则,督促金融机构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培养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办理每一笔业务时,都应当依法并且审慎地识别可疑交易,做到不冤枉不放纵,警钟长鸣,疏而无漏。从而实现我县反洗钱工作的综合目标,临柜人员规范操作,金融机构合规经营,金融同业把关守口,洗钱犯罪无处藏身,使反洗钱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最终从根本上杜绝我县洗钱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组织体系
1、组织领导与职责划分。
①、人民银行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人行正副行长任正副组长,履行保卫职能的支行办公室及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由支行办公室负责办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事务。反洗钱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对全县反洗钱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召开反洗钱联席会议,组织反洗钱宣传和人员培训活动,安排部署全县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对各金融机构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评比和总结。
②、金融系统成立反洗钱工作行动委员会。由人行和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为主任委员,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委员,各金融机构指定一名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此成员即为所在单位的反洗钱联络员。负责对各自单位反洗钱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承办,在金融系统内部交流反洗钱工作信息,向人行报送可疑交易的报告及报表,完成反洗钱行动委员会统一布置的工作任务。
③、人行与政法部门联合成立反洗钱工作协调小组。人行和公安局、检察院建立反洗钱司法协作机制,为反洗钱工作提供执法保障,由三方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并分别制定一名协调员,负责信息交流、工作联系、司法支援等事务。
④、各金融机构成立内部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各金融机构要分别相应成立反洗钱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业务股室和营业网点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建立各自的反洗钱内控制度,运行反洗钱工作机制,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完成全县的反洗钱统一部署。
⑤、各营业网点实行反洗钱主任(所长)负责制,并指定一名反洗钱专管员。各营业网点是真正的反洗钱第一线,是最基础、最具体、最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反洗钱规章能否落实到位和有否成效,必须坚决实行反洗钱主任(所长)负责制,使其与业务经办人共同作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各网点还应指定一名反洗钱专管员,负责对大额交易的登记和反洗钱的同步监督。
2、宣传发动。
当前我国的反洗钱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绝大多数人的反洗钱知识相当贫乏,即使在金融做从业人员中,也普遍存在着“洗钱离我们还很遥远”“只有在大城市才存在洗钱犯罪”等消极糊涂观念,对反洗钱的迫切性和必要性缺乏起码的认识。因而,反洗钱工作要开好局、起好步,宣传发动工作必须先行。我们要制定专门的宣传策划方案,积极寻求新闻传媒单位的支持配合,充分运用图文声影等立体宣传手段大造声势,开展反洗钱知识宣传周活动,召开动员大会,发布反洗钱倡议书和告公民书,深入普及反洗钱的法规和知识,作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发动工作,追踪热点难点,突出深度报道,使反洗钱工作逐步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指导培训。
洗钱犯罪是一种智力型、知识型犯罪,防范和遏制洗钱,不仅需要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还必须培养金融从业人员通晓法规、熟悉业务、有反洗钱经验。但目前的反洗钱教育还不深入,金融员工的综合素质普遍偏低,从业人员缺乏反洗钱的意识,对具体金融运作的机理不明了,不懂如何分析和识别可疑交易,加之政策法规水平低,多数人凭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性较强,形成了反洗钱漏洞。为了满足反洗钱工作需要,我们还要切实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力度,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尽快培养一批反洗钱业务骨干。我们将采取主办反洗钱业务培训班、编印《反洗钱知识通俗读本》、组织反洗钱知识竞赛、在金融机构开展巡回指导、案例剖析、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丰富和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为全面推进我县的反洗钱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工作内容
1、以加强存款实名制管理为重点。存款实名制是防范洗钱的有效手段,但是,自存款实名制实施以来,许多金融机构在执行上弄虚作假,使存款实名制流于形式,给不法分子清洗黑钱提供了可乘之机。我县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要求,规范客户身份登记制度,贯彻“了解客户”原则,认真审验客户身份,严禁为客户开立匿名帐户或假名帐户,禁止办理任何形式的公款私存或私款公存,人民银行要在每个季度定期组织检查,对违规行为坚决查处,确保存款实名制管理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