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重要串讲:流转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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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重要串讲:流转
税制
一流转税制的概述
(一)定义: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其中流转额包括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服务)流转额。
(二)我国现行流转税制包括的税种: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三)流转税要素的设计原则和方法☆
1.征税范围的选择(有两种)一般营业税:即把全部商品额都列入征税范围。
如营业税。
一般产品税:即只对特定商品的交易额征税。
如消费税(我国)。
2.征税环节的选择道道征税:增值税(我国)每一个流转环节都征税。
单阶化征税:
3.计税依据的选择从价定率:最基本形式从量定额:
二增值税
(一)定义:是以法定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只对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征税,即只对流转额的一部分征税。
它主要包括工资,利息,利润,租金和其他属于增值性的费用。
(三)产生的原因:“是为了解决按全值道道征税而出现的重复征税的问题”
(四)各国增值税制度的异同比较☆
1.实施范围不同。
局部实行:即只在局部的流转环节实行全面实行:即在所有的流转环节实行
2.对固定资产处理方式不同:
(1)消费型增值税:课税对象只限于消费资料。
特点:①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一次性全扣②税基:消费型最小,生产型③西方国家常用。
(2)收入型增值税:课税对象相当于国民收入。
特点:对购入固定资产只扣除折旧部分的已纳税款。
(3)生产型增值税:课税对象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
特点:不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已纳税款。
我国现行增值税为生产型增值税。
3.税率运用多少不同
(1)单一税率
(2)差别税率(我国有的)基本税率17%高税率(奢侈品)低税率(必须品,小规模纳税人)零税率(出口商品)
4.征税方法不同
(1)直接计算法:计算增值额加法:增值额=工资+利润+税金+租金+其他属于增值项目的数额。
减法:增值额=本期销售额-规定扣除的非增值额。
计算增值税: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2)间接计算法(扣税法)(我国/绝大多数国家)应纳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率-本期购进中已纳税额
(五)作用/优点☆
1.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合理化
:(1)具有道道征税的普遍性,又具有按增值额征税的合理性。
从而有利于专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
(2)适应各种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 2.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从来,保护国内产品的生产
(1)实行出口退税,有利于出口的发展。
(2)实行进口增值税,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内产品的生产
3.有利于国家普遍,稳定,及时地取得财政收入。
(1)普遍:因为增值税实行道道征收
(2)及时:即随销售额的实现而征收
(3)稳定:
①其征税对象为增值额,它不受经济结构变动的影响。
②采用专用发票,从制度上有效地控制了税源。
(六)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征收制度1.征税范围:P103除农业生产环节和不动产外,对所有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都征收增值税,并对工业性及非工业性的加工,修理修配也征收增值税。
即只对工商业和修理修配业征税。
2.纳税人:P104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3.税率:
(1)税率规定1)设三档税率①基本税率17%
②低税率13%限必需品,宣传文教用品,支农产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③零税率只对报关出口的货物。
2)特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
税率为6%,其中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4%具体要求是小规模纳税人指生产企业销售额(2)设计原则:P10①基本保持原税负
②税率尽量简便化
③税率差距小
④税率适用范围按货物品种划定
⑤适用低税率货物少
⑥零税率的运用4.计税办法-扣税法(间接计算法)
(1)定义:是以企业销售商品全值的应征税金额送去法定扣除项目的已纳税金,作为企业销售商品应纳增值税金。
即: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其中:当期销项乘客=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税率。
其中: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决定因素(影响因素):销项税额,进项税额(3)销项税额的具体确定
①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它包括收取的一切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②销售额确定的特殊规定:即当销价不合理时A按同期同类物品的价格确定B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③起征点的规定A 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B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800元C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收入额50~80元
(4)进项税额的确定
①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②进口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
③免税农产品扣除税额=买价×10%(视为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购进的固定资产
2)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3)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
4)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6)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7)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8)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用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确定原则: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分别规定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或18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还必须辅之以定性标准,即由税务机关来审定纳税人会计核算是否健全。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比较:相同:
①计税依据相同
②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相一致不同:
①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不享受税款抵扣权
③实行简易征收方法,按征收率计算税额
(6)减免税项目
(7)征收管理
(8)进口货物的计税办法计税价格=到岸价格+进口关税+消费税进口关税=到岸价格×适用税率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七)增值税的计算实例(辅导书P108,吉林大学出版社)
三消费税
(一)
1.定义: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2.作用:(1)调节消费①调节消费结构②限制消费规模③诱导消费行为(2)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二)我国现行消费税征收制度 1.征税范围:五类11种P118P1232.
纳税人: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消费税条例列举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3.征税对象:消费税条例列举的应税消费品
4.计税依据:
(1)从价定率:其“税基”是含消费税而未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
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的含税销售额×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的不含税销售额÷(1-税率%)]×消费税税率
(2)从量定额:其“税基”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消费税额=消费税单位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
5.特殊规定(1)没有同类消费品的委托加工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原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2)进
口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3)自产自用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4)对于包含增值税的消费品销售额: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6.税目和税率的确定(1)税目:P123(2)税率:3~45%共设14档(单件套→单算,成件套→从高)
(3)确定依据:①能够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②能够正确引导消费方向,抑制超前消费,起到调节供求关系的作用。
③能适应消费者的货币支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④要有一定的财政意义⑤适当考虑消费品原有负担水平7.纳税方法和地点(1)方法:“三自纳税”,“自报核缴”,“定期定额”(2)地点:①生产销售,自产自用→核算地②委托加工→受托者向所在地缴纳③进口→报关地海关8.减免税:出口免税
四营业税
(一)1.定义: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应税劳务或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作用:(1)征收涉及面广,包括第三产业的很多部门,可以发挥普遍调节作用(2)征收项目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政策性强(3)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营业税将逐步增加,具有重要的财政意义(二)我国营业税的征收制度1.征税范围:除工业,农业,商业,修理修配业P1282.纳税人:我国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3.税目:9个P129
4.税率:比例税率,分三档,3%,5%,5%~20%
5.计税依据:营业额(1)公式:营业额=营业额×税率(其中营业额一般为全值,但也有例外)(2)特殊规定:对于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按下列顺序核定营业额P132①按当月提供的平均价格核定②按近期提供的平均价格核定③按公式: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④按外汇结算的营业额,按当天或当月1日的外汇排价折合为人民币,对金融保险业的折算汇率为上年度决算报表确定的汇率。
6.减免税(1)原则:①减免税权集中于国务院,任何部门和地区均无权决定减免税。
②只保留统一减免税,对企业一律不予减免税③统一减免税尽可能少,根据这一原则,只保留一部分政策性较强的免税项目。
(2)免税项目:P132(3)起征点:按期(月)纳,营业额200~800元按次(日)纳,营业额50元
7.纳税期限:金融业:一季度保险业:一个月
五关税
(一)概述
1.概念及其组成内容(种类)
(1)定义:是对进出国境或关境(飞机场、码头)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2)组成内容:①进口关税(最重要)②出口关税(文物等)③过境税(买路线)2.财政关税政策与保护关税政策3.差别关税与优惠关税(1)差别关税:对同一种进口货物,应输出国或生产国不同,或输入情况不同,而使用不同税率征收关税。
种类:①反倾销关税②反补贴关税③报复关税
(2)优惠关税:是对特定受惠国给予优惠待遇,使用比普通税率较低的优惠税率。
4.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
(1)关税壁垒:是一国为限制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对一些商品远远超过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的需要,制定税率极高的超保护关税。
(2)非关税壁垒:是为保护本国经济的发展,在关税壁垒之外,采用的种种行政手段和其他经济手段。
(3)二者关系:☆区别:①采取的手段不同。
前者使用税率极高的超保护关税,后者使用进口配额,许可证,卫生检疫制度。
②效果不同。
前者间接有效,后者直接有效。
联系:目的相同。
都是为了保护本国经济的发展。
(二)国际之间的关税合作1.关贸总协定:它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总称,于1947年在美国签定。
2.世界贸易组织(WTO)(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1995年1月1日,成员国143个,负责管理世界贸易和经济次序。
(2)基本职能:①维护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并促进多边贸易体制的各项目标。
②为其成员国之间就多边贸易协定处理有关贸易关系的谈判提供讲坛。
③积极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以求达到全球经济决策的一致。
(3)中国入世的战略意义①有利于中国提高经济政治地位,掌握战略主动权②有利于深化经济改革③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④有利于我国建立外贸的开放体系⑤有利于我国经济增长扩大就业3.关税同盟4.海关合作理事会
(三)关税的作用
1.保护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2.维护国家权益,有利于贯彻对外开放政策
3.为国家建设积累资金
(四)关税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征税对象:是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
纳税人:是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他们的代理人。
(五)进口关税 1.税率:从价计征,除免税外,最低税率从3%~150%共17个等级,普通税率8%~180%也有17个等级。
2.税额计算:(1)公式:应纳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2)进口完税价格的确定:①定义:是该货物国外授予我国的经海关审查确定的运抵我国的到岸价格。
②当到岸价格无法确定时,完税价格的确定:A不征国内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
完税价格=国内批发市价÷(1+进口最低税率+20%)。
B要征国内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
完税价格=国内批发市价÷(1+进口最低税率+20%+消费税税率)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故不计入=国内批发市价÷[1+进口最低税率+20%+(1+关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六)出口关税
1.公式:应纳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2.完税价格:
(1)定义:是指该货物授予国外的经海关审查确定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关税的余额。
(2)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离岸价格-关税3.税率:除免税外,最低税率从3%~150%,共17个税级;普通税率从8%~180%,也有17个税级。
4.应征出口关税的商品:8种,包括栗,钨矿砂,锑,山羊板皮,生丝,对虾,镘鱼苗。
(七)对个人进口物品的征税1.征税物品的范围:
(1)一切入境旅客的行李物品(2)个人邮递物品(3)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应税自用物品(4)其他方式进口的个人自用物品2.纳税人:所有人,收件人3.税率:免税,20%,50%,100%,200%4.完税价格:由海关按照物品到岸价格核定
(八)船舶吨税
1.定义:是对进出我国港口的外籍船舶征收的一种税,实际上是使用税。
2.征税范围:“与外籍人有联系”的船舶。
3.税率:按船舶净吨位
4.计征方法:3个月期和30天期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