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完整版厂房租赁合同(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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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黄石精华塑料模具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大冶市金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黄石市黄金山开发区机械工业园内,租赁建筑面积为 1456(2号车间)平方米。厂房类型为钢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及厂房要求。

1、厂房租赁自 2016 年月日起,至 2022 年月日止。租赁期十年。前3年,年租金为12万元。后6年,年租金14万元,此后不准涨价,否则赔偿乙方装修搬迁费用。乙方装修预算8万,由甲方承担,每年摊销2万在房租中扣除。甲方负责清空场地,刷地坪漆,提前给乙方5个月装修时间,不计算房租。甲方负责提供250KW电力,电线进厂房,厂房内需配5-8个配电柜,厂房需安装独立电表计费,不承担变压器其他电损,后期如变压器需要扩容,乙方不承担费用。甲方提供办公楼,宿舍楼,员工食堂,员工厂车,供乙方租用。

2、租赁期满,如果乙方提出继续承租,年租金不涨价,合同自动续期生效,乙方不续租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续租时间,待续租时间到期时终止,或经双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及办公设施年租金为壹拾贰万元整。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预先支付3个月厂房租金,双方约定年租金每隔3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日期在支付月30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遇节假日顺延,甲方出具租金收款票据。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以及公用设施维修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遇节假日顺延。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月物业管理费为1000元。

3、租赁期间,白天电费人民币1.1元/度,夜班电费按国家低谷电价电表另计水费人民币5元/吨其他网费,电话费由乙方自理缴费, 甲方需提供宿舍楼并配套两间宿舍。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甲方同意乙方可拒付房租,直到甲方把问题解决,或者乙方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维修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免除维修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同时乙方不得破坏原有装修部分。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乙方在资金有困难的基础上,乙方向甲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突然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如实补偿支付乙方装修费,搬迁费,并提前六个月通知乙方给予搬迁时间帮助乙方落实新厂房。租赁期间,如乙方经营困难或原因违约,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如甲方因产权证或债务、法律纠纷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3、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4、租赁合同签订后,甲方厂房除外,乙方所承租厂房内所有物品,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生产配套设备、原材料、库存产品、半成品、属于乙方所有权,甲方如遇他人法律纠纷时,无处置权。

5、租赁合同签订后, 甲方负责处理所有对外关系包括政府职能部门,环保部门,安监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合同附件:双方身份证、厂房《房产证》《土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厂房租赁前内部结构甲方拍摄图片存档,作为合同附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擅自改动。

出租方:黄石精华塑料模具有限公司承租方:大冶市金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签章):_________ 法人(签章):______ ___ _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开户银行:______ _ 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 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_______ 帐号:_______ 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 __ 电话:_______ __________

签约地点:黄石精华塑料模具有限公司厂里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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