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环境影响报告表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指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海区环境影响报告表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指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指导南海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制定本指引,南海区内环境影响报告表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参照本指引进行编制。

一、评价等级的确定
所有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都应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判定,选择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源强及排放参数进行核算,对于交通源、扬尘源、装卸粉尘等可不参与评价等级判定;报告表大气评价等级的判定不需要考虑地形参数。

按照工程分析和源强核算的结果进行评价等级判定;同时应说明估算模型计算参数和判定依据,并附污染源参数输入截图、筛选气象参数输入截图、筛选方案参数输入截图、筛选方案结果输出截图等。

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调查
一级评价项目应调查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并列出名称、保护内容、大气功能区划、与项目厂址的相对距离、方位、坐标等信息。

二级评价项目应调查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可不列出坐标信息。

三级评价项目建议按照上款二级评价要求,列出200m 范围内的主要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信息,200m 范围内没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列出最近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信息。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表格式参照导则附录表C.4。

三、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评价基准年的筛选:一级评价选择近 3 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高质量和气象资料相对完整的1 个日历年作为评价基准年;二级、三级评价建议选取评价区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最新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公告或报告中年份作为基准年。

一级评价项目应明确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结论,提供基准年所在区域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的统计结果,提供估算模型计算结果中占标率大于1%的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资料。

二级评价项目应明确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结论,提供基准年所在区域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的统计结果,提供估算模型计算结果中占标率大于1%的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资料。

三级评价项目只明确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结论。

项目需要补充监测的,补充监测应按照导则 6.3 的要求进行;项目引用监测资料的,监测资料应为3 年内评价范围内的历史数据,引用数据的监测时段应符合相应监测规范或导则6.3.1 的要求,并提供监测报告复印件作为附件。

监测资料的分析评价应按照导则 6.4.2 进行,如存在超标基本污染物的,统计结果中应包括超标污染物的超标倍数和超标率;补充监测或引用监测资料中有多个监测点位数据的,应先计算相同时刻各个监测点位平均值,再取各监测时段平均值中最大值作为现状评价量。

四、污染源调查
污染源调查按照导则的要求进行,污染源强核算可参照HJ130、HJ942、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相关污染源强核算指南、《南海区喷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指引》、《佛山市南海区锅炉、工业炉窑、工业废水污染物总量核算技术指引》等技术文件。

五、预测评价内容与方法
一级评价项目建议编制大气评价专项报告,采用进一步预测模型开展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判定是否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二级、三级评价项目不需进一步预测与评价,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没有隧道和集中式排放源的道路项目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按三级评价考虑。

六、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性论证
参考相关工程技术规范,结合项目的工艺特征合理选取成熟、可靠的废气治理工艺;并结合工程实例、技术规范,充分分析论证选用工艺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

七、环境监测计划
一级评价项目须提出项目在生产运行阶段的污染源监测计划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环境质量监测只针对项目排放的其他污染物,并选取估算模型占标率大于等于1%的污染物作为环境质量监测因子。

二级评价项目应提出在生产运行阶段的污染源监测计划,污染源监测计划应包括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等内容。

三级评价项目可简要提出生产运行阶段的污染源监测计划。

没有隧道和集中式排放源的道路项目不需要提出污染源监测计划。

监测计划表格格式参照导则附录C.7。

八、污染物总量来源
所有评价等级都应给出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并作为评价等级判定的依据,污染源强核算结果表格格式参照导则附录C.6。

排放SO2、NOX、VOCs 等主要污染物的项目需要说明总量来源,污染物总量根据污染物排放量核定的结果提出。

九、评价结论
一级评价项目,根据导则大气环境影响可行性判定条件,结合污染源核算结果、区域削减及总量替代方案、项目与环保管理文件的相符性,明确给出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二级、三级评价项目结合污染源核算结果、区域削减及总量替代方案、项目与环保管理文件的相符性明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十、附件要求
1、自查表
格式参考导则附录表E.1。

须填写内容:
一级评价项目应填写全部内容;
二级评价项目须填写评价等级与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标准、现状评价、污染源调查、污染源监测计划、评价结论;
三级评价项目须填写评价等级、评价因子、评价标准、现状评价、污染源调查、评价结论。

2、补充或引用监测数据的监测报告复印件。

附件:2017 年南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统计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